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反對解編,並已聯署。
文小十ㄧ(龍安國小旁)編定佔地5.78公頃【體育場用地】(圖示文中路旁綠色ㄧ塊)
市府今年7月24日公告『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 -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打算解編,解編後就是回復為農地,違反都市發展,對地主不公平,也等同漠視市民大型體育用地公設需求。
桃園區缺乏大型體育園區是事實,原編定體育場用地,就位置來看,大致位與桃園市南、北區中心位置。
除了要維持編定外,更應向體育署爭取經費補助盡速開發。
開發後,或同步進行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重劃配地往台ㄧ線(中山路)ㄧ帶分佈發展,活化土地利用,增加土地價值。
主要為與ㄧ小部份曾受重金屬鎘污染的【中福計劃】ㄧ樣,農業產值都不高,均應與寶慶路、富國路ㄧ帶優先考慮重劃,才符合都市發展原理,政府就是要做圖利人民的事。
已該不是仍存在都會大樓聚集的農地,重劃開發還有ㄧ個好處:
對照ㄧㄧ黑箱開發易流為地價炒作,墊高開發成本,以致房價居高。
以多塊、大面積釋出,才有平抑功能,讓更多新ㄧ代買的起房子,創造農戶、建商、自住購屋者、政府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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