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三重客運壟斷6成雙北公車
年領60億補助 事故頻傳卻只輕罰】
前天(21)傍晚,內湖發生三重客運藍26失控衝上人行道,一連撞了24輛機車,造成路人ㄧ死ㄧ傷的事故。
三重客運近兩年違法事故跟肇事紀錄不斷,以這次內湖公車司肇事事件,主管機關只罰三重客運9萬元,對客運業者根本不痛不癢。
更諷刺的是,三重客運的經營者跟年年拿雙北公車評鑑優等的首都客運都是同一個老闆—李博文,李博文現在是5家客運公司董事長,包括首都、台北、大都會和三重客運,已占雙北聯營公車2/3!
也就是說雙北的客運公車業者幕後老闆幾乎都是同一人!這樣子的壟斷獨占,還有服務品質可言嗎?還有競爭壓力嗎?
更離譜的是,客運補助是按載客率計算,三重、首都客運都達6成,根據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的預算書,補貼公車各項補助款,共編列近38億元,新北市也有27億元,雙北共近65億元的補貼預算,首都客運集團李博文就獨拿近39億元。另外中央行政院交通部也編列電動公車補助將近600億,而這些用人民納稅錢補貼的公車業者,竟是同一個大老闆同一個經營者!
事實上,翻看勞動部裁罰紀錄,三重客運堪稱違反《勞基法》慣犯,在201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連續都有令「勞工超時工作」而被裁罰的紀錄,從2017年至今三年多,三重客運共有10起違反《勞基法》事件,包括超時工作、未依規定給加班費、違反七休一等等,累計遭罰金額超過189萬元,包括北市勞動局和新北勞動局都曾對三重客運開出罰單,但公車駕駛出事責任卻幾乎由駕駛扛,補助卻是老闆拿,主管機關3年罰180幾萬對於一年拿60幾億補助的公車業者來講根本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癢!
另外,此次因打嗑睡爆衝的三重客運司機是煙毒慣犯但三重客運卻撇得一乾二淨,若照三重客運所言,有檢附良民證、驗毒4次都陰性就沒有疑慮,不知還有多少不定時炸彈在客運業、公車業!
嘉瑜也會針對此案提出修法跟要求交通部全面檢討:
✅針對公車、客運、遊覽車等大客車駕駛有吸毒者應立即撤照停駛,不得從事大眾運輸駕駛工作。
當前對計程車業要求12年內沒有吸毒紀錄,才能夠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台鐵高鐵也規範司機員一旦吸毒就廢除鐵路駕駛執照,但同樣扮演公共運輸角色的公車、客運、遊覽車駕駛卻沒相關規定,不僅對乘客安全沒保障,對用路人更是不定時炸彈。
✅ 客運業,只要求每年對25%的駕駛進行吸毒抽檢過於寬鬆,每年至少應全面篩檢一次。
✅肇事及勞檢不合格比例過高者應停止補貼及縮減營運路線
✅檢討客運業壟斷獨占亂象
主管司機勞基法 在 蔣萬安 Facebook 八卦
國道五號發生的重大車禍事故,為往生者哀悼,祈願傷者早日康復。
這次事件點出長久以來的問題:
一、 法令解釋不一,勞工無所適從
客運駕駛工時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而勞基法第32條第2項也規定勞工每日工時(含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
客運駕駛之工時如何適用法規與認定標準,應由勞工最高主管機關勞動部出面解釋與說明。但新聞報導看到交通部官員竟說:「不得超過十小時,是指手握方向盤時間。」何其荒謬的說法!
二、 客運駕駛長期超時工作、過勞
我向勞動部調閱針對客運業者勞動檢查資料發現,過去四年(102年~105年),客運業者違反法令第一、二名分別是「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去年(105年)勞檢客運業共查1,306廠次,有103廠次違反法令規定,違法最多項目就是司機超時工作37件,其次是例假日工作(亦即未七休一)34件。
客運駕駛超時工作的狀況非常嚴重,超時工時不但傷害駕駛員身體健康,對於車上旅客安全也沒有保障。
三、 事故發生後,官員毫無解決問題的決心
目前交通部賀陳部長針對事故提出了五大政策,但我發現「強制遊覽車裝動態資訊系統」納入「資訊平台」,與去年七月陸客火燒車頒布的六大政策部分重複!
經過七個月,當初官員承諾不希望再有憾事發生。但對於「客運駕駛工時過長、長期過勞」的根本性問題,政府的改革、具體解決方案在哪裡?難道要繼續空有口號,卻毫無實際作為?
我將要求:
1. 交通部參考日本與歐盟國家現行立法,強制安裝數位行車記錄器隨時回傳客運駕駛的行駛時間、里程數於平台上,掌握客運駕駛的工時與休息狀況是否符合法令規定。
2. 勞動部應嚴格執法,避免客運駕駛過勞的情形,確保駕駛身心健康與乘客生命安全。
3. 研議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勞工,如再投入職場工作,應強制投保職災保險可能性,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
主管司機勞基法 在 黃國昌 Facebook 八卦
讓司機過勞駕駛,釀成了這麼大的悲劇。
景山這家公司,竟然還避不出面。
讓人更驚訝的,還不是老闆盧廷景名下有18間公司;而是一件又一件因交通肇事而生的民刑事訴訟。
這已經不單單是違反勞基法的問題,而是這個運輸公司集團長期系統性地罔顧駕駛與用路人的安全。
相關主管機關應進行更深入的調查,追究責任。別再讓悲劇因此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