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防疫的關鍵期,各種規定對民眾生活、作息、生計的影響也越來越大,政府會推出對受創產業、民眾的紓困措施,也會在國會同意修法、通過預算後儘速實施。
指揮中心今天宣布 #強化三級警戒 ,將會落實以下措施,請大家務必配合、減少非必要外出,才能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鏈!
😷 外出全程戴口罩,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直接開罰。
💃 經公告關閉的休閒娛樂場所,若查獲違法營業,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者都將受罰。
🍴 餐飲一律外帶、實聯制,賣場超市加強人流管制,請大家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 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宗教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不開放民眾進入。
🏫 各級學校不得強制要求住宿生返家,以減少不必要移動。
越早阻斷病毒傳播鏈,台灣就能越快恢復正常生活。我要懇請國人同胞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各單位也會嚴格執法。唯有大家都密切配合防疫,我們才能更快戰勝疫情。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0萬的網紅少康戰情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節目內容: ◆台北地院下午將召開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審查庭,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上午呼籲,台北地院應當庭駁回自訴案,不應讓法庭成為柯處理私刑、表演私怨的場所。 ◆台北地檢署已經列出所謂馬英九的「八大案」,準備要全面偵辦。對此,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昨(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
全面暫停辦理 在 Facebook 八卦
我將在記者會上向大家說明桃園最新的疫情動態與確診者足跡公布,直播結束後也會提供確診案例公共場所活動足跡圖,與行政區的確診者及居家隔離人數分布,提供市民朋友參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也發布,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相關強化措施及裁罰如下:
一、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二、經公告應關閉之休閒娛樂場所,將嚴查不得營業;查獲違法營業者,對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及聚會者,依法分別裁罰。
三、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並呼籲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四、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五、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民眾進入。
指揮中心提醒,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者,得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全面暫停辦理 在 黃偉哲 Facebook 八卦
#0526台南確診個案足跡
#強化三級警戒五大措施
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公告,全國新增302例本土個案,台南新增2例:案5644與案5645。
黃偉哲市長就指揮中心的決定,同步宣布:#強化三級警戒落實五大措施
① 外出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再勸導逕予開罰(特別感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接受台南市政府的建議)。
②嚴查不得營業之休閒娛樂場所:違反者嚴格法辦。
③餐飲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④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⑤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
本日確診個案足跡部分,皆 #已匡列接觸者進行採檢,相關涉足地點都 #已完成清潔消毒。
案5644為20多歲男性,是 #非本市個案5463及案5465之家庭接觸者,5月20日因發燒曾前往診所就醫,5月24日因得知家人確診,到醫院進行採檢,5月25日確診。
案5645為40多歲女性,#曾與板橋親友有接觸,5月22日發燒,5月24日至醫院進行採檢,5月25日確診。
若您符合 #高風險族群定義,請儘快撥打台南防疫專線:06-2880180(要幫幫,鄰醫幫您),若您不是高風險族群,您可以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將醫療量能留給需要的人。
高風險族群定義:
1)與公布個案足跡時間、日期、地點三者皆有所重疊。
2)未 #保持安全距離,或 #未戴上口罩,且在該地 #停留長達15分鐘以上。
全面暫停辦理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評價
本集節目內容:
◆台北地院下午將召開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審查庭,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上午呼籲,台北地院應當庭駁回自訴案,不應讓法庭成為柯處理私刑、表演私怨的場所。
◆台北地檢署已經列出所謂馬英九的「八大案」,準備要全面偵辦。對此,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昨(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追殺馬英九的號角已響起」,近來綠營除了採取「訟海策略」,進行撲天蓋地的濫告,營造馬英九有罪的社會氛圍;還說這是「洗風向工程」。
◆總統馬英九將於11月18至23日進行兩趟出訪,分別前往馬來西亞及美國進行專題演講。綠委陳亭妃今記者會質疑,馬英九難道要成為中國大陸「一帶一路」活廣告?
◆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要求永豐銀行暫停提領匯出國民黨賬戶,以及要求台灣銀行辦理支票清償提存;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下午在律師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抨擊黨產會藐視司法,並表示將提告。
◆呂秀蓮前副總統今天投書聯合報指出,東亞變盪,台灣處變不驚?文末批判台灣在國際已退無可退,難道民進黨只會開罵,國民黨只會幸災樂禍,行政團隊只會兩手一攤噤聲迴避嗎?此是否市對蔡英文政府強烈的質疑?
◆高雄一卡通到台北享有與悠遊卡相同待遇,柯文哲竟回應表示,應叫公平會控告高市府。此種說法是否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柯文哲坐視悠遊卡的市佔的衰退,是否又再再凸顯其施政的無能?
◆北市府民政局官網6日晚間被民眾發現,出現「Republic of Taiwan」台灣共和國的字樣,引發外界議論「怎麼政府網頁會更改國號?」今天下午市議員徐弘庭在議會質詢,民政局長藍世聰卻說,網站是郝龍斌時代架的,要問郝市長,還接著嗆叫台灣國哪有錯?
今日來賓:
立法委員(民) 郭正亮
民進黨發言人 阮昭雄
資深媒體人 唐湘龍
前立法委員(國)林郁方
資深媒體人 陳鳳馨
律 師 葉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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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中午YouTube官方頻道/TVBS官網回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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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暫停辦理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評價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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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全面暫停辦理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評價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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