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擁有公民權,已經是當前世界民主國家的主流,目前,在162個國家的國民,滿十八歲就擁有公民權,台灣也應該積極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修改憲法第130條的年齡障礙,讓民主更深化。台灣,不能成為民主的後段班。
從服兵役到刑法上的成年,我們對十八歲的青年課以很多的責任,卻沒有給予對等的權利。十八歲的青年,已經能為自己做決定,也能為自己負責任。給十八歲的青年擁有公民權,也是鼓勵他們參與公共事務,展現他們的意見,傳達他們的主張,跟大家一起決定未來。
下週開始11/10(一)~11/15(六),是民間團體發起台灣第一次的「全國青少年投票日」,希望更多年輕人能夠透過這個有意義活動,表達自己的看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陳歐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歐珀針對社工訪談家暴、性侵等案例以及調查、偵查毒品嫌疑犯時,警察是否陪同社工訪談相關修法,質詢內政部次長,歐珀認為警察不可以人力與專業不足,就不訪視,讓社工與兒童家屬等,陷於危險之疑慮上; 另外,歐珀也質詢法務部與司法院,關於刑法修法部分,歐珀認為針對某些一些刑事犯者,法官往往從輕量刑,輕判的結果...
刑法162 在 王定宇 Facebook 八卦
白狼自己在中共官媒承認以下事項... ...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近期接受中共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張彬訪問時透露,他靠過去的江湖背景,找過去兄弟參加活動及吸收中南部年輕人,讓他們「由綠轉紅」,目的是成立發展一個紅色隊伍,宣揚「和平統一、陣前起義」。
1. 用黑幫江湖背景來吸收成員,特別指明中南部年輕人,這是作法是發展組織。
2. 目的是認同紅色中國,發展紅色隊伍,搭配白狼和統促黨公開鼓吹「一國二制」,這是以消滅我們國家主權為目的的行動。
3. 「陣前起義」需要定義清楚,如果是中共發動武力犯台時,成為內應的意思,如同新黨共諜案中「星火」計劃吸收軍人的用意(新黨當時這個犯行因犯案時間點,所以適用未修法前的舊法,懲罰過輕),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以上的可能犯行若都是持續至今,就可以適用這三年來的組織犯罪條例、國安法、刑法外患罪等新修訂條文,處以重罰。當然偵辦案件還要其他要件搭配,檢調機關應該啟動查辦,消除紅色代理人破壞台灣民主政體。
刑法162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法不阿貴 繩不繞曲 弄權一時 淒涼萬古】
臺灣高等法院今日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
無論在審理過程或是接受媒體採訪時,本人都一再重申「本案判決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憲法法庭」。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法委員並且進行政治鬥爭,他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若此行徑未受到司法追訴,將使總統成為權力無所節制的獨裁者,前人為了臺灣民主奮鬥的血淚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因此,檢察官對於馬英九提起公訴,並非是政治追殺,而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守護我們共同努力而來的民主臺灣。
高等法院此次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實實令人敬佩。過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是因為法官的判決常常因人設事,濫用自由心證,不過,司法體系中,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本次法官無畏壓力,勇敢地跟憲法站在一起,共同對抗侵害民主憲政的巨靈,判決馬英九有罪,讓司法青天重現。
二審法院認定馬英九觸犯刑法、通訊保障監察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三罪,並沒有院際調解權的適用,且人民通訊自由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行政機關不得無故侵害,法官更認為馬英九所稱的「總統機密特權」是臨訟狡辯之詞,因而判決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卻有一槌定音的效果,確立總統不得假借「行政特權」而恣意侵害「法治國原則」之金科鐵律,此次判決,無疑是臺灣憲政史上最重要的一頁,其意義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的憲法法庭!
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本人進行關說,本人在此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民進黨決心捍衛法律價值,勇於承擔憲法守護者的重責大任!
「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是我提起告訴的核心價值,馬英九身為總統,不思福國利民,只在乎政治鬥爭,汲汲營營於權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無法自拔,在法院判決有罪後,他更該謙恭自省、懺悔前愆,而不是大聲嚷嚷、文過飾非,本人在此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你那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以及對憲法的尊榮,「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刑法162 在 陳歐珀 Youtube 的評價
歐珀針對社工訪談家暴、性侵等案例以及調查、偵查毒品嫌疑犯時,警察是否陪同社工訪談相關修法,質詢內政部次長,歐珀認為警察不可以人力與專業不足,就不訪視,讓社工與兒童家屬等,陷於危險之疑慮上;
另外,歐珀也質詢法務部與司法院,關於刑法修法部分,歐珀認為針對某些一些刑事犯者,法官往往從輕量刑,輕判的結果,使其有機會再犯,造成社會不安,悲劇發生。
此外,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歐珀也希望內政部針對老人福利法,能審慎評估修法,做好進入超高齡社會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