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會是媒體寵兒 】
入室操戈已過三月,時光荏苒,卜晝卜夜夙興夜寐,孜孜矻矻席不暇暖,孰不知管窺蠡測,枵腹從公仍不得所志,許是牛馬走只得鷽鳩笑鵬,自是一孔之見未得日將月就,如今眾人眼中之藐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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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文言文最言簡意賅,四行字不到,交代完這三個月來的心得,從前,我認為自己不配擁有粉絲專頁,
一,跑線不成功;
二,做事沒能力;
三,做人更只有傻勁;
如今我很感恩有這片小角落,未來,我會即時關注所有的小信箱訊息,一封也不漏,絕對即時回覆,你有冤屈,信任我囑咐給我,我一定為了真相朝乾夕惕。
入室操戈 在 區諾軒 Au Nok-hin Facebook 八卦
[關於Michael San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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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el 是非常出色的公共知識人(public intellectual),長處是把象牙塔中的哲學理論深入淺出地向公眾傳播,這點是不容置疑的。但名聲大的公共哲學家,容易被誤解成他在學術界「撈唔掂」,才要行公共知識人的路。這對Sandel 來說是蠻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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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他的成名作是其博士論文、批評John Rawls 的Liberalism and the Limit of Justice(1982),而大約2000年打後Sandel 迅速減產,幾乎沒有在著名學術期刊出版論文。然而,我個人覺得,如果Sandel 要走象牙塔的路,即使他未必能成為 Rawls、Ronald Dworkin、Robert Nozick、Joseph Raz、甚至他師傅Charles Taylor 的大師級級數,但要揚名立萬,應該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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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Sandel 印象最深,不是他的Liberalism and the Limit of Justice,反而是他在Rawls 出版了Political Liberalism (1993)後,Sandel 同年就在Harvard Law Review 出了一篇很長的書評(此文後來收錄在Liberalism and the Limit of Justice的第二版)。Rawls 在 PL 中主張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中,政府應該中立於宗教、哲學、道德上的爭議。Reasonable citizens 各有不同的comprehensive doctrines,而政府的法律和政策卻不應建基於某種只為部分citizens接受的comprehensive doctrines,而應建基於較彈性、廣為市民接受的 freestanding political values (例如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法律和政策才有認受性(legitimacy)。因此,以宗教教育為例,政府不可在公立學校以政府資源宣揚某宗教,而應保持中立,讓人民自己選擇。用Rawls 的話,就是bracketing controversial moral and religious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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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PL,Sandel 提出一個故事。1858年的美國,Abraham Lincoln (共和黨代表)和Stephen Douglas (民主黨代表)競逐伊利諾州參議院席位,二人就奴隸問題爆發激烈辯論。Douglas 認為奴隸問題極具爭議性,道德上難言對錯(這確是當時的流行觀點),因此政府應保持中立,不落判斷,由各州自己決定。Lincoln 卻認為,政府應「企硬」,奴隸問題是一場大是大非、善惡之戰,支持奴隸制的一派是moral evil,而政府不能助紂為虐,應申張正義,解放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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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el 這招很毒。如果由PL的角度看,Rawls 應該支持Douglas 的立場。當時的美國,種族平等很難算是political value,聯邦政府如果要建基於廣為公民接受的價值,那確是應迴避奴隸制的問題,嘗試在蓄奴和反奴兩派之間尋求共識。而Lincoln 的立場,訴諸「奴隸制是客觀地錯」的絕對道德觀,牽涉到一些廣受爭議的comprehensive doctrine,似乎正正是Rawls 所反對的主張。政府怎可以在如此具爭議性的議題上偏幫一派打一派?這樣政府豈不是變成某部分人作道德審判的私器?然而,眾所周知,Lincoln 後來帶領美國打南北戰爭,廢奴,成為國家英雄。同時Lincoln 也是Rawls 的偶像,Rawls 極喜歡Lincoln 的名句--"If slavery is not wrong, nothing is wrong." 那Rawls 應該撐Douglas、還是撐Linco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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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兩難,真可謂入室操戈的極致。Rawls 為美國民主制立言,繼承Lincoln 的平等精神。而Sandel 正正是用美國史、用Lincoln ,去挑戰Raw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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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Rawls 在1997年寫他的收山作--"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Revisited"、為他畢生想法劃下最後句號時,也不忘回應Sandel 這個批評。而日後在討論Rawls 如何處理Lincoln 這樣子appeal to comprehensive doctrine 的問題時,Sandel 也不時被提起(例如上年出版的一本有閞Rawls 的文集,Rawls and Religion, Introduction 就有提Sandel 這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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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例子頗能反映Sandel 的特色。論理論建構能力,很多人勝過他。但論某一議題上的分析力,快、狠、準,Sandel 卻無疑是一流的水平(PL1993年出版,Sandel 同年出書評,直到今日仍有人quote)。Sandel 未必是大師,而且public lecture經常翻炒(笑),但以為Justice 和What Money can"t Buy就是他的真正實力,就太睇小佢了。
#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