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存款要多少才可以去旅行?
每次旅行都有人好奇問我的存款和未來要怎麼辦
我是把戶頭花光光那種類型,除了去澳洲打工度假有存到錢之外
大三暑假和朋友自助去印度,回台灣戶頭剩台幣兩塊錢(我是完全不和家裡拿錢的,要打工養活自己,所以沒有退路)。於是我在台藝大的買賣社團問有沒有人想要印度的顏料跟印度保養品,靠微薄利潤撐過第一個月(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就開始在台北擺攤畫畫,週一到週五上課,週末在市集或西門街頭賣藝)
畢業後的暑假我們跑去綠島,租了一個攤位,白天游泳潛水、晚上在綠島大街擺攤,每天看星星看月亮。其實也沒有賺很多,就把所有存款梭哈拿去環遊世界,就這樣邊走邊玩,在世界各地擺攤跑警察旅行了一年,回台灣時身上竟然還剩一半現金。
此時和我同年的朋友開始步入職場升遷。
我只是選擇在當下的時光盡情度過,想辦法在最低花費內賺到夠用的錢就好了,因為我覺得日後一定有更聰明的方式獲得收入。
於是畫畫、寫稿,寫我喜歡的國際議題和人文觀察,而後面的旅程其實也一直都是沒有什麼存款。
我的生活看似自由,也有許多限制,會受制於預算,在南美洲因為戶頭沒有超過五萬,財力證明不足沒辦法申請墨西哥簽證、沒辦法申請信用卡、也不是天天玩樂吃大餐,但我有很多時間是我自己的,讓我可以看書寫字爬山看海
當初沒有想過也不敢想,連部落格都沒有的我,隨著追蹤人數增加,我不太正常的生活方式陸續有人關注,開始有廠商贊助跟演講邀約,成為我的收入來源之一。在南美洲旅行花光所有預算時,跑去參加獎金比賽、募資獨立出版、開了代購,沒有想到又因為這樣繼續旅行了好久好久。
在秘魯時,一位長得很像梵谷的愛爾蘭先生問我怎麼樣才可以跟我一樣一直旅行、而且擁有很多追蹤者
我跟他說梵谷的故事,他把所有的錢都拿來買畫具,不顧一切在他最熱愛的事物燃燒,生前默默無名,死後才大放異彩。他的人生是個悲劇,但他也是幸福的。因為他一輩子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把生活和時間梭哈,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走到更遠的地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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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反應實體書店買不到書,可以跟店員反應請他們進貨,但是庫存快沒有了。
這裡有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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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歡迎留下心得給我喔
Photo by @tw.carina
印度簽證種類 在 趙國涵 Facebook 八卦
#號外號外下午四點半國涵在56台
#新聞大白話談陳同佳案喔
#歡迎收看完55台1530追擊社會線
#轉到56台跟上國涵的腳步
2018年2月發生在台灣的港女箱屍案,
演變成2019年的香港陳同佳送台案,
10月23號上午,也就是今天,
嫌犯陳同佳在香港獲釋離監。
🔜該不該回台受審呢?
案件紛紛擾擾,
主權跟法治的激辯,
今天律師娘不談政治,只談法律。
#陳同佳案牽涉哪些法律
#除了政治口水如果你知道實質內容
#再繼續看下去
#法律層面你該知道的
#如果覺得太複雜我說給你聽
#上午09整點10整點下午1530TVBS55台
#歡迎收看港女箱屍案過招特別報導
☑️刑法地的效力
中華民國刑法效力所及範圍是 #屬地原則
只要台灣主權所及領域,
及其延伸範圍所發生的犯罪,
不論行為人被害人國籍,
不論犯罪種類,
不論侵害法益,
均應適用我國刑法。
☑️刑事案件誰來管
領土管轄:犯罪行為地或結果發生地
國籍管轄:犯罪人國籍、被害人國籍
保護管轄:外國人在本國犯案
普遍管轄:普遍性威脅犯罪(例如恐攻)
所有國家都可以管
結論:
港女箱屍案,台灣具有 #領土管轄權,
但嫌犯跟被害人是香港人,
因此香港有 #國籍管轄權,
這邊產生管轄權的競合,
一般國際法案件,
當嫌犯在犯罪地時,以領土管轄為優先,
台灣雖享有優先管轄權,
但現況是無法行使,得提出協助請求,
但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所以才會有人提出港人港審。
☑️怎麼叫做跨境執法?
刑法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的
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
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什麼叫領域?
所謂的領土,
包括領陸、領海、領空、浮動領土以及延伸領土。
浮動領土:國籍船艦或航空器,
移動到哪都是我國領土。
延伸領土:我國在外國設置的領事館或大使館。
大使館的區域範圍之內,
也是屬於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結論:
所謂的跨境執法,
就是跑到別的國家/地區的領陸、領海、領空,
浮動領土跟延伸領土,
進行搜索、扣押、拘提跟逮捕。
🔜換言之,
只要非上述地方的模糊地帶,都不算是跨境執法。
舉例:2016香港水泥封屍案,
香港請求台灣幫忙抓嫌犯,
但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
所以香港警方搭機來台,
跟台灣警方在空橋交接嫌犯。
不過水泥封屍案跟陳同佳案有背景上的不同:
1.上次是香港人要求台灣把香港嫌犯還給他們,
這次是台灣人要求香港把香港嫌犯交給我們,
干涉程度不同,
地方也好,國家也好,
沒有一個主權實體,
會把自己尚未定罪的公民,
交給另外一個地方來關押。
2.
當時4名香港疑犯潛逃台灣後,
港警3月31日就向刑事警察局要求協助,
刑事局向移民署確認過後,
發現4人在3月11日入境台灣,
但由於台港之間司法互助不完善,
移民署只能以證件到期,
逾期滯台為由將他們遞解出境。
但這一次陳同佳是香港公民,
他沒有簽證的問題,
沒辦法用同一招讓他被趕出香港,
加上他是已經服完刑期的出監人士,
法律上就是自由人,
國家沒辦法任意剝奪跟限制他的自由。
3.
由於司法互助是國家對國家,
過去台港的接觸聯繫,
一直都是私底下,
透過個案簽署備忘錄或者協議,
所以這次台灣如果態度強硬,
恐怕傷害台港警方長久以來建立的默契,
移交一定得透過協商的方式,
讓香港政府同意,
用比較沒有爭議又尊重雙方主權的方法,
巧妙的讓台灣警察帶回嫌犯。
☑️香港在做的是什麼
#根據香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修的就是這個法)
發生在香港以外的境外犯罪,
依照此法,香港跟其他國家可以進行司法互助,
目前香港政府在經過立法會的同意後,
跟20個國家簽訂長期移交人犯的協議,
問題出在第三條第一項的適用範圍,
本條例不適用於 #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之間
台灣到底算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它部份的政府呢?
香港政府的官方立場認為,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適用前述條例,無法將疑犯引渡到台灣,
也才有了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
這個草案把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廢除,
未來香港政府的行政長官,
就不用再經過立法會的同意,
就可以依法把任何人移交去台灣,
也可以移交去大陸。
📍結論:陳同佳的案件,引發兩派意見。
🔖不少法界人士認為,
司法獨立,如果陳同佳自願來台受審,
卻因為政治考慮拒於門外,等於是行政干預司法,
將會造成台灣司法主權遭受侵害。
🔖執政黨認為港府 #用投案來包裝移交嫌犯
台灣如果收了人,
等於變相支持港府送中條例修訂草案,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未來有一天香港政府或是大陸政府,
可能會要求移交台灣人過去,此例不可開,
執政黨要求循 #司法互助途徑,
代表執政黨堅持台灣對香港是國家對國家,
國際議題,要走司法互助途徑,
而不是讓台灣香港變成境內犯罪。
因此面對帶有政治目的的法律案件,
執政黨這次態度強硬,
不過這樣的堅持,似乎並沒有對社會大眾說明,
恐怕也導致蔡政府觀感不佳,
更可能影響選情。
☑️過去這類案件怎解
#美國賓漢頓大學命案
跟港女箱屍案幾乎同時,
2018年3月,
美國紐約賓漢頓大學一名22歲女學生Haley Anderson,
被一個約會過的同校生Orlando Teircero殺害,
兇嫌在美國殺人之後,
在屍體尚未曝光之前逃回自己在尼加拉瓜的老家。
由於美國與尼加拉瓜沒有簽訂引渡條款,
而Tercero又同時擁有美國及尼加拉瓜雙重國籍,
因此尼加拉瓜政府有權不引渡犯人到美國受審,
而在尼加拉瓜所受的刑責也會比在美國輕。
📍結果:
美國用特殊個案形式,
嘗試向尼加拉瓜申請犯人引渡,
目前還沒有進展。
#日本人形娃娃宅配箱屍案
鄰近國家日本也有類似案件,
2014年大阪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宅配運屍案,
一名日籍護士被日裔巴西籍的女同學殺害,
遺體被裝進兩公尺長的紙箱,
用宅配從大阪寄送到東京,
兇嫌還盜用死者的護照,潛逃到上海。
最後東窗事發,
被日本警方通輯的兇嫌向上海警方自首,
被依「非法入境」的罪名遭拘留,
這起案件跟港女箱屍案情況類似,
只有在日本才有足夠證據起訴兇手殺人,
但大陸與日本並沒有引渡條款,
加上兇嫌本人為巴西藉,
原本外界以為嫌犯會被遣返回巴西,
而巴西這個國家,
從來不會引渡自己的公民到外地受審,
所以只要能回到巴西家鄉,
嫌犯就可以完全躲過法律制裁。
📍結果:
日本大阪政府通過外交途徑,
成功的把嫌犯引渡回日本受審,
從發現屍體到引渡回日本,
一共花費了2年8個月。
#英商林克穎潛逃案
2010年3月,印度裔英國籍的商人林克穎,
開車撞死黃姓送報生,
在台灣被判刑4年定讞,
卻在發監執行前變裝出境逃回英國。
這起案件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
最後蘇格蘭高等法院以台灣監獄環境太差,
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
改判不用引渡,全案確定,
雖然台灣在爭取人犯的部分看似輸了,
但至少爭取到英國針對個案跟台灣簽署引渡備忘錄,
也寫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
結論:
當刑事案件的管轄權升溫到國際之間,
很多時候比的是國家大小跟外交手腕,
當這兩個地區彼此對於主權歸屬有所質疑,
恐怕很難在法律歸屬上取得共識。
陳同佳案,倘若港府率先拋出【給人】,
於法,台灣當然能收,問題在於【怎收】。
最實質的做法是,
採取能夠宣示我方主權的方式把嫌犯帶回來,
後續持續提出我方訴求,
與港簽署備忘錄或引渡協議,
確立日後類似案件的遊戲規則。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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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吳蚊去旅行😎
【走進天空之城 】北印拉達克13天
—雪山 高原 奇幻公路行
輕背包 Sherpas
#每年一團
拉達克,位於印度最北部的純樸高原之地。行政區上雖隸屬印度,文化和地理都可說是西藏的延續。獨特壯麗的地形因貌似月球表面而有Broken Moon 這浪漫的別名。
此處亦為世上最荒蕪崎嶇的山地之一,位處三千至六千米海拔,加上極端氣候,令其得以保存着最純正的藏文化與原始人文景觀;故有人稱之為最後的香格里拉。最佳旅遊時間只有夏季數月。
旅人吳蚊蚊曾在此住上月餘,將拉達克的閒適生活與難忘經歷都紀錄在 《旅活》一書。除了雪山高原;還有最友善的拉達克朋友。
高岸深谷與世隔絕,獨一無二的高原公路旅行,世界最高海拔也是最美公路之一的Leh-Manali Highway ,每年只在夏季開放。此趟公路之旅沿途經過多處純淨秘景,隨心走停。在高原之地體驗479公里的奇幻旅程。
今夏,我們一起展開一趟離天空最近的公路行,走進世上最隱秘之境、感受多元宗教與歷史文化。穿梭藍天白雲與雪山,感受最澄明純樸之地,世界屋脊的陽光。
今年八月,跟著輕背包與蚊蚊到她最鍾愛的天空之城。
十三天,旅活,環繞喜瑪拉雅。
🚍團隊日期: 2019年8月2日(星期五)至 8月14日(星期三)
🚌基本行程: 香港→印度首都新德里→北印山城Manali高山森林 → Leh-manali Highway最美公路之旅→ 拉達克首府Leh 列城-Suru Valley & Randum隱世山谷→列城→ 新德里→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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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特色:
📍小團隊,上限12人,彈性更大,樂趣更多。
📍高原公路乘坐高質素四驅車。並有導遊或領隊全程隨同。
📍獨一無二高原公路行程,無人壯闊荒野Rangdum 山谷及世界最高海拔和最美公路之一 Leh Manali Highway 。
📍行程安排包括遠足露營、遠觀雪山河谷;由森林至原野,親歷多種獨特景觀。
📍體驗不同種類住宿,特色民宿以及山區帳篷。兼備旅遊渡假與高原傳統生活體驗。
📍壯闊風光以外, 我們亦會探訪當地民間機構及特殊兒童學校,嘗試了解他們的生活。互相分享快樂。
📍出發前有簡介會,讓已報名朋友互相交流,更深入了解行程。
📍輕背包舊團友可享特別折扣優惠,每位減港幣$1,000
📍行程並無安排購物活動亦不收取小費。團友可於自由活動時間按需要在當地自由購物。
📍是次團隊之代理旅行社為「學而國際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旅遊牌照號:3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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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費:港幣 $30,800(收費已包括來回香港及印度機票、印度內陸機票、公路長途車及所有當地交通費、行程活動、住宿、簽證費、膳食、門票、司機導遊領隊小費、旅遊保險、印花稅等。*不包括自費活動及自費餐飲)
📌報名:請PM我們報名,先到先得,詳細行程可以PM我們索取
📌截止報名時間:團滿即止(上限為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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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團旅人:吳蚊蚊
旅人文字人,前主播,輕背包合夥人。著有《旅活》紀錄215天西藏尼泊爾印度陸路見聞,以及合著《良業遊民》。
喜歡山城之國的閒適,每年皆回尼泊爾及北印度小住,看望友人與受助學校。曾於2015年完成聖母峰大本營之行。
曾擔任港台紀錄片系列
<城市遊棄>,<自遊香港>,
ViuTV <404不存在的國落>
<時空旅人>等電視旅遊節目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