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並不是瑕疵
前陣子有一個新聞,
一個偶像,
多年來假借拍MV挑女主角來選妃、灌醉女生帶上床,其中還有未成年。
以上都已被證實屬實後,
卻有大量的人指責出面揭露這件事的女生想紅。
「想紅」這詞的語境給我的感覺非常接近蕩婦羞辱(不僅限女性,我目前沒有找到更精準的比喻,但現今被攻擊想紅,也較多用在女性身上)。
只要有人揭發一件事,就馬上會有人出來說他想紅。
#想紅怎麼了嗎?
但凡有想紅的慾望就是道德瑕疵嗎?
很多藝人出道時都要操作成正妹被偷拍,迫不得已紅了,
因為自身不能有想紅的慾望?
而且爆料者的爆料如果屬實,那她行使的就是一個正當手段。
況且她還不是爆別人的料,是講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不要自己此生沒有名利雙收的機會,還要管到別人連想都不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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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有一個風氣,
就是對加害者用法律的底線衡量,
但是對受害者卻使用道德的約束。
加害者所做的錯事,已經是肉眼可見板上釘釘的了,
大家還能緩頰說,先不要罵他,等等看法律的判決再說,
但光是受害者揭發事情這個舉動,就能用各種有的沒的理由貼個道德瑕疵的標籤上去。
我覺得這是很讓人厭惡且殘忍的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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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做厭世媽媽梗圖突然爆紅後,
有人說我想紅,
我在一個比我粉專少十幾萬人的版上告訴大家我遇到會散布個資的惡質房仲,
也有人說我想紅。
唉就以你們這種腦迴路,
你們人生會被大眾看到的機會,就只有我公審你們了好嗎。
(惡質房仲的仲裁,因為有大量中文證據,所以TREC需要更多時間,
但一旦有結果,不管如何一定會告訴大家。
至於要不要提供反智黨羽當交友避雷清單,我也會依他們的言行的失控程度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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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望並不是瑕疵,
不管是想紅的慾望或是身體的慾望都不是。
但是騙子就是討厭。
理智氣壯地告知大家自己是花花公子,也算是渣男的風骨、風流的氣魄。
你看人家李奧納多,一樣是頂流明星,
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歡年輕模特兒,
頒獎典禮上還被揶揄:沒有人可以永遠年輕,但李奧納多的女友可以。
儘管女伴一換再換、也有跟他在一起過的女生出來嘲笑他私下行不行,
那又如何呢?就是兩情相悅願打願挨啊,
但願打願挨,絕對是建立在真誠上。
(中國的法定性自主權是被人詬病的14歲,受害者在眾多國家法律裡都認定為未成年,如此噁心還有人要來跟我要未成年證據,不要洗渣男了,去洗自己的腦吧)
#圖為適可而止
#skr就是51凡的口頭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昨晚我講了辛比那件事,本來我不預準講的,但是臨時講了幾句。我在此再作補充。首先,他把兩件案來做類比,根本不能作類比。為何呢? 如果要作類比,就要那日在急症室,有一警察在場,拿住槍,而有人和警察搶槍的時候,那個警察會不會開槍打他?而類比警察開槍打拿著刀的衝向女朋友的那個男人。這其實是一個警員的即場反...
下底線用法 在 賴士葆 Facebook 八卦
蘇貞昌又震怒了,指稱兩位台南市議員開記者會指振興券有假的爆料是假訊息,要求檢警偵辦。兩位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三倍券有假,開記者會提醒政府和民眾注意,即便日期誤植,就罪該萬死嗎?為民喉舌是民代的天職,蘇貞昌官再怎麼大,也不應該閹割民代為民發聲的職分。開記者會的民代被蘇揆形容成帶頭作亂、移送法辦、剛好而已。民代是幫派份子嗎?開記者會討論公共議題被講得如此不堪,有失閣揆的格局,酷吏也要講道理吧。講三倍券有假,就出動檢調約談,以社維法移送,只因為顏色不對就被國家機器無理粗暴的對待嗎?全民都看在眼裡。蘇貞昌說社會最痛恨假訊息,請問罷韓團體冒用法務部的LOGO製作文宣,這事不嚴重嗎?法務部長竟然說可以原諒,這就是蔡政府的執法標準,這樣以顏色來執法的案例罄竹難書。身為民意代表,本人以哀慟、憤怒至極的心情抗議政府扼殺人權、戕害言論自由,讓台灣處在一個比警總時代更恐怖的時空。政府的作法明顯侵害人權,剝奪民代替民眾陳情發聲的管道,當上周雲林警方查到3.7億偽造的假三倍券,的確是有不肖份子藉此謀取不法的利益,兩位吹哨子的台南市議員的下場竟是遭檢調約談移送。請問蘇貞昌:你是否同意唐鳳說過-「處理假消息不能侵害言論自由的底線」?或者視顏色而定?
下底線用法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八卦
#全面追殺韓國瑜 #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
民進黨前主席卓榮泰曾說過的,政黨不會介入罷免行動,但事實上民進黨不但立委公開連署、成立專案小組影響民意,更誇張的是連行政院各部會都跳出來全力追殺韓國瑜
👉「wecare高雄」冒用法務部logo製作反罷免將觸法的圖卡
👉高鐵提出大學生優惠的罷韓專車
👉國防部因時間卡罷免案,竟延期三軍大學指參考試
👉網軍在網路上瘋傳高雄淹水假訊息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為了罷韓,竟宣稱借不到投開票所,就「頭剁下來給你」
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法務部長蔡清祥居然對於法務部假文宣的事件,說出「能原諒就原諒」如此荒謬的言論,難道法務部覺得台灣人很健忘嗎?去年大選時期,只要在網路說一句蔡英文的壞話、批評一下政府施政的問題,就會立刻被調查局約詢的,怎麼才過不到幾個月時間,假消息、假文宣怎麼突然就變得沒那麼嚴重,能原諒就原諒呢?
如果連法務部自己都無法堅守法律的底線,
這樣要如何讓國人相信司法?
蔡政府現在全面發動國家機器,介入罷免投票活動,
已經讓這次的罷免案,蒙上政治干預、政治操弄的陰影,國民黨要誠摯地奉勸蔡總統,如果民進黨真的在乎台灣的民主價值,請不要再把人民與民意,當成爭權奪利的工具了。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下底線用法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評價
昨晚我講了辛比那件事,本來我不預準講的,但是臨時講了幾句。我在此再作補充。首先,他把兩件案來做類比,根本不能作類比。為何呢? 如果要作類比,就要那日在急症室,有一警察在場,拿住槍,而有人和警察搶槍的時候,那個警察會不會開槍打他?而類比警察開槍打拿著刀的衝向女朋友的那個男人。這其實是一個警員的即場反應,認為他是否對他人的生命造成危險,而現場應該用甚麼合適的武力來對付。所以兩件事的性質完全不同。
第二,那件事是那個鎖了手銬,去了醫院放開了他,於是他便撲去搶警察的槍,那枝槍都沒有離開槍袋,二人在搶奪之中開了共槍。整件事就是這樣。要問的第一點,是起訴有沒有輕了?這點是可以評論的。我沒有話過這件事不可以評論。但是要留意,這只是暫時入甚麼case的file而已。在這麼短時間,律政司根本未examine,這不是律政司的意見。律政司是沒有可能這麼快作出意見,決定用甚麼作檢控。你可以講警察用一條較輕的罪來檢控。如果你要懷疑那警察用較輕的罪來檢控,並去想當中的原因。任何一個有sense的人都會想到因為那是一個精神病人,我可以告訴大家,如果你有精神病紀錄,是告甚麼都告不入,所以警察覺得是浪費心機,告謀殺都告不入。一個有精神病紀錄的人,只會判他入精神病院。這已不需要等法官去判,而一定是這樣判。何況這樣的case有何行兇動機,他很明顯是精神錯亂有問題,是無厘頭做出來的舉動。所以第二個合理懷疑,只可以質疑這麼隨便找條罪去告,只是捉他去法庭,然後再判他入精神病院,這樣處理是否適當。一個正常的人,如果不是心中充滿這些法西斯思想,是不會懷疑警察和律政司,因為新移民而不告他襲警,用一條最輕的罪名來告他。白痴或者全心煽動仇恨的人才會這樣想的。你相信會有人這樣想嗎?
而關於講綜援那件事,現在拿綜援的是有五千人,結尾是六千人左右,加上家屬可能有萬多人。這是包括了六年的人。一年五萬人,三十萬人中有萬多人。這比香港人申請綜援,這樣還要作攻擊目標。因為你帶著康德所講的眼鏡,戴上紅色眼鏡去看世界,整個世界都紅色。
有些人跟我講法西斯的定義?那要講的是法西斯政權,還是法西斯思想。全世界都沒有了法西斯政權。法西斯政權才有權去拉人,做二次大戰前希特拉和墨索里尼所做的事,作戰爭侵略。但世界上有沒有法西斯思想和法西斯團體,新納粹黨、3k黨是否法西斯團體? 法西斯思想的核心是甚麼?就是話自己族群受到歧視,而對方是壞人,所以有權去歧視他們,漠視普世價值,即人權、法治這些東西。這就是典型的法西斯思想。像光頭黨、3k黨那些就是如此。他們不排除用暴力,然後神化領袖,這些就法西斯的基本特徵。這是現代文明的公敵,是恥與為伍。這些思想煽動下來會怎樣?看看南斯拉夫、蘇丹,是否因為你是新移民就可以殺害他們。新移民是否有權可以殺人。在那些地方就這樣便殺幾百萬人。一直把對方妖魔化,但這對問題是毫無幫助,沒有人話不可以保護本土權益,做破壞香港秩序的事,可以用法律對付。如果侵犯香港人的權益,因太多移民,我們可以爭取單程證審批權。而不是不論對方有沒有做那些行為,但都把對方作為一個族群去仇視,把對方妖魔化。而這樣做也不會幫到整件事。妖魔化對方,他們也會繼續來,因為對方也把你妖魔化。結果對方更加振振有詞打壓香港,放更加多人到香港,像藏民和疆民那樣,放更多漢人沖淡本地人。而且全世界人權組織都會卑視這行為,得不到任何文明人的支持。而是於事無補。他們堅持這樣做,只是情緒的發泄,是人性卑賤的一面。在這關頭更加令到大陸人振振有詞鎮壓香港的民主,破壞香港的民主運動。我在節目中早一兩個月已經講清這底線,而這一集今日登高,明顯地觸犯這底線。我們會包容所有政見,但煽動群眾仇恨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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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底線用法 在 [討論] 底線_ 與連字號- 的取捨問題- 看板Programming 的八卦
因為多數情況下命名不能有空白,
就會用底線、連字號也就是減號、
甚至用駝峰大小寫斷字。
傳統是是底線,
( C 應該夠傳統了吧?)
但底線是英文沒有的用法,
英文偶爾會用連字號。
因此我認為底線代替空白,
而連字號還是用連字號,
根本超棒。
但後來接受連字號的情況多了,
emacs lisp 多用連字號,
URL 或 css 也用連字號。
我是認為既然都用底線那麼久,
繼續維持慣例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要製造分歧?
我知道的連字號優點,
大概就方便吧,
打不用按 shift ,
讀起來也稍微舒服一點。
駝峰的問題就首字要不要大寫,
和遇到習慣大寫的詞怎麼辦。
所以為什麼要用連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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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888(8(((
∫8段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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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0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gramming/M.1489499777.A.A8B.html
JS 就沒什麼好說,
就是統一小駝峰,
class 大駝峰。
※ 編輯: hijkxyzuw (140.116.102.50), 03/14/2017 23:28:29
Lisp 也用連字號嗎?
我不確定那是 Emacs Lisp 的特色
還是 Lisp 都這樣。
Lisp 的 `1 - 3` 要寫成 `(- 3 1)` 喔!
※ 編輯: hijkxyzuw (140.116.102.187), 03/24/2017 0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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