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在自治條例裡落實,很難嗎?
這個會期我提了「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把條文中原本就明定借用公園者除需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外,要繳納保證金及使用費的規範,加入明確的金額。因為目前有說要收,卻沒有明定金額,我提出的版本是保證金五千,使用費一個時段三千。
但在今天的審查小組直接被投票否決退回,連保留到大會的權利都不給,讓人非常失望。
每次在審什麼條文,苗栗縣議會最喜歡說別的縣市怎麼做,我們參考,今天我在進行說明時,也一併將各縣市的在公園管理條例的金額和規範跟大家說明,大多數縣市保證金都是三萬,使用費則不等,最低有兩千、高的因應不同用途還有到九千、三萬的。因此金額要怎麼規範我都持開放態度,甚至我們的保證金收費低非常多。
但今天被否決的理由是,過去不收我們幹嘛收,讓各鄉鎮市公所去定,苗栗縣政府沒有托管公園母法不用定。
第一、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原本開放使用的公園被活動佔用,付出相對應的費用再合理不過。
第二、反對的人說讓各鄉鎮市公所去定、議會不要定。事實上,頭份竹南公所都有收費標準,運動公園要辦活動一定都會申請和收費,但有很多鄉鎮市過去根本沒有定,所以沒有收費,我們不僅沒有督促各鄉鎮市公所完成規範,反而連在母法補正的權益都放棄。
第三、本條文修正起源於國民黨借貓裏喵公園辦韓國瑜造勢活動,卻沒有收費,我詢問之後,水利處回應該公園屬縣府管理,但自治條例中沒有收費標準,所以才沒有收費。
我在得知這樣的情況後,就寫了這個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可以補正法規,沒想到今天又得到回應:議員,貓裏喵公園不是都市計畫中的公園綠地,他是特殊機關用地,所以其實根本不在相關法規的規範內,且目前也沒有明定租借方法,我們會再研究。
我昨天才看了呱吉的影片「那些年,局處首長唬爛我的話」沒想到今天馬上就發生。
撇開貓裏喵公園不說,大家口口聲聲說要參考外縣市,又說要尊重鄉鎮市公所,我就提出了同樣為縣轄市的嘉義和雲林等地的自治條例,他們一樣有鄉鎮市公所的層級,但就在縣層級的自治條例中把收費辦法定的清清楚楚,為何視而不見?
修法是立法機關、是議員最重要的職責之一,這樣自助餐式的審查我實在無法接受,不通過的條例都說看別的縣市怎麼做我們來參考,我提出了案例,又說我們不要定比較好,其實大家直接說時代力量提的法案不想通過、或是以前不收費現在要收費怕會掉選票,我還比較能釋懷。
按照程序我當然得尊重審查小組的決議,但我有權對此案進行保留到大會時再進行發言,今天小組卻打算直接退回,在我堅持必須有投票程序下,才進行了投票,而最後就我單獨一票贊成修法遭退回,實在令人失望。
把有空窗的法規補正,有這麼困難嗎?什麼都推給鄉鎮市公所根本只是推卸責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3/26)】 #現地公告原則 根據「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提出的草案,在開工前14-21日前要做現地公告,關於現地公告的主張,智翔從過去便堅持必須在設計階段前,就必須來公告,及早讓附近居民知曉,也方便意見蒐集。 今天智翔再次質詢到這題,工務局長表示,除了公告會...
公園綠地法草案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八卦
【台電南港中心倉庫及電力修護處細部計畫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市府取得回饋土地將作為文資保存活化、公園綠地廣場及公宅】
今(20)日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5次會議,審議通過位於南港的台電中心倉庫(編號AR-1)及電力修護處(編號CR-1)細部計畫案。市府將可取得0.71公頃開放空間(包括公園、綠地、廣場),以及集中回饋可建築土地於AR-1街廓1.76公頃特定商業區(九),將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另坐落於該處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將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及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使用。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台電公司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高度肯定市府與台電攜手共同促成本案,達成地主、市府、地區三贏,也表示本案集中回饋以利土地整合開發的創新作法可以提供作為後續其他開發案之參考。同時建議市府應一併納入周邊山系與水路等環境議題,進一步將韌性城市、基地保水滲水、以及公共住宅因應配套之公共交通等納入都市設計準則考量。
本計畫區包含兩處基地,其中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位於市民大道七段與東新路口西南側,面積約3.7公頃;另編號CR-1台電電力修護處位於市民大道八段與向陽路口東北側,鄰接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面積約3.4公頃,兩處基地面積總計約7.1公頃,其中99.9%為台電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佔0.01%)及臺北市(佔0.09%)所有。該兩處基地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案內,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並規範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
市府為配合推動東區門戶計畫、五大產業中心及公共住宅政策,經與台電公司多次協調獲致共識,將AR-1與CR-1兩處基地整體規劃,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經整體考量將應回饋之可建築土地集中配置於AR-1基地北側,雙方並已於106年2月14日簽訂土地合作意向書(MOU),集中回饋方案並提經106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04次會議同意,未來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故辦理本次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劃設面積10%之公園、綠地、廣場用地,共計0.71公頃,將由台電負責開闢後回饋予市府。另回饋30.5%之可建築土地予市府,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九),計有1.76公頃,建蔽率55%、容積率353%,屬台電公司及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國有及市有土地)之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使用項目皆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而市府特定商業區(九)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
全案後續將分為三個開發區,特定商業區(九)將由市府主導,該區內之北側有多座文化資產,將採整建維護方式,包括將三棟市定古蹟(C庫、N1N2庫、交貨臺旁機房)及一座待重組的歷史建築(P庫桁架)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另保留N24庫將規劃為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其餘該基地南側則規劃作為公共住宅、智慧銀髮宅、社會福利設施等市政建設使用;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則由市府同意台電公司公開徵求實施者,預計規劃作為辦公、商務、住宅、休閒及購物等複合型功能空間,並可望明年開始辦理招商,透過重整都市棕地,促進黑鄉轉型,打造東區門戶計畫新亮點
公園綠地法草案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八卦
第二屆第五次定期會 #市政總質詢_2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07/1976865.htm
今天是本會期家齊第二次的總質詢,把握機會,我以「#中路多維發展藍圖」為主題,以新舊串聯、整體發展的精神,向文燦市長提出建言。
本次提出建設:
🔸交通無阻礙
🔹硬體要更新
🔸提高綠覆率
🔹打造中路茄苳溪環狀自行車道
❶ #交通無阻礙
中路重劃區移入人口增加,國道二號上下班車潮更為擁擠。但目前本案才剛通過桃園市都委會小組會議,為了能加速推動,家齊建議市府針對推動中平路銜接國道2號新設匝道工程,評估同步進行都市計畫審議和工程規劃設計,才能用最快速度完成建設。
家齊也要求市府提前針對文中路桃園至中壢區間進行交通路況改善工程,透過計算車流量及擁擠時間,研議分時段可行的替代便道、改善道路號誌與指引,避免每天上下班車潮的回堵,也有利中路區民眾的通勤便利。
❷ #硬體要更新
桃園市立游泳池啟用已將近30年,早期是國際賽事場地,但現今各項設施破損嚴重。家齊要求桃園市政府應將市立游泳池結合周邊市三、停三等公有用地,整體規劃更新,整併後可以有效提高建蔽容積率,成為一處多功能的運動空間,提供民眾更完整且周全的運動休閒設施,還可興建立體化停車場,同步振興中平商圈。
❸ #提高綠覆率
為了提升中路地區的綠覆率,家齊也請市府主動向中央申請代管中平路及宏昌六街口(中山段248號地號)、守法路60巷(法政段1101地號)、上海路與國強一街口(江南段259地號)等三筆土地,進行綠美化、打造都市小公園,讓民眾有更多機會親近綠地。
對於向陽公園設施改善案,先前已在家齊的努力下,市府已斥資840萬進行規劃設計,家齊也提出要求希望在明(111)年2月將工程上網招標,也獲得工務局賴宇亭局長的正面回應。
❹ #打造中路茄苳環狀自行車道
而目前單車旅行風氣正盛,不僅台灣如此,國外也是,已經變成新的全民運動,家齊也在質詢時向市府提出中路茄苳溪環狀自行車道設置草案,盼望結合既有文中路、茄苳溪自行車道,以環狀方式規劃自行車道,串連景點、設施,以提升市民健康。
公園綠地法草案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評價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3/26)】
#現地公告原則
根據「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提出的草案,在開工前14-21日前要做現地公告,關於現地公告的主張,智翔從過去便堅持必須在設計階段前,就必須來公告,及早讓附近居民知曉,也方便意見蒐集。
今天智翔再次質詢到這題,工務局長表示,除了公告會加強之外,局處的同仁其實花很多時間去跟當地居民溝通,但智翔認為,過去已發生過許多案例,由於沒有即時資訊揭露給民眾造成許多工程開發上的衝突,局長也說會以工作坊的形式讓民眾了解,希望工務局可以多加擔待,並謹慎評估效益。
#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財務規劃
這題對許多局處來說應該都不陌生,同樣詢問到工務局的看法,對於智翔建議將未來20年公保地逐年徵收、開發進行規劃,工務局長說,目前正評估桃園市內所有公園做分級分類,檢討開闢的優先順序。
包括都會區內的旗艦型公園、各區的衛星型公園、社區型公園等,以及各公園的特色,希望將開發原則先定調,未來在開發上會比較有所依據,而分類的參考指標,包括了人口數、公園綠地數、服務範圍、區域特性等。
#幸福路延伸至中正路
幸福路延伸至中正路的工程,歷經2次說明會及路線變更,地主仍有反對意見,今天也請工務局說明狀況,工務局說明,地方的意見目前有歧異,由於此地段包含在南崁都市計畫修正的範圍內,未來的爭議有能併同都市計畫的修正來討論。
而智翔再追問了關於陸橋兩方案的可行性時,工務局也表明現階段單一方案都無法順利成形,要以更宏觀的角度來討論,既然如此,智翔也建議,是否可以等到捷運G12站進行開發時,再來一併討論,也許到時狀況會再更明朗些,再麻煩工務局與都發、地政兩局處做後續的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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