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撫法通過 年金改革開啟新頁】
讓我們共同來承擔 也對受衝擊的公務人員表示歉意 請諒解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於今(27)日完成三讀程序,開啟台灣邁向年金體系財務永續發展的新頁。未來光是優惠存款利率歸零後,政府一年將節省145億元支出。整體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可節省之經費至少有7千多億元,將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至少維持退撫基金30年之財務穩健。
年金改革近十年來已成為全球趨勢,台灣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衝擊,亦無法逃避,亟需戮力改革,過去馬政府時期雖有提出改革方案,但終究敵不過國民黨立委的杯葛,而失去改革先機,使得台灣年金改革一拖再拖,使得職業分立保障差異過大、所得替代率過高、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過短、保險費率偏低或提撥不足、請領年齡參差不一、基金投資報酬率偏低,優惠存款未隨環境條件改變而取消,加上多項不合理制度如黨職併公職、政務官併計事務人員年資等社會各界長年以來詬病的問題延宕未處理,不僅造成各項退撫基金面臨破產危機越來越急迫,更讓年輕人無望,缺乏世代正義。
由於年改涉及層面廣泛、問題繁多且不易處理,所以民進黨自去年520執政以後,即展開長達一年的年改國是會議,並提出多項年改方案,之後分別由考試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經由司法法制委員會五天密集審查、五天半的朝野協商送院會處理,過程中即使國民黨以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為其反對理由,自委員會審查開始即採取杯葛、拖延戰術、動作不斷,民進黨仍秉持堅定改革之決心,相忍為國,不斷與各關心年改之團體進行溝通協調,更平心靜氣與各政黨黨團坐下來折衝、協商,並釋出最大善意採納各黨團或委員提出之修正意見,其中公務人員退撫法草案,自6月22日起經三天半全天冗長發言、逐案表決進行二、三讀程序下,率先在6月27日完成三讀程序,跨出年金改革第一步。
全案通過條文共計95條,其中重要的條文,如:時代力量黨團所提退撫基金提撥率平衡機制(第8條)及離婚配偶退休金分配請求權(第82至84條)、國民黨鄭天財委員提案降低原住民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及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條文第17條及第31條)、曾銘宗委員提案訂定退撫基金運用管理之授權規定(第10條)、蔣乃辛委員所提資遣法定程序(第23條)、親民黨團所提機關組織精簡加發慰助金繳回標準(第41條),以及時代力量黨團與曾銘宗委員針對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調整機制之修正動議(第67條),民進黨並非鐵板一塊,均有採納。
另全案重要條文如下:
1. 最低保障金額(條文第4條第6款)設定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現為32,160元)
2.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准許採計為退休年資,並由公務人員選擇繼續全額繳費(條文第7條第4項)。另責請相關機關全面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軍公教保險及勞工保險個人負擔部分,研擬由政府負擔。
3. 退休金計算基準-退休前平均俸額採計期間(條文第27條附表一)施行後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俸(薪)額,逐年拉長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薪)額。
4. 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相關規定(條文第31條及第33條):
(1) 一般公務人員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採5年過渡自60歲逐年延至65歲;至於指標數部分,則以10年過渡期與現行85制指標數銜接。
(2) 危勞職務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則維持現行規定(任職滿15年且年滿55歲)
5. 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6條):支領月退休金者,採2年半時間歸零,第一年從18%降到9%,第三年(110年1月1日起)為0%,並定有人道關懷條款規定。一次退休金者之18%維持年改版6年逐降,32160元以下不予調整,超過32160元的部分至第7年降為6%。
6. 所得替代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7條及第38條):所得替代率分10年,從本(年功)俸(薪)額俸2倍之75%降到60%(年資35年)【年資15年者,所得替代率則在10年間從45%降為30%】,每年調降1.5%。
7. 增訂原住民退休條款(條文第17條及第31條):原住民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降為55歲,但須視其餘命之延長情形再作檢討;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自110年起為任滿25年且55歲,之後逐年延後1歲至60歲止。
8. 調降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
9. 修正配偶請領遺屬年金(原月撫慰金)之婚姻關係為10年;同時支領政府預算支給之定期給付者,只能擇優領取(條文第45條)。
10. 增訂離婚配偶具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以上者,得請求參與分配該公務人員退休金之權利(條文第82條、第83條及第84條)
11. 增訂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機制(條文第85條及第86條),其中年資併計成就年金給付後,可終身支領年金。
12. 增訂每5年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機制(條文第92條)。
13. 建立新制度(條文第93條):明定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重行建立新制度。
14. 年金改革實施日期(條文第95條);訂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原訂第1年實施之方案則調整為1年半(即自107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勞工保險費率表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八卦
#健保費不是官員說漲就漲
#健保財務應提出短中長期規劃
前陣子衛福部長陳時中才說因應健保財務問題,明年將調漲保費。健保署則在6月公告了健保自付醫材上限新制,遭受社會各界特別是醫界人士之批評與撻伐。
然而,在今天健保署署長李伯璋又提出,擬將健保藥品部分負擔上限從現行200元漲至300到500元,恢復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上限200元,同時恢復收取20%檢驗檢查部分負擔、每次上限300至500元,一年收費上限為3500元,藉此填補健保財務的缺口。
依照國家現行機制,保險費率、部分負擔的相關政策是由「全民健康保險會」審議後而定案,而這委員會設置由各界勞工代表、僱主代表、醫界代表及專家學者等組成。是在民國102年推動二代健保時將「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及「全民健康保險會」整併而來。
其實所有人都知道健保財務吃緊,調漲健保費率及部分負擔在所難免。
但這幾次衛福部與健保署藉由新聞媒體的露出提起的保費調整及部分負擔增加,都只是內部的定調,根本 #並未經健保會中社會各界專家代表的審議!否則怎會一經提出,隨即遭到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
相關政策都尚未經過全民健保會的審議、尚未定案之前,就藉著新聞媒體的傳播引發討論,不免造成國人的疑慮,而輿論更不應該是健保政策擬定過程中一個試水溫、測風向的工具。
健保財務的問題可以討論,也應該討論。但若是經常今天衛福部長提出了保費調漲、明天健保署長又提出部分負擔調漲等等零散而不整合的政策。不免讓民眾感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而不治本。
沒有整合過的臨時抱佛腳方案,只能解決短期問題,支撐幾年後是不是又要再次煩惱保費調漲?
因此我們希望執政者能夠儘快提出一個短、中、長期的健保財務規劃,以讓社會國人做全盤的檢視,才是穩定健保財務的長遠之策。本黨團未來也會持續追蹤衛福部相關健保財務政策的擬定與規劃,為民眾的福祉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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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費率表 在 高嘉瑜 Facebook 八卦
【破產年限將至
勞保年金改革刻不容緩】
https://youtu.be/2K_DdUeEWxo
日前勞動部長拋出勞保年改將溯及既往的訊息,引發民間輿論沸沸揚揚,勞保年改方案也因此暫緩推出,在今天的社福衛環委員會中,嘉瑜就勞保基金的財務狀況與改革進度向勞動部長提出質詢,重點如下:
❌ 再過六年即破產,勞保年改不能再拖
勞保基金在115年就會出現累積餘額負值,也就是近來常在媒體上聽到的「勞保破產」,但勞保年改方案推出的時間表卻推遲,而且也沒有具體時程,勞保基金在六年內就破產,改革已是燃眉之急,嘉瑜希望勞動部盡快提出具體時程,才能讓相關部會進行財務評估,並與社會各界一起進行意見討論。
❌勞保潛藏債務破10兆,提存率卻僅7.16%
近日蘇院長與許部長都承諾政府會負起勞保的「最終給付責任」,但據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在2016年啟動年改時所推出的文宣,就指出政府資產不如國人想像雄厚,各項退休基金的投資效益也不足以彌補財務缺口,院長與部長此時說政府會負責,但究竟是要怎麼負責?最終給付責任是會全額給付或是減少給付?
勞保潛藏負債在去年已突破10兆元,但勞保基金有一項數據比這更驚人,並且堪稱是世界奇蹟,也就是我國勞保的「基金提存率」,與OECD國家多數維持在100%以上相異,台灣的勞保基金提存率僅有7.16%,換句話說,將來政府應該給付給勞工的年金,每100元只存了7.16元!
勞保是強制納保的社會保險,但財務狀況卻讓年輕人們感到擔憂,從破產年限、潛藏債務到超低的提存率,都讓年輕人覺得很可能會領不到,勞保要怎麼調整?給付費率是否會下修?改革要如何兼顧世代正義?這些問題都有賴勞動部推出具體改革方案後才能釐清,因此嘉瑜重申,還是請勞動部盡快提出時程表。
✅適度參採私校退撫儲金制度
為勞退基金運用增彈性空間
我國較具規模的退休基金包括勞退、國民年金、勞保、公保、私校退撫儲金等,其中私校退撫儲金是全台第一個公辦民營的退休金制度,也是唯一一個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的平台,以積極型投資組合102年~108年的報酬率10.89%,目前勞動部正在研擬各種改革方案,就基金投資運用方面,嘉瑜認為可以適度借鏡私校退撫儲金制度的設計,為未來的勞退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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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單位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 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或本國人之外籍配偶、大陸配偶,依法在台工作者,均應於受僱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