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兒在新聞稿中指,截至今日(8 日)下午 5 時為止,沒有收到有關該報道的投訴。他指《私隱條例》旨在為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私隱提供保障,但對進行新聞活動有豁免而不受某些條文所管限,當中包括在缺乏資料當事人的投訴下,即使記者的確曾在新聞活動中報道或公開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資料),私隱專員亦無權向有關傳媒主動展開任何調查。//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豁免 在 Charles Mok 莫乃光 Facebook 八卦
【⚠️急症室病人資料疑直送警察?!】 莫乃光拆解醫管局回應 🔍
✍️【莫乃光去信 #私隱專員】要求調查 #醫院管理局 涉嫌向警方洩漏病人個人資料(2019-06-17)https://p.charlesmok.hk/2KXKK5J
✍️【莫乃光去信 #醫管局】緊急查詢:有關執法人員可隨意取閱病人個人資料(2019-06-17)https://p.charlesmok.hk/2ZqD00j
📣【新聞稿(2019/6/17)】
莫乃光強烈關注醫管局系統疑將病人資料直送警方
向局方提8大問題 去信私隱專員要求徹查
就 #陳沛然 議員今日記者招待會表示接獲投訴,稱公立醫院『#急症室資訊系統』設有警方專用版面,無須登入便可查閱病人資料,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議員表示強烈關注,並已即時去信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柏賢醫⽣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要求主動徹查事件,挽回市民對公立醫療系統的信心,及保障病人的個人私隱。
莫議員向醫管局行政總裁提出8大問題,包括系統內警方專用版面由誰提出設立、醫管局內何等人員知情、執法人員取閱資料所需程序、經警方版面取閱有關6.12集會傷者資料的數目、警方有否法庭手令和正式記錄、有否明確告知病人和取得同意等。
莫議員亦向私隱專員黃繼兒提出5個疑問,要求私隱專員盡快展開調查,包括:醫管局收集病人個人資料時有否清晰交代用途,是否符合私隱條例第五項保障私隱原則(公開政策原則);『急症室資訊系統』是否無需登入,有否採取足夠保安措施,醫管局有否違反保障資料原則4 資料保安原則。
根據私隱條例第58條,為防止或偵查罪案之目的而持有的個人資料可得到豁免,毋須受到查閱資料要求(第六項保障資料原則及第18(1)(b)條)和限制資料用途(第三項保障資料原則)的條文所規限。
然而,莫議員指出,該豁免在執行上透明度低亦難以監察,猶如『黑洞』。醫管局若被證實有透過電腦系統把病人資料直接交予警方作拘捕,不但損害市民對公營醫療系統保障私隱的信心,亦破壞市民對前線醫護人員的信任,必須調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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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黨的同胞们:咱们‼️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就是解決問題最佳辦法。學習鬥爭思維。習。
// 楊健興:蔡玉玲被捕事件影響整個新聞界 增加法律風險
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據了解,事件與她有份製作的《7.21誰主真相》有關。記協主席楊健興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傳媒查冊車牌是很常見的偵查報道方法,過往沒有聽過記者因為查冊被捕,相信記者亦沒有想過會因此「出事」,今次事件影響整個新聞界,增加了法律風險和不明朗因素。他又說,傳媒查冊完全是基於公眾利益,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進行報道,所得的資料亦沒有用於非新聞用途。對於運輸署早前將查冊其中一項的「申請用途」選項,由「其他,請述明」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楊健興說,記協沒有就相關事宜與運輸署接觸過,記協過往與警方的接觸之中,警方亦沒有提及有關查冊申請的改動。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說,《基本法》保障香港享有新聞自由,現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新聞報道有豁免,但運輸署的車牌查冊表格卻沒有「新聞用途」的選項,認為有空間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當局的做法。
2020-11-04 08:5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