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接待美國訪團後,深夜在Twitter上,出現一張簡體字帳號流傳的假公文。
這張偽造的總統府公文,謊稱「政府引進日本污水」,內容卻存在著使用簡體字、不熟悉我國政府體制及公文用語等明顯破綻。總統府發言人 第一時間對外澄清,而這就是典型的 #認知作戰(Cognitive Warfare)。
根據 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 的研究,認知作戰,指的是透過資訊的散播,試圖影響對手的思維、甚至是行動。比如,藉由軍機、軍艦的威脅恫嚇,試圖施加心理壓力,或是製作及散播假訊息,試圖破壞社會的內部團結,都是認知作戰常見的模式。
認知作戰可能會隨著時間不斷進化,這則刻意模仿的假公文,就是一個例子。所以我要提醒大家,網路上來源不明的假訊息,背後恐怕別有居心,請務必小心,多提防,多查證,切勿轉傳。
這幾年,許多國家越來越重視認知作戰帶來的影響。昨天,我也對美國訪團表示,台灣在因應假訊息上,有相當的經驗,期待台美持續合作打擊假訊息,並和國際夥伴共同分享經驗。我要強調,民主自由得來不易,絕不能讓認知作戰撕裂台灣社會!
👉國防安全研究院的報告請參見:https://reurl.cc/o9brjD
假公文用語 在 王定宇 Facebook 八卦
【大會報告】
各位朋友,大家深夜平安,抱歉打擾!關於稍早網路流傳一份來源不明的偽造總統府公文圖片,內容謊稱政府引進日本污水云云,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鄭重表示,該流傳之圖片內容完全是錯誤捏造,是不折不扣的「假訊息」,也是標準的「認知作戰」手法,稍早總統府獲知後,已立即向警方報案處置,總統府鄭重呼籲各界勿轉傳假訊息,也勿以訛傳訛。
這則假訊息不僅說謊不打草稿,萬分可笑,且造假者撰寫公文的程度拙劣不堪,更對台灣習慣和政府體制的知識程度低劣至極。可從圖片列舉5大明顯錯誤來看:
一、該假圖片上的發文日期是今年4月16日,但卻在4月15日就已經在網路流傳,並也在推特上散布。這份「來自未來的假公文」,此種製造假訊息的手法,未免過於粗製濫造。
二、總統府若要發函給國防部,會直接寫「國防部」,而非「中華民國國防部」。這種寫法不只畫蛇添足,也並非我國政府公文書之寫法。
三、該假圖片當中「公布后解密」的「后」字,是簡體字用法。認知作戰之手法與意圖不言可喻。
四、該假圖片中諸如「中華民國臺灣高雄市」等用語,孫中校後附上「兵籍號碼」的用法,既不是台灣人習慣使用之語彙,也並非我國公文書慣用之方式。
五、總統府並沒有「內閣會議」。
近來諸多類似假訊息,目的在於撕裂台灣社會內部團結,是典型的誤導民眾的認知作戰手法。總統府提醒媒體朋友與國人同胞,對於來源不明的文件,務必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的資安保護;也期盼各界切勿傳遞錯假訊息,避免成為不法錯假訊息的通路。
假公文用語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八卦
#沃草快訊 #今日無新增武漢肺炎案例
持續追查第34案衍生群聚接觸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下午兩點15分召開記者會,會中宣佈本日並無新增案例。第33案、第39案並未發現擴散已經結案。第34案衍生院內感染是否造成社區傳播是重點,仍持續追蹤中。
➡ 近期發現46起疫情假訊息案件有 IP 位置在境外、使用簡體字及中國用語,研判應是境外(中國)人士散布,且有偽造、竄改行政機關公文書的情況。
➡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蘇瑩君澄清國人赴泰國並無受限。
➡ 集會、企業持續營運新指引草案已訂定,將會在今日下午指揮中心會議討論,可望明日公告。陳時中表示,儘管社會期待有明確的規範,但基於活動樣態的多樣性,並不會訂出剛性指引。
#今日無新增案例 #持續追查34案衍生群聚接觸者
陳時中表示,目前自大阪旅遊歸國的第33案、自杜拜歸國的第39案並未發現擴散已經結案。34案衍生院內感染是否造成社區傳播是重點,目前醫護人員皆無驗出,持續密切追蹤中。針對部份報導懷疑24案為34案源頭,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仍強調,24案、34案雖為同一醫院就診,但並未在空間、時間與接觸者上有任何重疊,目前仍看不出24案與34案之間的關係。
指揮中心指出,針對34案相關群聚,指揮中心已掌握接觸者404人,共採檢289人,其中6人陽性(35至38案及41、42案)、252人陰性、其餘檢驗中;第33、39、40案境外移入個案接觸者目前無確診個案,持續追蹤健康情形及採檢結果;鑽石公主號19名返台國人無後送個案,持續於集中檢疫所密切觀察健康情形。
#中國網軍假造公文假訊息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朱宗泰說明警政署打擊武漢肺炎相關假訊息案件,統計自109年1月23日迄今,刑事警察局及各警察機關已偵辦武漢肺炎相關假訊息178件,目前已移送79件112人。
指揮中心指出,近期發現46起疫情假訊息案件有IP位置在境外、使用簡體字及語法疑似中國用語(小區、保安等),研判應係境外(大陸)人士使用帳號透過VPN(虛擬帳號)跳板方式所發送不實訊息,且偽造、竄改行政機關公文書以混淆民眾。
朱副局長重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民眾勿隨意轉傳假訊息,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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