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分之一|ep3 苦中作樂的求學歲月】
回想我的求學時光,大概能用「苦中作樂」這四個字形容吧!小時候,媽媽做斗笠、爸爸修牛車,辛苦工作讓家裡的小孩能上學、唸書。
為了不讓父母親太累,我也半工半讀,在學校幫忙刻鋼板、到工地打工,有空就在工廠做作業,只要有打工機會就想賺零用錢貼補家用。當時家裡窮,沒什麼營養豐富的食物可以吃,所以我亂吃過很多東西,也鬧出不少笑話。
有段時間我自以為聰明,發現「吃太白粉」超便宜、超划算,因為只要一點點便宜的太白粉,就可以泡水沖成一大杯,小時候也沒什麼東西可吃,我唸書時就曾經吃太白粉度日。結果吃了好一陣子才驚覺,中午吃完下午3點肚子就餓到不行,那是當然,因為太白粉根本沒有營養。
當時,因為父母親工作忙碌,沒有時間顧及我們的課業。我小學1到4年級也不愛唸書、成績當然就差。但沒想到,我5年級的時候突然開竅、發現讀書的樂趣。雖然我國語不太好,「旁邊」都會不小心唸成「旁ben」,但每天努力唸書,最後還是有不錯的成果。
不過,說到求學時期印象最深刻的回憶,果然還是下雨天吧!小時候沒有雨傘、雨衣,下雨天就打著赤腳在雨中奔跑,偶爾拿著塑膠布遮雨、模仿「科學小飛俠」的姿勢跟朋友玩耍,有時候還會捨不得回家。
到了大學,我開始猶豫要不要繼續攻讀碩士。我們那個年代,研究所都是國家出錢、研究生每個月還有3000塊的研究費,但錄取名額真的很少、競爭激烈。下定決心後,我花了許多時間唸書、準備資料,最後才幸運地錄取。但沒想到入學後,才是考驗的開始。
因為要唸的書「實在太多了」!那時每天都要唸書唸到三更半夜才能休息、也沒有時間回家,我跟其他同學都只能克難地在研究室的躺椅上睡覺,度過辛苦的碩士生涯。
碩士畢業後,我覺得還有更多需要學習的地方,所以選擇攻讀博士。而我的博士論文也出版成《民營化策略》這本書,還被歐洲圖書館翻譯成各種語言並典藏,台灣也有很多碩博士的論文有引用我的研究成果。
求學之路雖然辛苦,但也有許多美好的地方。歡迎大家留言跟我分享求學時代難忘的回憶!
🎓附圖是我學士跟博士的畢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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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成長時遇到的臺灣社會,正好是完美執行性別刻板印象的最佳模版,於是他不負期望的長成了一個經典大男人:不做家務、不帶小孩、不允許自己說的話被挑戰、家裡的經濟只能由他擔。
如果要講細節一點的話,是這樣的。他不上班的時間都是坐在電視機前,而且是一動也不動的那種,只有上廁所跟吃飯的時候,才會離開那張他專屬的沙發。
我出生後,換尿布、洗澡、餵奶、拍嗝、消毒奶瓶、洗口水巾、哄睡……他一律不做,唯一會做的就是在我不哭的時候抱著玩,哭的時候又馬上塞回給我媽,結果我人生說出口的第一個單字還是「爸」,他聽到時很開心也很得意,以為當爸爸就是這麼簡單的事,以為只要在我不哭不鬧心情好的時候陪我,就算盡到父親的責任。因為他賺錢很辛苦,所以休息的時間,都得要是快樂的。
他吃飯的習慣是從不收碗也不洗碗,甚至吐出來的骨頭、擤完鼻涕的衛生紙也都髒亂的丟在餐桌上等媽媽來收。當有其他人一起的飯局,我跟我媽如果有他單方面覺得失言的地方,就會在桌子底下用腳踢我們,或是用瞪的(因為我的腳還不夠長,他踢不到),示意我們不要再說下去,而我跟我媽只能笑著安靜。
那時因為他有工作,在家的時間不長,所以他的這些舉動並不容易在生活中被放大。直到有一天,他突然不像之前一樣早早出門上班,而是把自己放在電視機前一整天。一天天過去,他的眼睛始終沒有離開電視機,甚至一次都沒飄向正在家裡到處打掃的我媽,而那時,我媽其實已經開始經營補習班,獨自一人彌補家裡的經濟缺口,同時繼續對我的教育,以及所有的家務。
我記得有那麼一小陣子,我們搬離了原本的家,住進了巷口的一間店面裡,那間店面本來是酒吧,對外是落地窗,那就是我媽的第一間教室。
每天早上,媽媽會帶著我在課桌椅間玩躲貓貓,然後趁我躲起來時,用卡式爐做簡易的早餐給我吃,而原本拚命躲起來的我,總會被那股油煙味熏出來。在記憶裡,那一直是好吃的味道,我那份荷包蛋的蛋黃一定是半熟的,因為這樣才可以用最心愛的米奇叉子把蛋黃戳破,然後在盤子上,用濃稠的蛋黃作畫,再以米奇為主角,一邊吃、一邊把畫裡的故事說給媽媽聽。
下午,只要鐵捲門升起、捲上落地窗簾,就表示媽媽的上課時間到了,我會乖乖走去隔間的吧檯下面,拿出前年聖誕節收到的一百顆印章組合還有喜洋洋彩色筆,在一張張過期的日曆紙上,想辦法畫出最繽紛的模樣。吧檯外是同樣正在創業的爸爸,不時傳來與客戶洽談公事的聲音,所以我必須保持絕對安靜,蓋印章時不能太用力,動作要慢、力道要輕,但最後的手勁要均勻的壓滿,這樣就可以獲得跟「啪」一聲蓋下去一樣的效果。而一百顆印章,就有一百種靜音版的蓋法,每天研究一顆,就是當時的我最大的快樂。
晚上,鐵捲門降下,再次將外頭的世界輾平成鐵灰色,那就表示媽媽下課,爸爸也下班了,他又再次屬於電視機,媽媽則回到卡式爐前,變出一道道好吃的菜,大家一起在課桌上用餐,頭頂上裸露的管線裡,不時出現窸窸窣窣的聲音,媽媽總說,那就是妳最喜歡的米奇呀!於是隔天早上,我用半熟蛋黃畫出迷宮、創作新故事,那是一個關於米奇在迷宮尋寶、而寶物其實就是迷宮外的小女孩的故事。
深夜,睡覺時間到了,我們會一起把所有課桌椅拼成大通鋪,一家人爬上桌擠著睡覺,等爸爸塞好耳塞、閉上眼後,就到了睡前說故事時間,不過是由我來說給媽媽聽。
「……然後消防員成功的完成救援任務,雖然他斷了一隻手,但卻換來珍妮展開新人生的機會。」我講到了一個段落。
「講完了?真是個好故事,我們可以睡覺了嗎?」我媽的語氣聽起來也像被消防員救了。
「不行,剛剛那是A面,現在要翻B面了!」我準備繼續說故事,模仿著那臺沒有一起搬過來的錄音機,以及那些由錄音帶陪我睡覺的夜晚。
在媽媽體力不支睡著後,寧靜的夜裡,只剩下天花板管線黏著的幾張夜光星星貼紙陪我,我每天都會嘗試用不同的「一筆連法」把星星們串成不一樣的圖案,伸出棉被的手指舉在半空中,揮啊揮、揮啊揮、直到累得進入夢鄉,在夢裡,我跟米奇又一起出發探險,我總提醒自己要記下來,明天早上再編成故事,講給媽媽聽。
那時我完全不知道,家裡其實已經窮到底朝天,我媽的存摺裡一度只剩下三千塊。而那個很克難的店面環境,是在媽媽的各種隱瞞下,才變成擁有無限可能的遊樂場。裡面的破爛、老鼠、擁擠,全都變成讓我盡情揮灑創意的元素,媽媽儘管忙於謀生,卻也花了很多時間陪我完成這些故事,讓她對我施展的魔法成真。
即使是已經知道當年真相的現在,我依然想念在吧檯後面蓋印章、在課桌椅間和媽媽玩躲貓貓的時光,還有每天鐵捲門升起時,那些從落地窗外投射進來的好奇目光,曾經都讓我覺得,我們就像是住在電視機裡一樣新奇有趣。
不久後,我們又搬回了公寓,住進了上百扇鐵門中的其中一扇裡。
一個月後,我爸突然又離不開電視機了。
兩個月後,我爸變成兩週才回來一次。媽媽說,爸爸的朋友找他去彰化工作,所以會比較少回家。
三個月後,某一天晚上十點,我跟我媽從教室一起走回家,打開電燈時,我們都被客廳裡的爸爸嚇了一大跳。
他看起來已經坐在漆黑的客廳裡很久了,沒有開電視、沒有開電燈,就只是插著手坐在那裡,看著上了一整天課已經很累的我媽,冷冷的吐出一句:「老公回家了,家裡沒有飯菜香,還像個家嗎?」
我爸自從第一次失業之後,輾轉做過幾個不同工作,但事業上卻再無成就,可能是因為他從小就在父權環境下被養育成人,習慣性養成了大男人主義,太自然的把性別優越當成理所當然。而這些優越卻在遇到挫折時成了阻止他重新站起來的絆腳石,甚至扭曲成了一種堅持,一種不站起來的堅持,只因站起來的過程可能會「有損男性威嚴」,其中就包括「中年失業」這個標籤,他沒辦法容忍自己「比老婆還差勁」,所以忍不住在許多小事上對我媽處處壓制、各種刁難,也完全不屑做他認為「應該要由女人做」的家事,我猜可能也是想維護「男人的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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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那一年_那些沒人說的故事》
作者:少女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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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
作者所描述的傳統父親形象,摘文中只是典型之一,不過,已經相當具有代表性了。不重視身教的父母,所在多有,但自覺匱乏,常常活得像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
可是作者的善解,用文字整理一遍自己的所見所思,這值得我們學習。不是說,練習過後,心中就可以只剩平靜,不再痛苦。
我比較希望的狀態是,知道痛苦是哪裡來,但懂得疼惜自己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不容易。痛苦增添了人生的色彩,不可輕易取代,但不是自己就得要沉溺在痛苦裡,因為那可能源自於他人的對待,我們不用再繼續這樣對待自己,我們可以放過自己。
不過,我還是得強調,摘文不夠完整,原文會交代得更清晰。故事從來沒有結束的時候,只要我們繼續詮釋,就算已經完結的篇章,都可以變成新故事。
祝願您,能藉著投入這篇文章,整理一遍自己的心理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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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天氣打敗了,全身痛得不行。剛好就給自己放個假吧。
昨晚阿早做了清冰箱料理,用好友送的甲必丹咖哩醬做的咖哩雞,蒸魚(婆婆給的不知名的魚),茼蒿玉米湯,簡簡單單幾道菜,吃得全身熱呼呼地。
前幾天接受一個採訪,記者問我怎麼平衡同居生活與寫作,不會受到干擾嗎?寫作是很個人的事,有人在身旁會不會影響創作。
多年前我一直認為自己只能在某種完全獨處的狀態下寫作,我甚至連到咖啡店都沒辦法寫,那時候是身旁的人還醒著我就睡不著,幾次同居生活都以失敗收場,心裡也想著自己大概只能孤獨終老,但跟阿早在一起的時候,我是在我們還沒同居時開始練習各種克難且隨興的寫作方法,那時每周我都會去阿早家住個幾天,長篇小說的檔案存在隨身碟裡帶來帶去,她去上班的時候,我就用她的電腦跟書桌寫稿,回到我自己的住處再繼續寫,後來同居之後,阿早不在家的時刻就是我寫小說的時間,她在家時我就寫專欄或臉書這類的短文,相處日久,彼此的默契好,我們幾乎是只要對方開始做事,另一個人就會自動也去做自己的事,漸漸地,她放假的日子,白天我也照樣在客廳寫小說,時間到了我就進房間睡覺,不感覺受到打擾。
或許是因為很容易專心吧,在相處上我的太容易專心才是問題,一專心起來什麼都忘了,還得提醒自己不能忘了跟心愛的人相處。可以這麼安心地在另一個人身旁做自己的事,這也是我沒想像過的境界。
週六下午,一起看網球,貓窩在我們中間,我們共同為喜歡的球員加油,這是我們最家常的時刻。
我想起有人跟我說過的,不知為何,在戀人身旁時,就不太像自己了,會不自覺在乎對方很多事,好像無法控制地會去注意他,連講話、思考,都受到對方的影響,年輕時我也有過這樣的時刻,愛情是那麼顫巍巍地,是那樣敏感、神經質,那麼不受控制,心神都被對方奪去了,其實那也是很美的。
只是,當你要跟心愛的人生活在一起,這樣就沒辦法過日子了,你們必得發展出一種可以相處,也可以自處的方式,才能讓彼此的生活融合在一起。
我覺得放心是最重要的,因為尊重彼此的獨立自主,所以放心,相處的時候認真相處,該做事的時候安心做事,不管有沒有在談話,都不懷疑對方的心意,也不去揣測對方現在在想什麼,想知道就開口問,他沒說的就尊重他的選擇。
讓彼此安心,好好地發展自己,才有可能好好發展關係,並且一起創造出共同的生活,因為這樣的相處,建立起更多美好的相處經驗,這會返回關係裡,成為愛情的養分。
愛一個人,不需要他時時想著你,也不需要他總是關注你,因為你是去愛人,而不只是想要被愛,你們是帶著彼此的愛去外面的世界好好遊歷,可以回來跟對方分享,你們是彼此重要的一部分,不必刻意提起,不需要時時思量,但當你們真正守在一起時,你們有許多美好的事物可以與對方訴說,就是這時候,無論時間長短,好好地溝通,認真地理解,即使今天無事可說,也能安靜地相伴。
這就是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