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記者會【世代正義 年金永續】2016.12.30
時代力量黨團今(30)日召開【世代正義 年金永續】記者會,會中公布時代力量的年金改革九大方案,以世代正義、年金永續為目標,希望兼顧到公平性及具有重分配的效果。
總召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的年金改革推動方向就是「世代正義、年金永續」,包括一:建立基礎年金制度,保障所有國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所需;二:退休後所得替代率以60%為基準,配合「所得替代率階梯表」,可上下調整10%;三:18%優惠存款利率儘速退場;四:計算基礎一致化,達致公平性;五:本俸及專業加給之認定,採計職業生涯中最高15年的平均值;六:退撫基金提撥率應根據改革方案精算提高;七:公教人員應落實85制並朝90制前進,高危險、高負擔類型採例外排除;八:刪除無合法性及合理性之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九:同步改革政務人員退休金及處理黨職併公職的不法所得。
立委洪慈庸首先說明,基礎年金制度的設計,就是年滿65歲的國民,若月退所得在基礎年金設定的一定數額之下,國家就應該要將他的月退所得補足到基礎年金的標準,但若有領取其他各種老年的退休給付,並超過了基礎年金的額度,就無法再領到基礎年金。這樣設計的目的就是讓每位國民的老年生活都有基本保障。
立委高潞・以用則針對三節慰問金、年終慰問金做說明,她提到在審查預算時也有許多委員提出刪減該項預算。三節慰問金和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正當性備受質疑。在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二讀時,時代力量將會提案刪除。至於黨職併公職及政務人員及政務人員退休金的改革,高潞・以用說明,時代力量的修正版本也都已經提出在立法院審議中。立委徐永明也質疑慰問金訂在兩萬五千元的原因為何並不清楚。
立委林昶佐提到,18%優惠存款利率廣受社會討論,當初制定時的確有其時空背景,但社會環境已經變遷,這樣的制度必須檢討;時代力量希望這樣不合理的存款利率可以逐漸退場。另外林昶佐也說明年金制度中,「本俸及專業加給」應採計職業生涯中最高15年的平均值;目前的退休金制度是以退休時的本俸計算,造成的情況是退休金都以生涯最高的薪資為計算基礎,此設計與「繳多少、領多少」的原則不符合,因此應該予以檢討。徐永明也補充,此設計就是為了避免許多人取巧地在退休前升官,以獲得更多的退休金。
立委黃國昌提到,年金改革中最受大家關心的就是所得替代率的設計,時代力量的版本是參考瑞典的年金制度設計,提出「階梯式」所得替代率方案。黃國昌首先說明,根據瑞典的制度,越晚退休、所得替代率會越高,相對之下越早退休,因為預期餘命較長,故所得替代率也較低。時代力量提出的「階梯式」所得替代率,其特色為採計「年齡加年資」,越高者所得替代率越高;第二則是以退休時的本俸做級距,本俸越高所得替代率越低,目的是希望一方面兼顧公平性,又能產生重分配的效果,並設計以百分之六十為基準,有上下百分之十的範圍。
另一個退休金計算的關鍵是所得替代率的分母改採「本俸加專業加給」,取代現有的計算方式,不採計主管加給和年終獎金,讓退休金計算回歸到公務員薪資的核心。徐永明補充,綜合這幾項改革方案,就是希望根除過去年金改革「肥高官、瘦小吏」的問題。
公務員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在 徐永明 Facebook 八卦
【改革年終慰問金 從保障真正弱勢開始】2017.1.13
時代力量黨團今(13)日召開「改革年終慰問金 從保障真正弱勢開始」記者會,適逢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協商期間,時代力量黨團對外說明關於年終慰問金的立場,也邀請到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副處長到場,期望改革沒有法源依據、又缺乏正當性的年終慰問金,朝野能夠攜手一起努力。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首先表示,改革年終慰問金應該是年金改革中,朝野最有共識的部分,2012年時,曾經有38位在野黨立委發言反對年終慰問金,2013年初立法院決議以支領月退金俸兩萬元為標準,2014年行政院突然發布行政命令提高到兩萬五千元,而行政院長林全,則在去年九三軍公教上街頭前夕核定發放門檻為兩萬五千元。徐永明說,年終慰問金的問題,ㄧ是沒有法源基礎,二是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發放,兩萬五千元的門檻內含不僅不同,兩萬五千元如何而來也是問題。
立委高潞以用表示,昨天在政黨協商過程中,國、民兩黨都迴避年終慰問金問題,但過去兩黨都為此激烈爭論過。高潞以用提到,年金慰問金如果是年終獎金的性質,應該發給在職的人員;年終慰問金也與表現績效、和年終保險金、急難慰問金脫鉤,但卻是因為前朝馬政府時期超越法定退休給付內容的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立法院就無法實質審查。高潞以用認為,為照顧退休人員,應該著手年金改革或以社會福利制度來照顧弱勢,年終慰問金不應該造成階級、職業對立,朝野都應該正視問題。
立委林昶佐提到,年終慰問金目的若是要保障弱勢,兩萬五千元的標準也遠高於低收入戶的門檻,門檻如何訂定應該要說明清楚,更何況月退休金兩萬五千元門檻的計算,還未計入18%的優存利息,以至於總計的月退休所得遠高於兩萬五千元者,都還能領取年終慰問金。
黃國昌表示,兩萬五千元的門檻何來?姑且不論是否妥適,此門檻更沒有考慮到退休者是選擇一次領全額退休金、月退領取或是部分兼領月退休金,其中選擇「一次領」之退休者完全拿不到年終慰問金,而兼領月退休俸者在計算時,因為退休之初已領取過一半的退休金,因此其月退休金很容易低於兩萬五千元,因此極易符合領取年終慰問金的資格,黃國昌說,這已經不是不同業別間的差別,也造成公務體系中不同選擇造成的不公平對待。
黃國昌提到,昨天有收到一位退休公務員的陳情,詳列年終慰問金領取資格的問題,經過詳細的計算和核查舉例呈現,若月退休俸低於兩萬五千元,符合領取年終慰問金資格,但以實際月退休所得計算,將優存利息及公保養老給付計入,實際月退休所得會超過兩萬五千元許多。黃國昌強調,若年終慰問金純以保護弱勢作為考慮重點,每個月領取四萬、五萬元的退休者,真的是政府主要想保護的對象嗎?而當年退休時選擇一次領退休金的退休者卻不符合領取資格,黃國昌說,納稅人的錢應該要真的發給確實有需要的人。黃國昌強調沒有法源基礎的年終慰問金改革,不應該再因循舊政府時期以無法讓大眾信服的方式處理,改革可以漸進,但應該要訂立公平合理的方法,把真正的弱勢者篩選出來。
徐永明補充,三節慰問金的發放標準規範,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年終慰問金卻只看月退休俸而未考慮原退休金總額,雖然都是兩萬五千元作為門檻,但兩套計算標準明顯不同,應檢討,若要繼續發放,計算方式也應該修正,將優惠存款的利息等計入。
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副處長林錦慧回應,年終慰問金源於民國61年,一開始名為春節慰問金,當時的法源依據是一項措施性法律,近年來軍公教人員的待遇及退休所得確實都有提升,立法院於民國102年做出決議要求行政院提出改革辦法,送立院查照,目前年終慰問金的依據就是依當年的發給辦法,原為兩萬元的門檻,發給辦法中也有授權行政院衡酌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等做調整。林錦慧說,因為退休法中定義退休金的內涵,未包含優惠存款利息,優惠存款利息卻是退休所得一部分,的確新舊制混合的退休者會有因此而領取每月五、六萬元以上的可能。
黃國昌表示,行政院應該修訂發給辦法,否則不公平的現象將持續下去,「沒有人喜歡當壞人、刪福利」,但是為了讓國家資源有效的運用,黃國昌說,時代力量可以同意逐步、溫和的年終慰問金改革,先將18%優存利息計入,或是兼領月退休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期待新政府、新國會的新氣象,可以一起完成改革。
公務員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八卦
【約聘、約聘人員離職有沒有資遣費?】
最近同時接到雇主、勞工的諮詢,問我「約聘人員有沒有資遣費?要不要給資遣費?」這個問題說來簡單但也複雜,先從約聘人員的定義來說起,再來是定期契約的意義,最後法院是怎麼看這種案件的。
🎸什麼是約聘工?聘用人員?約聘勞工?
「約聘」的意思,說穿了是「短期、暫時、不長久」的意思。
一般的勞動契約不會寫服務年限,原則上會希望雇了人就用到退休為止,但在某些情況,雇主可能只有密集但短暫的勞動需求,因此只想雇用「短期」勞工,例如只簽一年一期的勞動契約,這一類的勞工就叫做「約聘人員、聘用人員或約聘勞工」。
「聘用人員」這個詞原本是出現在政府機關,因預算有限、非長期需求,不走正式的公務員任用流程,而依照「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來使用短暫勞動力,但民間也不少企業或雇主有相同的聘僱需求,因此「聘用人員、約聘勞工」現在被用來廣泛指稱「短期、暫時」的勞工。
🎸聘用人員、約聘勞工,不一定能拿資遣費
聘用人員、約聘勞工能不能像一般勞工一樣索取資遣費?這個問題要分兩階段來回答,簡單來說,如果你是政府機構的聘用人員,基本上是拿不到的;如果你是民間企業的約聘勞工,可能可以拿資遣費。
1⃣政府機構依照「聘用條例」雇用的勞工,不能拿資遣費
過去勞動部有一號函釋(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明確指出政府依照「聘用條例」雇用的勞工 #不適用勞基法。
資遣費是勞基法保障的權利,既然政府聘用勞工不適用勞基法,那也沒辦法向雇主索取資遣費,只能依照公務員相關法令去索取離職金(參考勞動基準法第84條)。
2⃣民間企業的聘用人員、約聘勞工,可能可以拿資遣費
民間企業也可能有約聘需求,但民間企業就沒有「聘用條例」可以用,民間企業雇用約聘勞工必須遵守勞基法。依照勞基法第17條規定,不管是雇主歇業、虧損被迫資遣勞工,或是認為勞工不適任而主動資遣員工,勞工都可以向雇主索取資遣費。
(註:謝謝網友補充,現在大多數勞工已經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資遣費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計算,還是可以領資遣費,只是比勞基法規定的要少一些。)
但這有個例外:期滿離職。
勞基法第18條規定,如果勞工是因為契約到期,「期滿離職」的話,雇主就不需要給資遣費!
還記得什麼叫「聘用人員」嗎?
聘用人員特別的地方就在於契約有期限,屬於「定期勞動契約」,因此只要雇主不提前解雇你,等到你契約到期時讓你走人,你就拿不到資遣費!
同樣都是勞工,但一般勞工不會有期滿離職的可能性,雇主想踢走員工,勢必要付出資遣費;但聘用人員、約聘勞工基於契約的天性,雇主可以不提早資遣,消極等契約到期,一樣有踢走員工的效果,又不用付資遣費,對於聘用人員、約聘勞工來說相對不公平。
🎸如果你是民間的約聘勞工,卻被放置play等待離職,你還有一個機會可以討資遣費!
討資遣費的機會是:告訴法官你簽的根本是「不定期契約」!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聘用人員不就是簽定期契約,怎麼還能跟法官說是「不定期」呢?
這是因為,並不是所有勞動契約都可以簽「定期契約」的。
依照勞基法第9條,只有臨時、短期、季節性或特定工作可以簽定期契約,如果有繼續性的工作,應該簽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依法不用給資遣費,有些雇主就會濫用這個機會,把「不定期契約」拆成「定期契約」來用,明明你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與正規勞力沒什麼差別,也不具有定期特性,雇主卻偏偏用1年1聘的方式,分好幾年聘。
這時候,雖然契約上是有期限的定期契約,但依法 #該簽的是不定期契約,雇主就有濫用契約規避法律責任的疑慮,因此你可以向雇主主張不定期契約的權利(也就是資遣費),如果雇主不從,進一步提起訴訟向法官主張。
📌實務上,法官會「從實認定」到底契約該定期還是不定期,不會單純依照契約上寫的「服務年限」就判斷對錯。
舉例來說,「清潔工」就有法院認為是不定期勞動,不可以簽定期契約規避責任(參考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新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
另一個案例則是機械工廠的勞工,某雇主和勞工簽半年期契約,但加起來也是簽了3年,甚至有發放年終獎金;雖然雇主辯稱是臨時有訂單增加才雇用,但從勞工實際工作內容來看,根本是工廠的日常業務,最後法院判決屬於不定期契約,雇主要給資遣費。
(參考高等法院100年度勞上易字39號民事判決)
🎸約聘勞工也是工,除了政府聘用人員、經公告不適用勞基法的職業以外,也是受到勞基法保障的,雇主只有在合法簽定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的時候,才不用給資遣費。
如果是提前終止契約,或是違法簽定定期契約,勞工可以在訴訟中主張自己的權利,討回屬於自己的資遣費!
公務員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在 公務人員年終獎金. 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計算Ptt 的八卦
公務員 的年度薪酬調整. 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發放標準. 一、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一)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 简介:写写帮文库小编为 ... ... <看更多>
公務員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在 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計算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八卦
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計算 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和熱門話題資訊,找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計算在2022年該注意什麼?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計算在2023的熱門內容就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