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 本奴隸之大嫂】
強者我大嫂,身兼
臨床心理師/兩個孩子的(辣)媽/家庭廚娘/網拍魔人⋯
心理師的話要聽嘿~~歡迎恐同症患者預約諮詢。^.<
這封信太屌了,請大家謹記,同性戀很正常不需治療~(怎麼臨床心理師公會沒聲音咧???)
各位諮商心理師、學校輔導教師與從事相關助人工作之其他專業人員:大家好!
這段期間,「同性婚姻法案」議題引發國內正反雙方的發聲與爭論,臺灣的民主多元為各方提供了一個「言論自由」的平台。然而,我們深感遺憾與憂心的是:有些言論逾越了理性辯論的界線,落入了污名化、污衊、歧視「同志族群」的激烈言詞。
這樣的社會爭議與公開地污名、污衊、歧視的激烈言詞,不僅直接衝擊成年同志族群,更將明顯影響到尚在探索自己性傾向的青少年或缺乏社群支持的同志青少年,甚或是基督教家庭中的同志或有
基督信仰的同志,一如重大災變後所衍生之後續心理效應,甚至創傷。基於諮商心理專業及法規倫理,我們慎重呼籲全國諮商心理師遵循以下重要專業規範與法規倫理,並針對可能促發的心理現象與反
應,提高專業敏感度!另請學校輔導教師與從事相關助人工作之其他專業人員一併參考!
一、諮商心理師不得視「同性戀」為病態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早在40年前(1973年),就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之診斷項目中移除,並明確指出:同性戀本身並不意味著會有判斷力、穩定度、可信度、或一般社會或職業能力的缺損。
世界衛生組織也在23年前(1990年),就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分類中刪除。請全國諮商心理師務必謹守專業診斷標準,尊重同性戀者,因為,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
一樣是正常沒病的人!
二、諮商心理師不得對同性戀者有強加「修復治療」或者「轉換治療」之意圖與措施
2012年5月17日(泛美衛生組織/世界衛生組織) —泛美衛生組織在5月17日國際反恐同日發表立場聲明:意圖「治療」非異性戀者的措施缺乏醫學正當性,並對潛在受治療者的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這
項聲明呼籲各國政府、學術機構、專業團體以及媒體揭露這些行為並且促進尊重多元差異。泛美衛生組織主任Mirta Roses Periago博士進一步
表示:既然同性戀並不是一種障礙或疾病,它便不需要治療,也沒有任何改變性傾向的醫學指標。「修復治療」或者「轉換治療」將對受治療者的健康造成嚴
重威脅,甚至會危及其生命。(摘譯自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s Americas Office CondemnsReparative Therapy」,網址http://www.truthwinsout.org/blog/2012/05/25276/)
三、請謹遵本會「諮商心理師專業倫理守則」及「會員自律公約」身為諮商心理師,遵守專業倫理是法律的規範,若你/妳無法接受LGBT,請不要諮商LGBT當事人或因性傾向、多元性別議題而有困擾的當事人,應適時尋求專業諮詢、督導或做必要之轉介,以免侵犯人權及違反專業倫理規範。
作為諮商心理師務必充分檢視自己的性別意識,提升多元性別敏察能力,以去除個人的性別刻板化、性別盲及性別歧視;諮商心理師不得對當事人強加個人之宗教信仰、價值觀而從事違反諮商專業法規及倫理之諮商業務。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全國教師自律公約 在 葉大華 Facebook 八卦
【兒少權益與媒體識讀研習工作坊】:邀請學校教師、社工、心輔、諮商、醫護人員等助人工作者,一起來練習如何第一次監看兒少新聞就上手!
台少盟在倡議兒少權利發展同時,也與媒改盟等公民團體夥伴長期監督媒體自律機制,我們將從《兒童人權公約》的兒少人權立場、《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的性別人權立場,與積極的公民角色,為大家介紹如何積極參與監督媒體自律機制的運作,運用閱聽人的力量推動媒體環境的進步。透過閱聽人的反思與監督,尋求人權保障、公共利益與新聞自由之間的平衡,提高媒體自律之標準,在閱聽人、媒體與公部門之間形成持續進步的夥伴關係。
共同主辦單位:
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普通型、綜合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公民與社會教師,每場次名額限定50名,趕快來報名喔!
【臺北場】
106年10月29日(週日)09時00分至17時30分
研習地點:臺北市身心障礙服務中心‧一樓多功能活動區(臺北市長安西路5巷2號,近捷運中山站,中山地下街R4出口旁)
報名網址:goo.gl/qvKH5L
【臺南場】
106年11月2日(週四)09時00分至17時30分
研習地點:臺南一中─公民與社會專科教室
報名網址:goo.gl/uLmBor
※報名方式:請登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3.inservice.edu.tw/後,依課程代碼2287912(臺北場)或2287914(臺南場)搜尋,報名截止日期:10月24日。研習前三日起恕不受理取消報名。
※全程參加者,各場次核予研習時數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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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少盟在倡議兒少權利發展同時,也與媒改盟等公民團體夥伴長期監督媒體自律機制,我們將從《兒童人權公約》的兒少人權立場、《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的性別人權立場,與積極的公民角色,為大家介紹如何積極參與監督媒體自律機制的運作,運用閱聽人的力量推動媒體環境的進步。透過閱聽人的反思與監督,尋求人權保障、公共利益與新聞自由之間的平衡,提高媒體自律之標準,在閱聽人、媒體與公部門之間形成持續進步的夥伴關係。
共同主辦單位:
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普通型、綜合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公民與社會教師,每場次名額限定50名,趕快來報名喔!
【臺北場】
106年10月29日(週日)09時00分至17時30分
研習地點:臺北市身心障礙服務中心‧一樓多功能活動區(臺北市長安西路5巷2號,近捷運中山站,中山地下街R4出口旁)
報名網址:goo.gl/qvKH5L
【臺南場】
106年11月2日(週四)09時00分至17時30分
研習地點:臺南一中─公民與社會專科教室
報名網址:goo.gl/uLmBor
※報名方式:請登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3.inservice.edu.tw/後,依課程代碼2287912(臺北場)或2287914(臺南場)搜尋,報名截止日期:10月24日。研習前三日起恕不受理取消報名。
※全程參加者,各場次核予研習時數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