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10月1日無預警崩斷,交通部後續雖持續一連串的改善,如邀集地方及營建署、經濟部、農委會、原民會等中央部會,針對全台危橋做檢討,以及撥款重建跨港大橋等,相關作業雖有進度但還可以加速,但是後面的究責與懲處尚有待加強,日前港務公司提出的懲處報告遭次長退回,而事故發生的原因至今尚未公開。除釐清責任外,南方澳大橋斷裂原因也應盡快調查清楚及明確,以供給各單位參考,確保其於檢視轄下橋樑時有所依歸。
本次斷橋事件後相關單位針對全台橋梁做總體檢,目前納入U4等級的危險橋樑共計成為126座,目前已有87座修復完成,另外39座也在處理中,包括22座正在派修、8座封橋、7座限重、2座監控,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五視察嘉義縣「特殊風險橋梁」時,聽聞縣府財政困難,蘇院長立刻答應全額補助7鄉鎮共9座特殊風險橋梁共3億8771萬元做維修使用,全台都有危險橋梁的狀況存在,我們也希望蘇院長不要厚此薄彼,面對全台危橋狀況能夠一視同仁。
近日奧萬大森林樂園中之吊橋,發生兩歲孩童因吊橋間隙過大失足墜落的憾事,據悉當初設立時,是參照「公路橋梁設計規範」進行建設,然而規範中並無明訂安全防護網與吊橋連接之設計。為避免民眾意外從高處墜落,內政部自102.7.4訂定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交通部應參酌相關法規,完善橋梁之安全網設置規範,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交通部於6月時公布蘇花寒暑假藍色公路試辦補助計畫,該補助為期一年,搭乘麗娜輪將獲得票價折扣,透過結合住宿、觀光等,推出多元套裝優惠,原本希望可以促進今年暑假及明年寒假搭乘率。當時航港局還預期能增加3%載客率。但資料顯示,今年7~9月平均載客率反而低於去年同期數據,甚至出現只有22.29%搭乘率,跟去年80.07%的搭乘率相比差異甚大。但交通部僅認為是觀光宣導不足,目前刻正規畫延長補助三年。在補助過後搭乘率下降的情況下,交通部卻採取延長補助的措施令人匪夷所思,目前該計畫除加強宣導立度外,應妥善加強相關配套,確保該補助有實質效益。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八卦
虛坪的結果是【他媽的屋頂突出物也要你花錢買ㄟ!你當我蝙蝠俠每天晚上要站在那邊巡邏這個城市嗎?所以我他媽的買一個公寓一定得要花錢買屋頂突出物嗎?】
根據經濟日報一月二十七號的報導:【內政部日前公告雨遮、屋簷不登記坪數,讓不少房地產業者跳腳,但今年可能還有更震撼的規定。業者指出,內政部為改善虛坪問題,正研擬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公設部分擬全部不登記。】
一個月前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簡直高興的不得了,因為台灣跟中國(還是被台灣帶壞的)獨有的買房買幻想的虛坪計算終於要取消了。
為什麼說這是幻想?因為虛坪制全世界是只有台灣當初修法所訂出來的一個白癡圖利建商的規定。你買了一間公寓,建商跟你說一坪五十萬,坪數五十坪,總價兩千五百萬。結果你進到房間裡面一看,幹!屋子裡面實際坪數怎麼只有二十五坪?而且建商這樣賣你還合法!
好啦因為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是這樣說的:【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解釋: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部分即指其共用部分,包括住戶共同使用之設施,如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等;但不包括約定共用部分的面積。】
所以當初立法的白痴覺得一個大樓可以不要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這些東西也有人要買,所以貼心的幫建商規畫了這些東西也都可以列出所有權狀中,拿來賣錢和登記。
他媽的屋頂突出物也要你花錢買ㄟ!你當我蝙蝠俠每天晚上要站在那邊巡邏這個城市嗎?所以我他媽的買一個公寓一定得要花錢買屋頂突出物嗎?建商為了符合法規蓋個安全梯也是你付錢,蓋個排煙管也是你付錢,兩個電梯也是你付錢,三個電梯也是你付錢,十個電梯也是你付錢,有種建商就蓋個從一樓走不到十樓的房子,看看誰要買啊?!
而且你知道,舊式公寓老房子根本沒有公設比這件事情,就是修法之後才有的,也就是台灣以前也沒公設比可以拿來賣錢這回事!
所以改革掉這個憑空幻想的文化創意產業虛坪制天經地義啊!我當場就舉了四肢贊成!
結果沒想到果然是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改,最後內政部竟然說這不是優先改革方向!根本沒有要改!
根據好房網的報導:【房價負擔越來越重,根據房產雜誌調查,2016年北台灣新建案公設比多在30~50%之間,占比近8成,回到了2014年的歷史高點,不少購屋族氣憤批「花錢買廢墟」,但隨著「實坪制」聞風不見影,華廈戶數少、公設低,又有警衛和電梯,房價也較社區大樓親民的「華廈」,成為不少小資族的購屋首選。】
三十到五十趴是公設耶!你買三十坪有十五坪是公設,有一半的錢拿來買甚麼屋頂突出物跟電梯之類的東西,你當台灣的消費者是白癡嗎?甚至還有笨蛋跳出來說唉唷這樣房價會漲絕對不行!你是吃屎長大的嗎?從小吃屎長大身邊人跟你講不對全世界都吃飯,結果你說不行不行,這樣我會吃太多飯就不能吃屎了!
想搞房市改革結果不敢動台灣獨有的虛坪賣錢制度,有病嗎?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花次長,我只問一句,紅單收訂算不算銷售」
大新聞!花次長終於感受到國人的憤怒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一些個案狀況,真的讓國人憤怒了,內政部不排除結合行政院消保處,地方消保官、建管單位一起進行大規模聯合稽查,遏止這波房市歪風。
正巧,我今天中午邀集行政院消保會、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政司的同仁,來討論預售屋購屋預約單(紅單)的管理問題。
我的問題很簡單,建商收下訂金開出紅單,到底算不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的「銷售」?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如果紅單收訂不算銷售,那內政部所謂的大規模聯合稽查,到底要查什麼?
結果,內政部表示,「紅單收訂」很難說到底是不是銷售。我只問一句,如果這不是銷售,什麼才是銷售?
紅單是什麼呢?就是一個購屋預約單。先付一小筆訂金的人,就擁有房子拿到建照真的可以簽約預購後,和建商締結買賣契約的權利。
在法律上,紅單就是建商和買受人締結「預約」,約定之後要締結買賣契約的本約。甚至,如果這個「預約」的的內容,具體到根本就達到買賣契約的程度,比如說,註明樓層、坐落、坪數、單價、總價,那就是買賣契約本人了,根本不是什麼預約。
希望主管機關搞清楚,當「紅單」成立的時候,消費者已經付了錢,建商也有締約的義務。如果連這樣都不叫「銷售」,那我看不如把這條規定廢除算了。內政部直接來開法律學分班,教教大家什麼是買賣契約和預約如何?
什麼不排除聯合大稽查?先確認紅單是銷售,再來大稽查紅單銷售,我不排除發聯合大雞排啦!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 在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的八卦
Jul 30, 2020 - This Pin was discovered by Liu Yuhong. Discover (and save!) your own Pins on Pinterest.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