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與未來](六之三)
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專家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作供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控方專家作供後,辯方向自家邀請的學者提出問題。今天較後時間,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向辯方專家學者提出盤問,雙方攻防火花四起,加上法官們的提問,法庭裡關於歷史、學術、法理辯論,討論層面甚廣。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早上較後時間,開始向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問。周天行戴着金屬框眼鏡,右手長期拿着原子筆,在擱在木架上的滿有螢光筆筆跡的文件上做筆記。每問畢一條問題,就會動手在文件上寫一點東西。
港大教授李詠怡(Eliza)這天穿了灰色線衫上衣,在上面加穿黑色西裝外套,她表情不多,語調大部份時間平穩,但有些時候,還是會表現出驚訝的語氣。
法庭是個講究用字精準的地方,然而當周天行以司法常用英語詞彙向社會科學背景的Eliza發問,雙方已經就問題的用詞爭辯起來。
周:「光時口號,梁天琦是創作者(creator)?」Eliza強調, “creator”只適用於聖經形容創造天地的上帝,但漠視了梁天琦參選之前,『光復」二字已經在社會上有人使用,故她認為應稱梁為 “improviser”(有二次創作的意思,或在前人的根基上再創作的含意)。
周:「Does slogans represent political agenda?」(口號是否代背後有政治議程?) Political Agenda可解作一些潛在政治訴求。
Eliza追問:「甚麼叫represent?」周天行於是提出兩個詞語代替represent. “regarded” “considered”. Eliza有點莫名奇妙,她回應道:「口號是口號,政治議程是政治議程,兩件事是不同的。」這個問題最後不了了之。
在重點主題上,雙方糾纏良久。例如有一段,討論到「主權Regime」這個主題。周天行前請Eliza回答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Eliza答是。
周專員再追問:「若我問妳,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去光復主權,是否代表必然要推翻政權?(To reclaim the sovereignty from the PRC, does it necessarily mean to overthrow the Regime?)」
三位法官之中兩位,陳嘉信和杜麗冰均追問周專員:「那一個政權(Which Regime)?」周專員垂頭找文件約六秒,再說:「香港的政權。」
Eliza回答道:「這條問題很混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何來主權?又何以光復?而且Regime在政治學上不只解作政體,也可用在經濟或貿易概念上。你問的『光復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兩回事,我不知道怎樣把兩者放一起。」
周專員用十二秒再找筆記,改為問,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Eliza回答:「『推翻政權』又和『分裂香港出來』是兩回事。香港從來都不是主權國,怎樣去恢復其主權呢?實在有點荒謬(absurd).」
Eliza說:「我有點被混淆,這裡有不一致之處。『光復』是關於『過去』,想回到一個舊的狀態;而『港獨』是『未來式』,我不知道如何把兩者放在一起。」
周再指,若說話的人從來不接受香港是中國一部份呢?Eliza指:「這裡要涉及太多假設,才達致你所說的總結,對我來說 doesn’t make sense。」
過去,將來,今天的審訊,又再把法庭變成時光機,從1360年的元朝,再拉到近代中國史的文革,再提及到香港殖民地時代,再回到近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上周五,辯方報告裡提及元順帝因為想花費修建皇宮,被臣子勸阻,稱要「光復祖宗之業」,Eliza指,元順帝說此話時仍在帝位,故認為「光復」不一定涉及推翻政權。
周專員今天追問Eliza,知否元順帝說這話的背景,正是元朝「紅巾軍」把蒙古皇宮燒毁,元順帝覺得失去了「上都」(今內蒙古多倫西北,其中一個首都)感到羞辱,故「光復」是涉及祖宗國土之爭。
Eliza則認為,陳祖仁作為臣子寫此段文字,一直讀下去,並不是談及實質國土的失去,「業、大業、功業,不只是關於國土和政權,而是古時皇帝與皇朝如何看待皇帝正當性,就是作為天道承繼者,那個授權不只是談及土地,而是那個皇帝做了甚麼事跡。」Eliza說,她看了整篇古典,認為很清楚文中不「只是」談國土喪失。
然而,周專員曾經挑戰Eliza對中國歷史的理解。Eliza說,她在中學有讀中史科,但在大學副修世界歷史。周專員堅持要問:「妳有無正統的中國歷史訓練。」
Eliza反駁:「如果你想說,我只有中三程度的中史學識,我不會同意你的說法。作為學者,特別是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我們常要去參考中國歷史,因為香港很多的發展和中史有緊密關連。我懂得看寫中文亦會讀文言文,作為學者我有能力去理解中史。」
周堅持要問:「我問正統的中史訓練。」Eliza如此回應:「如果你硬要這樣問(If that’s how you like to put it.)我沒有教過中國歷史科,我博士研究也不是中國歷史,你可以說我『正規中史訓練是到中三』」。
而作為控方專家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天打了紫藍色的間條領呔,整天坐在控方律師後,聽到他同意的觀點,有幾次認同地點頭。
劉智鵬曾經在他的報告中提及「革命」可以參考「文化大革命」之使用,是「文革」與「政治層面」有關聯的例證。然而Eliza卻反駁,「文化大革命不涉及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推翻或被取代。」
專員此時拿出一份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文件。文件名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件於1981年公佈,為內地官方對文革定性的文件。
周專員把文件較後幾處,談及文革三個階段節錄,以英語讀出。文件內容節錄為:「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央文革小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變的事件。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結果,客觀上宣告了『文革』理論的實踐的失敗。毛澤東、周恩來同志機智地粉碎了這次叛變。」
周專員繼續以英語朗讀:「在發現江青等人借機進行篡權活動以後,對他們作了嚴厲批評,宣佈他們是『四人幫』;1976年毛澤東同志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革』這場災難。」
「煽動」、「內戰」、「奪取最高權力」、「叛變」、「篡權」等英文翻譯,由周專員讀了出來,在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庭空氣中飄揚。
周專員讀畢,問,這份文件,與如何理解「革命」這詞,有關聯嗎?
Eliza深呼吸了一口氣,慢慢回答:「你知道關於『文革』這課題,曾經有多少人出版了多少本專門的書籍,有多少人研究過?我認為要小心使用這資料。」
周追問下去:「這份資料有相關性嗎?」糾纏一會,Eliza答,「我不會改變我原來的看法(關於文革不是關於政權更替)。周再追問下去:「那妳認為文件那一部份不合乎事實或不準確?」
此時,法官彭寶琴插嘴:「周先生,你要再修正你的問題。」法官杜麗冰接下去:「李教授(即Eliza)沒機會從頭到尾看全份文件,她怎回答你?」彭寶琴再說:「她這方面的意見也不太有相關性。」關於文革的討論,就此打住。
另一個有火花的議題,就是關於在光復社區示威中,有示威者拿着殖民時代的港英旗揮舞。Eliza指出,她沒有訪問過拿旗的人,不能知道每個人心裡想甚麼,但以她的閱讀(decoding),揮旗的人對香港2010年初的狀態不太滿意,想把香港恢復到以前的社會秩序。
杜麗冰法官追問:「回到殖民時期統治?」Eliza回應:「或許是那種生活方式。」杜官接着問:「那是一樣的(統治和生活方式),想回到殖民地的生活,和回到英屬殖民地是一樣的。」
Eliza說,她不同意。「我猜測,人們對殖民地時代一些東西懷念,或許是經濟結構,文化符號,我不知道。例如1997年7月1日,香港由殖民地變成香港特區,在社會、文化、經濟上,不是突然產生巨變。」
Eliza以社科學者概念再重申:「想回復英治殖民地,和香港獨立是兩個不能共容的概念。」
陳官追問:「恢復殖民地不是必然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嗎?」劉智鵬專家此時在座上點頭。陳官再說,即使他同意Eliza所說,但邏輯上不是不通嗎?
Eliza再表示:「在狹義上及技術上可以說是,但法理上甚麼是分離主義,並不是我的專長範圍。我會問,香港要回到殖民統治,現實上可能性是零,故此我認為,揮旗者是要表達他們對現況的不滿。」
三位法官,此時先後兩次把座椅退後商議。陳官表示他要「收回『同意李教授』言論的說話,而且這句話,亦不代表我們三名法官的看法。」然而不久,三官表示要休庭20分鐘。休庭後,陳官澄清他對Eliza證供的理解,並請她再詳細解釋。
Eliza表示:「這裡涉及三件事。一。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二。殖民時代的政體;三。追求港獨。而我認為,二。和三。基本上有矛盾。」意思是,兩個訴求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Eliza亦補充,控方專家劉教授曾指「香港自治運動」是「港獨運動」,她想澄清,「以我所知,香港自治運動是受到曾任嶺大助理教授的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啟發,陳雲一度為該組織做過advisor,後來離開了,但他們不是追求港獨,而是追求保護香港的政治、經濟、文化,支持『一國兩制』框架和原則,追求高度自治,只是覺得一國兩制實踐起來不及他們期望。」
盤問到了最後,周天行專員花了長時間,追問在光復行動中,一些示威者拿着或喊過的口號,例如「驅逐支那罪犯」「大陸人番大陸」等。周專員指,示威活動中,明顯有「反中共」及「支持港獨」成份,問Eliza是否認同「光復」二字意思,要參考這些「客觀事實」。
Eliza說:「我要強調,這些活動中的確出現了很敵意的行為,對內地遊客和水貨客,而水貨客亦不只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示威裡,有語言暴力(verbally abusive),很強敵意(very hostile),我認為這些口號很不恰當,富侮辱性,甚至涉及歧視(racist)。」
Eliza指,但示威遊行裡,參加的人多樣。她舉例七一遊行,每年遊行有不同訴求的人在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性小眾,宗教團體,甚至乎外傭,示威者之間的訴求不必然一樣,甚至可以有矛盾。故此,她堅持認為,社區的光復行動,主要訴求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問題。
陳官追問,照片裡有人舉起「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口號,如何解讀?
Eliza答:「字面可解作『恢復英治時代香港』,但我們要問,這句不夠具體,『港人政府』究竟是指,『香港人由香港人去領導』(government led by Hong Kong people),還是『香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HK people)?」
Eliza說:「如此這般,表達意思不明。而很多示威者都有點『詞不達意』(not coherent), 他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但他們憤懣很大,就弄一點東西出來表達一下。」
周專員沒有放棄去追問,為何光復社區的示威者要舉港英旗幟。他問Eliza:「妳說示威者有不滿,所以去舉旗。但他們為何一定要舉旗,他們可以找渠道去投訴呀,例如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此時,旁聽席爆出笑聲。
Eliza再解釋:「示威的作用,就是向政府發放訊息,表達民間訴求,他們為何不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我不知道。」
經過了2019年和2020年,香港的街道,示威活動幾近絕跡;而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議員亦在DQ潮下集體請辭,多個議員相継被控及入獄,而立法會選舉辦法亦大幅修改,按中央及港府宣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明天李詠怡教授會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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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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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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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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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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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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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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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為何同意蒙古獨立 在 范疇文集 Facebook 八卦
台灣問問自己能為世界做什麼
台灣不能天天只想世界能為台灣做什麼,而更該想想台灣能為世界做什麼。簡單一句話:台灣若提不出一套多角度的「後中共專政的中國論述」,台灣對世界的價值就只是暫時性的。
之前我用的名詞是「後中共的中國論述」,但後來感覺表達的不夠精確,因此藉此文修改為「後中共專政的中國論述」。
這兩個詞語的意涵差別在於,前者給人一種「中共會消失」、好像二戰後德國納粹消失的感覺,而後者的意涵是「專政會消失,但中共本身不見得會完全消失;即使中共完全消失,但造成中共現象的背後威權文化因子還會留存很長時間」。最好的例子就是蘇共垮台後的俄國,人民生活確實改善,經濟也開放了一些,但情報系統KGB出身的普丁,依舊順勢掌權,打造了實質的終身制及寡頭經濟。
如果上述太抽象,那就具體一些:蘇共解體後,烏克蘭獨立並進入聯合國,但26年後普丁還是說打就打,國際社會在各國自身利益下也任由普丁發揮。
現在人們稱為「中國」的那個地方不管國名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將來的其他名字,有一件事是未來一千年、甚至一萬年都不會改變的,那就是它的地理範圍有將近一千萬平方公里、有至少14.5億人口住在上面,而,台灣距離「它」只有200公里。
即使我們假設,新疆、西藏、蒙古將來獨立,那麼剩下的陸塊還是有500萬平方公里,人口依然超過13億。而,台灣距離「它」還是只有200公里。
再極端假設,「中國」分裂為30塊,30個國家,但這一大坨陸地的總面積和總人口不會改變,距離台灣還是只有200公里。
不管這鄰居的數量是一個還是許多個,對這大陸塊及上面的人民,台灣無論如何都得有相處之道,怎能沒有論述?
大局正在以「一週一個樣」的速度變化中,而當前台灣社會只有「今天的論述」,頂多有少數人具有「明天的論述」,至於「明天之後」的論述,台灣的社會基本上還處於聽天由命的心態。這種社會心理,若被其他類似「地緣侷限」的小國察覺,如以色列、新加坡、瑞士,一定會讓它們為台灣捏一把冷汗或者笑出聲來。
當前的中共政權,固然已經危如累卵,險狀百出,但更令我驚悚的是,距離才兩百公里的鄰居台灣,居然還處於「馬照跑、舞照跳」的歲月靜好氣氛中,好像接下來幾年即將發生在鄰居中國身上的事,只是一件圍觀或看野台戲的事。媒體固然激昂得口沫橫飛,但大多像是第三者在熱議北韓、伊朗其他國家的惡夢。即使有國家安全意識者,對分析美中軍力對比的興趣比起分析敵我對比更為熱烈。
這種神奇的「以第三者角度旁觀自己處境」的功夫,真是令人歎為觀止。台灣社會的處變不驚,我感覺來自兩種社會集體假設:1)台灣的地緣地位是美國核心利益的一部份,而美共之間實力懸殊,美國必保台灣; 2)台灣對比中國具有絕對性的制度優勢(雖然我對台灣體制也有諸多批評,但這對比我同意),優勝劣敗乃最終的必然。
這兩種假設都有結實的事實基礎,我個人也認為大致不差。但是,若只基於這兩種假設就處變不驚,那就是極端危險的。理由兩個:其一,這兩個假設,都假設了美國會像重視美國公民生死一樣的重視台灣公民的生死;換成白話文就是:究竟台灣必須先證明自己敢死傷多少人(X),美國(及相關國家)才會願意為台灣死傷多少人(Y)?這X值和Y值之間的比例為何?
其二,這兩個假設,都假設了「地緣優勢」及「制度優勢」就足以說服盟國。而我認為,所有「盟國」,包括美國、澳洲等「五眼」和日本,沒有一個國家會僅僅因為台灣的地緣和制度就保全台灣到底。想想上文所舉的烏克蘭例子就知道了。
台灣對世界的終極價值,在於台灣與「後中共專政的中國」之間關係所蘊含的意義。而,那需要一套論述。而,台灣目前鮮有人認識到「後中共專政的中國論述」對台灣長久安全的意義。
不客氣的說,台灣目前就像是一個沈浸在自己小圈圈內的小老百姓,只會「拜佛求福」,而說不出來自己可以給佛什麼。台灣如果不知道盟友要什麼,憑什麼祈福盟友替台灣擋子彈而且一直擋下去?其實,佛已經托夢給台灣了,他們要的是一套「後中共專政的中國論述」,因為以台灣獨特的歷史經驗最有條件提出。台灣,趕緊跟上腳步吧!
(本文原刊於 2020-08-16 蘋果日報)
中共為何同意蒙古獨立 在 何志偉 Facebook 八卦
課綱⓪不懶包⓪
台北市各校選擇,熱騰騰出爐▲
我驚訝發現"每間"學校都不一樣▲
▽約七成採用新課綱▽
各縣市對課綱決定:
❶舊課綱:基隆、宜蘭、桃園、竹市、台中、彰化、雲林、嘉市、嘉縣、台南、屏東、澎湖。
❷新課綱:南投。
❸新舊並行:北市、新北、竹縣、苗栗、高雄、台東、金門、連江。
站在第一線教學的角度,既然有部分學校選擇舊課綱
就代表目前新課綱確實有爭議
在教育部正面面對課綱爭議之前,應暫緩新課綱的施行
而不該使用「新舊並行」的話術逃避爭議
畢竟,新舊並行的最大受害者,不就是無所適從的學生嗎
▲多數學校的[選書委員會]使用新課綱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顧及教育部的立場,而做出的妥協。
▲教育部5月份說明:「高中微調課綱是經合法程序完成綱,教育部將勇敢面對課綱並執行,微調課綱將從今年8月入學的高中開始逐年實施,107年大學學測、指考,都將採用微調課綱命題。」
▲▲▲▲▲▲▲▲▲▲
▲▲:課綱論述: ▲▲
▲▲▲▲▲▲▲▲▲▲
除了是否應該對學生闖入教育部提告及後續因為反課綱學生自殺造成輿論持續延燒外,顯然課綱在法律的定位以及相關程序的踐行上還有很多可議之處。
一、甚麼是課綱?
l 原本全台灣每間學校的中小學教科書都只有一個國立編譯館版本 (1932成立)。
l 解嚴後的開始推行一綱多本教育政策,也就是教育部訂定課綱,作為教科書編寫的依據。高中課綱在1999年實施(民國88年),因此稱為88課綱。
l 2001年,陳水扁總統推動「九年一貫」教改。此時教育部便重新修訂課綱。這份課綱首次將台灣史獨立出來,將中國的明清兩朝併入世界史。這份課綱的特色在於,學生由本土歷史開始,後續再去學習中國和世界史。
l 2004年杜正勝推動修改課綱,因修改未完備故被稱為95暫綱。杜正勝同時指示編定歷史科的98課綱。原本預計於2009年開始施行,但因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擱置了國文和歷史科課綱。
l 馬政府任內由專案小組進行課綱調整,最後2012年完成修改並公佈,並於2013年(民國101年)實施,稱為101課綱(馬英九任內完成)。
二、爭議在哪?
(一)程序爭議
過去修訂小組都通不過的爭議的「實質內容」,最後竟用「微調」方式偷渡
l 101課綱實施不到一年後,發了一篇「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之說明」,目標是要修正一些錯字、錯誤用詞、還有補正一些內容,進行「微調」
檢核小組身分竟不公開(顯然有爭議)?
l 這個小組的組成成員並不透明,教育部以政府資訊保密為由,不打算公佈小組的名單(因此被稱為黑箱課綱)。會議記錄也沒有公開,引發後續行政訴訟。
不在議程內的臨時動議引發後續爭議
l 原本會議並未要修訂歷史及公民,但檢核小組未經教育部授權,竟由成員之一的中大教授朱雲鵬提出「臨時動議」,讓檢核小組得以自行修改課綱。
l 2014/1/17公佈了新課綱,以大中國史觀為導向。教育部的課審會在2周之內就完成了課綱微調公聽會、審議大會,逕行公告全面實施。
l 2014年立法院即將休會之際,正式傳出所謂「微調課綱」即將啟動,公聽會通知倉促,有的學科中心連正式公文都沒收到,有心參與的教師來不及報名,包括出版社在內,事先沒有收到準備被公聽的微調課綱內容,甚至到的公聽會場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課綱。行政作業更是迅雷不及掩耳,國教院則迅速地在1月24日舉行 的「課發會」中,由「微調課綱」成員臨時提出報告,直接闖關。
基層參與徒具形式,淪為背書
l 基層課綱推動單位「歷史學科中心」與「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一致指出,教育部決策過程完全沒有讓教師表達意見,整個計畫執行過程未通知學科中心,拒絕專業參與。
l 歷史學科中心直言,檢核工作小組指稱共召開五次會議,但學科中心均未參與,也都沒有接獲正式公文。
表決過程亦有瑕疵
l 最有爭議的課審會高中職分組會議,部長說他仔細聽當時錄音帶,是由主席宣布會議採共識決,主席說明「共識」後「確實有鼓掌」。
l 事實是:會議主席湯志民並未當場開票。如果是共識決,那會議記錄應該是寫在場24人無異議通過,但流出的會議紀錄顯示是15人同意、8人反對。
(二)實質爭議
(1)違反課綱撰寫原則。
l 課綱撰寫原則應當是:簡明、開放,不下結論;文字須用描述性語言,不做「價值判斷」或「歷史論斷」。
(2)欠缺專業知識(外行充內行)
l 眾所周知,檢核小組沒有臺灣史學者,卻巨幅違調臺灣史課綱
(3)大漢沙文主義(以漢人壓縮原住民)
(4)正統史觀+中華民族命定史觀
l 原本是要修錯字用辭卻是直接強加史觀。
三、課綱法律定性及後續爭議
(一)課綱修訂法源依據
l 教育部根據《高級中學法》來擬定課綱,但《高級中學法》因通過12年國教遭行政院廢止,立院雖然未處理廢止案,但已通過12年國教法源《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部卻仍依舊法來擬定課綱,才會造成爭議。
l 從新舊法來比較,新法顯然加強了課綱的法律效力。即將全面實施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強化課綱的法律拘束力,在法律定性上似應將課綱歸類為關乎人民權利義務的法規命令,自應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l 以教育部「微調課綱」過程來看,幾乎刻意跳過法規命令訂定的提議、預告、聽證、審查等程序要求。更何況法制上何來「微調」之說?「微調」的法律授權為何?教育部是否濫用「微調」手法來規避法律面的程序要求?
1.課綱是否對外發生效力(課綱屬於法規命令還是行政規則?)
教育部定調課綱為行政規則不符法理
l 教育部曾發出聲明指出,課程綱要為教育專有名詞,乃屬教育專業之決定,其將課綱定位為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行政規則,其僅能拘束教育部所屬機關及公務員,因此教育部直接下達或發布的程序即可使課綱生效。
l 若課綱定位若為行政規則,是否就不會對教師、學生、教科書編著者及教科書商等人產生約束效力?
l 教科書編著者能否不照課綱架構編寫課文?顯然不行,因為依現行教科書送審制度,教科書審查委員必須檢視審查各版本教科書的編撰內容是否符合課綱精神與內涵。另外,大學學測試題與指考試題皆須以課綱所列的主題內容作為命題的依據與範疇,若將課綱屬性視為行政規則,又豈能侷限大考中心的內部命題?
2.課綱若為法規命令則需要更為嚴格的程序審查
l 課程綱要影響層面甚廣,舉凡涉及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教科書作者的編著、教科書商的出版、教科書的審定依據、升學考試的命題等,課綱無不具有約束力。
l 也因此課綱在國家法規體系中,應屬教育部基於法律授權所訂定的法規命令,具有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產生法規命令的拘束效力。
l 有關法規命令的訂定、修正、廢止,若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得給予相關人士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立法委員對於法規命令,可依法連署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議,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3.教育局說的不能撤回屬實否?
l 教育部說課綱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內部的行政規則或一般處分的話,教育部自然還是有權廢止、撤銷或變更,「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恐怕只是推拖之詞。
l 又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法規命令的話,依照行政程序法必須「事前」經過聽證、草案預告等程序,「事後」還需要送立法院。很顯然課綱從頭到尾沒有踐行這些法定程序。
l 當然吳思華說課本都印好了怎能不用已遭打臉,更是笑話一樁。
(二)相關訴訟
1.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判決,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
l 有學生單獨委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對教育部公布的微調課鋼聲請假處分,要求不得如期於明天起實施,開庭審理後裁定聲請駁回,理由是課綱修正並非行政處分,而是法規命令,人民依法不得對法規命令提起行政訴訟,更不能聲請假處分。
l 若行政法院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更強化了前述應該課綱踐行相關法律程序的必要性,更突顯教育部「微調課綱」之荒謬。
2.台權會針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起訴訟
因公益考量,法院認為教育部應公布會議紀錄及投票單
l 教育部主張會議紀錄及投票單不公開是慣例,但法院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可以例外不公開的規定,是屬於列舉式規定而不包含慣例。
l 法院對認為:對於「公益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明顯比前者「公開資訊所造成的不公正」還要高。因此,考量達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重要目的:「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使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目的」認為教育部已經沒有裁量的空間(裁量餘地)應該要公開課綱微調案的資訊。
l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l 被告(教育部)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月7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 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三)監察院報告
1.監察院認為課綱調整沒有違反行政程序
2.監察院認為課綱應屬行政規則。
3.程序沒爭議但教育部未能善用該部「科學教 育指導會」及「人文暨社會學科教育指導會」的功能 ,使該兩委員會能有效參與「課程綱要」之審議,以減低修訂課程綱要之爭議。
4.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於遴聘委員,以資深、專業及「爭議性」較少為宜,方能獲得尊重及支持,此外課綱審議應避免政治干預
四、 國外有關課綱及教材爭議案例
1.香港
l 2012年港府預訂在中小學實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必修課,背後的推力是擔心日漸流失民心的北京政府。
「去港化」國民教育
l 北京方面希望教導孩子們首先將自己看作中國人,其次才是香港人。調查的結果則顯示香港民眾的看法與此完全相反。教育手冊中美化了中國共產黨並忽略了1989年鎮壓民主人士之類的事件。手冊中批評多黨制民主導致“惡性政黨鬥爭”。
l 經過一連串的絕食靜坐後,有超過9萬人參與遊行集會,參加者更包括平日對政治事件冷感的家長帶著孩子來參加,反對「洗腦教育」。2012年10月香港政府終於感受到群眾壓力,宣布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
2.美國
l 2014年9月,美國科羅拉多州傑佛遜郡的高中學生反洗腦歷史課綱的抗議事件,因為教育當局想要把高中歷史課綱中關於公民不服從的行動與社會紛爭的「黑歷史」給刪除掉。有一群高中學生跳出來抗議政府的教育當局想要竄改歷史課綱。這群上街抗議的學生從原來的兩百多人,過了兩天變成一千多人上街聲援。這場反洗腦課綱的抗議,連高中老師都站出來跟學生站在一起。
l 2010年,德州因為採行保守派的美國社會科學課綱標準而備受爭議,該課綱內容未納入許多重要歷史事件,並影響了該州教科書的編寫方向及內容。德州公立學校的5百萬學生將開始受到其中爭議內容的影響,自由派人士擔心將會對該州及全美學生帶來不良後果。以德州教科書帶來的爭議大概有下:迴避內戰歷史及種族隔離制度,漠視德州的拉丁裔族群並抹殺開國元勳傑佛遜,對於墨裔美國人及美國印弟安人遭迫害歷史略過不提,因此遭到輿論的批判。
3.日本-家永教科書訴訟
l 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對於教科書採取「自行發行、自由選擇」的制度。然而因為嗅到「反對專制」的自由民權運動,已逐漸高張的氛圍,所以在1880年開始禁止特定書目作為教科書,並在1886年開始導入「審定制度」。
l 1903年將小學的教科書制度改成「國定制度」。戰後,政府才開始反省廢止「國定制度」,改回「審定制度」。
l 教科書的審定制度也引發家永教科書訴訟,此為高中日本史教科書作者「家永三郎」關於教科書審查問題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案件的統稱。
l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教科書檢定)沒有妨礙普通圖書的出版發行,也並非出於禁止發表的目的或者在發表前的審查,因此並不構成檢閱」,判定教科書檢定製度符合憲法精神,駁回了原告的大部分訴訟請求,實際上可以被認為是家永一方的敗訴。另一方面,關於檢定內容的妥當與否,最高法院支持了家永的部分主張,判定政府存在濫用裁量權的行為。
l 教科書審定應限定於教科書誤植等客觀明確的錯誤,或教科書內容是否符合課程綱要的範圍,不應超出前開限度,而對技術內容是否有當,進行評斷。基此,系爭不合格處分,應認違法。
l 家永訴訟的發動,不僅讓教科書審定的問題撼動該國內外,緩和教科書審定制度一昧朝國家統制的方向惡化發展,開始讓日本政府逐漸放寬對於戰爭加害事實的描述。
五、教育與政治
如何看待教育?有人說教育即政治,編撰教科書是統治的合理的作為,能認同嗎?
(一)並行雙軌的課綱是否可行?
l 根據報導指出,除了民進黨執政縣市,大多的學校都採新舊課綱教科書並行。
l 北市府副發言人黃大維說,今年四月市府已清楚表明立場,高中課綱微調依法屬教育部權責,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解決法律爭議問題,課綱微調法律爭議未解之前,北市府決定採用原版課綱,教育局長湯志民也已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的教科書。不過,黃大維也說,選用教科書權利是屬各級學校權責,教育局雖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教科書,若學校選擇新版課綱的教科書,教育局也會尊重。
l 但以手頭上的資料來看,臺北市26所市立高中有將近7成的高中都採用新課綱的教科書(公民65%;歷史69%)
(二)課綱成為有心人士操作選舉議題的方式
l 檢核小組召集人王曉波接受訪訪問時也直言「對於藍營來說,反倒可以增強內部的凝聚力。“九合一選舉”大敗就是國民黨失去了凝聚力,很多藍軍都不投票了,如果課綱實施下去,藍軍是會支持。國民黨現在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在於,它沒有“國家目標”,自己一直很含糊很迷茫,需要有更強的論述來說服群眾,課綱修改正是想起到這樣的作用。」
王曉波其他爭議發言
1. 蔣介石在大陸清黨殺了40幾萬人,相對之下台灣228受難2萬人是「小case」
2. 首都在南京論。
l 微調是要符合國際趨勢,至於檢核是否符合憲法。微調跟檢核某種程度上對於主權的論述也將相違背,形成矛盾的論述。(EX主權治權分離以及蒙古是否獨立?)
l 台灣歷史不只有中華民國,是否更該以多元史觀方能讓未來的學生更能了解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物。
(三)習近平下指導棋?
l 習近平說,他要推動國際社會正確認識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並加強抗戰研究的國際學術交流,且推動海峽兩岸史學界共享史料、共寫史書,共同捍衛民族尊嚴和榮譽。
l 這令人聯想是否在馬英九的終極統一之下,由中共當局下的指導期。
(四)國民黨為激化藍綠衝突,將課綱的法律問題升格為對於台灣主體性的爭議
l 為了年底選舉,藍營已定調課綱議題就是國家歷史定位的議題,此舉不但無法解決目前課綱的爭議,更可能讓台灣過去多元歷史的學習成果毀於一旦。
l 至於藍營不斷影射民進黨背後操弄學生,形同把所有不滿國民黨執政的人都歸類為民進黨,更讓人嘆息國民黨與人民距離之遠。國民黨任何一位議員立委都可以到場關切聆聽學生訴求,試問哪一位願意做?
l 大家都認為應該讓學生回到教室裡,當下之急國會應該讓課綱的法律程序更加完備並且協議不應讓政治意識形態過度影響教學及教材的編定(無論哪一黨執政),倘若藍營不願意開臨時會,恐怕將使社會走上另一個對立的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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