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聲唔好意思,因人在外地,若果呢單野已經係喺傳媒報道左,咁我就當重複鋪啦!若果無人報道過,咁我就要爆俾大家聽啦!話說啱啱返到酒店,收到我一位喺政府部門工作嘅朋友線人報告我知,醫管局竟然發左一封信比旗下醫院嘅醫護人員,內容大致係由於發生嘅公眾事件,佢哋竟然要求醫護人員記錄低入院者嘅身份、受傷情況詳細記錄、以及受傷地點形容等等,而且有任何特別情況之下通知醫管局當局!我個政府朋友同我講:「呢個指控唔輕,但如果屬實就係違反人道主義!」我就會答佢:「直情違反晒所有香港簽嘅國際公約啦!」平時醫管局就口口聲聲話尊重病人私隱,平時叫醫務人員連病人身份都唔好有記錄交俾外人,今日竟然會要求醫務人員主動將病人嘅詳細私隱準備交俾第三方,第三方明顯就係保安局同警務處啦!點解我哋嘅醫管局可以同保安局同警務處有咁嘅聯繫呢請問!破天荒喎!違反晒所有人權公約⋯⋯等等喎!雖然明顯地呢份通告係有三頁,呢張通告係第二頁,而我手上並無第一同第三頁,若果我手上這份文件屬實!第二頁已經寫得好清楚動機同埋要做啲乜,簡直係恐怖過非洲第三世界國家喎!一場柒娥嘅政治活動,到底令到幾多人痴咗線呢!若果呢份文件已經喺網上流傳左,對唔住啦,我今日資訊流通得好慢!若果係我第一個人爆料,就唔該傳比所有人知,我哋嘅議員要做啲野啦!英文好嘅唔該幫我翻譯比國際記者傳媒,醫管局主席出嚟交代下你憑咩做呢件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南方都市報9/2018》:今年5月曾經報道,港鐵「動感號」試運,曾分別停靠廣州南、虎門、深圳北、福田、西九龍,而全程行車時間為78分鐘,若計算上李聖基所建議的45分鐘,排隊、清關和到達月臺,由出發至到達廣州南站總共需時2小時3分鐘。而根據港鐵資料,乘坐港鐵城際直通車由紅磡到廣州東站只需約2小時,中...
保安英文簡寫 在 雲海 陳雲海 Facebook 八卦
先講聲唔好意思,因人在外地,若果呢單野已經係喺傳媒報道左,咁我就當重複鋪啦!若果無人報道過,咁我就要爆俾大家聽啦!話說啱啱返到酒店,收到我一位喺政府部門工作嘅朋友線人報告我知,醫管局竟然發左一封信比旗下醫院嘅醫護人員,內容大致係由於發生嘅公眾事件,佢哋竟然要求醫護人員記錄低入院者嘅身份、受傷情況詳細記錄、以及受傷地點形容等等,而且有任何特別情況之下通知醫管局當局!我個政府朋友同我講:「呢個指控唔輕,但如果屬實就係違反人道主義!」我就會答佢:「直情違反晒所有香港簽嘅國際公約啦!」平時醫管局就口口聲聲話尊重病人私隱,平時叫醫務人員連病人身份都唔好有記錄交俾外人,今日竟然會要求醫務人員主動將病人嘅詳細私隱準備交俾第三方,第三方明顯就係保安局同警務處啦!點解我哋嘅醫管局可以同保安局同警務處有咁嘅聯繫呢請問!破天荒喎!違反晒所有人權公約⋯⋯等等喎!雖然明顯地呢份通告係有三頁,呢張通告係第二頁,而我手上並無第一同第三頁,若果我手上這份文件屬實!第二頁已經寫得好清楚動機同埋要做啲乜,簡直係恐怖過非洲第三世界國家喎!一場柒娥嘅政治活動,到底令到幾多人痴咗線呢!若果呢份文件已經喺網上流傳左,對唔住啦,我今日資訊流通得好慢!若果係我第一個人爆料,就唔該傳比所有人知,我哋嘅議員要做啲野啦!英文好嘅唔該幫我翻譯比國際記者傳媒,醫管局主席出嚟交代下你憑咩做呢件事?!
保安英文簡寫 在 譚蕙芸 Facebook 八卦
[十分鐘的判決]
早前的47人案保釋聆訊,五日四夜馬拉松式開庭至深夜,被告體力不支暈倒庭內。
然而,今次「國安第一審」的唐英傑案,卻沒有出現這個情況。結案陳詞完結,三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今天下午3時宣判。這天開庭時間準時,並於十分鐘內,宣判程序已完成。
然而,為了這十分鐘,有人願意花6個小時,於早上9時便到來高等法院。能進入內庭的公眾票只有20張,入不到內庭,就沒法親眼看到唐英傑。
這天記者也特別多,長長的人龍在千多呎第一庭外的大堂打蛇餅。庭內26張票迅間派完,庭外也派多了40餘張直播票。百計記者關注,公眾也有約一百二十人到來,在兩個直播延伸庭收看結果。
辯方律師劉偉聰依然穿着他愛的條子西服,拿着棗紅色Fendi皮革袋子。控方的周天行專員拉着黑色金屬拖喼進入高等法院一號庭。
在犯人欄裡的唐英傑,依然穿着他那灰藍色的西裝外套,髮型乾爽,額側剷青。開庭前,七、八個辯護律師圍着犯人欄外,跟他傾談,開庭前氣氛還有點輕鬆,輕輕笑着與律師們道別。
「扑!扑!扑!」三下敲打木門的聲響,預視三位法官將會步入內庭。時間是下午3時01分。個子最小的杜麗冰,脫下她那粉紅色口罩,嬌柔細語地以英文說,她並不預備把62頁的判詞讀出來。只簡短讀出8點總結。
在犯人欄內的唐英傑,專心聽着翻譯先生,從欄外以耳機告訴他的命運。連押送唐的懲教職員,也側耳傾聽。杜麗冰再一次說出那八個字:
「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 時代革命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這支旗,在唐案的處境中,展示出來後,有自然及合理的效應(natural and reasonable effect) ,令這些字可以產生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戴着白色口罩的唐英傑,臉容嚴肅起來。
「被告人當時明白這口號有顛覆意思,亦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來。」
「被告人展示口號的行為,有意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煽動其他人去分裂國家。」
「這口號是被告人當時正倡議的政治主張。」
「被告人在警方防線不停車,衝擊防線,是刻意向警察挑戰,而警察是代表香港法律和秩序的象徵。」
「被告人的行為是嚴重的暴力並影響公眾安全。」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社會危害。」
「被告人行為威嚇公眾以圖實現其政治主張。」
「故此,第一項控罪(煽動分裂國家)及第二項(恐怖活動罪)控罪罪成,第三項(危險駕駛)控罪毋須處理。」
審訊進行了十多天,這一刻氣氛肅然,平日歪着坐的唐英傑,這時挺直了腰,頻密地眨眼。
***
此時,六十多頁判決書,就在庭外向記者派發。判決書由三位法官以英語撰寫,長達六十頁,交待三位法官審決的理由。
「這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第一宗案例,沒有先例,法庭需要處理一些事務。」判決書寫道,例如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被告曾上訴但被駁回。
判決書然後引用了不少案例,指「煽動」可以是印刷報章或單張,並要考慮個案的處境。
判決書也指出,「恐怖活動」不需要實際造成嚴重傷害,亦不需要局限於人身受害。
判決書詳細記載唐英傑開車那天的路線和行為。當他路經警方防線,即使警方使用胡椒球槍也沒有停下來,有圍觀者拍手喝采,也有人從高處扔物,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現場。判決書指,唐特意過警方防線,期間車速加快,與警察距離只有短短幾米。
「被告人刻意開車針對警察防線,而且展示有口號的旗幟。」
至於專家證人的口供,判決書用22段去寫控方專家劉智鵬及警方錄影調查的發現;而辯方專家證人的口供內容,在判決書中只有9個段落提及到。辯方的研究如連登大數據調查,全港住戶電話調查,焦點小組等,於判決書完全沒有出現過。
關於口號解讀,判決書寫道,「不認為辯方專家的分析對法庭特別有幫助」。判決書引述李立峯教授的話,「李教授的研究是要證明『光時』口號不只一個意義,但沒有測試口號是否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說,含有分裂國家的意義。」
法庭指出:「我們關注的不是口號有沒有多於一個意義,而是口號是否可以煽動別人顛覆國家。」
法庭如此理解:「三個專家沒有異議,在事發的2020年7月1日,中文口號有可能像劉智鵬教授說,含有『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判決處如此述說:「辯方專家沒有反對口號可以有顛覆意義 (the Slogan is capable of bearing a secessionist meaning)」
判決書特別提到,辯方專家報告有提及梁天琦是在參加新東補選時,對港獨理念表達支持。而判決書指出,「李詠怡教授亦同意,梁天琦口號可能被某些人理解為鼓吹港獨。」
三位法官亦引述辯方專家在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其中一個含意可以是港獨。判決書紀錄道,「李詠怡教授被盤問時,亦同意『光復』可指恢復失去政權,『革命』可以指推翻政府。」
判決書亦指出,不論是控方還是辯方,三位專家證人均強調理解口號需要強調其「脈絡」(context).
而判決書亦指出,今次要理解口號的脈絡是,被告人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展示旗幟,當日港島區有大型反國安法示威,被告人在不同方向的車路來回,而且不肯在警方防線停車,而這一天也是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周年日子,國安法剛剛生效的第一天。
故此,在這些脈絡理解下,「自然及合理」的效果是,綜合各個因素,這口號在這處境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意思」,而且可以「煽動他人去顛覆」。
判詞又提到,即使被告人理解口號並不代表港獨,「又即使口號像辯護學者專家說,只是想恢復失去的事物及追求徹底改變,我們認為該口號仍是鼓吹一種政治主張。」
法庭指出,不相信被告當天只是擔任救護員或只是約了人午飯。從唐英傑與友人的電話訊息可見,唐知道當日甚麼時候「聚人」(群眾聚集),亦關注自身「安全」及警方設置路障情況,亦知悉警方舉起干犯國安法警告旗是紫色。這些對話或訊息,反映唐知道這支旗不是沒有意思的。
而唐衝向警方防線,挑戰警方權力,令附近的人留下印像。所以,法庭認為唐是有意展示一支帶有港獨意思的旗幟,而法庭認為唐知道自己行為是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
判詞又提到,唐開車衝防線的行為,對公眾構成危險:「電單車可以是一個潛在的致命武器」。而「明目張膽於大街大巷衝過警方防線,可令守法的市民感到驚恐,覺得安全及和平的社會有可能變成無法無天。」
三位法官指,恐怖襲擊的「威嚇性」在於,「被告追求政治主張,令社區裡不支持其政治主張的人感到威嚇,令他們不敢張聲或提出反對意見。」故此,「威嚇效果」只要出現於一部分人當中,已是對公眾做成威嚇性。故此,恐怖活動罪的控罪元素被確立。
***
審決宣佈了,緊接的法律程序繼續運行。
杜官說,兩天後星期四早上進行「求情」程序,辯方八旬的外籍大狀Clive Grossman說,唐英傑有大批求情信,會早一點交給法庭。
而控方周天行專員則向法庭申請,把涉事的電單車充公。
十分鐘內,國安法第一審已判決完成。
三位法官只有一位曾經開口說話。
唐英傑還未消化自己的命運,已要脫下耳機交還給翻譯先生。辯護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了一會兒。保安員不斷催促旁聽席的人離開,但仍有人不肯走。唐英傑從法院步回羈留室的那幾步路,與旁聽席擦身而過。
旁聽席傳出叫喊聲:「加油!愛你,英傑!」
英傑只有廿四歲,平日會孩子氣地用單手做心型手勢,今天只輕輕舉起了左手,微弱地揮動了幾下,沒有力氣般,他的壯碩身影,倏地就消失於法庭內。
(圖為宣判後記者於高等法院外進行直播的情況)
保安英文簡寫 在 Dd tai Youtube 的評價
《南方都市報9/2018》:今年5月曾經報道,港鐵「動感號」試運,曾分別停靠廣州南、虎門、深圳北、福田、西九龍,而全程行車時間為78分鐘,若計算上李聖基所建議的45分鐘,排隊、清關和到達月臺,由出發至到達廣州南站總共需時2小時3分鐘。而根據港鐵資料,乘坐港鐵城際直通車由紅磡到廣州東站只需約2小時,中間並未計算排隊、兩地兩檢及清關時間。另一考慮則是高鐵「動感號」只能直達廣州南站(距離市中心17公里),而港鐵城際直通車或羅湖和諧號則可以直達廣州東站(較近市中心)。李聖基期望未來清關時間,或因運作逐漸順暢而縮短。記者到達石崗列車停放處,四條路軌的最左邊停放著一列高鐵列車,車身寫上「港鐵動感號」,就是記者今次試乘坐的列車,將會由石崗車廠出發前往西九龍總站。港鐵資料顯示,高鐵香港段全長約26公里,由西九龍站到福田站需時14分鐘。上車後,記者感覺開初的行駛速度較慢,而車廂顯示屏顯示車速維持大約時速8公里,一離開石崗不久,「動感號」隨即加速,一度提升到最高時速 201 公里。整個行車過程,感覺平穩。「動感號」車身由銀、白、橙和紅色組成,車內設計色調亦大致相同,港鐵今次只安排傳媒登上第六、七、八卡的車廂,六、七卡為二等座,而第八卡則為一等座,而在駕駛艙後,另設有六個座位的商務座,三種等級的列車用色和設計各有不同,商務座和一等座較為高級,備有閱讀燈、收音機、三腳和兩腳插座,空間亦較寬闊。商務座為2+1的座位設計,即左排2個座位,右排1個座位、一等座則為2+2、二等座為2+3。
商務座為2+1的座位設計。記者察覺到座位並不是使用單一顏色,而是兩種顏色不規則隨意配搭,李聖基解釋說,是希望車廂顏色更為活潑。列車行駛期間,車廂不斷有三語廣播,「下一站是香港西九龍站」,而車內標誌同樣配合使用繁體中文、英文及簡體中文,李聖基又向傳媒示範座位可以180度手動轉向,用作配合行車方向,乘客亦可根據喜好自行調較。有職員多次向記者強調,現時操作、廣播系統等只是試運階段,未必是正式運作時情況。大約13分鐘後,記者到達屬於內地口岸區的地下四層(B4)月臺層。但港鐵今次未有安排開放更多樓層供參觀,又只開放3卡列車長度的月臺,大約30秒已經可以參觀完畢,走上B3層的門亦有職員及保安看守,玻璃門亦緊閉,雖然記者身處在內地口岸區,但電話的網絡訊號大致上維持良好,也能夠使用Facebook、Whatsapp等應用程式,記者逗留月臺層大約13分鐘後,港鐵便「趕回」記者到「動感號」,港鐵今次安排參觀的地方有限,固然未能視察有傳西九龍站滲水的位置,亦未能一窺實施「一地兩檢」的離境和入境層,駛回石崗車廠,整個參觀過程歷時大約40分鐘完結。
保安英文簡寫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評價
本集主題:「蚵仔煎的身世:台灣食物名小考」介紹
專訪作者: 曹銘宗
內容簡介:
從語言文化看懂台灣食物的前世今生!
番茄醬的英文Ketchup出自閩南語?
冬粉,其實一直都寫錯字啦!
十九世紀末清法戰爭期間法國士兵在基隆賣汽水?
全球美食天堂台灣,代表性小吃多不勝數:蚵仔煎、牛肉麵、滷肉飯、珍珠奶茶……走過、路過、吃過這些美食,但你想過這些美食是怎麼來的嗎?它們的名稱又有什麼特殊意涵?
本書旁徵博引,透過大量蒐集的資料,加上作者滿滿的好奇心與聯想力,帶領讀者從《黃帝內經》談到基督宗教聖歌,從網路閒聊說到字典考證,展開一場精采的百年美食文化考察之旅。全書內容共分成三大部分:
●台灣食物語源考察
台灣食物名稱源頭多樣,從歐美輸入的甜不辣、東南亞名字的蓮霧、來自日本的阿給,還有許多源自古漢語、原住民語,甚至還有反輸出成為英日語系外來語的小籠包、珍珠奶茶。包羅萬象的食物語源,應證台灣多元文化的歷史源流。
●美食的前世今生
從語言切入,不但能找出食物的源頭,還可以發現美食背後的歷史。烏魚子從荷蘭時代就閃閃發光!同時也成為荷蘭的徵稅對象。滷肉飯大受歡迎,其實和白米大變革──在來米轉為蓬萊米有關。台灣人以前不太吃辣,戰後外省族群不但帶來麵食文化,也帶來了吃辣的習慣。
其實,食物的背後不只有歷史故事,還有地理差異。像是過年一定要吃的「長年菜」,南北吃的其實不相同。而傳統的「南湯圓,北元宵」,又是如何區別?都可在本書一探究竟。
●台灣的美食文化
熱鬧滾滾的辦桌,背後有何深厚的人文底蘊?以前台灣人習慣吃米飯,今日卻有台南擔仔麵和台北牛肉麵節,這些麵食文化是從何興起?至於節慶必吃的食物,又形成哪些特殊的美食文化規則呢?
本書透過從語言文化的考證,可以清楚看到,台灣美食的名稱來源多樣,多種菜系豐富了台灣人的口味與生活。廣大的素食人群,也許有機會把「蔬食文化」推廣成有潛力的新菜系。而泡沫紅茶等反輸出的外來語,更推廣了台灣的知名度,未來又有那些潛力新美食會在世界各地流傳,值得拭目以待。
作者簡介:曹銘宗
台灣基隆人。東海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北德州大學新聞碩士。曾任聯合報鄉情版、文化版記者、主編、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東海大學中文系兼任講師。現任台灣文史作家、講師、專欄作家,兼任英語、華語導遊。
長期關注台灣多元族群,並以歷史宏觀角度觀察台灣多元文化,曾以〈回來做番:當代平埔的族群認同與文化復興〉、〈檳榔西施的文化觀察〉、〈數位@文化.tw〉等系列報導,獲得三次吳舜文新聞獎文化專題報導獎。
出版三十多種台灣歷史、文化、語言、飲食、人物等著作,包括《遠見與承擔:中研院數位人文發展史》(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台灣史新聞》、《大灣大員福爾摩沙》、《蚵仔煎的身世》、(貓頭鷹),《自學典範:台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台灣廣告發燒語》(聯經),《祝你永保安康》(天下文化),《台灣的飲食街道:基隆廟口文化》(基隆市立文化中心)等,以及《鷄籠中元祭》、《基隆廟口》、《迎媽祖》(聯經)等繪本。
尊崇曹永和「台灣島史觀」,服膺自由、平等、民主等普世價值,繼續在台灣書寫台灣。
相關著作:《台灣史新聞》《台灣史新聞(最新增訂版)》《大灣大員福爾摩沙:從葡萄牙航海日誌、荷西地圖、清日文獻尋找台灣地名真相》《蚵仔煎的身世:台灣食物名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