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台工程持續推動:中資來台投資未來將從嚴審查】
經過多次的關心與呼籲,近日經濟部終於預告即將修正《陸資來台許可辦法》針對中資的定義,方向包括:
一、從現在的中資定義需要綜合持股超過3成的持股比例才叫做中資,改採逐層認定,也就是擴大中資透過第三地區公司來台需要審查的範圍。
二、增訂中資以協議或其他方式控制公司均為投資行為。
三、限制中方黨政軍所投資之企業來台投資,而不是現行的只有限制中國軍事目的相關的投資。
過去我們看到許多被質疑是假外資真中資的案例:比方按照現行的規定,究竟蝦皮的母公司SEA算不算中資呢?
SEA集團的中資持股占比,必須按股東公司的中資持股占比計算,據了解,騰訊至少有4成股東非屬中資,若以騰訊中資占比6成,且持有SEA集團39.7%股份來算,SEA集團中資占比不到24%,未達30%門檻,因此在台灣成立子公司蝦皮不用經過許可。但是我們就能說SEA沒有中國資本的影響力嗎?
**20200825 更正:
『以上資訊是根據2017年12月28日中央社新聞報導,投審會官員表示,台灣蝦皮等3家公司可認為屬於SEA集團的子公司,而持有SEA集團39.7%股份的大股東騰訊也應可認定是中資 (https://reurl.cc/VX3YlA) ;不過根據Sea Limited提交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2019年20-F年報(https://reurl.cc/R16Yo6)顯示,騰訊集團對Sea Limited之持股比例已降為25.6%,特此更正』
今年六月時我們和經濟民主連合召開記者會,要求蔡政府不應追隨馬政府對於中資相關的政策,並請國安會和經濟部檢討中資規範 。當時我們便指出,陸資來台許可辦法6年未修正、開放中資業別9年未修正。2009年馬政府訂立四項主要規範,正式開放中資來台投資之後,還分別曾於2015年、2014年、2012年、2010年修改「投資許可辦法」、「設立分公司辦法」、「投資業別項目」、「控制力定義」。其中「控制力定義」綜合持股30%的認定,讓許多我們認為實質上應該是中資的,來台卻不用經過許可。
而透過修改「投資業別項目」,馬政府擴大允許中資來台經營範圍,至今服務業與公共建設領域中,超過半數的項目已開放中資投資,在製造業中更有高達95%的類別項目開放,其中甚至包括資料處理網站代管、大眾交通運輸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新市鎮開發、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等涉關國安的敏感項目,都讓中資易於進入台灣市場當中。
以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於宣布成立「中港資觀測站」記者會中提到的「物流業龍頭嘉里大榮」為例,今年五月,嘉里大榮老闆郭鶴年加入董建華、梁振英召集的統戰組織「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讓人驚覺控制台灣物流業的香港嘉里集團,是如此地迎合中共政權、打擊香港民主。中港資聯手對台進行「以經促統,以商圍政」,正是中國利用經濟交流逐步控制台灣社會,侵蝕台灣的民主體制,進而達到統戰的手段之一。
終於,我們看到經濟部預告即將修正《陸資來台許可辦法》,雖給予認同支持,但我們認為只是改這個許可辦法針對中資的定義依然是不夠的。除了尚未因應港版國安法對中資更容易假港資來台的問題外,現行《兩岸條例》依然需要強化各種管制中資來台的手段,比方對中資的定義改採「重大影響力」、強化事前申報揭露機制、規範股東身分資格的方式,強化行政調查、增訂中資透過人頭違法來台的人頭罪、後續抓到後的金流處理和管制,以防止中資容易假外資繞道進台灣,會是接下來我們努力推動修法的方向。
再此要特別強調,中資來台從嚴審查與相關防範措施並不是要限縮或反對消費者的選擇,而是根據國際上許多案例顯示,若掌有重大影響力之中資企業,也更容易達到對該國促統及言論審查等目的,台灣基進長期推動護台防中之工程,為的是守護台灣主權與自主性,作為黨籍立委,這只是我們推動前進的一小步,未來仍有漫長的道路須持續努力,也請大家和我們一同關注。
主要股東資訊揭露 在 黃國昌 Facebook 八卦
林郭文艷是顢頇無能、還是惡意裝傻?
其實,這篇文章的內容,不在我的工作範圍之內。
我既非公司派的律師、也非市場派的律師,更不是金管會的官員。
老實說,這應該是他們的工作。
但是,看到迄今為止林郭文艷還在繼續裝傻丟煙霧彈,實在看不下去。
所以,利用休息時段花一點時間寫出來,直接點明。
⛔️630大同股東會,林郭文艷的違法濫權,引發資本市場嘩然、社會各界譴責,也迫使相關主管機關先後祭出處分:
➡️經濟部駁回大同申請的董事變更登記;
➡️金管會以觸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將林郭文艷等人移送檢調:
➡️大同公司成為遭金管會處罰禁止自辦股務的首例:
➡️投保中心也迅速向法院聲請解任林郭文艷的董事職務。
在面對這一連串對於自己違法行為的處分,林郭文艷開始改打悲情牌,說自己會這樣亂搞,都是為了對抗違法中資,說她早就檢舉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但金管會遲遲沒有查出結果。
嗯,林郭文艷絕對不應自己球員兼裁判,恣意踐踏股東權益,已毋庸贅述。
⛔️退一步而言,針對林郭文艷所指控「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迄今為止,林郭文艷提出什麼具體證據呢?
其實沒有。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在今年股東會前夕,林郭文艷突然對八個外資專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股東權不存在。在起訴狀中,林郭文艷除了重述過去大同曾經出現任國龍的違法中資、並試圖影射這些被告的外資專戶與任國龍有關之外,完全沒有提出這些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的具體證據。
導致的荒謬現象是,原告在指控被告是違法中資的起訴狀中,自己承認「無從確認是否為中資」的可笑陳述。在林郭文艷根本沒有舉證的情況下,這個訴訟的結果,其實不難預測。
⛔️那,這些「外資FINI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
過去,在立法院問政時,我曾舉發大同公司的三波違法中資,包括任國龍的龍峰集團、女兒任梓菱、以及由任國龍控制的維家置業、雅興投資。我都是「具體指明其身份」並「提出其屬於違法中資的證據」。
從來沒有像林郭文艷一樣,只是空口白話,什麼都沒有。
那麼,這次林郭文艷指控這八個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為何連這些外資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都沒有辦法指出來,遑論提出證據?
這不是最基本的工作嗎?林郭文艷砸了那麼多銀子組了一個龐大團隊,怎麼連這麼基本的工作都沒有辦法做好?
這到底是愚蠢無能?還是另有隱情?
我先從公開資訊,送一個例子說明。
➡️香港新工投資有限公司
新工投資是在香港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以投資各國股市的證券為其主要業務。
依新工投資2019年報(非常容易取得的公開資訊),其持有大同公司29,982,000股,占大同所有股權的1.28%。
這間成立於1990年的香港上市公司,主要投資組合包括香港、美國、馬來西亞、台灣的證券、對沖基金與結構性金融商品。
新工投資在2019年透過FINI專戶投資大同股票,屬不屬於林郭文艷口中的違法中資呢?這個問題,金管會要回答,其實並不困難。
⛔️如果林郭文艷想問:「那其他外資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呢?」
我的回覆是:你花了公司一堆錢、聘了一整個團隊,到現在還搞不清楚,豈不顢頇無能!
其實,林郭知道,只是故意裝不知道,否則戲要怎麼演?
為何這樣說?有空時再寫。
註一:自我揭露:本篇文章乃個人休閒作品,並未依本律師的billing rate,向任何人收費。
註二:SHK 2019 Annual Report (https://www1.hkexnews.hk/search/titlesearch.xhtml?lan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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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危機!立委林俊憲驚爆中資偽裝成美國公司,資安產品滲透國安機構!
中國製或含有「中資」的資訊產品經常被發現暗藏後門,更與共產黨或解放軍有所牽連,資安飽受質疑。中國手機更是國防部通令全軍禁用的產品。不過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17)日召開記者會揭露,目前政府「共同採購」的廠商清單中,有一家主要產品為網路防火牆、防毒軟體的美國企業 Fortinet,因公司主要股東都是中國人,具有「偽外資、真中資」的高度疑慮。政府近 6 年已向 Fortinet 採購約 5 億元產品,甚至包括國防部、國安局這兩個涉及國家安全的機關,都各向該公司採購大約 1000 萬元的產品!
林俊憲更指出,該公司負責人謝青曾獲選放上中共建國 65 週年紀念郵票、故事被大篇幅宣傳,是中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樣板人物。而 Fortinet 在美國還曾爆發將產品「中國製」標示改掉、偽裝成「美國製」產品,規避法令以賣給美國軍方的案件。林俊憲強調,政府應立即清查、下架、禁購這類公司生產的產品,否則將可能造成國家資安的嚴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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