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炸彈
小時候上交通宣導課,老師總會提醒:「馬路如虎口」。
真的假的?虎口ㄟ?有這麼可怕嗎?看到前天有警察被「酒駕無照女」撞到截肢殘廢,才知道,馬路還真是「虎口」無誤。
兩年前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的32歲女子陳以恩,星期六一早八點不到,直接開快車把在新北市65快速道路執勤的警察陳昭宏,撞到雙腿粉碎性骨折。尤其右腿膝蓋以下完全碎裂,幾乎只連著一層皮,緊急送院急救,連續手術十一個小時之後,陳昭宏所幸保住了性命,但右腿截肢,終身殘廢。
新北地檢署深夜將陳以恩依「過失重傷害」、「公共危險罪」聲請羈押,但新北地院最後裁定10萬元交保,沒有收押。
一來,「早有酒駕紀錄」,是累犯;二來,警察無辜被撞成殘廢,險些送命,法官沒有羈押陳以恩,引來許多批評。最多人提出的疑問是:「繳了這十萬之後,就能保證她明天開始不酒駕?不開車了,不再撞傷撞死人了嗎」?
先看看中華民國的酒駕規定:
1、酒測值0.03%以上未滿0.05%者,罰鍰新台幣1萬5至9萬元,吊扣駕照一年。
2、酒測值0.05%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年,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3、肇事致人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
4、肇事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
前兩項是「吊扣」,後兩項則是「吊銷」。其中在差別在於,「吊扣」駕照是指,駕照被扣在監理機關,等扣留期限屆滿就能領回;至於「吊銷」駕照,則是駕照被取消,取消期限內不得駕駛該種車輛,期限過後必須重新考照才可以再駕駛。
2014年陳以恩已經被「吊銷」駕照,是一個在法令規定上「沒有駕照」的人。沒有駕照,怎能開車?不管到底是所謂的「只喝一瓶啤酒」,還是「薑母鴨害了我」?陳以恩在台灣,就是「不能開車」!毫無爭論。
然而,規定歸規定,陳以恩卻完全不管!她率性的從桃園開到台北,吃喝到天亮之後,再從台北要開回龍潭。
這一路上,多少路人、單車客、機車族與他交錯而過?一個移動的不定時炸彈,過去兩年多來,居然就這樣天天在馬路上「無預警的移動」,也在路上的你我,能不害怕嗎?
在美國,酒駕累犯會被在車上加裝「酒精測試器」,駕駛者一旦有酒精反應,車輛無法發動。如果這個設施還無法阻止累犯酒駕,抓到後先罰一萬美金(大約32萬台幣),如果觀察期內再犯!即使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也會被控「二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
當然,台灣不是美國,因為國情不同,「酒駕最重可處死刑」這樣的刑度,國人未必願意接受。但看看這幾年來,「酒駕」已經奪走多少條人命?破壞多少個家庭?一個才35歲的年輕警察,就這樣不明不白的,在執勤中「重傷殘廢」,情何以堪?
既然是一個大家都感到氣憤,都不願看到的「狀況」,那就該用更嚴厲的「法律」去規範它。「車上酒精測試器」以及繼續加重酒駕的「刑度」與「罰金」,過去一直有著類似的討論。現在既然事實證明,現行的「罰責」,並無法阻止一個「無駕照」的人,繼續「酒駕」上路,還撞傷人。
面對「移動炸彈」、防止「酒駕悲劇」,我們是該有更進一步動作的時候了。
暐瀚 2016-7-18 de 台北
#酒駕 #陳以恩 #陳昭宏 #截肢 #警察 #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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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死人了不只當議長當省議員當縣長當立委還這麼會賺錢,如果請陳大委員當經濟部長教人民賺錢一定是國人之福!
但他曾因貪污嫌疑被收押300萬交保,最後以洩露工程底標判刑確定的人適合嗎?麻煩分享出去看大家認為適不適合!
陳明文財產清單曝光 身價嚇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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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險是用來處理”過於長壽”的風險。
活很久不是很好嗎?
不,活很久但沒錢,恐怕不會活得很高興。
年金險處理的,就是活到超乎預期,造成自身資產無法支應的風險。
但年金險這個風險處理工具並不是白吃的午餐。
保戶等於是自己承擔活太短,領回的年金總金額遠低於交出保費的風險。然後由保險公司承擔,自己活太久,領的年金給付遠遠超過自己交的保費的風險。
其實真確的說,風險不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是跟著保險者一齊買進這份年金險的保戶,這個風險池(Risk pool),共同承擔的。
譬如有一千位保戶,每人花了一百萬買了年金險。那就是大家總共拿出10億放在桌上。
這十億,就是這一千人日後的年金來源。有些人會比較早走,譬如只領了一兩年就過世了。這些人拿回的年金,會遠低於他們交出的保費。
有些人活很久。領了足足四十年的年金。這些人拿回的年金,會遠超過他們交的保費。
也就是說,比較早走的人,幫忙支付的比較晚走的人的老年生活。有共同風險的人,大家一齊參與,互相幫助。這個原則,在壽險,在年金險,皆是如此。
保險公司基本上就是替大家管理桌上這十億資金的人。保險公司跟大家收保費,然後把錢以年金的方式分給大家。
而且,保險公司還會從中拿錢。譬如保險公司收三億,剩下的七億,當成給大家的年金。
重點就是,假如一千個人,完全沒有任何運作成本,大家自發的拿出錢來,組成一個年金險的風險池,那這是一個完全公平的遊戲。
但這是不太可能的場景。管理資產與執行合約會需要人力,要成本。
假如保險公司只從這十億當中,拿取一些些錢,譬如一百萬。那還好,應該還算是一個可以考慮參與的保險。
但假如保險公司從保戶拿出的這十億當中,收取大量資金,譬如拿走九億,只剩一億做為發給大家的年金來源。你就知道,買這種保險的保戶,根本只是一隻肥羊,被保險公司當成賺大錢的工具。
保險公司賣的東西,上面都有”保險”兩字,但有些其實是保險公司的賺錢工具罷了。
保險,就跟投資一樣,成本非常重要。
成本會決定,投資人或保戶,會不會拿到你該有的一份。
完整內容與討論,可見今天的文章: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2020/02/what-you-should-know-about-annui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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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之前已經和對方和解由於小弟是窮學生所以選擇分期那上個月已還完和解金請問這樣是否就可以將保釋金領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看更多>
交保金領回 在 [問題] 交保的錢最後能拿回來嗎??? - 看板LAW 的八卦
新聞常常報導某某被告繳了多少錢交保
這筆錢怎樣能拿的回來??
是最後宣判無罪才能拿回
還是只要被告在法律過程都沒有逃跑,之後就能拿回這筆交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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