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方案好多種,到底要選哪一種,難道要靠擲筊?
不煩不煩,眉頭不要深鎖,我跟團隊整理了一些,一般民眾可能比較會用到的紓困方案。
看完還是頭很痛?沒關係,請來電:
烏日區服務處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11:00-20:00 無休
沙鹿區服務處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目前10:00-19:00 週一至週五(5月4日後,改週二至週六 9:00-18:00 )
我的團隊都會盡力服務!
👌紓困方案看過來
#我沒有勞保也沒有工會怎麼辦
若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導致家庭生活開銷有困難,可申請「速訪、速核、速發」的急難紓困。通報後24小時內訪視小組就會實地訪視,核定後24小時內發放1至3萬元關懷救助金,若經過認定屬於急迫個案,訪視時更將立即先發給5000元救助金。
怎麼申請:
可向縣市政府、公所提出申請。
可洽詢:福利諮詢專線:1957(週一至週日 8:00-22:00)
--
#學貸怎麼辦?
緩繳本金:因疫情導致還款困難者,可持109年1月後每月月收入未達新臺幣3萬5,000元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緩繳本金措施。
--
#弱勢老人兒童身障津貼
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領弱勢家庭及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中有領兒童生活補助、領有低收入戶的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內有兒童或少年者。
4月底前會將首次1500的補助匯入戶頭,不需額外申請。
可洽詢:福利諮詢專線:1957(週一至週日 8:00-22:00)
--
#稅務也有紓困喔
各種稅務相關:個人、營業稅、地方稅、國稅,什麼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可以延期或分次繳納
請洽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週一至週五8:30~18:30)
--
#有勞保有加入工會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加保中。
3. 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千元(含)以下。
4. 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
5. 未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紓困內容:
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一次發給3個月,共計新臺幣3萬元整,將直接匯入申請人所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
此方案可洽:
02-23961266分機5555
台中可洽: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辦事處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31號 (04)2221-6711 (04)2220-7215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第二辦事處 臺中市豐原區成功路616號 (04)2520-3707 (04)2520-3709
#最新消息424更新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漁會甲類會員也適用勞工紓困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漁會甲類會員,符合:實際從事漁業工作、3月31日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投保薪資在2萬4千元以下、107年所得不到40萬8千元等條件的漁民,即可申領3個月3萬元的紓困金,農委會初估有8至10萬人受惠。符合條件的漁民向漁會申請。
--
#時機歹歹沒頭路了怎麼辦
【失業給付】
資格條件:
1. 非自願離職。
2. 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得請領失業給付。
紓困內容:
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失業給付,有扶養眷屬者可加發10%,最多加發20%。發放時程最長發給6個月,但離職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失業給付方案可洽:
台灣就業通客服專線 0800-777-888
台中可洽: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 分機2128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04)2228-9111 分機36104
--
#沒頭路了要養小孩怎麼辦
【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資格條件:
1. 自109年1月18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 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3. 申請人至109年5月31日止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4.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附註: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可洽詢: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 (02)8590-2802
--
#被減班了收入減少怎麼辦?
有三種方案:【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計畫】
都可補助短少的工時薪資。
但要選哪一種?可洽詢:0800-777888。
台中可洽: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2121
臺中就業中心 電話 (04)2222-5153
台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 (04) 2228-9111
豐原就業服務站 電話 (04)2527-1812
沙鹿就業服務站 電話 (04)2662-4191
--
#周轉不靈怎麼辦
【勞工紓困貸款】
申請人資格不綁勞保、就保,只要是在職勞工或可提出工作證明的勞工,都可以申請貸款,例如可用薪水條、扣繳憑單或存款帳戶收入等,做為有工作事實的證明,首年利息由勞動部補貼,可分三年償還,每人最多可貸十萬元。勞動部下週將公告勞工紓困貸款須知,最快27號開放申請。
可洽詢24小時免付費專線:1955 或 0800-777888
--
【小商家貸款】
免開發票小吃店、早餐店之類的有稅籍小商家,已有25家銀行承辦,簡化銀行核貸流程,特別設計一簡易評分表取代財務報表,此簡易評分表共有5大評分標準,只要評分有63分以上即符合資格,免擔保人也免擔保品,最快7天內核貸。
諮詢專線:1988
--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年滿20歲之失業者,其事業在109年1月15日後依法設立登記,可有資格申請。
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貸款年限7年,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貸款戶須自行負擔信用保證0.375%保證手續費。
前2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用保證機制 提供9成5保證,且免擔保人及擔保品。
鳳凰貸款可洽詢勞動部創業諮詢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092-957
--
#現有貸款可以調降嗎?
(1)自用住宅貸款:
貸款餘額1,000萬元以內部分,加計央行降息1碼及公股銀行減收1碼,共減2碼(0.5%),期間自109年4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貸款餘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依央行降息1碼。
(2)消費性貸款:
信用卡、信貸及車貸等貸款,於各行歸戶後貸款餘額1,000萬元以內部分,加計央行降息1碼及公股銀行減收2碼,共減3碼(0.75%),期間自109年4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貸款餘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依央行降息1碼。
(3)適用範圍及實施方式:
本案新舊貸款均適用,並由公股銀行主動執行利率調降事宜,民眾無需另外申請。
附註.因疫情影響日常生活而有還款困難之個人,公股銀行提供既有貸款寬緩措施、信用卡緩繳方案及個人貸款專案等,有需要之個人可向公股銀行申請暫緩繳納借款本金、展延借款期限、減免計收信用卡違約金及循環利息等費用。申請緩繳展延不影響個人信用。
--
又附註
#這次紓困方案有的要有勞保,#阿我怎麼知道自己勞保保多少?
※ 怎麼查詢自己的投保條件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僅得由其本人或所屬投保單位查詢。
勞工可依下列方式查詢:
1.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2.以中華郵政金融卡透過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
3.網路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
4.勞保局辦事處臨櫃查詢。
5.電話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
--
看完還是頭好痛,沒關係,打電話來服務處,我的團隊等著你!3Q ~
勞保給付核定 在 許淑華 Facebook 八卦
台灣的職業病認定為人詬病已久,去年勞保職業病只有630人次,創七年新低。
因職業病通報低、認定難、給付少的情況下,導致許多職業病勞工無法或不願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醫療給付,進而造成勞保該給付的卻由健保吸收。
而職災勞工享有比健保多的給付,如免部分負擔及住院的膳食費等,但依現行狀況勞保協助職業災害的美意反而蕩然無存,導致台灣的職業病黑數逐年升高。
從去年勞保局受理申請保險給付核定案件約為222萬件,其中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3769件,從爭議審議審定結果來看,撤銷原核定案件計1110件,撤銷率為29.45%,而20.8%爭議案件則由勞保局自行撤銷。
且爭議審議曠日廢時一審達8個月易造成職災勞工二次損傷,勞保局應檢討勞保爭議核定之標準及加快爭議審議之時程。
目前我國對於職業病之認定洋洋灑灑的170項,許多內容皆是化學物質的名稱。
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公布的最新報告指出,2000年至2014年間20到64歲勞動人口曾從事過餐飲業人口約57.2萬人,死亡率較其他行業勞工高出了35%;
且從事餐飲業的男性勞工癌症發生率較其他行業多出11.3%,卻不見餐飲業烹飪時會產生的多環芳香烴化合物、異環胺、醛類等致癌物質納入規範範圍中。
建議勞動部應與時俱進,通盤檢討將其有害致癌物質一併納入。
最後,前陣子三審定讞的RCA案來看,據 2001 年的統計,有超過千名員工罹患癌症,並有超過 200 人已經死亡。為避免此類事件一在發生,勞動部應落實電子廠、化學廠之檢查,多加宣導職業病的種類,確保勞工清楚了解其所在的工作環境以及若發生意外後續的救濟程序。
除此之外,職災認定實務上仍存在地方政府、勞保局重複審查,不利勞工權益,若地方認定為職業病應簡化審查流程。
勞保給付核定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台灣國會史上第一次的同性婚姻法案討論
法務部一再逃避主管民法之修法職責 甚至推翻對國會之承諾
要求行政院性平處督導法務部 儘速提案修正民法
以符合憲法平等權、兩公約及CEDAW施行法
今天(12/22/2014)是台灣國會史上第一次的同性婚姻法案討論,若以整個亞洲來看,這是極具意義的日子,因為目前已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多為歐洲國家及美國部份的州。
不過今天法案進行詢答後,讓我失望的不只是類似呂學樟立委引用護家盟的不實文宣、將同婚法案扭曲成「人獸交」,這種不正確的資訊一再誤導民眾及立委,讓同婚議題難以理性辯論;更讓我失望的是法務部作為民法之主管機關,以及我國審查人權公約國家報告之秘書處,一再逃避修法保障同性身份權益之職責,甚至推翻對國會之承諾、未於年底前提出對案(詳見附錄一),行政部門之卸責怠惰,讓我不僅失望,還感到憤怒。我們不能讓同志人權一再落空,必須繼續推動修法,不能讓法務部就此逃避職責。
行政院性平處其實早在今年的9月19日,就已經正式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法務部在婚姻家庭法律的檢討修正,除了「研議請各部會修訂現行各法規」之外,應該要一併研議民法修正或是另訂專法。但等到10月,我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的時候,法務部所提出來的書面意見否定修正民法,也沒有討論修訂專法,甚至連同性伴侶究竟有哪些權益不受保障,需要修改那些法律,涉及那些部會,也無法提出具體的說明。公聽會的最後我們做成結論,要求法務部要在兩個月內提出對案。
但我們看到法務部今天提出的書面意見,不僅被媒體及同志團體笑為抄襲護家盟文宣,不少段落邏輯混亂矛盾、喪失法律專業,法務部甚至將修法責任推給了「其他部會」:「同性伴侶權益之保障,涉及諸多部會之不同職掌與法令,允宜由相關部會透過各種方式,積極尋求保障其權益之對策。」
法務部這份書面報告呈現出50年以前的「家父長」陳腐概念,暴露出台灣政府面對21世紀的不合時宜,以及對同性伴侶赤裸裸的歧視。同性伴侶在制度上受到的各種歧視及差別待遇,絕對不只法務部報告所寫的醫療同意、健保、賦稅這麼簡單。
一對相伴到老死的同性伴侶,法律制度對他/她們的歧視是從生到死的各種權利剝奪:舉凡生育給付、喪葬給付、失業給付、職災給付、遺屬撫恤金、軍眷的各種優待跟給付、災害救助金、住宅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褒獎受領,甚至是法務部自己管理的犯罪被害人保護的遺屬補償金,這些遍及勞保、農保、軍公保、社會福利等等給付,給付通通都只給予「配偶」專屬權益;另外公職人員的職務請調、勞工的陪產假、結婚假、喪假,如果沒有配偶身分怎麼請領跟證明?又或如須具有配偶身分才可以做的事情,例如:探監、拒絕證言、利益迴避、勘驗屍體、證人保護、提起勒戒處分的重審、偵訊陪同、歸化資格、停留及居留資格…,這些司法、移民方面的權益,全都只限婚姻中的配偶。
這些大大小小的法律豈止上百條?涉及的權益豈止三項?這些司法、移民、福利、給付等各個政府單位卡住的地方就是--同性伴侶雖然相伴多年,即使拿出照片等生活證明,但他們就是沒有民法上的配偶身分,所以拿不到應得的權利,卡就是卡在法務部所主管的身份法,為什麼要推給「其他部會」去尋求修法的解方?
連法務部的上級機關行政院也看不下去,今天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的書面意見已明確指出:「我國已訂頒兩公約及CEDAW施行法,且102年國際專家審查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提出之第78、79點結論意見,與本年國際專家審查我國CEDAW第2次國家報告提出之第33點總結意見皆提出我國缺乏法律上對婚姻家庭多元性之認可,建議修訂民法承認多元家庭,可見同性婚姻權利之保障將逐漸成為世界趨勢。」(公約相關資訊,詳見附錄二)
行政院性平處的意見,以白話解釋就是,公約施行法有國內法律效力、是要遵守的,行政院早就發函叫你法務部檢討,你就趕快提案修正民法、或研議制定專法,法務部如果認為有什麼配套需要討論,需要找各部會、民間團體溝通,不要一直推給別的部會,製造問題。
其實過去幾項大型民調早已顯示有超過半數以上的民眾支持同志婚姻,其中最大型的民調--2012年7月到10月間進行調查的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52.5%支持同性婚姻。2012年8月,中國時報的民調有56%的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支持同性伴侶合法收養的也高達58%。2013年法務部委託鄧學仁教授所做的研究,也進行了民意調查,贊成同性婚姻、同性伴侶收養小孩、繼承彼此遺產的民意,全部都高過反對的比例。
2014年12月最新出爐的民調,由台灣民主基金會委託世新大學進行的民意調查,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是54%,其中愈年輕的世代,支持比例愈高,20-29歲支持的比例高達84.1%,30-39歲支持比例高達70.6%,40-49歲的支持比例也有超過半數的52.1%。連張惠妹、蔡依林等流行天后也表態支持同婚。
再看11月29日地方選舉的結果,我們看到表態支持同性婚姻的縣市長候選人,包括: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台中市長當選人林佳龍、高雄市長陳菊,都高票當選,並不因其表態支持同婚而有所負面影響;而表態反對同性婚姻的縣市長候選人則僅有三位,其中兩位落選。
所以,法務部到現在還看不清楚民心向背嗎?
今天法案詢答之後,雖因現場人數不足而無法進入條文討論,但請同志們不要灰心氣餒,我們將繼續要求法務部提出修法對案,也將同步請行政院性平處共同督促法務部,善盡上級機關之職責。在消除對同志的種種歧視之前,我們沒有灰心喪志的權利。大家加油!
------------------------------------
附錄一:
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會議紀錄 (http://ppt.cc/j3z1)
主席:尤美女立委 (以下摘錄相關部份之逐字稿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103卷第64期,頁298)
主席:
次長,法務部對這部分已經研擬很久了,你們委託專家學者也很久了,你們還要研議多久?
究竟你們是要修改民法親屬編還是要另外立法?還是如剛才你所講的,要在各個法裡面把同志所應該受到保障的權益補起來?如果你認為要另立新法,請提出新法;如果認為要修正民法親屬編,請提出民法親屬編修正案;如果認為要修改上百個、上千個法律裡面所有關於同志欠缺的權益,請提出整套的作為。因為你們已經研議夠久了,同樣的話,我們聽太多了,聽太久了,請在 2 個月內把你們認為應該怎麼走的法拿出來,可以嗎?
陳次長明堂:(在席位上)3 個月。
主席:本會期到 12 月底,就在 12 月底以前拿出來,謝謝。
-----------------------------------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點頭允諾,全場與會者目睹,立法院轉播。
記者亦寫成以下報導「保障同性伴侶 法務部允年底提對案」:
http://ppt.cc/84-l
--------------------------
同日公聽會紀錄之會議結論 (立法院公報103卷第64期,頁313):
主席:
「另外,我們要求法務部在 2 個月內,就如何立法的部分,到底是要修改民法親屬編,還是要立專法,或是要把數百個相關的法,全部修改?希望在 2 個月內,提出這些法案,不是只有拿出研究報告,而是要提出所有修改的這些法。此外,由於牽涉到的部分,如果不修改民法親屬編,那相對的,所有的同志會因為沒有辦法進入婚姻,導致所有社會福利的給付,包括醫療、保險以及各種稅捐等等權利被剝奪,我們也希望所有相關部門,包含今天與會的衛福部、財政部、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以及性平處等等,以及今天沒有與會的各部門,所有以婚姻做為家庭,以家庭作為所有社會福利給付或權利給予的基礎,而所形成一種歧視的待遇,希望能一併修改,而且也一樣在兩個月內連同法務部的法案一併送到本委員會。」
---------------------------------------
附錄二
國際人權公約 台灣國家報告審查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結論性建議
一、兩公約
對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初次報告之審查國際獨立專家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2013年3月1日公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核定版中文譯本)
78. 專家擔心我國缺乏法律上對婚姻家庭多元性的認可,且只有異性婚姻受認可而不包括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這是帶歧視性的,且否定了同性伴侶或同居伴侶的許多福利。專家對於政府在修法認可家庭多元性之前先進行民意調查的計畫表示擔心。政府對全體人民的人權有履行義務且不應以公眾之意見做為履行的條件。
79. 專家建議應修訂民法以便在法律上認可我國家庭的多元性。專家還建議應一般性的對社會大眾及特別在學校中毫不拖延地進行性別平等和性別多元性的認知和教育。
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中華民國(臺灣)第 2 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總結意見與建議
(2014年6月24日公佈,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核定版中文譯本)
家庭與婚姻生活
33. 審查委員會關切政府缺乏對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認,僅承認異性婚姻,但不承認同性結合或同居關係。審查委員會也關切缺乏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
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修訂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同時建議採取措施以收集和整理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並在下一次的國家報告中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