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所改做社宅
松湖評估要等多久?
8成民意挺實坪制
內政部竟視而不見!】
✅松湖變電所遲未過審,
改建社會宅好處多多
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建案已延宕近20年,每年都編列預算卻遲遲無法動工,既未能通過都審、地方民意也反彈,嘉瑜因此向內政部建議,不如將用地改建社會宅。
松湖變電所地點絕佳,不但位於內科中心,還將有捷運東環段經過;若改建為社會宅,同時能解決變電所建案延宕之擾;讓內科年輕人居住,更能改善內湖附近塞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但住都中心近來卻推託周邊無公共運輸、居民進出皆以汽機車為主而不符效益等理由,推遲松湖改建計畫,然對比距離松湖用地僅不到一公里的舊宗路仍能興建基河國宅,嘉瑜認為住都中心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
嘉瑜期盼住都中心能夠重新並積極評估,使內政部與台電盡快取得共識,早日妥善利用此地。
⚠️房市發燒中,紅單炒作內政部無法管?
所謂「紅單」,指的是「購屋買賣預約單」,而紅單炒作則是指部分不肖投機客向業者付出訂金後,拿到預售案「紅單」,再將紅單轉讓給欲買房的民眾,藉此賺取建案潛銷期與正式開案時的價差,因尚未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事後還可以向業者「退訂」取回訂金,等於是「無本生意」。
近來房市熱絡,「炒紅單」再現江湖,房價亦隨之水漲船高,如今實價登錄2.0草案已送立院審議,但嘉瑜至今仍未在草案中看到能有效規制紅單的規定。內政部近期實施2波聯合查緝,共44起建案中就有31案涉及紅單交易行為,卻未曾向民眾公布哪些建商有這樣炒作的行為,並因此受了怎樣的裁罰?紅單炒作正在發生且持續炒高,內政部究應如何解決?
12/14日嘉瑜質詢時,內政部花次長表示:「現行依消保法僅規範限期改正,不改正才開罰」,嘉瑜認為現階段的管制、裁罰都過於寬鬆,才導致不法紅單炒作橫行市場,花次長也坦承「法制部分尚且不足」,未來嘉瑜也將持續督促內政部,促使盡速修法,徹底杜絕紅單炒作歪風!
⚠️「花次長:有些虛坪離譜會認真檢討」是真要檢討還是以拖待變?
據統計,「近8成台灣民眾都希望實坪制!」嘉瑜今天質詢內政部花次長,指出現行很多消房機電及逃生避難設施已經免計容積,但建商卻還計到公設要民眾買單,且車位、車道計入公設,也引起爭議,尤其沒有明確法律規範,公設比都是建商說了算!
因此,嘉瑜建議推動實坪制,以減少公設灌水亂象;若內政部不願意積極推動,至少先要求建商在銷售廣告上註明實坪(主建物)面積、單價,實價登錄網站揭露實坪單價,這是最基本的。
綜觀國際,公設計價可謂世界罕見,實坪制才能與國際接軌,就連中國至今也正致力於朝實坪制方向改進,反觀我國,卻仍然堅持公設計價而執迷不悟,嘉瑜在此呼籲內政部應拿出改革決心,徹底落實實坪制,以符合民眾期待與世界接軌!
👉20201214質詢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8iiF3xdFI64
公共設施用地買賣 在 黃暐瀚 Facebook 八卦
王如玄的眼淚
為了幫已經幾乎崩盤的選情止血,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狀告法院,打算跟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對簿公堂。
面對滿滿的攝影機與鎂光燈,王如玄深深一鞠躬,向社會道歉。他說:「我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我一定是一個守法的人」。
這個自稱守法的人,是前勞委會主委,是人權律師。當然,他相信自己完全「守法」,也「合法」,所以才敢按鈴控告。不過守法與合法之外,法到底保障了誰?
1996年,立法院通過「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當初修法的目的,是為了照顧老舊眷村的居民、退伍軍人以及後續的現役軍人,照國防部長高廣圻的說法,這是一個「立意良善」的改建條例。
然而,立意雖然良善,實情臭不可聞,多少眷戶早賣、託賣、左鄰右舍吆喝著賣,部長,您知道嗎?
翻開改建條例第24條: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前項禁止處分,於建築完工交屋後,由主管機關列冊囑託當地土地登記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並為禁止處分之限制登記」。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產權登記未滿5年不得移轉登記。但實際上各大軍宅,還沒蓋好,就一堆「仲介」來回穿梭。準備出國的王大媽,女婿買房的李大嬸,全都聽了仲介的話,與非軍眷買家,私下「預約買賣」,想早點把錢,放進口袋。
當然,這種買賣,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有人想買軍宅,還得有人願意賣掉軍宅。買的人,賣的人,都得心甘情願。
雖然說存在風險,但每次轉手也都實質獲利,國民黨的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幹的,就是這樣的買賣。
2013年以後,國防部發現了這個問題,將「預約買賣」視同違約,敢在五年閉鎖期提早偷賣的眷戶,將被國防部收回房地,以儆效尤。
這個改正,說明了王如玄買軍宅這件事情,並不能單純「視為完全合法」,他做的事情,從2013年以後,已經是「明顯的違約」,如果不是觀感不佳,並違背本意,國防部又何必懸崖勒馬,當機立斷?
改建條例第一條,其實已經寫的很清楚:
「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特制定本條例」。
或許真的,就法論法,王如玄從「法令規定」上去檢視之後,他的確可能可以算是一個「守法的人」。
不過他不是軍眷,不是中低收入戶,也不是志願役士官兵,王如玄根本就不是改建條例,希望照顧的對象。
搬出先生配發的職務宿舍的那天,王如玄一邊努力搬著行李,一邊委屈哽咽,傷心的哭了。王如玄的眼淚,看在台灣萬萬千千,為國奉獻的老兵與基層軍眷的心裡,這個人權律師的眼淚,是多麼的諷刺?多麼的,五味雜陳。
王如玄或許真的守法,但他不夠誠實,不夠將心比心。軍宅到底買了幾戶?從三戶,變五戶,或六戶?甚至外傳19戶。說都說不清楚的副總統參選人,已經徹底毀掉,國民黨的一線生機。
暐瀚 2015-12-3 de 台北
公共設施用地買賣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八卦
農地違章工廠就是「把違法的工廠,蓋在不對的地方(農地)」,就地合法分為讓工廠本身合法的「特登」,以及讓用地合法的「特目」,這其中有哪些問題呢?快跟我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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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登」——「特定工廠登記」,透過改善工廠設備等措施,讓沒有許可就蓋起來的工廠,加強消防及建築結構,減少排放污染以及公安風險,簡單來說就是改善工廠本身後,發給工廠「暫時合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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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目」——「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透過用地變更,讓原本不能作為工業用途的農地變更成為可以工業用的土地,使得這塊土地可以合法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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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兩個條件只取得其中一個,都不能算是合法工廠,那麼問題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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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特登的工廠,雖然有進行改善措施,但事後補強的狀況,還是會比先經過申請才合法興建的廠房要來得不好。更重要的是,農地違章工廠的風險,也並不只存在於工廠本身而已,附近都是農田,狹小的道路是否適合貨車及消防車進出、農地缺乏消防設施水源、排放的廢水廢氣還是有污染風險...這些都不是只要工廠自己好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更別說農地變更為「可以工業用的土地」後,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將來這塊地就可以繼續蓋新的工廠,並且以「可以工業用的土地」被買賣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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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解決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並不是開出一些條件,就可以讓落在農地上的零星工廠,不考慮環境承受力、不考慮公共安全、不考慮食安風險,通●通●就●地●合●法!而是應該考慮整體國土規劃保持農地的完整,優先輔導廠商遷離農地進度工業區,並且將遷廠配套的強制力,明文寫到法規之中。
公共設施用地買賣 在 市場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Mobile01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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