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原來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已從檢察官必須 #檢調必須證明被告有罪變成 #被告須自己證明無罪....
社員 #陳濱華 在 #爆料公社 喊冤表示 :文章有點冗長....麻煩大家看看...也請專業人士幫幫我...教教我該怎麼做...今夜是平安夜....但我一點也不平安!
在今年的三月某一天夜晚...我收到了我們苑裡派出所的掛號信...打開一看是偵查傳票...上面只寫了妨害名譽!
當下真的覺得莫名其妙...依照上面的時間去到了新竹!進到了偵查室...警察拿了一疊從網路印下來臉書的對話...對話的內容就是三字經...五字經之類....我當下說了!
那根本不是我的帳號...照片上的也不是我..地址更不是我住的地址...唯一兩樣就是名字一樣 讀一樣的大學...裡面所有的東西都是陌生的...完完全全不是我的帳號阿...
警察卻一口咬定說我使用雙帳號...叫我提出證據說這個不是我的帳號(當下我心想...你們要提出這是我使用的帳號才是吧⋯⋯)花了兩三個小時解釋...當下開了我的臉書帳號...甚至請他們查ip...做完筆錄...想說沒事回家了...
今天...卻收到這一張傳票...上面寫著《請自行列印提出臉書帳號遭人盜用之證據》根本就不是我的臉書...我要怎麼提出證據呢?臉書名字不是可以隨便取嗎?...
為什麼可以憑名字一樣...讀一樣的大學就一口咬定是我做的呢...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我要上班...沒辦法一天到晚跑法院.....更不知道該如何為了沒做的事去做解釋...(順帶一提警察給我看的資料一看就是新辦的帳號...照片只有一張大頭照...動態更沒幾個...)麻煩懂的人幫幫我...教教我!萬分感激!!
做完筆錄沒收到傳票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八卦
🚓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書」成為被告該怎麼辦❓
收到地檢署傳票或警局通知書,而且自己還是被告身份,究竟該怎麼辦?
成為被告並不代表你有罪了,只是國家需要透過一些調查程序,來確認你是否真的犯罪。
不過仍然不能因此掉以輕心,畢竟檢警也不會沒事請你去聊天。你可能已涉有犯罪嫌疑,檢警需要你協助釐清案情真相。
當然大家都怕這過程遭到冤枉,所以你需要做一些準備來應對調查。
若單憑自認問心無愧,幫助可能不大。畢竟法律制度複雜艱深,一般人可能踩了法律紅線而不自知。如果你的說法只是「我不懂法律」,就想爭取免責,結果可能會讓你非常失望、錯愕。
那究竟需要做哪些事前準備呢?
1⃣️確認是因為什麼事成為被告
首先你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案由,上面會寫你所涉嫌的犯罪類型,例如「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妨害自由」、「侵占」、「詐欺」等等。
接著回想看看你過往有遇到什麼事情,做過什麼事,跟誰發生什麼紛爭,可能與這個案由有關。
藉此看能否初步掌握因爲什麼事情而成為被告。
2⃣️回憶、釐清事情經過
掌握上述爭議事件後,就可以進一步回想事情的完整經過,包括相關人有誰,事情發展的時間與順序,以及發生在什麼地方等等。
除了釐清事實經過外,也要搜集、整理對你有利證據,來證明對你有利的事實。不然你空講一個故事,告你的人可能講了另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甚至他還提出許多對你不利的證據,將來你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就比較困難。
3⃣️進行法律分析,擬定訴訟策略
事實經過在法律上有什麼意義,是影響訴訟結果的一大關鍵,但對於一般人來說恐怕難以自行判斷,儘管是律師也常需要搜集判決見解,確認實務上法官見解與律師看法的差異。
例如在公然侮辱的案件中,什麼話算是侮辱?什麼情況下算是「公然」?基於什麼原因下罵人不會構成犯罪?
又例如偽造文書案件中,什麼樣的行為算「偽造」?「文書」的類型包括哪些?
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你是無罪還是有罪,如果你不了解的話,恐怕在偵查過程就會像瞎子摸象,腦中不斷浮現各種疑惑:
為什麼檢警要問這個❓
我該回答還是保持沈默❓
我回答的內容會被認為有罪嗎❓
哪些事對我有利需要積極去主張❓
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主張❓
所以身為被告,不論是否清白、無辜,最好有律師協助。
讓律師幫你進行法律分析,讓你知道哪些事實、證據是有利的,協助你搜集有利證據及判決見解,擬定訴訟攻防策略。避免在偵查過程像迷途羔羊,任人宰割。
4⃣️調整心情,前往製作筆錄
做完上述準備後,即可調整心情如期前往製作筆錄。不過訴訟時常存在許多變數,偵查過程仍須保持謹慎,視情況重新評估、調整訴訟策略。
以上是針對一般、多數情況的準備方向,提供給大家參考,不幸成為被告時不至於手足無措。
做完筆錄沒收到傳票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在昨天〈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 http://bit.ly/36EOxNi 這篇文章刊出後,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雖然 鳴人堂 專欄文章下方有引來一些韓粉出征,但我們粉專這邊非常平靜😅
所以小編們要謝謝本粉專讀者們的理性,讓我們這回不必清掃仇恨言論與垃圾訊息。
當然,這有可能跟本粉專讀者大多是年輕族群、職業或專業大多與法律也關、以及法律圈外但長期關注法普議題的朋友有關。
收到兩位讀者來訊對於文中這段提問,但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饒富興味地看熱鬧」的口氣提問:
「美座發現有人散佈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檢察官謠言時,有沒有罵人?」(這位很期待罵人?)
「書記官是不是太冤枉了?」
「會寫進小說裡嗎?」
📣這段故事確實會是小說中一段很重要的情節喔!
作者( Hsin-Yin Wu )在此先行以被告為第一人稱的小說體方式,預告一段以被告角度出發的番外篇,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更詳細、爆笑的內容,會收錄進我們的小說,敬請期待!
---〔以下改編自真實案例與對話〕---
後來,詐騙行為人找到了。
偏鄉地區的詐騙模式,不一定向都會區那種擁有分工複雜的集團組織,而是自導自演自己打電話自己收錢,一人兼任機房與車手。
我,張子瑋,今年二十六歲,無業。之前做過幾份工作,但時機歹歹,錢賺得慢又辛苦,不如去賣毒,但倒楣被抓到,進了監獄蹲了一陣子,剛出來。
後來路過隔壁村廟口,看到幾位大叔大嬸、阿公阿嬤常常看著電視機新聞,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懂,就一起罵司法「這一定是檢察官收了人家什麼好處才不起訴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所以,「賺錢」的靈感就產生了!
既然我有跟地檢署、法院、獄友交手的經驗,這是我的「專業」,別人花錢也學不來的經驗,不如來假扮書記官,找好騙的人來騙錢。
事實證明,我真的太聰明了,還真的有人相信把錢交給我就可以銷案保平安。我本來還在想要怎麼偽造傳票,沒想到完全不用,出一張嘴,他們就相信了。
比較聰明的是住在馬公的阿芳姊,她有稍微懷疑我一下,問我說:「我連檢察官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我在網路上搜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的照片,剛好當時新聞在追一件大案,記者拍了一位女檢察官的大量正面照片,還有影片,所以我就傳送新聞照片問她:「妳竟然不知道我們檢察官?不要傻傻的省錢,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中間劇情略,敬請期待小說!〕
後來我被抓到了。偵查隊帶著通知書和傳票來通知我,我知道在劫難逃,跟警察承認全部都是我做的。小隊長跟我說,警局做完筆錄後馬上要去地檢署,指揮這件案件的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要乖乖去報到,不然會被拘提。
我一進偵查庭,就看到法台上坐著的檢察官,就是那位女檢察官,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走進偵查庭,那個表情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坐在她隔壁的書記官好像對我很好奇,一邊打字一邊不斷探頭看我。
偵查庭裡還有阿芳姊和她的律師,應該是檢察官傳來要指認我的。阿芳姊一直哭,她的律師眼神像是要殺死我一樣。
太尷尬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們。我把證件交給法警,然後唸自己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檢察官進行權利告知後,突然沉默了半分鐘,這半分鐘就像一個世紀這麼長,偵查庭裡只有阿芳姊的哭聲,還有檢察官翻閱卷宗、書記官挪動鍵盤調整電腦螢幕的聲音。
突然,檢察官開口:「你為什麼不把頭抬起來?這樣我怎麼看清楚你?」
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要幹嘛,抬起頭來看她,她笑著繼續問我:「聽說你跟我很熟,但可能是我記憶力不好,完全不記得你。抱歉,我們見過面嗎?」
我感覺到站在我旁邊的法警在憋笑。
然後,檢察官轉頭問書記官:「你認識他嗎?你有叫他去跟被害人收錢嗎?錢在哪?為什麼我的戶頭還是這麼窮?」
法警和阿芳姊的律師都忍不住了,笑出聲來。連本來在哭的阿芳姊都邊哭邊笑。
如果偵查庭裡有洞,我一定會鑽進去躲起來。
🤪後續更多爆笑的偵查庭內容,請期待小說問世!
圖片擷取自專欄文章:
〈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6EOxNi
↑文中還有另一段「真檢察官和真警察反而被當成騙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