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是資產還是負債?
這個大哉問,在13年前陳長文就已經點出來了
陳長文是第一個提出「黨産歸零」概念的人
像一個預言家一般,精準預言了民進黨後來13年,是如何利用黨產議題,凌遲國民黨
今天,江啓臣再度提出了黨產歸零的想法
遭遇到的四方的炮火
大家在批評之前
不妨先看看陳長文這一篇13年前的文章
而今晚九點,未來沙龍,也將邀請行管會主委邱大展、文傳會副主委李永萍,一起接受網友的提問,直球回應,黨產問題,國民黨該如何面對
https://www.youtube.com/c/戰神94強
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
陳長文
貴報六月廿日報導,提及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今年二月間曾開會初步建議,可考慮將中投股權以信託方式解套,但當時擔任黨產小組召集人的筆者未具體裁示。後來黨產監理委員會再次開會時,方確認中投股權全數交付信
託。藉由這篇報導,筆者想進一步說明我對國民黨黨產處理的看法。
首先,筆者已於今年二月廿七日以「公私皆繁」為由辭去「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一職。事實上,辭職的真正理由,是我對如何處理黨產的態度與國民黨的立場不同。
在第一次黨產監督委員會召集會議時,筆者即提出「黨產歸零」的建議。並指出,如果黨產不能歸零,將會讓社會持續對國民黨積存疑義。此外,筆者亦主張以往黨產投資損失如涉及人謀不臧,應即刻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請求損害賠償,而對於追回的款項,悉數作為公益之用。然而,以上主張並未得到國民黨方面的正面回應,只有請辭召集人一職。
筆者可以理解,對於一個面對艱難選戰,財務需求孔急的在野黨,其對於黨產的依賴;也認為國民黨的部分黨產取得並無不法。然而黨產問題糾結於數十年的歷史河脈之中,單純從「法」的面向切入,是否可以爬梳清楚?這才是國民黨在處理黨產時,應該要靜心思考、謙卑反省的地方。
事實上,黨產混雜著過去黨國不分的時代歷史,情的面向、理的面向、法的面向,三面向早已互相摻合,難以區分。或許依法而論,國民黨部分黨產來源於法並非無據。但就算在法的面向上,國民黨可以說服法院,在理的面向上,國民黨可以說服人民嗎?在情的面向上,國民黨可以平衡社會觀感嗎?
不管法律基礎再堅實,國民黨必須清楚體認,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的黨產身價。換言之,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為「因」,國民黨累積龐大黨產為「果」,國民黨要擺脫這來自於「因」的質疑非難,就要有勇氣對「果」放下割捨!如果國民黨對這個黨產之「果」仍眷眷不捨的話,又如何要社會輿論相信其已做好準備走出歷史,浴火重生?
為什麼對手政黨會執著於攻擊國民黨的黨產問題?不正是因為國民黨仍眷戀於「果」的「合法」,卻看不到「因」的「不合理」與「不合情」嗎?國民黨就算贏了法,但輸了情理就輸了選票,國民黨仍是輸家。
當然,筆者相信國民黨也並非全然對「情理戰場」處於劣勢懵懂無知,但苦於在野的資源短絀,沒有
信心和行政資源在手、財源豐裕的執政黨在選戰中一較長短。
為免陷入無米可炊的困境,只有假裝看不見他在情理戰場的劣勢,任由對手糾纏痛擊。縱算如此,國民黨至少也該作出「決心宣示」,承諾在明年總統大選後,在結清對黨職人員的離退補償後,將所有的賸餘黨產或捐還國庫,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儘速著手公平、平等的政黨財源籌措法規,讓所有的政黨都可以在相同的基礎上,進行「理念」而非「財力」的公平競爭。這樣國民黨才有可能掙脫黨產這個「歷史幽靈」的不止糾纏。
如果明年總統大選國民黨還是選輸,那更加證明,黨產真的不是國民黨的「資產」,而是最大的「負債」!
(作者為律師,前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
人謀不臧反義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八卦
這幾天來關於疫苗的風風雨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但是如果一切回到科學的角度,就知道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都有它背後的道理。台灣的疫苗策略,更是在重重限制下,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先分享一下三個月前 3Q 陳柏惟 分享的一篇科普好文: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389243704741950/
從 3Q 陳柏惟 的文章裡,我們大概瞭解了四大類型的武漢肺炎疫苗(mRNA、腺病毒載體、滅活性病毒、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之間的性質差異,和各自的優缺點。那麼,世界各國採用這些技術,背後的考量又是什麼呢?
🔹 美國:以壓倒性的技術力、後勤力和財力一決勝負
信使核糖核酸(mRNA)是先端技術,應用在疫苗上,至今才差不多約十年的時間。這世界上能掌握此技術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少數團隊。Moderna就是此一技術的大本營-哈佛大學的育成公司。而相關技術的另一位匈牙利裔的祖師爺,則是跑去德國主持BioNTech公司。
美國自從一開始,就打算以壓倒性的技術力與後勤力一決勝負。除了扶植純美國血統的Moderna公司以外,也透過財雄勢大的輝瑞(Pfizer)和德國BioNTech合作。搞疫苗不是只有技術而已,臨床試驗、生產、藥證申請程序、通路,樣樣都要燒錢;BioNTech的資源不足,而輝瑞的合資則讓一切變得可能。作為交換,美國也讓輝瑞在美國境內生產這支疫苗,戰略資源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然而mRNA疫苗的物性不穩定,對於冷鏈的要求很嚴格。輝瑞疫苗要求-70℃冷鏈(雖然實際調查後,條件略有放寬);Moderna好一點,也要-20℃,比你家冰箱冷凍庫低一點。當然了,醫療用冷鏈還對恆溫的要求遠比家裡的冰箱嚴格。
要佈建冷鏈是非常龐大的基礎建設工程,而去年美國在川普總統任內,展開「神速作戰(Operation Warp Speed)」,砸下大把金錢甚至動用美軍資源,把如此嚴苛、輝瑞等級的冷鏈打通到全國各地。這個政績是連拜登都不得不稱讚的。
總之,美國就是有那個底氣,能夠把極嬌貴的先端技術疫苗,用最快的速度研發出來,搞定量產、配送,做到全國人人能打(而且還免費)的程度。如果深入瞭解到這一點,那種心情,就好像日軍參謀在太平洋戰爭中看到美國大兵在喝可樂吃漢堡一樣,對其後勤能力讚嘆不已。
🔹 英國:走成熟務實路線,但也有它的技術深度
英國當然沒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英國/瑞典合資的阿利斯康(AstraZeneca),嚴格來說算是業務範圍很廣的綜合製藥公司,在疫苗方面不是特別地專業。所以「腺病毒載體疫苗」這個很成熟的技術,就成為一個好選項。
能夠研發腺病毒疫苗的國家很多,美國是一定有的(嬌生J&J),中國也能搞。所謂腺病毒載體疫苗,簡單說就是用對人體較無害的腺病毒,搭載武漢肺炎病毒的片段,進入人體裡面讓免疫系統去認識。
那麼,這裡作為載體的腺病毒該怎麼選擇,就成了成功的關鍵。人類很多都感染過腺病毒(腺病毒是很多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原,換而言之,你得過感冒就有很大機會感染過某種形式的腺病毒);如果你載體選用太常見的腺病毒,那疫苗打進體內,你的免疫系統就直接把它當作已知的腺病毒處理掉了,根本不會去學習所搭載的武肺病毒片段,打了等於沒打。所以,選用罕見的腺病毒就非常重要。像現在大家都不怎麼提起中國的康希諾了,因為他家選用載體,是人體太過常見的Ad5腺病毒,嚴重影響到該支疫苗的有效性。
這裡就可以看到英國的技術底蘊,其載體來自於牛津大學長期研究的黑猩猩腺病毒,俗稱黑猩猩感冒病毒。它不但罕見也對人體無感染力,是最理想的疫苗載體。而這款黑猩猩腺病毒怎麼發現、取得的?自然就來自於英國長年的殖民地與熱帶流行病學研究經驗。
起頭選得好,接下來量產對於阿利斯康這種綜合製藥大廠,當然就比較不成問題;目前AZ疫苗的產能輸出,在全球來說也是比較穩定的。但此類疫苗,等於是把(可能還有部份活性的)病毒打入體內,多多少少有點安全上的疑慮。當然腺病毒不是滅活的武肺病毒,而AZ採用的黑猩猩腺病毒載體,更對人體沒有致病性。但是一般建議免疫力低下的人(例如HIV帶原者)或孕婦,要避免此類疫苗。
實際施打的結果,AZ疫苗打死人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被雷打到還低。在疫情緊急的當下,仍是遠遠利大於弊的選項。
🔹 中國:瓦房店主義,馬馬虎虎求快求便宜
中國主打的國藥和科興,都是屬於所謂的「滅活疫苗」。滅活疫苗要搞很簡單,把真正的武漢肺炎病毒,拿去化學處理滅除它的活性,只剩下病毒的空殼子,好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去學習產生抗體。滅活/減活的概念在人類醫學史上已經存在一兩百年了,大家耳熟能詳從小就打過的小兒麻痺的沙賓/沙克、日本腦炎、A肝等疫苗,都是典型且歷史悠久的滅活/減活疫苗。
但太過簡單傳統的技術,往往意味著不好用。至少在武漢肺炎疫苗的領域裡,這個法則是成立的。首先,如果滅活不完整,以武肺病毒之刁鑽,很可能打疫苗打到變成直接中鏢。至於其引發的免疫反應,還有專一性(讓身體可以產生對抗武肺病毒的抗體,而非雜七雜八沒有用的抗體),比不上最先端的mRNA不說,相較於其他成熟的技術如腺病毒載體、蛋白質次單元等也差強人意。而且還很容易造成疫苗不良反應。
但是中國哪管這些。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技術要求,生出一個還堪用的東西,把它倒給廣大的十四億人口(但中國人好像也不太領情),還可以順便搞搞疫苗外交,輸出給那些亞非拉的苦命兄弟們,這樣就夠了。實際的保護力?馬馬虎虎就好。不良反應?反正政府壓下消息,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敢知道。
中國滅活疫苗,是那些急於做做成績,「有打就好」的極權國家的的首選。
當然中國也有想要搞更先端技術的疫苗,例如以市場與藥證發放為籌碼,硬性要求BioNTech轉移mRNA技術,在中國境內生產。但中國人搞高新技術,都會有一種「瓦房店化」的現象。就是從國外引進了高科技,但因為文化不合、人謀不臧、管理不善、勞動力素質跟不上,再加上國內粗製濫造的產品競爭…等等諸多因素,使得引進的技術「退化」。最極端的就是像搞半導體那樣砸了大錢結果顆粒無收,好一點就是做出來的產品總是有點差強人意。
所以,要不要信任中國的產品,就留待看倌們自行思考了。
🔹 台灣:在各種艱難處境中,走出一條折衷穩健路線
照理說台灣作為小國,是不指望在疫苗研發的大國競賽當中軋上一腳的。但是台灣很清楚自己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知道引進外國疫苗,勢必會受到那個流氓國家的各種阻撓。即使能夠順利打通通路,台灣的市場規模小,又不能像以色列這樣出三倍價錢搶貨,各大廠商也未必會把台灣放在優先供貨的順位。
因此台灣永遠都得做好「一切靠自己」的最壞打算。當然梭哈押寶於國產疫苗,對台灣風險太大,因此必須外購+國產,雙軌並重,盡可能打通每一條道路。這是台灣的命運,也是台灣的靈活度。
美國也充份瞭解台灣的難處。要知道美國自己也是疫情大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是不是能拿疫苗支援盟友國家,美國自己也說不準。因此,美國做了一個罕見的決定,就是把美國國衛院的疫苗設計圖譜,授權給台灣自主研發。這個源頭等於是與Moderna同源。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一步美國是幫我們跨過去了。照理說拿到跟Moderna同樣的源頭,是不是可以直上mRNA技術呢?這對台灣老實說有點困難,就算做得到,mRNA疫苗嚴苛的冷鏈要求,對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因此台灣退一步,拿著這套圖譜,走重組蛋白質疫苗的路線(嚴格來說是『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我不是太專業,以下就暫且簡稱蛋白質疫苗吧)。台灣長期研發生產的流感疫苗,就是屬於這類技術。以美國帶頭搞定的圖譜,來搭配台灣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技術,對台灣來說確實是最穩健可行的路線。
蛋白質疫苗不只是技術上穩健可行,而且有很多優點。首先,蛋白質的物性比mRNA穩定得多,也因此對冷鏈的要求不高,跟腺病毒疫苗差不多(2-8℃,大約是你家冰箱冷藏室的溫度)。
第二,其誘發免疫反應的機制比較直接。mRNA疫苗,是把遺傳因子打入體內,誘發身體製造出帶有武肺病毒特徵的棘狀蛋白,然後這份棘狀蛋白再去誘發免疫系統產生抗體。但是蛋白質疫苗,則是直接把這份棘狀蛋白打進體內,讓免疫系統去學習,等於比mRNA疫苗少了一個步驟。所以理論上打完第一劑後,產生抗體的速度會比其他類型的疫苗更快。
而且蛋白質疫苗的安全性,理論上是最高的。上面已經提到,腺病毒疫苗內含部份活性的腺病毒,因此免疫力低下者與孕婦不能施打。mRNA疫苗則是要把遺傳因子打入體內,雖然它不會像謠言所說的去改變人體的DNA,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個機制不安全,但你知道的,先端技術,有些事情還是需要時間去證明。
蛋白質疫苗技術當然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要用基因工程挑揀出可用的棘狀蛋白,再確認其效果十分麻煩。其研發過程比mRNA、腺病毒、滅活等疫苗繁瑣得多,短期拼量產也比較困難。因此採用此一技術的美國Novavax、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進入市場時機都比較落後。與他們相比,台灣的高端、聯亞並不算落後太多,國光則要再慢一些。
整體來說,國產蛋白質疫苗絕對是值得期待的。尤其它免疫反應強、對冷鏈要求低、安全性高,在武肺疫情可能「流感化」永不消失的趨勢下,對於打進第三世界國家市場、吃長尾市場十分有利。但它的研發時程就是要慢上那麼一些,因此對台灣而言,在國產疫苗供應穩定之前,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外購疫苗的管道暢通。
🔹 關於三期試驗
我知道某陣營的網軍,一直在黑「國產疫苗沒有三期臨床試驗,是拿國民在當白老鼠」。但事實上,你如果去看看維基百科的條目(要看英文,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VID-19_vaccine ),不難發現,其實現在根本沒有哪家疫苗是跑完三期的。因為跑三期要收好幾萬個案,花上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大多數的廠商都是估計在2021下半年~2023才能跑完。唯一例外是輝瑞,可能真的本錢夠粗,能夠收夠案子提早解盲。
現在能夠上市的疫苗,都是跑完二期臨床,就趕快申請緊急授權。畢竟藥廠也好、人類也好,根本等不了那麼久。
而且三期臨床試驗也有一點醫學倫理上的灰色地帶。所以像中國、俄羅斯這種反正也不怎麼在乎人權,還有一堆也不怎麼在乎人權的盟友的國家,在這一點上就特別有利。而民主國家的廠商,也只能盡量把三期臨床試驗外包給較貧窮的國家,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業界現實。
🔹 寫在最後
稍早韓國以其戰略地位與半導體產能為籌碼,向美國爭取到Moderna疫苗授權代工。這算是韓國近期的一大外交勝利。台灣,以柯文哲為首,就開始逞其費拉話術,批評政府為什麼不要像韓國這樣,走比較簡單低風險的代工路線。
但請別忘記,韓國代工Moderna是這幾天才談成的(大財閥大工廠的生產規模,也是他們搶到代工合約的主要因素)。而台灣自主疫苗研發已經跑了一年多、進入二期了。台灣未必跑得比韓國慢。
這裡我要引用非主流歷史學家劉仲敬的兩句話:
「實際上所有能夠讓你和你的後裔往上走的方式都是費力的,尤其是危險的,危險比費力更重要。」
「上等人就是承擔風險的能力高於一般的人。」
是的,自主疫苗研發,比起代工來說,是一條艱難的路,也是一條高風險的路,很有可能大筆投入卻顆粒無收。
但是一旦修成正果,除了自救有餘以外,還能幫助他人(Taiwan can help!)。而樂觀點看,世界的疫苗市場將為我們開啟(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政治難題要搞定,但至少我們做出了產品,不是嗎)。
不諱言,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有如賤民一般。但人出身可以低、志氣不能短,愈是國際賤民,就愈是要證明自己的能耐。與大家共勉之。
(圖片來源: 3Q 陳柏惟)
人謀不臧反義 在 張善政 Facebook 八卦
【Yahoo論壇/張善政】政府標案只能仰賴官員良心? - Yahoo奇摩新聞
近日媒體揭露,不少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都有民進黨政治背景,而且擔任評審委員頻率超高、該利益迴避而不視,遭質疑是御用評委。尤其與小英總統非常親近的文化總會高層也涉入,更讓人側目。
我早年在台大任教,後來擔任高速電腦中心主任、國科會處長等,擔任政府標案評委的機會很多。後來2000年到2010年到宏碁任職,業務包括網路備援、網路安全等,身份頓時從甲方變成乙方。這期間我積極去拓展業務,也包括競標政府的案子。若說我曾投標過超過100個政府案子,應不誇張。
正因為我甲方、乙方都當過,最近看到政府標案惹議,蠻有感觸。政府標案不上軌道,甚至黑幕重重,到底是制度面的問題,還是人謀不臧?
為了讓大家瞭解標案評審狀況的多元變化,先分享我在任職宏碁期間(乙方),親身經歷的3個小故事。
第一個小故事,是去標一個提供某政府機關資訊安全服務的案子。在當時,資訊安全還不是很普及的技術,這標案的一位評審委員是某國立大學知名且資深的電機系教授。我與他並不熟識,只是聽過他的大名。等簡報完畢輪到這位委員發問時,他一開始就很誠實的承認,他對資安實在一點都不懂,也無法判斷競標廠商能力的好壞。但從簡報和提案建議書的品質,他可以看出宏碁團隊很用心。後來這案子我們順利勝出。我猜想他應該不會對每個競標團隊都說一樣的話,所以當時他的票,應該是支持我宏碁的團隊。
老實說,當我聽到他這樣說,差一點笑出來。對資安一點都不懂,竟然還大辣辣的講出來!但問題是,怎麼會選出這樣的評審委員?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是先由電腦在政府的學者專家資料庫中隨機抽出,再由主辦機關人為篩選。這位教授的「真心話」,暴露出一個問題,就是:政府學者專家資料庫對專長的分類,要是分的不夠細緻,就會產生這樣的問題,畢竟傳統電機系跟資訊安全其實還是差很多。但是當年資訊安全尚未成為顯學,領域分類依附在電機領域下,也不能責怪政府。
第二個小故事,也是在我在宏碁時競標政府案子的遭遇。我進入這個標案評選會場時,看到評審委員有一位是資安界很有名的教授,也跟我蠻熟識,知道我們宏碁做得不錯。所以當時我心中很有信心,認為標案應該我宏碁是囊中之物。不過,最後開標結果出來,卻出乎我意料,我們輸給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心中不免懊惱又納悶。
我通常都會請業務主管對於沒有得標的案子事後去拜訪評委,了解我們哪裡做的不好,可以作為下一次改進的參考。這位教授評委回覆說,他深知宏碁的確不錯,沒有什麼問題,只是宏碁標到的案子很多,而這次的競標對手是他的學生開創的公司,他當然要支持他的學生,所以他那一票投給這家剛出道的小公司。
問題來了。標案中老師和學生的關係是否有需要利益迴避?我認為應該不需要。如果必須利益迴避,那桃李滿天下的老師不是都不能當評委了?只是,單純因為要支持自己的學生,就不分好壞把標案的票投給學生開的公司,這個理由令我有點難以接受。而委請這位教授擔任評審的政府機關,可能就因此沒能選到最好的廠商來服務。嚴格來說,這位教授評審有虧政府賦予他的任務。所以,雖然標案不應該、也不可能排斥評審委員與廠商可能的師生關係,但是教授評審應該識大局,必要時應該「大義滅親」。
至於最近出現評審委員的妻子任職於投標廠商而讓這家廠商得標的事,這種出現三個親等之內的利害關係,則應該要明文禁止。只是專家學者在答應擔任評審委員之前,是否知道標案有他三等親在內的廠商參與呢?這又是另外一個技術問題。
第三個小故事,是宏碁要去標一個服務續約案。當時的業務主管,也就是某個機關資訊中心的主任,自己雖非評委,但評審會主席也請他發表意見。他於是問我說,他覺得過去幾年宏碁服務做的不錯,很讓人滿意,未來若宏碁還是得標,對於現在的服務團隊有什麼打算?我回答說,當然是尊重業主,若認為我們團隊不錯,我們就盡量保留。於是這位主管特別點名幾個人,要求列入標案記錄,也就是如果宏碁繼續得標,這些人必須繼續負責服務這個機關。
這位資訊中心主任雖然不是評審,也沒有投票權,但他表達了承辦單位的立場,對宏碁很滿意。自然評委聽到了,會傾向支持宏碁。我對這位主管一直心存感激,因為他不畏「圖利」之議,勇於任事,坦白說出他對宏碁過去服務的感覺,也做了未來保障服務品質的要求。後來宏碁得以贏得續約標案,當然是一個甲乙雙方雙贏的局面。
所以,其實影響標案勝出的因素很多,制度即使再健全,也不可能完全排出人為因素。但是依照這次媒體報導標案弊案的風波以及我上述的故事經驗,倒是暴露出一些制度面的缺失,值得改進。畢竟政府制度已行之多年,應該要更精進、更細緻。
首先,當年可能因為資安不是很重要的領域,就把電機系的教授找來評資安領域的標案。但是今天學者專家的領域分類若是仍然沿用,這個分類就太粗糙。所以專長領域分類應該要與時俱進,把評委專長的分類,分得越來越細;而學者專家的專長,也應該同步更新,不能再沿用10年前的分類。
再者,這次風波顯示,由同一群人長期擔任評委,且頻率過高的弊病,在制度上並無防範措施。所以,一定要落實電腦隨機挑選委員人選的初篩機制,不能容許由資料庫中完全的人為挑選作法。今天大數據觀念逐漸普及,應該機動統計學者專家出任評審頻率,然後設法在電腦隨機抽選人選時,讓每個評委被選中的頻率差不多。如此像是文總副秘書長李厚慶這樣的極端例子,就不會出現了。
雖然政府也許會辯解說,隨機挑選只是先提供一些建議名單,最後還是要由機關勾選最後人選,所以不能影響誰出線的頻率。但機關不可能知道名單上在所有機關標案裡誰出線的頻率比較高,甚至還可能投上級長官所好,特別勾選跟上級友好或政治顏色正確的人物。這種人為不正常的偏好既然可能出現,因此一定要在隨機挑選的初步機制上就做出防範。
第三,學者專家名單應該排除長年擔任政治幕僚或參與政治工作的人。當然每個人都有政治偏好,不是說立場偏藍或偏綠就不能當評委。但有些人的政治立場非常明顯,到了會影響專業判斷和決定的地步。像是這次文化總會高層,都長年擔任政治人物的幕僚,硬要說他們的專長可以擔任評委,真是有點牽強。這種人都應該由資料庫中過濾,不能擔任評審。
最後,標案的公平性還是要看主事的機關官員的良心。世界上沒有一百分的制度,制度頂多做到70、80分,剩下的就是看公務員的良心,做最後的把關。不管是政務官或是事務官,若不能憑良心勾選評委,政府標案的問題就永遠不可能革除,也無法邁向正軌。
其實,公務員在職位都不是短期的,作風是積極任事,還是推諉卸責,一定都會慢慢傳開到外部。曾在業界任職超過十年的我,長期與政府打交道,對於哪些公務員主動積極,哪些喜歡推卸責任,心中都有一把尺。所以後來我到行政院擔任政務職位時,都努力給勇於做事的人發揮、升遷的機會,讓有良心的公務員,最後一定都會得到應有的鼓勵。如此作法,政府施政與採購標案才會漸漸趨於優質。反之,如果像現在事事取決於政治顏色,政府官風只會逐漸敗壞,民眾對於政府採購的標案,也就不能期待公平透明了。這次媒體揭露標案評審的風波,說穿了,也只是政府趨於腐敗過程的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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