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童請命空氣清淨機很好,但搞錯對象了!】
秉持看證據說話的原則,這兩天,針對 PTT「[爆卦] 韓國瑜讓高雄市環保局到處收不樂之捐??」一文的說法,我從實際面及法規面來調查。
韓市長為了履行政見承諾,請環保局向廠商募捐 2 億元,目的要在本市工業區附近的學校裝冷氣、空氣清淨機,這是好事。
但 PTT 上傳出為了這件事,基層的環保稽查員被下令要去找廠商募捐,針對這點,我私下去探詢,但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稽查員收到這樣的指令。
我向環保局查證,環保局表示是派「專門委員」去跟廠商募捐,並且募捐的經費直接進到學校。然而,行政機關沒有法源依據直接向廠商募捐,《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就明訂政府機關不得發起勸募。
「依法行政」是公務機關非常重要的原則,包含了消極的依法行政(行政行為不能牴觸法律)與積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即在沒有法律授權下,行政機關就不能合法作成行政行為),而這次高市府的募捐一口氣兩個原則都違反了。
首先,《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指出,各級政府機關(構)得基於公益目的 #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只有遇到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政府才能主動發起勸募,而這次高市府的勸募,屬於重大災害嗎?如果韓市長認定屬於重大災害,也麻煩韓市長未來都要將高雄的空污情況,當作重大災害來處理。
其次,也是這次環保局向廠商募捐所為人詬病的主因:這些被募捐的廠商跟環保局之間,有業務上的監督關係。高雄市環保局直接以調查文件,調查廠商的捐款意願,上頭必須要留下「廠商名稱」、「聯絡窗口」、「職稱」、「電話」,不論收到調查表的廠商是不是有意願捐款,都得提供資料並署名。目前有27個廠商加入募捐行列,但沒有加入募捐行列的廠商,是不是也一併被造冊了?
《公益勸募條例》第 14 條規定:「勸募行為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強迫方式為之。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環保局跟廠商顯然就是職務、業務上有服從/監督關係的兩方,環保局這次直接派員「鼓勵」廠商捐款的例子一開,未來是不是衛生局也能跟食品業者收食品安全募捐?警察向酒店收防酒駕防制募捐?
最後,這些錢收了之後會如何存放?會如何動支?市議會能否監督?因為沒有法源依據,這些問號的答案都是一片空白。在市議會沒有立法授權市府此次收款的行為時,事實上市府是不該這麼做的。
請環保局提醒韓市長,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為學童募捐空氣清淨機立意良好,但是做法真的要再思量一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不得發起勸募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韓市長,提供您治本又不違法的空污解決方案:
1.即時監督
2.排放透明
3.從污染源頭實質減量
環保局目前正在向廠商募款,為學童請命購買空氣清淨機。照顧學童是好事,但韓市府完全本末倒置了。
環保局一旦向受監督的污染製造者募款,即便現在市政府信誓旦旦的承諾不會監督放水,誰又敢相信呢?由工廠捐贈學校空氣清淨機只是變相的回饋金、購買贖罪券罷了,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高雄空氣污染的問題。實質減量工廠排放才是當務之急,不如將工廠捐款用來加強污染防治設備的精進。
如同于凱議員所說的,市政府主動募款的行為已經違法了。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各級政府機關得主動接受捐贈,但不得發起勸募。除此之外,募款行為不得向業務關係之人強行為之。
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市府不僅違法,用募款的方式施政更可能規避議會的監督,錢的動向可能不明,議員沒有權責為市民把關該筆款項。這是非常錯誤的一步,請市府立即停止並深刻檢討。
【為學童請命空氣清淨機很好,但搞錯對象了!】
秉持看證據說話的原則,這兩天,針對 PTT「[爆卦] 韓國瑜讓高雄市環保局到處收不樂之捐??」一文的說法,我從實際面及法規面來調查。
韓市長為了履行政見承諾,請環保局向廠商募捐 2 億元,目的要在本市工業區附近的學校裝冷氣、空氣清淨機,這是好事。
但 PTT 上傳出為了這件事,基層的環保稽查員被下令要去找廠商募捐,針對這點,我私下去探詢,但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稽查員收到這樣的指令。
我向環保局查證,環保局表示是派「專門委員」去跟廠商募捐,並且募捐的經費直接進到學校。然而,行政機關沒有法源依據直接向廠商募捐,《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就明訂政府機關不得發起勸募。
「依法行政」是公務機關非常重要的原則,包含了消極的依法行政(行政行為不能牴觸法律)與積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即在沒有法律授權下,行政機關就不能合法作成行政行為),而這次高市府的募捐一口氣兩個原則都違反了。
首先,《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指出,各級政府機關(構)得基於公益目的 #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只有遇到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政府才能主動發起勸募,而這次高市府的勸募,屬於重大災害嗎?如果韓市長認定屬於重大災害,也麻煩韓市長未來都要將高雄的空污情況,當作重大災害來處理。
其次,也是這次環保局向廠商募捐所為人詬病的主因:這些被募捐的廠商跟環保局之間,有業務上的監督關係。高雄市環保局直接以調查文件,調查廠商的捐款意願,上頭必須要留下「廠商名稱」、「聯絡窗口」、「職稱」、「電話」,不論收到調查表的廠商是不是有意願捐款,都得提供資料並署名。目前有27個廠商加入募捐行列,但沒有加入募捐行列的廠商,是不是也一併被造冊了?
《公益勸募條例》第 14 條規定:「勸募行為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強迫方式為之。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環保局跟廠商顯然就是職務、業務上有服從/監督關係的兩方,環保局這次直接派員「鼓勵」廠商捐款的例子一開,未來是不是衛生局也能跟食品業者收食品安全募捐?警察向酒店收防酒駕防制募捐?
最後,這些錢收了之後會如何存放?會如何動支?市議會能否監督?因為沒有法源依據,這些問號的答案都是一片空白。在市議會沒有立法授權市府此次收款的行為時,事實上市府是不該這麼做的。
請環保局提醒韓市長,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為學童募捐空氣清淨機立意良好,但是做法真的要再思量一下。
不得發起勸募 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Facebook 八卦
【2019/04/18 衛生環境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
影片連結:待上傳
#推動銀髮族整合性門診
我國2018年3月底65歲以上人口已14%,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預計 2026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化浪潮席捲而來,因應這樣的問題,中央、地方一致協力推行長照相關政策,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調查顯示,高齡就醫前三大困擾包括掛號、看診、批價、領藥等候時間過長,占71%;需要分多科掛號,掛號流程複雜占70.9%;前往醫院的交通不方便則占53.7%。
國民健康署曾對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國內86.2%的老人有慢性病,其中又有50%以上有三種以上的慢性病。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也有相同發現,根據醫改會調查,家屬在陪同長輩就醫過程經歷各種辛酸,其中最嚴重的五項分別是「重複用藥」占68.4%、「陪同就醫耗時費力」占58%、「吃藥常搞錯」占38.9%、「多科看診」占36.1%、「不清楚自費項目」則占31.9%。
隨著高齡人口增加,提升長者的就醫品質應該獲得重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2010年推動「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照護計劃」,而台北也有四家市立醫院在推行銀髮族門診,銀髮族整合性門診是友善長輩的就醫系統,結合了門診、住院、居家照護等團隊,藉此將各種問題溝通協調好,長輩就不需要耗費多數時間在醫院,因此,阿洳要求衛生局,先從市立醫院開始推動銀髮族整合性門診,友善長輩的醫療系統,可以減少長輩就醫負擔、用藥衝突的問題。
#保障教師與教保員薪資
準公共幼兒園政策,約有3成教保人員月薪並未達到政府宣稱的29,000元,部分業者將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加入其中才達29,000標準,也有業者加收延後托育費用,但並未發給教保人員加班費。明顯違法的事實,阿洳要求勞工局會同教育局,積極查核,保障準公共化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的薪資!
#推動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修法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政府為使勞工受到即時保障,為了防範雇主因無預警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致積欠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於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由雇主於平時繳納一定數額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得由該基金先行墊償,以加強勞工經濟生活保障。
但實務上,常遇到勞工在申請時常遇到勞工在積欠工資墊償上遇到的問題包括雇主未投保勞保、或擅自變更投保單位導致計算積欠工資墊償的年資受損、雇主不願提供工資工時紀錄、企業技巧性變換人頭負責人,換方式繼續經營無法認定歇業等問題,讓勞工即使循法律途徑,走民事訴訟程序而且都勝訴,可是只要雇主倒閉脫產,即便民事判決已經勝訴,也強制執行不到,拿著法院判決另申請積欠工資墊償時,卻因上述各種原因無法請領,原本立意良善的制度,卻使勞工身心俱疲。
阿洳要求勞工局正視勞工權益,經勞資協調不成立時,應積極輔導勞工循法律途徑或申請墊償基金,另針對墊償制度與中央研議修法,面對企業惡性倒閉或規避責任,勞工循法律途徑勝訴時,墊償基金制度必須將其納入考量,真正發揮保障勞工經濟生活的功能。
#檢討環保局空氣清淨機認捐行為
環保局以公益為由,詢問廠商認捐空氣清淨機意願,今不管是在公務員私下拜訪或以會議形式邀集廠商,在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就有所規範「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阿洳要求環保局檢討,不該以公益之名,合理化其行政瑕疵之實。
#高雄市議會
#市政質詢
不得發起勸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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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剛贏得民進黨立委初選的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被周刊報導在八八風災後向民眾募款、後來卻把錢存進太太的私人帳戶,檢調單位已經介入調查他是否涉及侵佔;內政部長--江宜樺則指出、使用未經許可的個人帳戶募款、違反了公益勸募條例。而王定宇則辯稱、他從來沒有公開募款、是熱心民眾主動捐款幫忙災區,所有款項都清清楚楚。至於王定宇會不會因為這件事影響到他被提名的資格?民進黨中央表示,廉政會將展開調查、再做決定。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拿出自己的帳冊自清,反駁外界指控他,在去年八八風災期間,以私人帳戶募款,募得六百萬,卻流向不明。王定宇強調,募得總金額大概三百多萬,對於不實指控,已經提出告訴。
台南地檢署接獲檢舉,已經展開調查王定宇是否涉及侵佔。
王定宇案司法已經展開調查,而行政主管機關內政部則表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個體自然人不得發起勸募,王定宇以個人帳戶募款就已經明顯違法。
內政部已經函請台南市政府調查,追究刑事和行政責任,依法要求王定宇必須將所勸募的財物還給捐款者,地方政府也可以向王定宇提出警告,並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處以2萬到10萬元的罰款,得以連續罰,罰到做到為止。而王定宇日前才贏得民進黨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民調初選,打敗五連霸的現任立委李俊毅,會不會影響王定宇的提名資格,對手李俊毅要求黨中央趕緊調查。
善款納入私人帳戶是否影響王定宇的立委提名資格,黨中央態度低調,表示一切等調查結果出爐,送到中執會討論才會有答案。
記者 台北台南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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