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大家很關心境外勢力透明法或者外國勢力代理人登記法草案。
先說幾個重點。
➡️ 我自己也有連署民進黨/基進黨版草案,當然希望可以好好討論,有機會通過。 #但是倉促立法會是災難沒有一個立法委員可以不負責任說先立了其他再說
➡️ 如果這個法立了就可以完全反制中國媒體和台灣傾中各種人士的行為,那你真的太天真 #請問中國國民黨經過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算是中華民國人民民意還是境外勢力代理人
➡️ 立法不能只考慮「現在的政府和國會組成」,美國國務院專家特別提醒,#如果換反對台灣獨立的政黨執政,這個法律會不會 #反過來侵害主張台灣獨立者的自由
➡️ 如果立刻可以獲得大家好棒棒拍拍手,為何不這麼做? #負責任的立法者不能只求暫時的掌聲而要考慮長遠的未來
✅ 目前包括時代力量版本、民進黨/基進黨版本,還有另外一個 #直接正面表列禁止行為與罰則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是公開文書,各位可以到立法院公開資訊查詢。
條文很多,新立法,無法簡單用懶人包說明。這篇簡單談幾個部分。
時代力量版17條,叫做「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目的對象定義是「一、境外敵對勢力:係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主張對我國擁有主權並聲稱於必要時將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亦同。二、滲透干預行為:係指受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之指示、委託、資助或合作,從事第四條所定之活動。」,主管機關是「#國安局」。 ⬅️ 如果中國國民黨執政,國安局認定中共並未與台灣為「交戰或武力對峙」,這條法還要用嗎?
民進黨/基進黨版本25條,叫「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境外定義清楚「本法所稱之境外,係指我國政府統治權所及地區以外之地區」,境外勢力之定義指「境外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
二、境外之政黨或其他追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三、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認定主管機關包含法務部,認定是否境外勢力時 #法務部需會同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外交部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不是一個機關說了算
➡️ 二個都是處理境外勢力/代理人, #草案名稱不同 #條次不同 #條文數量不同 #主管機關不同 #定義不同 ⁉️ 請問怎麼逕付二讀協商
🙄 修法技術上,法案名稱是第一個必須討論的。
民進黨/基進版本和時力版本名稱不同,逕付二讀進黨團協商,中國國民黨一定反對,親民黨也一定反對,那就是協商破裂,所以程序就進到從名稱就開始表決。
一旦進入表決,時代力量就是三票,瘋狂要求逕付二讀而不在委員會合併條目和立法內容,最後結果是被表決26次(包括法律名稱)全部失敗,自殺炸彈客嗎?還是被虐狂?還是這樣比較悲壯?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都是立法院公開文書,大家如果關心,不要只會敲碗,可以下載來看看。
簡單拿二個草案「應命登記」有關的條文比對給大家看。
有沒有注意到民進黨/基進版右側欄位說明欄之複雜。
境外代理人/透明法有跟其他法律的各種衝突競合,如果都沒有思考過那些,什麼都交給主管機構認定了算,那以時代力量版本,國安局根本權力大到恐怖。
不要拿勞基法來跟我講為什麼境外代理人/透明法不能逕付二讀。
1.勞基法是舊法新修,代理人法是整部新法。一個是一百多條已經用數十年只改裡面幾條,一個是全新法條。這個全新法條不進委員會討論就直接二讀?這是什麼立法水準?
2. 第九屆立法院,勞基法2016年修一次,2017年又修一次,過程中都經過公聽會、委員會詢答、逐條討論;2017年那次在委員會整整修了一個多月,是在委員會被杯葛到無法繼續進行,才 #在委員會內 提案表決「保留條文送黨團協商」。
不要竹竿裝菜刀,亂講一氣。
#政治人物的責任是溝通說明而不該利用知識落差操弄民眾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很多人建議我講慢一點,我有試著慢慢講 2.論戰很正常,但不能在邏輯上混戰,重點在決策的內容,正確的路徑走不到錯誤的目標 3.我真的沒有cue您,得罪了很抱歉。 先定義一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拿中國的好處? 到底定義你們是要友善中國?是要親近中國?還是要成為中國? 中國在對台灣統戰過程的養套殺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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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理人代理人定義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八卦
「到底轉機會不會有被引渡的可能啊?」
「到底搭乘港籍運輸系統會不會有風險啊?」
從港版國安法和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布以來,許多國人很擔心因為這部法的宇宙管轄被送港或送中。另外,實施細則附表五完全是針對台灣政府和台灣駐港辦事處,要求其提供在港活動的資料以配合調查,並有不從的懲罰規定。
因此,我的辦公室第一時間便要求陸委會、法務部、外交部、交通部要有具體作為,為保障國人安全,應該明確表示不會配合執法和做好相關的準備措施。
#法務部與國際司法互助法
法務部的部分,我們獲得頗為具體的回應,包括:
1. 將善用我國《國際司法互助法》的第10、35、36條,不會輕易配合港版國安法執法時要求我國司法協助、也不會將國人送港或送中審理。
2. 法務部彙整了香港和19個國家簽定的引渡協定,並整理其中可以主張不能將當地台灣人送港或送中的法律依據,並釐清引渡協定以外,其他可能因應港版國安法的狀況。後續我的辦公室會持續和法務部了解,更加地維護國人的保障。
#陸委會仍須更具體的作為
陸委會的部分,陸委會許多次發表聲明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以及會全力維護國人安全,卻沒有明確提出要如何維護國人安全。比方這陣子我們辦公室收到各式各樣的疑問,比如搭上香港籍的船舶會不會有風險?
陸委會只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和會全力維護國人安全是不夠的;應該至少要具體和國人表示,我國政府的立場就是「絕對拒絕配合該法的執法」,包括不把國人送中或送港審理、不會配合調查,並提出相關因應之道。
除了應明確表達我國政府的上述立場外,陸委會也必須正視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五的問題。
附表五的標題叫做「關於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細則」,擺明就是針對台灣駐港辦事處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因為該辦事處就是港版國安法所定義的「台灣代理人」。除了這陣子新聞討論的台灣駐港人員被迫簽下「一中原則」切結書,好幾位官員拒絕簽字而回台外,根據這個附表五,為了執行港版國安法,可以要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出任何在港人員和活動資料等等,且若不配合即為犯罪行為,可處10萬港幣罰金和監禁6個月。但是陸委會至今仍未和國人說明,可以有什麼具體措施,能進一步保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安全?
#持續要求與溝通
我會持續和陸委會要求和溝通,希望陸委會不是只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並全力維護國人安全」,而是提出不配合港版國安法執法立場的具體作為,及如何調整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員和業務辦理方式,以免受到在港活動的調查!
#老話一句珍惜生命遠離中國
主理人代理人定義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八卦
【#沈旭暉隨緣家書】北京的策略,我自然全不認同。但也要先理解其計算方式,才能找到破解之道。其實北京研判的每一點,都有漏洞。集思廣益,然後出下篇。💪
《國安法》:中國眼中的「二次回歸」,與北京的二十大部署
北京以全國性法律《國安法》直接放進《基本法》附件三,不少人覺得非常突然,其實早前跡象並不少,筆者月前也曾撰文警告,但主流輿論始終見樹不見林。後發如何制人,必須冷靜思考。北京這次不似一時衝動,而似部署多時,不是當作普通鬥爭處理,而是提升到「香港二次回歸」的高度。真香港人,必須知己知彼:
1. 北京認為疫情製造了強勢解決香港的理想時機,在於一個基本假設,就是西方被疫情影響比中國大、經濟恢復比中國慢,不會動真格和中國decouple,反而急需中國資金和市場。無論是「戰狼外交」、銳實力全方位出擊、還是香港《國安法》,都是現實主義brinksmanship的示範。就像南海填海造島,無論國際怎樣譴責,只要沒有行動,就是既成事實。
2. 北京作為過去二十年全球化的大贏家,早就和各國精英結成「命運共同體」,雖然明白反華逐漸成為國際潮流,但「中國精英朋友」一代,還會在各國掌權十年,為了自身利益,很容易拉攏,甚至會出現「親華發大財」一類政綱。價值觀主導的新生代掌權前,這是中國的最後戰略機遇期。
3. 北京深信各國商會只關心實利,只擔心《國安法》令每天接觸「外國勢力」的自己被勒索,但只要在關鍵時刻以訂單籠絡、施加恩寵,商會就會動用自己的遊說團,在國內反遊說,就像九十年代的「賣港」英商那樣。
4. 在國際層面,最有資格發聲的其實是英國,但北京深信英國國力今不如昔,只會在中美之間博弈,不會有行動,也不會有大姿態去給予其他國家mandate,例如就《中英聯合聲明》被中國單方面改變作出申訴。中國近月除了部署企業從美國撤回,更建議改到英國上市,正是各個擊破;特朗普對盟友苛刻,信奉單邊主義,也是北京計算西方不會盲從美國的憑藉。
5. 美國的反應可以很多,加上11月大選在即,各級政客都會爭相打反華牌,但他們的目標是選票,做的往往另一回事。基於中共對人性的認知,認定美國頂多制裁幾個次級官員(以新疆書記陳全國為例),屆時可以輕易以權位安撫有關人等;但說到不承認香港為單獨關稅區、制裁在港上市的中國企業、乃至更進一步的金融戰,北京相信美國政客計算了自身代理人得失,就會輕輕放下。
6. 即使美國大力制裁,在國際博弈,籌碼交換不一定要在爭議本身。例如金門炮戰,中國官方理由是支援中東、牽制美軍;世人以為蘇聯在古巴導彈危機投降,殊不知美國也撤回了在土耳其的導彈。北京認為,香港是中國最核心利益、但不是美國最核心利益,就算要讓步,也有其他步可讓,保持宣傳在香港大獲全勝。
7. 在本地層面,北京基本戰略是不讓2003年反23條、2019年反逃犯條例的議會攻防戰出現,以免溫和建制派因為顧忌選票而倒戈或同情。從歷屆選票可見,「泛黃」基本盤大約六成,唯有上述兩例加上「淺藍」,民意才出現landslide,北京正盡全力確保不再出現,因此才有「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涵蓋全體商界的非常規格,那其實就是實質上的「二次回歸籌委會」。
8. 以往建制派撐23條、逃犯條例時,都視之為苦差,這次北京製造了「再回歸功臣」加官晉爵的真實希望,這是過往沒有的。建制派基於利益也好、擔心不夠左被陪鬥也好,都比從前更有積極性,除了全體「何君堯化」大賽,連好些建制派最開明的智者,這次也會以極左姿態示人。
9. 面對「泛黃」、一切廣義反逃犯條例的香港人,北京的策略是以「攬炒派」劃一標籤,從而分化。雖然自稱「攬炒」者,不少只以此為借助美國討價還價的策略、而非目標,但不少認同香港核心價值的淺藍、淺黃中人,會條件反射認為「攬炒」令自己資產化為烏有,結果慢慢走回建制,這正是北京建構話語權的算盤。
10. 北京明白「反國安法、支持五大訴求、拒絕暴力、拒絕攬炒」這條中間路線是有市場的,擔心他們和非建制派完全合流,令9月立法會選舉,變成就國安法單一議題的變相公投。屆時證明了國安法有七成民意反對,就難自圓其說。因此,北京樂見非建制派對「自己人」的定義越劃越窄、以「財政懸崖」為共同綱領,屆時就能證明「堅決反對二次回歸」的只是少數。
11. 昔日最容易彰顯民意的方式,除了選舉,就是遊行。但在新香港,就是沒有限聚令,和平遊行獲批也越來越難,加上遊行會出現起底一類後果,參加者在牆內被無差別標籤為「港獨泛暴派」;一般人也擔心出現衝突、而避免扶老攜幼出席。如此「國安」操作,令遊行基本盤不可能再現二百萬,而這自然成為主事官員的政績。
12. 昔日運動成功,社交媒體功不可沒,北京也作出針對性部署,例如對公務員私人社交媒體審查,並通過國泰、通識老師一類案例,令各行各業親建制派都「自發」以同一方式管理員工網上活動。今天即使在私人空間表態,也有大數據監控的無形壓力;反送中前千帆並舉的社交媒體聯署,可能已成絕唱。
13. 北京研判一旦缺乏critical mass大規模支援,激進力量、青年人更有成為condom的焦慮,訴諸激進行為的誘因更大,也會以「一了百了」心態直接以「港獨」為口號。《國安法》不斷強調分離主義、恐怖主義,文宣甚至把「反送中」與顏色革命、9/11、ISIS相提並論,要多荒謬有多荒謬,卻是正式定性,和處理、重構1959年西藏「騷亂」高度相似,當時毛澤東指令就是「越亂越好」。
14. 《國安法》最令人意外的,在於國安直接設立香港辦公室。雖然他們一直存在,但粉墨登場,必然反映了利益再分配。以反恐之名行事,相信是未來一段時間的主旋律,無形、但難實證的白色恐怖,已陰魂不散。
15. 疫情過後,中國經濟也百病叢生,急需民族主義轉移視線,動員全國民意強烈支持香港《國安法》,也是救命稻草。疫後牆內對香港反修例運動的抹黑,反而比運動期間更「進取」;特區政府早前還嘗試以獨立檢討委員會、監警會報告等回應民意,現在也跟從「戰狼外交」,連721也歸咎「濫用999」,明顯是為了配合「香港的後真相」這個「大內宣」,目標受眾早已不是香港人。
16. 既是「二次回歸之戰」,「參戰」資源自然源源不絕,而資源可以做甚麼,自然你懂的。陽光下的例子,包括製造民意:和那些「支持逃犯條例大聯盟」簽名不同的是,這次和中國「抗疫成功」大外宣、國內民族主義「大內宣」連成一氣,資源只會更多。
17. 忽然實質終結「一國兩制」,也不會沒有政權內部質疑,如何解釋,只能提升至民族主義高度。例如這樣說:香港新一代的中國人認同極低,趨勢和台灣過去三十年相若,只能以「霹靂手段」「拯救」再下一代香港人,也就是徹底放棄這幾代,讓今天的香港認同到此為止。這說法,最合中國主旋律脾胃。
18. 「二次回歸」說,也為北京「解決」台灣問題提供了「合法性」,暗示統一在望,對領導人的內部威望,「利多於弊」。
19. 《國安法》來臨前,香港特區政府已喪失任何意志,並有了重新演繹基本法22條開路,此刻誰在管理香港,已經賢愚共知。
20. DSE試題、立法會內會、《頭條新聞》、黃色經濟圈等批鬥,從現象看本質,不過是在不同範疇製造全方位打壓,不讓任何範疇置身風眼之外。以「全民被運動」,制衡以往反23條的全民運動,也是昔日所未見。
北京相信以上部署,足以在香港社會瀰漫無力感,而根據毛主席矛盾論,從來都是一手軟、一手硬。只要國際反彈有限,《國安法》訂立初時應用克制,只以個別(幾乎已事先公告的)人士祭旗,令一般人覺得如己無關,樓價、股價不跌(其實市場早就和物理香港關係有限),「二次回歸」,就大功告成。
劇本如此,如何回應,每個部署漏洞如何,只能集思廣益。Be Water,大家努力。
明報,2020年5月25日
▶️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P-HGiwbTBo
主理人代理人定義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評價
1.很多人建議我講慢一點,我有試著慢慢講
2.論戰很正常,但不能在邏輯上混戰,重點在決策的內容,正確的路徑走不到錯誤的目標
3.我真的沒有cue您,得罪了很抱歉。
先定義一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拿中國的好處?
到底定義你們是要友善中國?是要親近中國?還是要成為中國?
中國在對台灣統戰過程的養套殺裡面,柯文哲現在可能就是被套住的那一個!
而說到國民黨,我們說如果獨裁政權是一把火的話,國民黨現在是房子正在燒,他們在爭取中國買辦,或中國代理人的角色,從吳敦義跟韓國瑜的競爭就看得出來,而柯文哲現在是在玩火,他可能覺得很有自信,身體好就不怕細菌侵入。
可是台灣現在最需要的,難道真的是引進更多的火嗎??台灣難道不是應該要建築一道防火牆嗎?難道不是應該要想辦法不要讓火燒過來嗎?
過去2014年的時候柯文哲說,如果不把自由民主送到中國,他們就會把獨裁送過來。結果他們現在正在送獨裁的時候,卻說這個我們要身體好就不怕?!
這一次的選戰 2020,最重要的就是:統戰檯面化、中國代理人深化、地方派系赤化的這三個前提之下,台灣要如何築起這一道防火牆,是這一次選舉,台灣民意必須要展現給別人看的事情!
我們沒有投機的空間,我們也沒有選擇要不要玩火的空間!而是火已經在燒了,已經在台灣這個島內在燒了!
之前有一個網路節目玩遊戲,說如果某某新聞提到韓國瑜三個字,就喝1杯酒。結果不到一個小時新聞,就喝了70幾杯!
這是新聞自由嗎?
這還需要跟他交朋友?
還需要跟他去吃飯嗎?
看到他沒有吐痰,都算很客氣的事情了!
還說這個也是癌細胞的一部份,要共處。這叫誤診,這個東西不除就會死了!
任何一個對中國鬆懈警覺性的台灣人,都不適合在2020這一次的選舉出現!不管是用怎麼樣的戰術在游移
還有不要再拿台商來說嘴了!台商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要跟中國跪著去做朋友的!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被政治人物拿來說嘴!為什麼每次都要被綁架起來?聽起來好像就是支持某一個特定的政治人物?也有很多人是支持我的,但我不會挾持他們當作我的政治籌碼!
所以這些東西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在危機意識,重點是在你的決策過程,我們到底是要給台灣一個什麼樣的未來?
假設以人民福祉最大化來競選總統的話,請問今天中國國民黨說和平協議是人民最大福祉,你接受這種福祉嗎?
如果中國在台灣的代理人說,兩岸和平統一是最大福祉,請問接受這種福祉嗎?
現在有一個總統候選人說,全民最大福祉就是我的政見,它是哪一個最大福祉?
保護台灣成為自己的國家,跟中國不一樣,就這麼簡單而已,這有什麼好不能講的?
如果台灣跟中國是同一個國家,台灣人絕對不會發大財。對他們來講,台灣人就是中國人,我為什麼好給你貿易優惠?我幹嘛給你政治庇護?
要不然當初服務貿易協議,為什麼大家要跑出來反對?服務貿易協議放給它過就好了!柯文哲那個時候為什麼要參加太陽花學運?
再說到韓國瑜。
其實全台灣我認為真的真心在為韓國瑜好的,大概只剩下我而已了。因為我們對他的評論都是很實際,有些人甚至要剪我的片段挑戰,結果後來都沒有辦法成功。
比如說他向大家提到他身體不好。
為什麼身體會不好?因為喝酒肝會不好。
肝不好,人容易疲勞,腦子就不容易清楚。
所以我真的是非常關心他的。看我當初還拍影片去講他摩天輪的政策,我是真的希望我們高雄市長好,高雄就會好。
我認為韓國瑜要擺脫這些困境,第一個他要跟大家道歉,不管他在選舉裡面,用了什麼奇怪的招式,或是什麼很誇張的政策,先跟大家道歉。我們過去做了不好的事情,我們現在開始腳踏實地地要把高雄顧好
第二個就是跟我請益,比如說市政政策部分,我們會提供他一個比較好的、正面的方向。
最後身邊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要盡量清除掉。比如說新聞局長,她就表現得很好、很辛苦,要一直收拾殘局。像觀光局長在市議會質詢,找議員吵架,或者是他在新聞上,一直扯他後腿。比如說上個禮拜
他想要批評我落跑,結果沒有想到,全台灣現在落跑最嚴重的是韓國瑜!
我還是要講,1月11號選後,我們會幫潘恆旭進行轉型正義!讓大家知道,他其實一直是自己人。因為他一直在幫韓國瑜敗分!
我是覺得,大家投票前還是要想情楚看清楚,不要投得亂七八糟的很難收拾!
由熱心網友剪輯精華,版權為民視電視台所有。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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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說出『主張統一等於叛國』,引發巨大爭議,被批評說:『難道主張兩岸和平也是叛國?』林靜儀也『被辭去』發言人的身分。因為統獨在台灣是個很敏感的議題,像最近剛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有很多人怕被中國併吞,也有很多人擔心言論自由受到侵害,所以這樣的發言更容易被放大檢視。
說到《反滲透法》最重要的宗旨,就是要防止對台灣有敵意的『境外敵對勢力』,意圖透過我們的民主,來侵蝕、傷害我們的民主。」
在這個《反滲透法》裡面,它總共設定一個前提跟五個行為,所謂一個共同前提就是所有要被處罰的事情,都有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資助跟委託,所謂『境外敵對勢力』就是跟我國交戰、或是宣稱他要以非和平的手段侵犯我國主權的人,五個行為包括 (1)違法捐贈政治獻金(2)為特定人士助選 (3)針對政府機關、政府官員、或是民意代表去做游說(4)暴力滋事、妨害集會遊行(5)妨害選舉、妨害公投,以上前提跟行為都符合,你才會落入《反滲透法》要管理的範圍內。
白話一點就是說,要有人給你錢,還要給你指示,叫你去給台灣哪個候選人,然後你還做了!這才有可能違反反滲透法,但其實《反滲透法》中所謂『侵害我國主權』的『境外敵對勢力』,跟現行憲法規範主權範圍是牴觸的,如果要把對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就牽涉『宣告敵對』及『改變主權』的問題,所以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而且一般可能滲透的行為像是成立網軍、收買基層、海外資金、贊助媒體、進軍政治,很難找到證據,證據應該都在中國那方。
所以一開始討論滿兩極的,一方覺得形同虛設,很難積極入人於罪;一方覺得立得太寬鬆太籠統,很容易把人抹紅,或是誣陷某人是一隻共蝶。還有一些人擔心會傷害言論自由,不過現在前提跟條件都很明確了,只要你沒有受到委託而收錢,愛怎麼講都是你的言論自由。
大家也可以放心,因為《反滲透法》是反滲透,不是反交流,不影響正常的經貿交流,像是媽祖去中國遶境,收到中國的香油錢,或是我們學生去中國唸書,拿了中國獎學金,基本上都不會構成《反滲透法》的行為!
其實現在很多民主國家也開始透過立法或行政措施、政策,有一些《反滲透法》的制定,美國在 2016 年制定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另外也修訂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反間諜法;澳洲的國家安全立法修正外國影響力透明化,以及限制外國捐贈政治獻金;紐西蘭甚至一天內完成立法,防止外國干預大選;英國國會發布《在專制時代保衛民主報告》,新內閣也準備修改叛國法,防堵中俄間諜。
不過現在一直有輿論出現『《反滲透法》等於反統一』的論調,把焦點放在『統一』跟『獨立』,這完全是模糊焦點,因為《反滲透法》重點是『外力滲入』的嚴重性。
《反滲透法》的制定,為保護我們台灣免於被任意侵門踏戶的危險,補足目前國安上的許多漏洞,如果不制定《反滲透法》,對國家安全又能怎麼做呢?你對《反滲透法》有什麼看法?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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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是新黨青年軍遭檢調「三票齊發」上門搜索兩週年,新黨特選在這天開記者會,分析蔡英文政府如何製造「共諜」,並驚爆口口聲聲要慎防大陸滲透選舉的民進黨,原來早在2003年陳水扁競選連任時,就已聘曾在動員戡亂時期「投共」的大陸政協委員張春男,擔任彰化縣選監小組召集人,監督台灣的總統大選。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說,共諜本應指真正為共產黨刺探機密的間諜,但國民黨戒嚴時代經常以「共諜」之名整肅思想犯,現在蔡英文政府也同樣濫用「共諜」標籤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台灣人。新黨特別整理出七種被民進黨「共諜」的人,包括所謂滲透選舉、政治人物、台商、台青、旅遊業、統派青年及一般網民。
王炳忠說,今年以來,民進黨就天天和美國隔空唱和,聲稱大陸滲透台灣選舉,結果人民反而看到是美國干預台灣政治,甚至涉嫌與蔡政府聯手炮製了烏龍共諜王立強。倒是新黨查閱歷史檔案赫然發現,1986年赴大陸「投共」的黨外人士張春男,任大陸第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常委,還曾在90年代初安排張俊宏等民進黨人與中共高層會晤,竟於2004年由民進黨籍的彰化縣長翁金珠聘為彰化縣選監小組召集人,引進中共黨政軍監督台灣選舉。
王炳忠說,新黨對「投共」的台灣人任選務人員沒有意見,但按民進黨標準,張春男既任大陸中央黨政軍職,又任台灣選監人員,當然就是滲透,民進黨才是元凶。反之新黨青年既無台灣任何公職,也沒有大陸黨政軍任何職務,卻被蔡政府以「共諜」整肅,荒謬至極。
王炳忠說,民進黨批韓國瑜進中聯辦,就會如何出賣主權,也是在做「共諜」的影射。但陳菊、賴清德同樣見過大陸官員,難道那時的中共就沒有要統一,就不主張一國兩制?蔡英文2014年更曾派小英基金會執行長林全密訪大陸,回台前沒人知道他們赴陸,見了誰?談了什麼?還有陳明通去年接任陸委會主委前,曾在中共19大後赴陸與中共對台高層密會,又都「會」了什麼?
邱毅指出,台商本來就因兩岸大環境不好而處境艱難,如今又碰上蔡英文大炒芒果乾,中共代理人法受阻,就改提出反滲透法取代,總之就是要讓台商活在恐懼裡。新黨2017年12月曾與國台辦會談,計劃在上海成立台商服務中心,彌補海基、海協兩會協商停滯後的缺口,未料那次回來沒幾天,新黨青年軍就遭到搜索,這當然是蔡政府對新黨的警告,但新黨堅持做對的事,一旦明年進入立法院,一定繼續推動兩岸服務處,服務兩岸交流中的台商、台生、台胞。
邱毅說,台灣旅遊業的從業人口,包括旅行社、導遊、遊覽車、旅館、攤商、精品......等,粗估至少兩百萬。因為蔡英文上台後否認92共識,兩岸關係走向對抗,甚至暫停自由行,這些人只能叫苦連天。最近檢調更配合選舉需要,大動作搜索旅行社,把「假交流真觀光」這種長年存在的現象,渲染成另一種「共諜」,綠媒週刊再配合報導成「反滲透大搜索」,旅行社人人自危。新黨宣示會先努力向大陸爭取恢復自由行,盡一切力量協助他們。
陳麗玲說,今年以來已有多起台灣青年到大陸就職,被陸委會以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開罰的案例,然而相關職務不過是社區助理主任,又或者是農業技術人員等與政治無關的職務。還有兩岸間青年交流的夏令營,也被貼上「統戰團」的標籤,如新黨每年舉辦的中華兒女文史體驗營,有學員參加後表達對中華文化的認同,竟也成了綠媒炒作大陸「滲透」台青思想的「罪證」,真恍如回到戒嚴時代,隨時要小心被滲透。
林明正說,兩年前的1219事件,就是民進黨開始越過在野黨集會結社自由的界線,將「共諜」定義擴及到在台灣發展統派的組織活動。新黨青年軍做的活動,無論是網路媒體、校園社團、小組讀書會......等,都是新黨青年本就在做的理念推廣,卻被講成共諜組織,扣上國安法的「發展組織」罪名,將來反滲透法通過,必然會有更多統派青年受害。
王炳忠提醒,蔡英文為了選舉,已經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動員警察惡整一般網民,等真正送交法辦後,法院又多判決不違法。但將來反滲透法通過後,網友不利於民進黨或台獨、港獨的貼文,很可能就會被說成是中共散布的消息,到時候通通可以用定義不明的反滲透法處罰,成就台獨民進黨的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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