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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句我之前看古娃娃影片她發自內心說這影片看似收了幾百萬才講一堆優點,天曉得是花錢買的,只好附上發票以茲證明,因為我這輩子真的沒逛過HOLA,我只知道陳柏霖很愛!都我媽看到FB跳出廣告說這好便宜就叫我買給她,老掉牙的就是訂價寫得有夠高5980一條,然後特價1980,說真的,1980我都嫌貴 ...,但我媽說扣HAPPYGO 5點可以折1000元,就變980元很划算,我想說這樣還ok,想說網路訂一下就會送到家裏,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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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週收到中選會寄來的公投辯論會正方報名表,在5月21日特地跑一趟郵局寄出。5月24日中選會綜規處以電子郵件告知,我漏填一張表格,請我用電子郵件補上,我說沒問題。另外關於第五場辯論會,由於規定可由民間辦事處推派代表參加,他說為了避免爭議,還是請我申請一個正方辦事處。
雖然我覺得很奇怪,如果有其它人想成立正方辦事處,並推派代表參加辯論會,還是得由領銜人同意,所以理論上不會有爭議。不過我想說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也有申請正方辦事處,而且領銜人不需要再附1200位聯名,所以我就在5月28日用電子郵件寄出附上親筆簽名的申請書件,對方也回覆收到。
結果另一位法政處承辦人打電話來,說他們只收紙本文件,我反問法源依據,對方答不出來。我說這樣很奇怪啊,你們給我的表格上面自己寫可用電子郵件申請,為什麼一定要我再跑一趟親送或郵寄呢?他說一定要用紙本,我說可以把電子檔印出來,他說要親自簽名,我說檔案已經有親自簽名了,他說印出來就不是親自簽名。
我說拜託,當大家沒簽過商業契約或行政文書喔,你知道中華民國政府有一種東西叫電子公文嗎?請你去問法政處主管,如果真的違反規定再跟我說。下班之前,他寄電子郵件告訴我,仍然要我將紙本登記書正本親送或郵寄中選會。
我半夜開信箱的時候才發現這封信,而且還是沒寫違反哪一條規定就要我再跑一趟,現在是疫情緊張期間,這擺明在刁難我嘛,所以我決定要求中選會給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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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公民投票法第20條,「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公民投票辦事處與辦事人員之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又按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第7條,「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申請設置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者,應於申請經費募集許可時,備具辦事處登記書與辦事人員名冊及其電子檔一份,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收到第一項、第二項書件表冊資料,應予點清,不合規定者,即請送件人或請其轉知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補齊後,始予收件。」
本人黃士修於110年5月28日依貴會要求,以電子郵件寄出公投第17案之正方報名表、辦事處申請書、辦事人員名冊等書件表冊資料,並附本人親筆簽名,經貴會綜規處徐易麟先生轉請法政處劉尚瑋先生辦理。
在貴會日前以電子郵件提供之正方報名表檔案上,也註明「請填妥報名表後,於110年6月4日下午4時前以電子郵件(news@cec.gov.tw)或郵寄至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證明可採取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然而貴會法政處劉尚瑋先生致電本人時,卻表示僅受理紙本文件,本人質疑法源依據為何,並請承辦人請示法政處處長賴錦珖,若能舉出不合哪一條規定,本人願意配合辦理。貴會承辦人或許擔心本人親自簽名之書件電子檔,日後或有意思表示不一致之法律爭議,便在請示長官後再次寄電子郵件告知,請本人將紙本登記書親送或郵寄貴會,以為辦理憑據。
按民法第95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實務上,包括商業契約或行政文書,無論是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只要書件有其簽名或蓋章,加上雙方通訊確認意思表示為憑,按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隨信補上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掃描檔案,以茲證明確為本人立約,雙方電子郵件往來皆有紀錄為證,意思表示明確無疑義,具完整法律效力。疫情期間,望貴會勿因行政思維僵固,堅持要求本人親送或郵寄紙本登記書,徒增外出防疫風險,甚至導致公民投票案之權益受損。
領銜人 黃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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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茲證明意思 在 認識西班牙 ~ 跟著官方導遊走! Facebook 八卦
【導遊闢謠解惑 ~ 是誰把大凶日看成吉日?】
感覺西班牙跟中文世界好像非常非常遙遠,網友拿網路上的西班牙禮儀禁忌問我,我不得寫這篇澄清一下。
根據中文網路的西班牙禮儀禁忌,『13號以及星期五在當地代表著噩運和災禍,而13號又逢星期五則稱為黑色星期五,是非常不吉利的日子,政商活動或邀約切記避開這兩個敏感的數字。』
哎!西班牙不是美國,西班牙的習俗跟許多歐美習俗不一樣,西班牙語系國家中,有禁忌的日子不是十三號星期五黑色星期五,而是十三號星期二(Martes 13)。
十三號不吉利的原因是因為在聖經中的最後的晚餐,耶穌是第十三個人
星期二不吉利的原因則要先從西班牙文裡一星期的每一天開始說起。
星期一是 Lunes,代表「月亮日(día de la Luna)」,月亮的西班牙文是 Luna。
星期二是 Martes,代表「火星日(día de Marte) 」,而火星這個字則源於羅馬神話戰神瑪爾斯的名字,火星的西班牙文是 Marte,瑪爾斯的西班牙文名字也是 Marte。
星期三是 Miércoles,代表「 水星日 (día de Mercurio)」,而水星這個字則源於羅馬神話中為眾神傳遞信息的使者墨丘利的名字,水星的西班牙文是 Mercurio,墨丘利的西班牙文名字也是 Mercurio。
星期四是 Jueves,代表「 木星日(día de Júpiter) 」,而木星這個字則源於羅馬神話中的眾神之王朱庇特的名字,木星的西班牙文是 Júpiter,朱庇特的西班牙文名字也是 Júpiter。
星期五是 Viernes,代表「 金星日(día de Venus) 」,而金星這個字則源於羅馬神話中愛神維納斯的名字,金星的西班牙文是 Venus,維納斯的西班牙文名字也是 Venus。
星期六是 Sábado,源自拉丁文的 sabbătum,是指猶太教每週一天的「安息日」。
星期日是 Domingo,源自拉丁文的 dies Dominicus,是指「主的日子」。
所以,星期二是「火星日 」,又代表戰神,也代表破壞、流血和暴力,而君士坦丁堡於1453年5月29日星期二被鄂圖曼帝國的回教大軍攻陷,讓歐洲天主教諸國大為震驚。 所以,星期二就成為一個不吉利的日子。
最後,把不吉利的數字十三加上星期二,就成為十三號星期二了。
講到這裡,大家應該已知道星期二是個不吉利的日子,而讓導遊驚訝的是,根據網路的西班牙禮儀禁忌,『星期二是西班牙的吉日,婚禮和其它典禮多在這天舉行』!
我的天,這個錯得太離譜啦!星期二是西班牙人忌諱的大凶日,有句西班牙諺語說 En martes, ni te cases ni te embarques,意思就是「星期二,禁婚禮,忌遠行」,這不是導遊瞎編的諺語,在此附上西班牙政府於1991年創辦的塞萬提斯學院(Instituto Cervantes)的網站上的諺語以茲證明:
http://cvc.cervantes.es/lengua/refranero/ficha.aspx…
是誰把大凶日看成吉日的?
當然啦!導遊知道這是網路上抄來抄去的結果,原作者是誰應該已不可考,不過,一傳十、十傳百,中文讀者就誤把西班牙認為大凶日的日子當成吉日啦!
至於西班牙人在那一天舉辦婚禮?要看你是公證結婚還是在教堂、城堡、莊園等地結婚,如果是公證結婚,當然要先排隊登記,排到哪一天公證結婚就哪一天結婚,能挑日子的機會不多,如果在教堂、城堡或莊園結婚,通常大家盡量挑週末,最好是星期六,這樣晚上可以盡興狂歡一夜,不怕隔天一早有人要上班。
#西班牙 #生活 #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