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今天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
昨天下午接到記者電話,問我被詐騙的感想。今天新聞出來,報導跟事實有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
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今天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之後有時間,我會在Youtube用影片說明,告訴大家遇到詐騙,該怎麼取回款項。
去訂閱👉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去訂閱👉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
「人頭帳戶不起訴」的推薦目錄: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侯漢廷 Facebook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侯漢廷 Facebook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苗博雅 Youtube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王炳忠 Youtube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新聞] - 看板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人頭帳戶判不起訴被騙的錢還拿的回來嗎? - 心情板 - Dcard 的評價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請問如何對不起訴的人頭戶求償呢?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8 你變「人頭帳戶」了!律師教你該如何自救? - YouTube 的評價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侯漢廷 Facebook 八卦
客人來台參與政治活動,慘遭暴力抗議者潑漆,維安人員也遭殃。在野黨主席聲稱這是台灣多元社會現象、在野黨稱「抗議是權利、維安是責任」!
後來,潑漆者僅依妨害公務法辦,最後緩起訴一年,隔年,加入民進黨。
客人是張志軍,在野黨主席是蔡英文,時間是2014年。請民進黨同樣標準,先把當年對張志軍潑漆的人犯依照組織犯罪法辦,再譴責近期的倒漆者!
反送中者被倒漆,蔡總統認為要依法嚴懲。
面對暴力,該依法就依法。
小英女孩走私37條菸,蔡英文怎麼不說依法嚴懲?陳明文都說了自己透過人頭帳戶隱匿財產,蔡英文怎麼不說依法嚴懲?
談到事件本身,我反對潑漆行為,因為我不希望未來我被人潑漆。正如同我反對破壞任何銅像的、對陵寢潑漆、對馬英九丟書丟鞋一樣。我更反對在民進黨黨慶現場舉著國旗就被警察架走,因為我們都有可能是舉旗者。
然而,一旦有人支持暴力行徑,無疑地向社會傳達,他將沒資格受到免於暴力的保護。蔡英文鼓勵獨派對馬英九丟書砸鞋,就沒資格禁止別人對他丟書砸鞋。
當反送中人士支持丟汽油彈、毀人祖墳、用束帶綑綁無辜路人、勒住支持條例者的脖子、揮拳打臉不同意見者直至流血......他們就沒有任何資格立場譴責別人用相同的手段對付他。CNN報導,香港示威者越來越暴力與醜陋。(台灣媒體通常不會告訴你相關暴行,多數人不敢談,請認真搜索)
台灣獨派人士對潑漆嚴加譴責,卻對先前無辜人士被束帶綑綁毆打一事或百般嘲諷、或視而不見。雙重標準,鼓勵利己的暴行。
然而,暴行一旦被縱容,必定反蝕。支持民主自由,並不能合理化暴行。一方開啟暴行,另一方以牙還牙,客觀者可以公正地評論兩者都不對,但前者沒有正當性批評後者。
組織犯罪?請同樣標準,把對馬英九及張志軍潑漆丟鞋的,通通抓起來!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侯漢廷 Facebook 八卦
客人來台參與政治活動,慘遭暴力抗議者潑漆,維安人員也遭殃。在野黨主席聲稱這是台灣多元社會現象、在野黨稱「抗議是權利、維安是責任」!
後來,潑漆者僅依妨害公務法辦,最後緩起訴一年,隔年,加入民進黨。
客人是張志軍,在野黨主席是蔡英文,時間是2014年。請民進黨同樣標準,先把當年對張志軍潑漆的人犯依照組織犯罪法辦,再譴責近期的倒漆者!
反送中者被倒漆,蔡總統認為要依法嚴懲。
面對暴力,該依法就依法。
小英女孩走私37條菸,蔡英文怎麼不說依法嚴懲?陳明文都說了自己透過人頭帳戶隱匿財產,蔡英文怎麼不說依法嚴懲?
談到事件本身,我反對潑漆行為,因為我不希望未來我被人潑漆。正如同我反對破壞任何銅像的、對陵寢潑漆、對馬英九丟書丟鞋一樣。我更反對在民進黨黨慶現場舉著國旗就被警察架走,因為我們都有可能是舉旗者。
然而,一旦有人支持暴力行徑,無疑地向社會傳達,他將沒資格受到免於暴力的保護。蔡英文鼓勵獨派對馬英九丟書砸鞋,就沒資格禁止別人對他丟書砸鞋。
當反送中人士支持丟汽油彈、毀人祖墳、用束帶綑綁無辜路人、勒住支持條例者的脖子、揮拳打臉不同意見者直至流血......他們就沒有任何資格立場譴責別人用相同的手段對付他。CNN報導,香港示威者越來越暴力與醜陋。(台灣媒體通常不會告訴你相關暴行,多數人不敢談,請認真搜索)
台灣獨派人士對潑漆嚴加譴責,卻對先前無辜人士被束帶綑綁毆打一事或百般嘲諷、或視而不見。雙重標準,鼓勵利己的暴行。
然而,暴行一旦被縱容,必定反蝕。支持民主自由,並不能合理化暴行。一方開啟暴行,另一方以牙還牙,客觀者可以公正地評論兩者都不對,但前者沒有正當性批評後者。
組織犯罪?請同樣標準,把對馬英九及張志軍潑漆丟鞋的,通通抓起來!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評價
#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所做筆錄
⚠️ 記得留下正確的聯絡方式,才能收到退款通知
4⃣️ 等待檢警辦案
5⃣️ 收到通知後,親自前往銀行辦理退款
⚠️ 一定要臨櫃辦理,不要再被騙了
6⃣️ 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出庭
⚠️ 不想出庭也可以,不影響退款
也許有人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
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呢。
新聞的報導跟事實有些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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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評價
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的?!我講得明明白白,「洩密」指的是周女士在地檢署公布前,就已多次洩漏「戰時管用」這四個和後來新聞稿上相同的字。連我被問訊時都沒看到的資料,周女士從何得知?她說不是檢調,而是被問訊的軍人?那事情就更嚴重,周女士可以直通「軍事機密」?
至於周女士所謂「有500萬台幣等值的外幣匯入王炳忠父親帳戶,用來為中共發展組織、訓練軍隊」的不實指控,在我揚言提告後,周女士回應「北檢起訴書可茲佐證」。但且不論1月2日北檢發布的是「偵結新聞稿」而非「起訴書」,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周女士所說500萬等值外匯的內容,周女士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已是不爭的事實。
早就不記者多年的周女士,頂著「資深媒體人」頭銜胡謅亂咬,已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就在我提告後兩小時,法院判決周女士污衊馬前總統收受頂新獻金案,周女士須賠償百萬並登報道歉。這位周女士可說是一犯再犯,法官諄諄訓勉可見並無效果,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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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發表宣言如下: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感謝陳麗玲律師一路相挺!並感謝到場關心的民眾及媒體朋友們!)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人頭帳戶判不起訴被騙的錢還拿的回來嗎? - 心情板 - Dcard 的八卦
小弟在9月中被騙了100多萬匯款到6個人頭帳戶,等到現在至今都還沒收到警察通知…,不過我身邊朋友都跟我說叫我看開一點,即時報案提告錢也拿不回來的, ... ... <看更多>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請問如何對不起訴的人頭戶求償呢? - Mobile01 的八卦
但檢察官認為他(人頭戶)也是受害者,並不認為他有詐欺犯意,而且我的錢進了他帳戶 ... 故如要尋求民事訴訟途徑我想勝算也不大,光不起訴處分書便足以影響民事法官心證 ... <看更多>
人頭帳戶不起訴 在 [新聞] - 看板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https://reurl.cc/gZlAZX
一進門就遭毆死棄公墓...電乳頭、1天1餐 檢起訴曝台版豬仔慘絕人寰
柯姓男子主導的16人詐團效仿柬埔寨豬仔案,刊登求職、借貸廣告,誘騙缺錢民眾提供帳
戶並拘禁,林姓男子上門不到10分鐘就慘遭活活打死、棄屍公墓,成員還朝女被害人電擊
乳頭猥褻、1天只能吃1餐泡麵喝3杯水凌虐,檢方痛斥慘絕人寰,今依殺人等罪起訴16人
,求處最重之刑。
全案因去年12月8日新社區第七公墓發現1具男屍,台中地檢署指派重大組檢察官陳宜君、
楊順淑偵辦,向上追查發現柯姓男子(21歲)為首的詐騙集團去年9月起,在台成立水房
、車隊,透過臉書、LINE刊登求職、借貸網告,誘騙缺錢民眾提供人頭帳戶以收取詐款,
並囚禁凌虐控管。
檢警查出,柯等人去年11月在北屯瀋陽街承租套房,把14名男女被害人關在不到4坪大空
間內,並全數上手鐐腳銬、矇眼及嘴纏膠帶,連上廁所都不能解開,1天還只能吃1餐泡麵
、喝3杯水,甚至有女性被害人不聽話就慘遭電擊乳頭,逼迫高喊「皮卡丘」,成員還在
旁嘲笑錄影。
去年12月7日凌晨,林姓男子依指示提供帳戶、前往瀋陽路套房遭挾持,他下意識反抗就
慘遭劉姓(32歲)、鄭姓(21歲)、任姓(29歲)及黃姓(20歲)成員拿手銬腳鐐痛毆,
才進門不到10分鐘就活活被打死,其中曾擔任健身教練的劉男下手最重,朝林頭部猛毆多
次。
成員見林死亡連夜載運屍體到新社公墓挖洞,卻受限底下水泥磁磚挖不深,就將遺體以倒
栽蔥姿勢丟進坑洞,原打算另擇時間再埋,但隔天就被發現曝光。
檢警發現,包括死者林男至少15人受害,大多是急於用錢、疏於查證,還有1名單親媽媽
同樣是經濟負擔沈重,另有2名女子原也是詐團成員,卻因績效差遭「降級」成被害人,
清查金流詐款高達1.2億元。
檢方當時就將16名成員聲押獲准,柯等大致坦承參與、指揮詐團及參與棄屍,劉男也坦承
殺人,表示林進入房間就掙扎喊叫,他和同夥堵住他嘴、輪番出拳,用木棍手銬打他頭蓋
骨,發現林沒呼吸心跳才停手,過程不到5分鐘,其他被害人也說,一進房就遭矇眼上銬
洗劫,常聽到慘叫聲。
檢方偵結依組織、洗錢、棄屍、加重強盜、加重猥褻及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柯等16人,另
其中劉男4人依殺人罪嫌起訴。
檢方痛斥,柯等16人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對被害人施以慘無人道凌虐,更有人因此喪命,
犯行泯滅人性、慘絕人寰,毫無情可憫恕,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心得:
看到人不爽就打,詐騙集團殺人棄屍,外勞電動車亂竄
台灣越來越東南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57.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80922547.A.3B9.html
※ 編輯: anti87 (101.137.157.245 臺灣), 04/08/2023 1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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