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直播重點提要:買方團結等降價中,你要認真學如何買。
業者公關再怎麼會掰,七月份的買賣移轉慘得要命,而且慘到媒體不太敢寫這則新聞,因為怕消費者知道真相而更不買。
「7月買賣移轉棟數出爐,統計地政局發表不動產買賣移轉棟數資料,全台六都平均下跌逾1成,其中新北市自5614棟衰退為4223棟,跌幅24.8%最多;台中市從上月的3895棟縮減至3143棟,下跌19.3%跌幅居次;桃園市今年缺乏合宜住宅的交屋議題,微幅下滑7.7%;台南市及高雄市則也分別減縮至1537棟及2969棟,月減幅超過1成。」
台北市只剩1976戶,可是粗估台北市有一萬個房仲與建商業務,一人分0.2件?
常常有人問:「我看了**房並且出價**折,可是房仲隔天說別的買方加價**元賣掉了,這樣對嗎?」
對照買賣移轉件數的態勢,其實更大的可能是屋主下架不賣,房仲只好說賣掉了,因為屋主賠錢賣屋要用磨的,當機立斷的屋主不多,想賺錢的屋主更多。
況且不少銀行怕呆帳,貸款40年或寬限期5年的方案越來越多,就是要避免麻煩產生。
不買房會死嗎?其實不會。
這間房賣掉就沒了?其實一直都會有房子丟出來賣。
可是好便宜?去年很多人也這樣叫阿,今年不就更便宜了。
除非你的錢太好賺,買到爛屋也沒關係,那就買吧。
經過昨日大停電,又有人會吹噓:「這間房屋不斷電喔!好高級喔!加價喔!」
我家雖然也停電,但我家的緊急發電機很認真地馬上啟動,電梯還是穩穩地回到一樓,我的冰箱還是繼續運轉中,沒有退冰,這很稀奇嗎?並沒有。大約屋齡二十年內的大樓,法規規定要有緊急發電機系統,提供電梯及緊急照明,有的房子連主臥的冷氣都不會斷電。
可是你家社區有沒有在認真保養這套系統?買房前記得問一下喔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1007Part3-第6招-虛灌坪數、公設比過高 該如何杜絕? 漫畫─中信房屋中壢鎮中店營業員-李美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K8ByTg0Uk 2014年10月24日有則房地產新聞,談到台北市的新建案公設比平均超過34%;換言之,花1000萬元買房子,其中將近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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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電梯法規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八卦
營建署長的智商,我的老天爺,怎會有這樣的人來當署長?公設比的高低,都在建商的良心,我家啥公設都有,公設比26%(十年前也不算低的),怎現在新案啥都沒有只有大廳,然後公設比就35%??
營建署抓的都不正確,枝微末節,應該要規定地下室停車位、車道、車道旁的空間等等,不能變成房屋的公設,這樣公設比才能降到合理值。
不然建商都在亂登記,尤其是如果你的平面停車位低於十坪,你全社區的公設比都被建商A走了。
【公設比之亂/上】哪裡虛坪最多?營建署抓出「管委會空間」作怪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政府雖然開始打炒房,房市今年升溫已是不爭事實,進場買屋的不少民眾質疑,買到的房子坪數被灌水,立委高嘉瑜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一度為此在立法院舌戰「實坪制」,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營建署開始研究如何減少虛坪,初步方向指出,最虛之處就是「管委會空間」,要「適度限縮」。
北市新建案 公設比突破35%門檻
據《住展》雜誌調查,今年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雙創新高。因購屋族對公設的容忍值約是30至35%,北市等於直接突破35%「魔王關卡」這臨界點。
在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建物權狀上,就是登記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及共用部分。「公設比」則是業界慣用的用語,就是「共用部分(扣除車位面積)除以建物總坪數(共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譬如一間總權狀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10坪,公設比就是33.3%。為什麼公設比有的是28%、或33%,甚至高到50%?由於法律沒有規範,這一切都取決於建商的良心。
減少虛坪 花敬群:免計容積空間再檢討
花敬群說,如果是社區基本使用需求,及必要的消防避難空間,沒有理由說那是「虛坪」;某個空間「虛不虛」、多大空間才合理,要靠「免計容積」空間的再檢討,來減少虛坪。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項目,包括陽台、梯廳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停車空間等,其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但同樣也讓建築物體積增加,因容積率代表建物的身材有多高或多胖,體積愈大的建築當然愈賣錢。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梯廳、停車空間是目前最需要檢討之處,又以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上述這些地方的總量都應「適度限縮」,但後續還會與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建管官員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5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但後3項是整套的固定設備,建商也不會多做,不過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管委會、機電設備當然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公設比就愈高。」
吳欣修說,管委會空間原本是社區開會、辦活動的辦公室,後來就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之類的,這類案例太多了,也是最常被檢舉濫用的;而機電設備空間,也會刻意做很大提高公設,但裡面通常只放小機器。
他指出,梯廳則是電梯到門口之處,面積上限是該層樓面積的10%,他看過一些豪宅,就把這類通道做得很浮誇、很滿;而增設獎勵停車位原本是好意提供公眾使用,結果卻加重住戶負擔公設比;而建商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可是沒買車位的民眾,也要一起負擔公設。
張金鶚:應推建物、公設分離計價
房地產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虛坪登記情況不合理,但完全實坪制也不合理,因為公設仍須花成本興建。他認為,政府要改革,除了完整揭露資訊,讓消費者判斷,也應推動建物、公設「分離計價」。而他根據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設價格只有主建物價格的3成左右。
賴正鎰:是買房誘因 公設有其必要
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公設是建商吸引消費者買房的誘因之一,例如有建案標榜飯店式管理等,但公設會增加,是政府及業界對消防逃生的嚴格要求,這些設備都有必要存在;且管委會空間變成圖書室,也還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官方顯然多慮了,也不甚瞭解市況。至於分離計價,他認為意義不大,買房還是看「總價」,「如果這邊少、那邊就會多啊!」
「根本無濟於事、劃錯重點!」房市作家SWAY指出,重點是建商亂挪用空間,例如車位公設為何能移到房屋的公設?應約束這種行為;且這些分配合不合理,要有一套檢視標準,官方不能任由建商濫灌虛坪,還裝死不管。
【公設比之亂/下】為何持續飆高?營建署說豪宅是肇因
營建署評估 將可逐步降至30%
近年公設比持續飆高,目前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皆雙創新高。而其背後原因,營建署認為,應是大坪數豪宅帶動所致,但目前豪宅不好賣,紛紛改成小坪數,預估往後3年,公設比可望慢慢降回30%左右。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設比確實飆高,直達32至35%,快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但他調閱2016到2020年的新成屋使用執照統計資料,發現戶數成長了35%、達12.8萬戶,但每戶的平均樓地板面積約從178平方公尺(53坪)降到93平方公尺(28坪),降幅近5成。
他後來請同仁分析新成屋坪數由大改小的原因,「豪宅太大不好賣,結果都變更設計,改成中小坪數了。」
官方認為推案坪數轉小 將讓公設比下降
他舉例,他看到豪宅一樓大廳刻意做得很氣派浮誇,但lobby愈大,圖書館、KTV、三溫暖、交誼廳等休閒設施做得愈多,公設比就愈高;甚至連二樓以上的梯廳,為了彰顯氣勢,都做到法定面積的上限。
吳欣修說,目前住宅市場都規劃中小坪數產品,以此產品定位,應不會有太多浮誇公設,不然只會更難賣。例如每戶20、30坪的產品,公設還這麼高,消費者難以接受,所以他估計往後3年,公設比應該會慢慢降下來到30%左右。
專家不認同:公設比難回頭 要靠法規限制
但房市作家SWAY對吳欣修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豪宅之所以公設比高,是因豪宅有許多不同的設備、公設的面積也多,但就算改成小坪數產品,不代表公設比就會變少;且近5年房市走空頭,坪數下修的不只有豪宅,市場上每家建商都推小坪數建案,「同樣有氣派大廳。但公設比沒有比較少,」他認為制訂合理分配公設比、不任由建商濫灌虛坪的法規,才是正辦。
對於公設比攀高,SWAY指出,消費者可注意「這設施有無必要」。因建商為讓消費者覺得建案很高貴,就做一些毫無尺度的公設,如超大的圖書館與交誼廳等,進而拉高公設比與房價。
建商在地下車位動手腳 公設比更增
建商也會在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庭園造景,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消費者的負擔自然會增加。還有麻將間、撞球場、三溫暖泡澡池,最終都可能因使用次數少、疏於清潔保養而作廢。
SWAY指出特別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有的建商會擅自挪用地下室機車格,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被檢舉而拆除。而建商把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做為全體共有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公設比也因此增加。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100030?from=vipudn_main2_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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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電梯法規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八卦
《文茜的世界周報》
【倫敦高樓大火奪走79人生命 起火點惠而普冰箱 大樓易燃外牆危機遭漠視 全英重檢高樓安全 600棟高樓潛藏危機】
倫敦奪走79條人命的大火,經過調查報告之後,是當時倫敦斥資了將近1000萬的英鎊,進行了對這棟大樓的改修所引起的。倫敦的住宅政策,希望在每一個社區中,都有昂貴的建築物,但是也要有所謂的公租屋的平民住宅,而這一次燒起大火的,就是倫敦市中心裡頭的公租屋。
這一類的公租屋,按照英國既有的規定,都是由英國政府所委託的NGO非營利組織全面進行維修,而這棟大樓不是單一特例,最後清查有600棟大樓,都是在最近進行了外牆的翻修,而且都使用了相同易燃的外牆。
24層的大樓,15分鐘付之一炬。
燻黑的瓦斯爐和燒焦的洗衣機,是這棟屋子裡僅存能辨視的東西,這裡曾經有個家。
6月19日,英國各地進行一分鐘默哀,追思在Grenfell Tower大火中,逝去的數十條生命。在焦黑的大樓旁,消防隊員一排排站著,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死亡人數不斷攀升,就連警方人員也難以開口說搜查進度。
倫敦警察廳高級警官Stuart Cundy:我怕是有79人可能死亡,或失蹤了。但更難過的是,我估計他們都遇難了。
警方表示,他們「希望」最終死亡人數不會超過100人。
為什麼確認死亡人數會那麼難呢?是因為許多人是全家一齊燒死了,所以沒有活著的家人能來回報有人失蹤,又因為這棟樓裡住了很多移民,光是找牙醫紀錄還得要送往全世界查。另外,也有些家人或朋友,是直到現在才鼓起了勇氣,到這可怕的現場認屍。
歌手Akala:那些在Grenfell Tower大火中喪命,且失去一切的人,會有這麼悲慘的下場,都是因為他們窮。
一句最直白的指控,道盡最深沉的悲哀。
SKY NEW記者:人們越來越憤怒,他們認為,這是場註定要發生的悲劇。
現在有越來越多質疑的聲浪,認為24層大樓新翻修的外牆建材,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問:看著那棟大樓 您心裡是什麼感受)
住戶:什麼叫我感覺怎樣、你又是什麼感覺,你自己看看那棟樓,告訴我你什麼感覺,我的感覺就是你那感覺乘上千倍。不要再叫我看那棟樓說感覺了,你看那棟樓,要知道多少我認識的人
死在那棟樓裡,住在這裡的每一個住戶、每一個人,住在這區的,都認識至少一位罹難者。
就在火災發生18個月以前,一份研究報告精準講中外牆易燃危機,報告說,"我們不認為非得要發生一場重大火災,死了很多人之後,才要來進行減少火災風險的應對措施。"
Sky News得到的消息指出,這一區的住戶確實把這份報告交給了地方議會和業主住客委員會,但是這份針對外牆易燃風險的報告,被忽視了。
倫敦市長沙迪克汗:地方議會和政府經年累月的疏忽,整個社區都有一種感覺,他們受到如此對待,就是因為他們窮,因為他們有著不一樣的出生背景,因為他們是尋求庇護的難民。他們有種感覺,地方議會和政府不去了解他們的擔憂,是因為政府根本就不在乎他們的死活。
英國財政大臣 Philip Hammond:依照我的了解,有問題的外牆建材、易燃的外牆建材,在美國和歐洲都禁止使用,在我們英國也禁止使用。
然而事實上,大臣的說法並非100%正確。
英國法規規定,任何高於18公尺的大樓,外牆建材必須是可燃性有限的材質,但是據CNN取得的另一份管理技術準則顯示,高於18公尺大樓仍可使用可燃建材,前提是有專業防火專家書面報告支持即可,甚至不需要附上實際火燒測試。
大火過後,一場遲來的燃燒測試,看得讓人怵目驚心。
Sky News新聞片段:我們找到和Grenfell Tower外牆相同材質的材料,由兩片鋁夾著聚乙烯的內層。加熱後鋁片彎曲變形,內層的聚乙烯外露,然後,就起火了。外牆建材會產生空隙,有可能因為是設計不良,或者是大火使得建材外層變形,等到大火燒進建材內層聚乙烯層,會形成風洞增加氧氣含量,然後就會一層層往上延燒。如果樓上的住戶剛好開著窗戶,通常在炎熱的仲夏夜倫敦人都是開著窗,外頭的火就會燒回到別層樓。
18個月前,研究報告就警告,小規模的易燃測試,無法體現實際大火可能造成的災難,如今焦黑的Grenfell Tower骨架,是最血淋淋的證明。
致命的還不止外牆。
在外部翻新的同時,Grenfell Tower裡的逃生設施,並沒有隨之改善,樓內僅有一條步行樓梯用於疏散,火災發生時,樓內的火警裝置也沒有啟用。
一位住戶也拍下了Grenfell Tower內部畫面。
扭曲的金屬片和瓦礫,掉落一地。
樓梯有很多水不斷往下流,這曾是許多家庭唯一逃生的路。
(問:火災當時樓梯全是煙嗎)
住戶:全部都是煙,我們出去時全是煙。
(問:所以高樓層的人很難逃的出去嗎)
住戶:是的,絕對是。
Grenfell Tower的構造,無論是電梯還是樓梯都只有一個,都是從1樓到頂樓垂直往上的通道,若是有煙或火燒進樓道,就會有一口氣燒掉整個通道的危險,稱之為「煙囪效應」。
然而最更令人遺憾的是,Grenfell Tower其實在2016年5月才剛完成高達860萬英鎊,大約3.4億台幣的翻新工程,換了新窗戶,也更換供暖系統,卻沒有加裝消防灑水系統。
2009年,倫敦高樓大火導致6人死亡後,倫敦政府曾建議在所有高層建築內部安裝噴水滅火器,但是否安裝,由大樓管委會自己決定。到目前為止,英國仍然至少有4000處高層建築沒有安裝噴水滅火器。
防火專家:我認為,如果消防灑水系統一開始有運作,應該有很大的機會能控制住火勢。
現在民怨四起,這大家都已經說過了。《每日鏡報》,更是直接印上「罪犯」這個字。
大火發生後,梅伊的處置方式慘遭批評,甚至被災民包圍座車辱罵。災民的聲音,梅伊聽見了,於是她在17日邀請災民及罹難者家屬到唐寧街10號,進行兩個半小時的長談。
英國首相梅伊:在我今天到國會前不久,已獲知部分大樓外牆測試結果同樣易燃。
梅伊宣布對全英國4000棟高樓進行緊急安檢,查出約有600棟高層建築,很可能使用與Grenfell Tower相同的外牆建材,其中3棟測試結果已經確定外牆為易燃材質。
梅伊:在我說話的同時,我們已經進行下一步動作,確保這些大樓安全,並通知大樓住戶此一結果。
英國一些大樓也表示,將會加裝消防灑水系統。)這些,都是Grenfell Tower裡,127戶住戶,用血淚換來的。
災後第9天,起火點找到了。
倫敦偵查督察長 Fiona McCormack:我們認為冰箱是起火點。
起火點是一台Hotpoint(FF175BP)的惠而浦冰箱,英國已經下令立即針對同型號冰箱進行檢驗。
倫敦偵查督察長 Fiona McCormack:我們已知這場火不是蓄意縱火,我們也知道起火的冰箱
以前從未有召回的記錄,我們會對同型冰箱進行進一步檢測。
但是真正害死人的原因,和大家預想的一樣。
倫敦偵查督察長 Fiona McCormack:將Grenfell Tower取得的外牆樣本進行初步燃燒測試後顯示,材質很快就起火了,此外,外牆磚也沒有通過安全測試。
英國政府已經就Grenfell Tower大火展開調查,雖然無法給遇難家屬帶來什麼安慰,但最少能還給他們一個真相。
住宅電梯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61007Part3-第6招-虛灌坪數、公設比過高 該如何杜絕?
漫畫─中信房屋中壢鎮中店營業員-李美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K8ByTg0Uk
2014年10月24日有則房地產新聞,談到台北市的新建案公設比平均超過34%;換言之,花1000萬元買房子,其中將近350萬是花在公設上面。
這樣的現象起因於2003年8月31日新北市蘆洲區「大囍市」社區發生嚴重火災後,營建署在2005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8樓以上的建築物至少須設置2座公共逃生樓梯,為了加強逃生與消防設施,間接提高了住宅的公設比。然而,除了法規限制外,也有某些無良建商,為了牟取暴利而虛灌公設坪數。......↓
【案例1】
有一棟位在內湖區康樂街的華廈,基地只有48坪,加上要設置電梯、逃生梯、機房、地下室、天井等等,公設比竟然高達53%,以一戶平均總價2200多萬元來計算,買家等於要砸下1200萬的鈔票來買公設!
【案例2】
高公設比的社區近來很常見,因此,碰到老屋改建,或是建商整合地主戶要推動都更時,地主戶通常會提出要求,希望建商蓋房子時可以調降公設比,目的當然是希望實際使用空間越大越好。有些黑心建商面對地主戶提出這樣的要求,竟想出一套讓地主戶難以抗拒的「完美話術」。
幾年前,我曾經陪一個朋友去聽一場都更座談會,因為他們家也是老舊公寓,且有建商在洽談整合都更。
我問建商:「為什麼公設比要那麼高?可不可以低於30%?」
建商代表回答:「你怎麼那麼笨啊!假設你實際使用空間是20坪,你要用20坪來賣?還是我多灌10坪的虛坪給你,你可以改用30坪來賣?哪個對你(地主)比較有利?顯然是30坪嘛!所以只要我們蓋的房子,公設比通常都會設定在社會大眾『能接受的極限邊緣』,目前看來是35%,將來你們賣屋時,不是可以賣更多錢嗎?」
當下我啞口無言……內心深處嘆了一口很長的氣,只能說,這套「無敵話術」,任誰也難以抗拒。
【買房,你該這樣做!】
制度上的缺陷,讓貪婪的人性有漏洞可鑽,地主們被無良建商利誘,台灣近年蓋的新房子公設比越來越高,為了杜絕這樣的亂象,其實有兩種做法。
首先,修法改變制度,參考先進國家,像日本、中國的房子公設是不計價的,皆採用實際坪數計價,可惜現階段似乎難以執行;其次,在制度改變之前,可以用「總價除以實際坪數」算出來的單價,做為擇屋的參考。
舉例來說,總價1億、權狀100坪的房子,單價為100萬/坪。假設公設佔35坪,換算實坪65坪,單價為每坪153.8萬元;若是公設只有20坪,換算實坪80坪,單價則是每坪125萬元,也就是說,使用坪數越大,單價越低。
其二的做法,是近年來我所接觸到的客戶們,有越來越多買家開始用這樣的方式做為擇屋的標準,如果大家都漸漸習慣用這樣的計算方式來判斷房屋價值,相信日子久了,無良建商虛灌公設坪數的社會新聞案件就會消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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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錄在陳泰源的新書《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第6招
陳泰源的新書發表會,歡迎報名參加喔!
日期:10/16(日)
時間:下午2:00~3:30PM
地點:私儲空間-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36號七樓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74949236
住宅電梯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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