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就是生活,更是一個國家的根,在日常中,形成了我們的集體記憶,化為我們對在地的認同,也凝聚了我們的情感,讓我們有共同的家。文化的養成與人才培育,要從我們生活的這塊土地開始。
我們的文化政策,有七大目標與五個亮點計劃,希望能厚植台灣的文化力,讓這片具有多元文化的土壤,能開出燦爛的花,打造台灣文藝復興新時代。
七大目標
第一,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下放資源分配的權力,讓不同領域的文化專業者,透過參與治理的機制,得到合理的資源分配。
第二,讓文化為全民共享:訂出一套《文化基本法》,做為文化施政的綱領。並落實文化公民權,讓所有人能夠更平等地接觸文化。
第三,確保文化多樣性:確保這塊土地上的不同文化,彼此能對話、交流,維持多元。
第四,文化從社區出發:社區是人民生活的所在,也是推動社會轉型的基礎單位,更是培養在地意識、提升公民參與、增進文化涵養的最佳途徑。
第五,提升文化經濟當中的文化涵養:要重新檢討文化創意產業,先做好「文化的內涵」,創造了「價值」,才會有經濟產值。
第六,給青年世代更豐富的土壤:全面支持創意和新興的表現形式,並運用數位科技,發展文化新媒介。
第七,善用文化軟實力重返國際社會:以文化外交,讓全世界重新認識台灣。
五大亮點計畫:
第一,是我們對文化教育的承諾。在學校推動「美學體驗時數」,從小培養藝術與文化欣賞的能力。
第二,我們要打造新時代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包括全面改革獎補助體系,資源分配一定要有專業者的參與,並推出一系列的輔導計畫和法規保護,為有志從事文化工作的人,搭建創作的舞台。
第三,我們將以「再造歷史現場」,做為「重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有形的文化資產、以及非物質的文化資產,都需要保存、維護和活化,重現歷史價值和文化意義。
第四,我們要重振影視音產業。台灣電影、電視與音樂創作的能量,在亞洲地區一直都有很重要的地位,未來,我們要增加展演通路、和多媒體實驗空間,深耕文化教育、培養創意人才,並利用多重來源的資金投資,改善影視音環境。
第五,是國際合作在地化、在地文化國際化。積極爭取與各國文化單位建立平台,促成更多國際連結,強化台灣的文化外交。
(閱讀更多「英派革新・台灣好政-蔡英文的文化政策」:http://iing.tw/posts/200 )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14)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有關電信法修正草案牽涉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是否面臨業務分離的命運,政府怎麼處理中華電信的固網網路?石世豪表示,希望採「業務功能分離」,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 石世豪表示,甲案就是維持原案,採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
共享空間法規 在 Uber Facebook 八卦
【Uber條款強硬上路】#失望難以置信 #Uber與你同在
我們對交通部最新的回應感到失望,但仍然會持續提供我們的服務,給消費者更多的交通選擇。
交通部在昨日藉由媒體宣布,103-1草案即將在10月初施行,更進一步表示:「請Uber不要有任何期待,交通部不會改變立場。」
如此強硬的態度,加上隻字未改的草案內容,交通部等於直接忽略了大眾聲音,以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中的7000多則民眾留言意見。
此草案不但高度衝擊了產業擁抱創新和高科技的機會,也為一萬多名駕駛和中小型租賃車行帶來無謂的財務負擔,更限制了消費者選擇。
我們很難相信這是一個願意開放支持同婚、願意支持進步價值的政府所做的決策,所說的話。
在草案緩衝期間,Uber 將持續服務代僱駕駛、和Uber 合作的大小租賃車行、以及乘客。我們期待和交通部共同找出將傷害減到最低的解決方式。
最後,我們拒絕任何指涉我們非法營運的說法。
Uber 在台灣合法經營,如果我們不是,交通部不需要修正法規來阻擋 Uber 在台灣提供交通選擇。當 Uber 開始在台灣營運時,台灣尚未有法規規範網路叫車服務,2017年我們改變營運模式與租賃車行合作,便已接受納管。
全球越來越多國家,包括美國、英國、中國、新加坡、菲律賓、法國和比利時,已為共享交通和網約叫車服務創立新法規或修正既有運輸規則。
世界各國已接受運輸生態系的多樣性,並允許計程車、運輸業、租賃車和共乘服務有各自發展空間,而台灣交通部即將放棄跟進這樣的趨勢。
即便艱難,我們會持續為乘客、駕駛、還有合作夥伴爭取任何磋商機會。
失望,但我們不放棄期待——
繼續為每一位平台駕駛、租賃業夥伴、乘客,盡力提供服務。
繼續為台灣的進步與創新,找到更多的可能。
共享空間法規 在 Uber Facebook 八卦
【Uber條款強硬上路】#失望難以置信 #Uber與你同在
我們對交通部最新的回應感到失望,但仍然會持續提供我們的服務,給消費者更多的交通選擇。
交通部在昨日藉由媒體宣布,103-1草案即將在10月初施行,更進一步表示:「請Uber不要有任何期待,交通部不會改變立場。」
如此強硬的態度,加上隻字未改的草案內容,交通部等於直接忽略了大眾聲音,以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中的7000多則民眾留言意見。
此草案不但高度衝擊了產業擁抱創新和高科技的機會,也為一萬多名駕駛和中小型租賃車行帶來無謂的財務負擔,更限制了消費者選擇。
我們很難相信這是一個願意開放支持同婚、願意支持進步價值的政府所做的決策,所說的話。
在草案緩衝期間,Uber 將持續服務代僱駕駛、和Uber 合作的大小租賃車行、以及乘客。我們期待和交通部共同找出將傷害減到最低的解決方式。
最後,我們拒絕任何指涉我們非法營運的說法。
Uber 在台灣合法經營,如果我們不是,交通部不需要修正法規來阻擋 Uber 在台灣提供交通選擇。當 Uber 開始在台灣營運時,台灣尚未有法規規範網路叫車服務,2017年我們改變營運模式與租賃車行合作,便已接受納管。
全球越來越多國家,包括美國、英國、中國、新加坡、菲律賓、法國和比利時,已為共享交通和網約叫車服務創立新法規或修正既有運輸規則。
世界各國已接受運輸生態系的多樣性,並允許計程車、運輸業、租賃車和共乘服務有各自發展空間,而台灣交通部即將放棄跟進這樣的趨勢。
即便艱難,我們會持續為乘客、駕駛、還有合作夥伴爭取任何磋商機會。
失望,但我們不放棄期待——
繼續為每一位平台駕駛、租賃業夥伴、乘客,盡力提供服務。
繼續為台灣的進步與創新,找到更多的可能。
共享空間法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今(14)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有關電信法修正草案牽涉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是否面臨業務分離的命運,政府怎麼處理中華電信的固網網路?石世豪表示,希望採「業務功能分離」,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
石世豪表示,甲案就是維持原案,採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的「功能性分離」,乙案是市場主導者要提供公平的用戶迴路及電路費等價格,也就是自己使用的價格跟競爭對手(台固或速博)使用價格要一致。
林佳龍問石世豪,NCC引進了「業務功能分離」(Functional Separation),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行政院則擔心影響中華電信後續釋股股價,你個人比較支持哪一案?石世豪表示,甲案可行度比較高。林佳龍稱石世豪是務實主義者。
林佳龍表示,就NCC的報告中完全未提及既有無線電視電台無條件換照使用頻率?並沒有說明如何創造新的競爭秩序,吸引新進業者,為電視市場引進活水,資金的投入創造更大的質量服務。
石世豪表示,這部分還在研議當中。現在的廣播電視法規範下,讓無線電視可以從事的事業比較有限,對頻率使用彈性不大,在數位匯流下將有彈性業務規劃空間,營運模式也會比較容易建立。
林佳龍指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只開放2張執照的目的何在?石世豪回答,現在規劃採用多梯次釋照,這兩張是第一批釋出,如果再檢討確實有成熟的營運模式,再陸續釋出第二批。林佳龍表示,順序應顛倒,應有最理想的營運模式,再分階段釋出,不然先投資的業者對未來的預期會存在很多風險。石世豪也表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方案,考量釋出新的頻段由業者來申請,原來限制既有業者申請,現在考慮調整既有業者也可以來申請,畢竟無線電視規模有一定限度。這次釋出頻率,由於多數國家多採歐規新的規格,新的發展趨勢在未來釋照會考量。
林佳龍也提到數位廣播政策,他說,新聞局根據當時的政策發了六張,現在只剩下一家,政府必須承擔起政策,怎麼去收尾,怎麼去引導,廣播也是數位匯流的一部分,但NCC的態度比較消極,好像希望它自然消失。石世豪表示,盡量考量業者給他很大的彈性調整空間與時間,調整它的營運計畫比較符合實際可以經營。林佳龍指出,有政策大家才足以依循,舊的政策目標已經改變,政策已改變,政府的投資也不足,造成繼續經營的人遇到問題,政府的角色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未來要改面,必須要有更積極的正面做法。
林佳龍也提出,NCC要求「5年內,其系統網路提供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具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50%」。所謂「營業區」乃指全國,而現行光六都之人口總數即超過「營業區人口數50%」,因此業者很有可能把1000臺的基地臺多數建置在六都以符合標準,而忽略鄉村寬頻服務的建設。
石世豪回答,經營者面對政府對頻譜拍賣的價值、普及建設義務的政策目標,達成的方法有很多種,若以強制的方式要求會造成頻譜價值的減損,並會造成實際LTEA技術擴建速度的減緩。NCC現在是讓新技術盡快布建,同時要求普及服務義務,盡快開通新服務,在需要普及的地方,再用普及基金的方式去補足。石世豪表示,林佳龍委員的意見,會在NCC相關規範中一定會納入考量。
共享空間法規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評價
立法會今天繼續就「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議案進行討論,我的修正案獲得出席議員的一致通過。我促請政府盡快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同時,檢討過時的法例法規,為創科產業在政策上拆牆鬆綁,鼓勵香港青年勇敢創業。
以下為我的發言全文:
主席:
根據昨日一篇有關小學生「我的志願」的報道,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4-6月以問卷方式訪問了1,100多名小五、小六學生,結果顯示,本港小學生「我的志願」排行榜,第一位是做明星,第二位是運動員,第三位是遊戲程式設計師,同時亦有最多男生表示希望日後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佔被訪男生總數的14.2%。事實上,遊戲市場發展極具潛力,不少人認為,遊戲產業將會成為新經濟下其中一個新興產業、新亮點,好似近年大家經常聽到的電子競技,電競正是推動全球遊戲市場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電競同時是遊戲發開下的產物,要講電競就必須先講遊戲,要推動電競就必須同時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以,小學生希望將來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並不是不切實際,更加不會是發夢,反而我覺得他們具有前瞻性的目光,比起很多人更加敢於接受挑戰,希望大家可以給予他們更多支持和鼓勵。
主席,現時國際上已經有不少調查和數據顯示,全球遊戲產業不單只是一個巨大的產業鏈,它帶來的經濟收益更是非常龐大。根據荷蘭遊戲市場研究公司Newzoo最新發表的《2017全球電競市場報告》,2016年,全球遊戲產業的整體收益高達1,011億美元,較2015年增長近5成,預計2017年全球遊戲產業收益將會進一步颷升至1,089億美元,其中手遊和平板電腦的移動遊戲市場收益高達461億美元,按年增長接近2成,佔全球總收益超過4成,預測到2020年,移動市場將會佔總收益的5成或以上。
除了美國、芬蘭等歐美市場,中、日、韓等亞太地區的遊戲市場,近年都有非常蓬勃的發展。報告指出,2017年亞太地區的遊戲收益將高達512億美元,佔全球總收益近5成,其中內地市場收益將會佔整體的四分一,達275億美元,比起美國遊戲市場的251億美元還要高,當中電競項目按年增長超過4成,高達6.96億美元,而大部分收益都是來自品牌商的廣告費、贊助費、媒體轉播權、門票、周邊產品,以及遊戲開發商的投資。
主席,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均投放大量資源積極發展創新科技,同時亦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香港如果不能夠趕上這個國際發展潮流,不能夠以適切的政策和措施,支援相關產業的發展,我擔心香港的競爭力會逐漸被削弱,對香港造成無可挽救的重大傷害。創新科技局現在已經成立,局長過去有否想過如何在發展創新科技的同時,一併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如果無,將來會否計劃如何有系統地推動遊戲產業的長遠發展?
主席,為了讓政府和市民多了解現時本港遊戲業界的發展情況,上月中,我邀請了本地三大遊戲產業協會的代表,以及電競業界的重量級人物,在立法會召開了關注本地遊戲產業長遠發展的記者會,分享他們過去在開發和推動遊戲和電競產業方面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對遊戲產業未來發展的看法和建議。他們最關注的,莫過於香港是否能夠把握今次的大好機會,全面推動香港遊戲和電競產業的發展,為現有從業員以及有意加入這個行業和產業發展的年青人,創造更廣闊的長遠發展空間。
由於他們在遊戲和電競業界都非常資深,很清楚知道現時業界在發展上遇到甚麼問題和困難,所以我好希望新一屆政府,尤其是負責有關遊戲和電競產業發展的官員,不知道應該是創新科技局,抑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好希望相關官員能夠多接觸、多了解、多聆聽遊戲和電競業界的聲音,對症下藥,提供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為業界在融資、產品開發、市場推廣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援。
在記者會上有業界代表談及,目前台灣有2300多萬人口,上市遊戲公司約有14間,至於香港,雖然我們背靠內地近14億人口,不過現時就只有1間上市遊戲公司,香港的遊戲產業發展明顯是較落後。此外,由於政府過去並不重視遊戲開發人才的培訓和再培訓,業內的人才培訓主要倚賴遊戲公司本身做主導,加上開發一個遊戲往往需要較高的成本,公司為減輕成本負擔,自然會從人工方面著手,遊戲開發人員的人工不高,不能夠吸引年青人入行,結果令遊戲業界要面對「人才荒」,政府是否知道遊戲業界正受人才短缺問題困擾?有否想過如何幫業界渡過這個難關?
此外,業界指出,韓國、芬蘭等遊戲新興國家,他們的政府都會為當地的遊戲公司提供不少支援,包括稅務優惠,盡量配合和協助有關公司的發展,令到這個國家在短時間內便能晉身成為遊戲強國,在全球遊戲市場中佔據重要位置。所以,業界很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參考這個國家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推出的政策和措施,為本地過百間遊戲公司提供適切支援,推動整個遊戲產業鏈發展的同時,亦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除了遊戲開發程式員外,遊戲產業還需要一批從事多媒體創作的人員,包括音樂、動畫、短片和電影的製作人才,政府也應重視他們的發展。志願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的學生們,想夢想成真,除了要靠自己努力外,政府能否配合亦是非常重要。所以,我就這項議案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政府能夠盡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
主席,接下來,我想回應一下其他修正案,特別是有關共享經濟方面。現時本港有多個透過網上平台提供服務的共享經濟企業,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包括提供鐘點清潔服務,介紹食肆,以及提供動物住家託管服務的社企,當然還有大家都很熟悉的網召私家車服務,以及最近在沙田、將軍澳等多區引入以手機租單車服務。事實上,這些以新經濟模式營運的共享經濟企業,預計將會越來越多,但這些便民的概念往往受到法律的限制而未能推行,或者令這批創業者要承擔刑責,例如透過手機平台提供鐘點清潔服務,是否需要申領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有關保險費用又要如何處理呢?
我一向支持透過發展創新科技,促進產業多元發展,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同時振興本地經濟,增加就業機會。我希望政府在配套、執法、規劃及政策上可以彈性處理這些新興共享經濟產業,成立一個委員會協助推行這些新興業務,這樣才能確確實實支持本港青年創業,讓香港青年「敢想」、「敢創」,創業創得合法。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希望各位支持我今日提出的修正案。
共享空間法規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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