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熬夜變成敬業!當拼命當成應該時!什麼時候開始我們都被「敬業」二字綁架了,正常合理的訴求不敢提,怕被人冠上「事兒多」「矯情」的標籤。人微言輕,多的話不敢說,…今天的事太難過無法接受!人就這樣沒了⋯⋯跟翔翔認識多年,雖然沒有太多私交;但每次ㄧ起工作的他都給人溫柔敬業的感覺,是個溫暖的陽光大男生!敬業固然重要!但前提都是請愛護自己為前題!各行各業都ㄧ樣!當生命不在時誰來保護誰!保護自己!愛護自己!人生無常... 是不是該對自己好一点!
一路好走Godfrey🙏🙏🙏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要讓體質健全,血路必得暢通。 我的選區,一直以來困於交通不便,我常常看到阿公載著小孩跟大車砂石車,一起奔馳在山頂路上,看得膽戰心驚。如果有一個好的鐵路、方便的公車、再加上bike轉運站,可以免去許多性命危險,對區域的發展、高齡化社會,或者是年輕人落地生根,都是非常好的。 所以,我特別關心台中山海環...
前提前題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八卦
【交通均衡發展,首都功能分流,讓台灣永續強健!】
要讓體質健全,血路必得暢通。
我的選區,一直以來困於交通不便,我常常看到阿公載著小孩跟大車砂石車,一起奔馳在山頂路上,看得膽戰心驚。如果有一個好的鐵路、方便的公車、再加上bike轉運站,可以免去許多性命危險,對區域的發展、高齡化社會,或者是年輕人落地生根,都是非常好的。
所以,我特別關心台中山海環線鐵路的進度,也提出了四個要求:
一、 山手線並不需要強求全線立體化,在降低財政負擔下,提升服務機能,儘速消除地方與中央的歧見,造福市民的前題下,我覺得應先讓硬體落實「雙軌電化雙向環狀運行」。山海環線和東京等大都會的環狀線不同,許多位於「非建成區」,本質上更像法國 RER 或德國 S-bahn 的近郊通勤,串連衛星市鎮功能。部分區域其實可在維持雙線雙向電氣化運行下,進行「土建減量」,以部分用路堤代替高架橋等方式,在運輸容量不減,道路立體交會前提下,降低造價。
二、 與地方密切合作,設計車站周邊交通計畫時,檢討海線如大肚、龍井、烏日、清水等車站目前偏弱的轉運機能,以車站為核心規劃公車接駁。
三、 請交通部督促台中市府,在提交計畫裡,必須檢討周邊土地開發,引進商業服務、微型運動中心、社會住宅、公托與長照設施聚集,並設置在車站旁,鼓勵居民移入,創造出緊緻而便利的新型態都市。
四、 有關設站,建議交通部不一定只依當今人口來做考量,應該是將考慮 TOD 開發下,誘導人口分佈改變與重大建設投資,讓人口、產業與交通路網形成正向循環的誘導關係,讓民眾來使用,改變交通習慣。
除了民眾關心的交通,再來就是疫情了。
面對這樣的疫情未爆彈,以及未來任何災害或戰爭發生時(目前為準戰爭狀態),南來北往的國會與行政部門也該超前部署。
我知道目前行政院已經有進行相關的視訊會議,以及處理文件數位簽章的工作。但相關二級行政單位則是各自規劃,目前似乎並沒有所謂全國性相關中央行政機關的空間配置。
然而,針對戰爭時期(目前為準戰爭狀態)、天然災害發生等狀況發生,相關行政單位已無法在台北持續辦公時,我們該怎麼辦呢?
我必須重申,選前我提出「國會中遷、首都減壓」的政見,正是因為目前多數的行政機關集中於台北,就像人體的心臟大腦都集中在頭部,若北部疫情大爆發,整個國家可能會陷入停擺的危機。我希望行政單位也能開始著手研究 「行政分流、功能分散」的超前部署,相關經驗也可以作為未來首都機能重新分配的參考!利用這個時機,來思考一下備援首都的方向。
目前為止,行政政治經濟訊息等等的中心,都在台北。重新思考,台澎金馬的地理中心,其實是我們大肚溪附近,包括烏日、霧峰、南投。思量交通、區域平衡、分散風險等各層面,我們該考慮首都減壓立院先行這個計畫!
2010年開始,其實跨越黨派,各方都有提出過這個議題,但從2010年到現今,行政部門的回覆都是「再討論看看、再研究看看」,到現在也八年了。我認為,至少明白列出遷都遷國會的可行性評估。研究過去的討論結果,多是民意還沒有凝聚,但問題在於民眾根本不知道,遷移的好處跟壞處是什麼的時候,其實民眾根本無從選擇。
為什麼我這麼在意這件事?
因為國土均衡很重要!台灣很小,國土面積排名世界 140 左右;但台灣很強,經濟是世界前 25 強。你可能感覺不到,很重要的原因,可能在於長年的國土規劃與發展失衡。
這樣頭重腳輕的發展,就造成了房價高漲、對年輕人的雙重剝削。
在馬英九政府錯誤的金融與房地產政策下,熱錢集中於北部,讓台北房價一飛沖天。年輕人離鄉背景去台北,工作機會多但房價很貴。而中南部老家,雖然相對負擔得起,但缺乏發展機會。
解決北漂與高房價問題的方法,並不是只有稅負調整,更重要的是讓產業與工作機會移回中南部,讓青年人口移回中南部,同時在新發展區域做好計劃,控制房屋供給,提供社會住宅,杜絕熱錢炒作,從供需面媒合解決問題,實惠且衝擊小。
建設永續而均富的國家,就從國土均衡發展做起!
讓我們好好就「首都分流」、「災難應變」、「備援首都」,提出規劃,盤點北中南行政、立法等中央機關可使用空間,指揮系統(如遠端會議、公文系統與聯繫保密通訊管道)的緊急建立,人員的調度和任務分配模式。這不僅僅是因應疫情,更是為了永續經營!
前提前題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八卦
【回覆新筆友選舉主任蔡亮女士: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
新筆友蔡亮女士好「客氣」,問我三條問題。不過唔緊要,政府越多來信,越留難我,越拖延決定我到底有無得選,只會令海怡西既選民更不滿政府既審查同篩選。
我會把握機會詳盡咁向蔡亮女士解釋我嘅政治理念,希望佢唔好強行讀心亂咁詮釋我既答案。
我無興趣比佢讀我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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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香港仔海傍道3號
逸港居1樓
海怡西選區
選舉主任蔡亮女士
蔡亮女士:
就 閣下於2019年10月26日電郵來函,本人謹覆如下:
問題一:你作為香港眾志現任秘書長,加上你於2019年10月17日就選舉主任的提問所作的回覆中表示你 「支持香港眾志所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你是否同意,不論是上述香港眾志奉為「最高綱領」的民主自決理念,或是你理解中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兩者均包括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之一?
1. 閣下引述2018年10月2日報導當中本人對譚耀宗先生的回應,惟我認為該報道與 閣下考慮我的提名有並無關連。該報道的背景是譚先生曲解香港眾志的主張,將民主自決等同香港獨立。我在回應時指出「香港眾志不會改變民主自決綱領」,意在澄清民主自決並非獨立,香港眾志亦無意改為主張香港獨立。
2. 正如香港眾志常委及首席研究員敖卓軒在2019年10月24日《華爾街日報》評論文章指出自決不等同於香港獨立:
Beijing is always going to call us separatists, but independence is not one of the present movement’s demands. Fighting for democracy within our constitutional framework is going to get us closer to what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was meant to do. Self-determination does not equal independence.
3. 就閣下查詢「香港獨立」是否我或香港眾志所支持的「自決前途」的選項之一,其實我在10月15日回覆原選舉主任馬周佩芬女士的信函中已回應此問題。 閣下可參考如下:
- 本人的立場是任何香港未來前途的決定,應在一國兩制的憲政框架內進行。
- 《基本法》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自決前途亦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
- 支持民主自決並不代表支持香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
- 我認為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其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以符合民主原則。
4. 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其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以符合民主原則;然而,自決前途的前提是在承認《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主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更於2019年10月13日嚴詞威脅:「在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因此,即使有關主張是否具有民意基礎,不論香港眾志奉為「最高綱領」的民主自決理念,或是我理解中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均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問題二:你於2019年10月15日回答選舉主任在2019年10月14日電郵來函中指出:
“本人提倡支持香港人可以自決前途,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應讓香港人共同參與決定。而本人的立場是任何香港未來前途的決定,應在一國兩制的憲政框架內進行。”在你10月17日的回覆指出:“如你認為我跟眾志的看法有異,你應該根據我的看法作出決定"。你的上述回覆,看來可予人的印象是,你的個人取態,與香港眾志「主權在民」和港獨的取態,可以有所分歧。現在你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請直接清晰確認你這方面的立場是否曾作任何改變,即不再認同香港眾志在2016年提倡的民主自決的網領?你是否不再認同香港眾志的綱領中所指體現 「主權在民」的理念,公投應包括香港獨立為選項之一?
5. 香港眾志「民主自決此際起航——我們的自決運動路線圖」的文章提到「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而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意思同出一轍,說明作為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主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涵蓋和反映「主權在民」理念。事實上,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習近平於2010年9月也在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的講話中提到「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表達與「主權在民」類近的看法。
6. 正如我在早前的回覆所強調,具民意基礎和符合民主原則,是前途自決選項的先決條件,這也是「民主自決」涵蓋的要素。而我認為香港眾志對民主自決的理解,是透過自決前途表達香港人的意願,讓香港人共同參與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我相信這並不違背《基本法》賦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原則;至於主權在民所體現的精神,是以民主方式在香港社會凝聚共識,從而決定香港未來。
7. 就文中提到「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的背景,是對香港社會大眾在2016年存有各種政治主張,包括但不限於地方自治和港獨的概括描述。文中對各個選項的提述,實是客觀反映當時香港市民可能支持的各種政治主張,以強調民意基礎的重要性。然而,這並不代表香港眾志提倡自決前途需要具備必然選項。
8. 根據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2017年間公佈的民意調查,市民支持「香港獨立」作為2047年後安排的比率跌至只有11%。從上述民調可見,「香港獨立」的主張在現時「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顯然不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並不具有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先決條件,所以自決前途不應包括香港獨立作為選項。我重申,目前具有壓倒性支持的主張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包括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落實雙普選,亦是香港眾志和我的訴求。
9. 正如上述,無論任何主張是否具民意基礎,自決前途的前提是在承認《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在現時「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主張與《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所牴觸,故此我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10. 無論如何,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惟 閣下錯誤地理解本人或香港眾志對民主自決的主張,選擇性地提述有關的內容,並非我所支持「民主自決」的主張的全部。我認為自決前途的作用在於表達香港人的意願,我相信這並不違背《基本法》賦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原則。
問題三:現在你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是否同意在符合《區議會條例》(第 547 章)第 34(1)(b)條要求獲提名人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行政區這規定的前題下,不論是否有民意基礎,不論目的為何,不論以任何形式來進行(包括透過具有憲制效力或不具實際約束力的公投),香港獨立都不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11. 我認為你的問題錯誤地理解我對民主自決的主張。
12. 我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正如我較早前引述2017年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曾就「市民對2047年後香港的前途問題之看法」進行調查,這種討論和調查絕對不會違反《基本法》任何規定。同樣地,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方式如公投,讓市民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表態,本質上與上述民調無異。除非 閣下認為於民意調查要求市民就「香港獨立」表態乃違反《基本法》,否則這類民意表態並不可能違反擁護《基本法》及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
13. 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我已根據《區議會條例》在提名表格內所作出關於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行政區的聲明。我在10月17日的答覆中引述周庭案([2019] HKCFI 2135)的誓章指出,香港眾志無意自行舉辦公投,而是期望說服政府舉辦一個具國際認可及具憲制效力的公投。必須強調,不論公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結果所反映的民意最終均會由中央政府及港府考慮和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主權的前提下,尤其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9年10月13日嚴詞威脅「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我認為實際上香港獨立並不可成為可接納的選項。
二零一九年區議會選舉
海怡西選區參選人
黃之鋒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前提前題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評價
要讓體質健全,血路必得暢通。
我的選區,一直以來困於交通不便,我常常看到阿公載著小孩跟大車砂石車,一起奔馳在山頂路上,看得膽戰心驚。如果有一個好的鐵路、方便的公車、再加上bike轉運站,可以免去許多性命危險,對區域的發展、高齡化社會,或者是年輕人落地生根,都是非常好的。
所以,我特別關心台中山海環線鐵路的進度,也提出了四個要求:
一、 山手線並不需要強求全線立體化,在降低財政負擔下,提升服務機能,儘速消除地方與中央的歧見,造福市民的前題下,我覺得應先讓硬體落實「雙軌電化雙向環狀運行」。山海環線和東京等大都會的環狀線不同,許多位於「非建成區」,本質上更像法國 RER 或德國 S-bahn 的近郊通勤,串連衛星市鎮功能。部分區域其實可在維持雙線雙向電氣化運行下,進行「土建減量」,以部分用路堤代替高架橋等方式,在運輸容量不減,道路立體交會前提下,降低造價。
二、 與地方密切合作,設計車站周邊交通計畫時,檢討海線如大肚、龍井、烏日、清水等車站目前偏弱的轉運機能,以車站為核心規劃公車接駁。
三、 請交通部督促台中市府,在提交計畫裡,必須檢討周邊土地開發,引進商業服務、微型運動中心、社會住宅、公托與長照設施聚集,並設置在車站旁,鼓勵居民移入,創造出緊緻而便利的新型態都市。
四、 有關設站,建議交通部不一定只依當今人口來做考量,應該是將考慮 TOD 開發下,誘導人口分佈改變與重大建設投資,讓人口、產業與交通路網形成正向循環的誘導關係,讓民眾來使用,改變交通習慣。
除了民眾關心的交通,再來就是疫情了。
面對這樣的疫情未爆彈,以及未來任何災害或戰爭發生時(目前為準戰爭狀態),南來北往的國會與行政部門也該超前部署。
我知道目前行政院已經有進行相關的視訊會議,以及處理文件數位簽章的工作。但相關二級行政單位則是各自規劃,目前似乎並沒有所謂全國性相關中央行政機關的空間配置。
然而,針對戰爭時期(目前為準戰爭狀態)、天然災害發生等狀況發生,相關行政單位已無法在台北持續辦公時,我們該怎麼辦呢?
我必須重申,選前我提出「國會中遷、首都減壓」的政見,正是因為目前多數的行政機關集中於台北,就像人體的心臟大腦都集中在頭部,若北部疫情大爆發,整個國家可能會陷入停擺的危機。我希望行政單位也能開始著手研究 「行政分流、功能分散」的超前部署,相關經驗也可以作為未來首都機能重新分配的參考!利用這個時機,來思考一下備援首都的方向。
目前為止,行政政治經濟訊息等等的中心,都在台北。重新思考,台澎金馬的地理中心,其實是我們大肚溪附近,包括烏日、霧峰、南投。思量交通、區域平衡、分散風險等各層面,我們該考慮首都減壓立院先行這個計畫!
2010年開始,其實跨越黨派,各方都有提出過這個議題,但從2010年到現今,行政部門的回覆都是「再討論看看、再研究看看」,到現在也八年了。我認為,至少明白列出遷都遷國會的可行性評估。研究過去的討論結果,多是民意還沒有凝聚,但問題在於民眾根本不知道,遷移的好處跟壞處是什麼的時候,其實民眾根本無從選擇。
為什麼我這麼在意這件事?
因為國土均衡很重要!台灣很小,國土面積排名世界 140 左右;但台灣很強,經濟是世界前 25 強。你可能感覺不到,很重要的原因,可能在於長年的國土規劃與發展失衡。
這樣頭重腳輕的發展,就造成了房價高漲、對年輕人的雙重剝削。
在馬英九政府錯誤的金融與房地產政策下,熱錢集中於北部,讓台北房價一飛沖天。年輕人離鄉背景去台北,工作機會多但房價很貴。而中南部老家,雖然相對負擔得起,但缺乏發展機會。
解決北漂與高房價問題的方法,並不是只有稅負調整,更重要的是讓產業與工作機會移回中南部,讓青年人口移回中南部,同時在新發展區域做好計劃,控制房屋供給,提供社會住宅,杜絕熱錢炒作,從供需面媒合解決問題,實惠且衝擊小。
建設永續而均富的國家,就從國土均衡發展做起!
讓我們好好就「首都分流」、「災難應變」、「備援首都」,提出規劃,盤點北中南行政、立法等中央機關可使用空間,指揮系統(如遠端會議、公文系統與聯繫保密通訊管道)的緊急建立,人員的調度和任務分配模式。這不僅僅是因應疫情,更是為了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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