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苦苦相逼🤬
她只想和肚子裡的寶寶好好活下去!
從山上的村莊被趕到下面的村莊
狗媽媽都已經被人類傷害失去兩隻手了,連站立討食都很困難
為何還要把她當過街老鼠,讓她走頭無路
通報人耳聞「聽說有人已放毒餌和捕獸夾」
無辜的狗媽媽和肚子裡的寶寶性命堪憂,隨時都可能遭遇不測
每個人對流浪貓狗的直覺感受不同,只要不做傷害,我們都能尊重
但你有想過你眼前驅趕的是一隻已經懷孕即將臨盆,她失去兩隻手,為了討食還要努力挺起她沈重的肚子才能勉強走路的狗媽媽嗎?
面對一個如此堅強又弱勢的生命,難道都沒有心生一絲同情?
我真的無法理解,怎麼還能說出如此冷漠嫌棄的話?
在現場我深刻感受到不友善的氛圍
孩子,妳受苦了!
無法想像平常妳又是怎麼忍受欺負被趕來趕去的
把妳抱到車上後,真的感覺好心酸
就像帶妳逃難一樣
走!我們回家
不要在這裡被人瞧不起
妳即將生產了
我們要開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叔叔不會再讓妳受委屈了
妳會有一個溫暖的家,沒有恐懼的地方
讓妳安心的把寶寶生下來
。。。。。。。。。。。。。
袋鼠狗媽媽生了🎉🐕🎊
八隻剛出世的小小幼,歡迎你們的到來
那天去山上看妳挺著大肚子被逼到無路可退
今天看妳們一家無憂無慮圓滿享受天倫幸福
一切~都值得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0335480141224&id=482873861887397
與其抱怨,不如改變
我們努力在改變
不就是希望每個生命都能得到公平對待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90304081144364&id=482873861887397
………………………………………………
3/1起禁用山豬吊 違者送辦最重可罰7萬5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捕捉動物,即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的捕捉工具,即不得使用「山豬吊」。
呼籲民眾勿以身觸法。
#檢舉山豬吊有獎金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662945
【台灣山林處處是陷阱 藉由影片示範 沈痛分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35472486627532&id=482873861887397
南投震爆點袋鼠黃黃
下一次還能活命真的要靠運氣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7246222783486&id=482873861887397
【嘉義大埔-慘遭失去雙手的巴吉度】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73951789446267&id=482873861887397
袋鼠媽媽和狗媽媽黃黃
二個來自不同地方救援
經歷不一樣的遭遇
現在同樣在園區哺乳照護區
現在她們算是好姐妹嗎?!
悠哉的打個哈欠
很滿足的笑臉
寶寶們喝飽睡足,乖乖長大
園區真是多子多孫啊😂福氣啦!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3362933171812&id=482873861887397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歷經多年的動保法修法案,尤其在這一屆三年來十多個版本,終於去年年底獲得朝野協商共識,今天能夠順利三讀,讓人感到欣慰。 這次的修法,在朝野立委跟許多動物保護團體和愛心人士的奔走之下,新增了很多保護動物的新法條,包括本席提出的寵物飼料管理法源,未來對毛小孩的食品安全將有管理的依據、也加重虐待動物的處罰...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徐文良(徐園長護生園) Facebook 八卦
【殘暴至極!活活被吊死的虎斑貓】
晚間來到現場,驚見這個已經斷氣全身都長蛆的貓咪,三隻腳竟然都夾著捕獸鋏
看到這一幕我真的好氣憤好心痛,怎麼會有人如此殘忍
小小的一個籠子旁邊,竟然放置了5個捕獸鋏
每個夾子還用鐵線固定
就算孩子想脫逃求救都不可能
無法想像活活被吊死的孩子,當時有多痛有多麼驚恐
虎斑貓,我幫你把捕獸鋏全部都解開,這一生流浪的苦難已經結束
幫你灑上金剛砂,希望你聽著佛號,一路好走
懇請大家一人一句佛號迴向給虎斑貓
讓這孩子帶著眾人的慈悲念力往生淨土
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
明天我們會請動保處積極調查開罰
任意買賣,擺放捕獸鋏,山豬吊都是觸法行為
我們要嚴厲譴責
------------------------------------------------------
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第14條之2
明文規定:不得製造,不得販賣
不得陳列或輸出入獸夾……
違者均處新臺幣一萬五~七萬五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規定
使用獸夾捕抓一般野生動物
違者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
如果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
罰則提高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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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禁用山豬吊 違者送辦最重可罰7萬5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捕捉動物,即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的捕捉工具,即不得使用「山豬吊」。
呼籲民眾勿以身觸法。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徐文良(徐園長護生園) Facebook 八卦
袋鼠狗媽媽生了🎉🐕🎊
八隻剛出世的小小幼,歡迎你們的到來
那天去山上看妳挺著大肚子被逼到無路可退
今天看妳們一家無憂無慮圓滿享受天倫幸福
一切~都值得了
為什麼要苦苦相逼🤬
她只想和肚子裡的寶寶好好活下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92371660937606&id=482873861887397
為什麼要苦苦相逼🤬
她只想和肚子裡的寶寶好好活下去!
從山上的村莊被趕到下面的村莊
狗媽媽都已經被人類傷害失去兩隻手了,連站立討食都很困難
為何還要把她當過街老鼠,讓她走頭無路
通報人耳聞「聽說有人已放毒餌和捕獸夾」
無辜的狗媽媽和肚子裡的寶寶性命堪憂,隨時都可能遭遇不測
每個人對流浪貓狗的直覺感受不同,只要不做傷害,我們都能尊重
但你有想過你眼前驅趕的是一隻已經懷孕即將臨盆,她失去兩隻手,為了討食還要努力挺起她沈重的肚子才能勉強走路的狗媽媽嗎?
面對一個如此堅強又弱勢的生命,難道都沒有心生一絲同情?
我真的無法理解,怎麼還能說出如此冷漠嫌棄的話?
在現場我深刻感受到不友善的氛圍
孩子,妳受苦了!
無法想像平常妳又是怎麼忍受欺負被趕來趕去的
把妳抱到車上後,真的感覺好心酸
就像帶妳逃難一樣
走!我們回家
不要在這裡被人瞧不起
妳即將生產了
我們要開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叔叔不會再讓妳受委屈了
妳會有一個溫暖的家,沒有恐懼的地方
讓妳安心的把寶寶生下來
。。。。。。。。。。。。。
與其抱怨,不如改變
我們努力在改變
不就是希望每個生命都能得到公平對待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90304081144364&id=482873861887397
………………………………………………
3/1起禁用山豬吊 違者送辦最重可罰7萬5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捕捉動物,即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的捕捉工具,即不得使用「山豬吊」。
呼籲民眾勿以身觸法。
#檢舉山豬吊有獎金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662945
【台灣山林處處是陷阱 藉由影片示範 沈痛分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35472486627532&id=482873861887397
南投震爆點袋鼠黃黃
下一次還能活命真的要靠運氣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7246222783486&id=482873861887397
【嘉義大埔-慘遭失去雙手的巴吉度】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73951789446267&id=482873861887397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評價
歷經多年的動保法修法案,尤其在這一屆三年來十多個版本,終於去年年底獲得朝野協商共識,今天能夠順利三讀,讓人感到欣慰。
這次的修法,在朝野立委跟許多動物保護團體和愛心人士的奔走之下,新增了很多保護動物的新法條,包括本席提出的寵物飼料管理法源,未來對毛小孩的食品安全將有管理的依據、也加重虐待動物的處罰,並新增了展演動物業的管理法源,讓阿河的眼淚沒有白流。另外有繁殖場的管理法源,鼓勵認養替代購買,並強化飼主的責任,都是希望減少流浪街頭的貓狗數量。
此外,本法讓獸醫師治療動物疾病可使用特定的人用藥物,解決了爭議已久的缺藥問題;同時針對收容所動物十二日無人認養就得以撲殺的法條,設定了二年的落日,讓十二夜的悲劇逐步從台灣消失。
身為友善動物的立委,能在本席任期中順利參與動保法的修正通過,我要特別感謝三年來不厭其煩,多次召集協商的蘇震清召委,以及其他朝野立委同仁。未來仍然仰賴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共同執行,與民間動保團體共同合作,守護我們的毛小孩、毛夥伴,讓台灣往文明與人道國家邁進一大步。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評價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台東縣動物收容中心疑涉虐待流浪貓狗,3天內台東防治所一口氣撲殺103隻流浪貓狗,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11/14)日於經濟委員會中質詢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蕭美琴痛批台東防治所簡直成為「動物的煉獄」。對此陳保基則是坦承缺失,並要求台東防治所加以改善。蕭美琴指出,虐待動物致死是有刑責的,若因為主管機關疏於管理,甚至偽報動物數量,更涉及偽造文書刑責,不是要求改善就可以解決,必須追究調查相關違法失職人員責任,若涉及違法應移送法辦。蕭美琴並要求農委會必須即刻進行調查,同時再次清查全國各地收容所,了解動物收容現況。
此外,為防止寵物遭任意棄養,導致流浪動物增加,蕭美琴認為飼主的責任也很重要,動物保護法應訂得更嚴謹,讓此類不負責任的飼主也受到懲罰;另在流浪動物收容方面,繁殖場管理也應加強。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評價
臨時提案 05/14宣讀
案由: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5人,有鑑於2008年所修正之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及之2明文規定,獸鋏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違者將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事實上獸鋏仍然隱藏於山林之中,名副其實為台灣動物的頭號殺手,尤其在東部地區的山區地帶,出現獸鋏之情形最為多見,其影響層面已從野生動物延續至人類最親近的同伴動物。為杜絕動物不斷無故被虐殺的循環處境,行政院農委會應責陳相關單位,徹底地毯式清查全國各地山林,掃除違法獸鋏之設置,以維護動物之生存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蕭美琴、葉宜津、劉櫂豪
連署人:陳其邁、林淑芬、吳宜臻、何欣純、黃偉哲、吳秉叡、邱志偉、林岱樺、魏明谷、鄭麗君、李俊俋、李昆澤
說 明:
一、 「獸鋏」實為台灣動物的首號殺手,只要走進山林的獵區範圍,就不難發現人類為獵捕野生動物而設置的殺戮山林,甚至禍及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同伴動物(流浪動物)。台灣東部山區出現獸鋏之情形尤甚,動物們遭夾傷,血流不止、哀號、體無完膚之景象,更是令人怵目驚心。
二、 長久以來,動保團體接獲遭獸鋏所傷的通報,更是有增無減。台灣雖已於2008年1月通過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及之2之條文,明文規定獸鋏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違者將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在山林地區遭獸鋏所傷之動物仍然不勝枚舉。
三、 為杜絕動物不斷無故被虐殺的循環處境,行政院農業部應責陳相關單位,徹底地毯式清查全國各地山林,掃除違法獸鋏之設置,以維護動物之生存權益。
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 在 動物保護法簡介(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的相關結果
動物保護法 計分七章節40條,其要點如次;. 一.動物之一般保護: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設動物保護委員會;飼主飼養動物應負之責任包括應避免動物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不得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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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 (或簡稱動保法)的立法精神是「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1條),並且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第6條),依此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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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