一班漁護署嘅公務員委托我發表以下公開信,第一眼睇嗰張紙我都未理解到,再諗諗我就笑咗出嚟啦!而且信件內容係我覺得最有Double meaning 嘅一封!以下係一班漁護署公務員嘅公開聲明:
致 香港特區政府 林鄭獨裁政權:
過去一個多月,因 (送終條例) 引發多宗紛爭,建制人犬及警犬當道導致不少市民不論身心都受到不可磨滅的傷痛。
林鄭月娥女士,請你做個盡責任的帶狗人士
根據法例規定,在公眾地方,所有狗隻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
懇請閣下作個盡責的帶狗人士,好好管理你旗下的犬隻,勿讓牠們再胡亂哮叫及傷害大眾市民。任何人士如有違反規例,可被處罰
現附上漁護署相關條例:
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了「大型狗隻」的管制,任何人士如違反這條規例,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000及監禁 3個月。
同時要求政府回應市民5大訴求:
一 : 徹底撤回修例
二 : 收回暴動定義
三 : 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
四 : 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五 : 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一群漁護署小薯敬上
P.S. 致建制人犬及警犬們
係當權者眼中,你地只係一條好狗,係人民眼中,你地只係一條惡狗,既然有得選擇,點解唔做返一個人呢?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毛城城 MoCit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首先有關狗帶方面,不少人誤以為大狗外出才至要用狗帶,而小狗就不用。其實不是。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3條,所有犬隻,不論大小,在公眾地方都必須用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法妥善控制。否則可能犯例,最高可被罰款$10,000。 《狂犬病條例》 第23條 ...
危險狗隻 在 Mark mak Facebook 八卦
這是一宗百份百人類犯錯,動物埋單的悲劇。 一名狗主帶同幾隻小狗到西貢一個公園溜狗,期間她的一隻黑色貴婦據稱襲擊另一位狗主的狗隻,雙方爆發爭執,互舉手機(現代人的武器),而雙方都不為意,激烈的吵吵嚷嚷令那隻本來情緒已不穩定的黑色貴婦進一步失控,把自己的松鼠狗同伴壓住,然後一口咬向其咽喉。主人不單沒有安撫狗隻,也沒打算分開牠們,反而是用狗繩將兩隻狗凌空的吊來吊去,未幾,那隻松鼠狗就氣絕身亡了。而最諷刺是:貴婦主人事後公開表示,因為狗有強烈攻擊性,她已負責任地將貴婦狗交給獸醫診所人道毀滅了。 無奈是,即使狗主將狗隻交到漁護署, 漁護署也是十分樂意為這隻「危險狗隻」提供人道毀滅服務的。(狗隻如曾咬人咬狗都會被漁護署落案紀錄為「已知危險狗隻」。)
我相信大部份明事理的香港人都有能力去理解,由始至終任何一隻涉事狗隻都是無辜的。但最後卻要兩隻狗為事件賠上生命。我可以百份百肯定狗主的養狗態度是不符合文明的標準!對飼養狗隻缺乏知識,不懂照顧動物的情緒,沒有為性情剛烈的狗隻提供訓練,外出時沒有預防措施,發生事故時不懂處理,態度輕率……(下刪一千字)................................
危險狗隻 在 鄺俊宇 Roy Kwong Facebook 八卦
感動,今早「人與雪橇」的請願,逼使漁護署,撤回了具誤導性的單張。
上星期,漁護署印製《有關危險狗隻規例的知識》,封面誤用雪橇犬,但單張內容,卻與雪橇犬無太大關係,結果引起爭議,不少朋友促請署方撤回單張,但不果。
署方沒回應,故發動了「一人一信」及今早的請願,結果成功逼使署方撤回,並會重新設計單張。
設計單張時,可以再用心一點嗎?雪橇被無辜「點相」,這樣的烏龍會容易誤導公眾,其實,不少雪橇都很溫馴的。
有時候,動物或許比人類,更懂情。
《東方日報》人狗請願斥漁護署危險狗單張「點錯相」
http://hk.on.cc/…/20140606/bkn-20140606121410416-0606_00822…
危險狗隻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評價
首先有關狗帶方面,不少人誤以為大狗外出才至要用狗帶,而小狗就不用。其實不是。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3條,所有犬隻,不論大小,在公眾地方都必須用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法妥善控制。否則可能犯例,最高可被罰款$10,000。
《狂犬病條例》 第23條
第II部動物須受控制
(1)除非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否則第II部動物不得出現於 —
(a)公眾地方;或
(b)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該動物如沒有以帶牽引或沒有以其他方式控制而出現於該地方,便會從該地方遊蕩至公眾地方的。
(2)凡在任何地方發現第II部動物,而有違反第(1)款的情況,則該動物的畜養人及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動物在該地方出現的人,均屬犯罪,可各處罰款$10,000。
(3)任何人被控違反第(1)款時,如證明曾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該違例事件發生,即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還有,大型狗隻的狗帶,在法例上也有特別的要求。
大型狗隻的意思,是指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而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III部第9條,大狗型在公眾地方須用不超過2米長的狗帶牽引。違反規例最高可被罰$25,000及監禁3個月。
《危險狗隻規例》第III部
9.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
(1)任何人不得安排、容受或准許任何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除非 ——
(a) 該狗隻是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的;或
(b) 該狗隻是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以不會對公眾及動物的安全以及該狗隻的福利構成危險的方式穩妥地縛在固定物體上的。
(2)本條不適用於在《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所指的郊野公園或特別地方內的大型狗隻或正在海中游泳的大型狗隻。
(3)任何人違反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不過,在郊野公園或在海中游水,都可以不用狗帶。
另外,通過了漁護署的「大型狗隻豁免規管考試」,證明狗狗可在不受狗帶束縳下,仍服從管束,那都可以豁免便用狗帶。
至於口罩,則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IV部第12條,限制危險狗狗需要戴口罩出街。
《危險狗隻規例》第IV部
12. 已知危險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
(a)該狗隻是沒有穩妥地戴上足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的口套的;或
(b)該狗隻是沒有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的, (2000年第184號法律公告)
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現時在香港,比特鬥牛梗、阿根庭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及這四個品種的混種狗隻,都會被視為危險狗隻。另外,曾咬過人的犬隻,法庭亦可視牠為危險狗隻,出街同樣要口罩。違反危險犬隻戴口罩的法例,同樣最高係罰$25,000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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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狗隻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評價
若被狗咬傷的人沒有畜意激怒狗隻,而狗主又沒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狗隻咬人,狗主可能已觸犯《狂犬病條例》第25條,最高可被罰款$10,000。
本身是大律師的香港狗會主席林漢環又指,狗隻咬人後,主人亦有可能面對民事訴訟,傷者除了可向狗主索償醫藥費及工作損失外,若造成永久性損傷或創傷,賠償金額將更高。
至於咬人的狗隻,會先被漁護署隔離,經評估後,會視乎其危險程度及傷者傷者傷勢,再決定是否會人道毀滅。林漢環補充,只要狗隻咬過人,都有可能被裁定為危險狗隻,就算交回狗主繼續飼養,日後都有可必須帶上口罩外出。
危險狗隻 在 如果路上你發現一條比特犬, 你會與狗對峙嗎? - Mobile01 的八卦
與狗對峙跟理財(版有什麼關係? 狗的話跟主人的教養比較有關係沒有社會化的狗什麼犬種都很危險不用特別去污名化比特 ... ... <看更多>
危險狗隻 在 [新聞]「全面禁養」6類危險犬...違者最高罰25萬! 比特犬飼主 的八卦
1.媒體來源:東森
2.記者署名:呂欣潞
3.完整新聞標題:「全面禁養」6類危險犬...違者最高罰25萬! 比特犬飼主:不同意
4.完整新聞內文:
▲農委會即將禁止飼養及進口比特犬,既有飼主請依規定善盡飼主責任。(圖/翻攝自Fa
cebook/陳吉仲)
日前比特犬引起的傷害事件引發各界關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16日在臉書表示,將修正「
指定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未來會依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將比特犬在內的6種
危 險犬,列入禁止飼養繁殖及進口的名單,違反最高可罰新台幣25萬元,讓不少飼主相
當不 服。
6類納管犬種包括,比特犬、獒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
犬,違反禁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25萬元,並沒收犬隻。陳吉仲指出,而且比特犬還會直
接被地方政府沒收,至於修法前已經在養的,也要在新法上路後1年內主動向地方政府報
備 列管,搬家也要重新通報,且不得繁殖或出售,否則一樣最高可罰25萬元並沒收犬隻
。
陳吉仲說明,依據農委會公告的「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包括比特犬在內的6種危險犬及有無正當理由攻擊紀錄的犬隻,在進出公共場所的時候,
飼主一定要使用長度不超過150公分的牽繩,並讓犬隻配戴透氣口罩。違反規定的飼主,
最高可以開罰15萬元。請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務必善盡飼主責任,不要因為一時之失,讓
愛 犬造成公共安全的問題。
▲比特犬的教育其實非常重要。(圖/粉專「比特犬Diamond」授權提供)
對此禁養令,比特犬飼主Sandy大喊不同意,她表示自己花了6萬元,讓家中比特犬 Diamo
nd上社會化課程,因為他們沒有把握可以把狗教好,還請訓犬師來家裡教導如何聽 指令
,比起全面禁養,教育牠們更重要。Sandy說,「Diamond其實是很貼心的護衛犬,也 可
能很願意陪在你身邊,或者是牠會比跟其他的狗狗來得更不離不棄!」
▲Diamond出門會戴上嘴套。(圖/粉專「比特犬Diamond」授權提供)
專業的訓犬師漢克則對禁養令持中立意見,他表示,有太多飼主用不正確的方式教育寵物
,甚至看到寵物咬人就打,反而讓毛孩更害怕,「給這隻狗狗吃零食,不停地餵、不停
地 餵,那狗狗牠就會產生一些連結,原來外人並不是牠所想的那麼可怕!」
▲飼主對於毛孩的教育方式很重要。(圖/粉專「比特犬Diamond」授權提供)
網友則表示,「覺得全面禁止真的不是好方法」、「不願意教又硬要養的飼主最母湯」、
「飼主真的要有責任心啦」。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pets.ettoday.net/news/1812025
6.心得:
1.)Sandy算是負責任的飼主了 守法的話 這次法案幾乎不會影響既有飼主
2.)猛犬禁養禁繁殖給推 農委會做得滿快的
3.)無論是不是猛犬 大狗小狗出門遛狗都要牽繩 才是負責任的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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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83.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00449582.A.642.html
幹 我應該就要被吉了(通常飼主會用身體擋在兩隻狗中間 避免肢體衝突)
就算沒打架 我家狗要是也回擊吠了一聲 那隻小型犬受到驚嚇亂衝出事 是不是也要算我
頭上
※ 編輯: marsonele (223.136.210.110 臺灣), 09/19/2020 03: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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