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的這篇「台新金(2887)」的詳盡分析,看完真的心有戚戚焉!上周五的分享會也有跟大家談到為什麼不推台新金的原因啦,就讓我們繼續把下半年的焦點放在OO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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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7 台新金
彰銀經營權訴訟案,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對台新金非常不利。其實在之前的金融股投資講座,定錨電子報,或是微股力的訂閱文章都有提到,台新金這一仗可謂凶多吉少,和六大派圍攻光明頂無異。由於資金卡在彰銀,即使台新金在台灣表現傑出,但獲利就是未見起色。詳細說明如下。
以2018年年底的資料為準,台新銀行在國外分支機構家數合計只有6家,4家分行,2家代表人辦事處,而且,在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據點。相較於中國信託在海外有116個據點,國泰世華在海外有67個據點,上海商銀在海外有58個據點,兆豐銀行在海外有36個據點,第一銀行在海外有35個據點,台新銀行的據點真的是太少了。
目前台灣的銀行家數過多,集中度低,銀行好像便利商店一樣,走沒5步路就一家銀行。過度競爭的結果,就是存放款利差縮小,僅剩1.34個百分點,遠遠低於其他國家。而台灣銀行業獲利的來源,在以高品質的服務創造手續費收入。因此,應對之策就是往海外發展,以優質的服務爭取客戶,再以較高的利差賺取利潤。
台新之所以沒有在國外大量設置分支機構,原因有二。第一,台新的資金都卡在彰銀,沒有多餘資金往海外發展。第二,台新期待未來可以和彰銀合併,因此彰銀已布局插旗的地區,台新就不再設點。基於上述兩點,導致台新海外發展落後同業,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人覺得台新是一家優質的金融機構,但獲利始終未現起色的原因。
至於兵家必爭的中國大陸,台新銀行一樣沒有任何據點,原因就在於「OECD條款」。OECD全名為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中文翻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由於金管會擔心陸銀大舉登台,因此「OECD條款」規定,兩岸銀行業者互設據點,須在OECD會員國經營業務5年以上才符合資格。OECD組織俗稱「富人俱樂部」,成員國皆為已開發的富裕國家,共有30個會員國,包括美、英、德、法等國。由於台新銀行沒有在OECD國家經營經驗,無法登陸,導致未來發展受限。
因此,台新目前的首要任務,就是要解決彰銀案,彰銀案有解,台新的獲利才有辦法突飛猛進。
#台新併彰銀分析
#背景
為了解決金融機構呆帳比率過高,提高銀行資本適足率,同時鬆綁金融法規,鼓勵金融機構跨業經營,支持金融業合併,以促進金融體系穩定與創新,民進黨政府分別在2001至2003年間與2004至2008年間推動了俗稱「一次金改」與「二次金改」等兩次金融改革方案。
由於彰銀呆帳過多,2005年財政部決議以招標發行特別股的方式引進策略投資人救援彰銀,並由台新金控以新台幣365億,溢價114億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為彰銀單一最大股東,拿下經營權。
第二次政黨輪替後,2014年,馬英九政府的財政部長張盛和宣稱不再支持台新金掌握彰銀經營權,於是和泛公股事業聯手加碼買進彰銀股份,並委託券商徵求委託書,最後讓台新金失去經營權。
台新金於失去經營權之後,和財政部進行民事訴訟,2017年5月17日,二審宣判結果出爐,高等法院宣判台新金勝訴,代表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過半數的彰銀董事席次。財政部依法提出上訴,2019年5月23日最高法院廢棄二審判決。
#法律觀點
因爲工作的關係曾和台新金控的林維俊總經理討論,林維俊總經理提供給我一份財政部的公文,經過他的同意後我拍了2張照片。公文雖然有機密2字,但僅就當時是機密,現在已經解禁了。這份文件是中華民國94年7月21由財政部發給彰化銀行的公文,後面有蓋財政部部長林全的章。
公文中提到,「配合政府之公股整併政策。本部同意於增資完成後,經營權移由該策略投資人主導。」「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標投資人仍爲最大股東,則財政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該經營權之政策。」
金融機構受到政府單位高度監理,從法律的觀點而言,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係配合政府政策,且政府已事前同意,於法律上絕對站的住腳。
#社會大眾角度
由於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在二次金改時,利用金融機構合併的機會收取不當的利益,前總統馬英九先生在擔任台北市長時,富邦銀行併購台北銀行的過程也有瑕疵。因此,一般民眾對於民營金融機構併購公股金融機構是存有疑慮的,多數社會大眾不贊成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以「守護全民資產。」
#執政黨角度
彰化銀行若由財政部繼續主導,執政黨則可以對彰化銀行進行人事安排,做為政治酬庸的籌碼。由於有利可圖,因此不論是馬英九前總統執政的國民黨團隊,或是蔡英文總統執政的民進黨團隊,都對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持反對的態度。
#在野黨角度
彰化銀行若由財政部繼續主導,在野黨則可以發揮監督的功能,持續在立法院「表演」,且在野黨在未來也有機會變成執政黨,當然不會支持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立法院更是做出「公股不能支持民股」的決議。
#法院角度
雖然號稱司法獨立,但法官評鑑制度,使法官必須揣摩上意,在重大議題上,必須考量輿論壓力,給予長官一個滿意的答案。在法官考量自身仕途的情況下,未必能有公正的判決。
#彰銀員工角度
由於過去彰銀由財政部主導,彰化銀行的員工待遇類似公務員,業績壓力輕。若台新入主,績效獎懲制度勢必更加分明,彰化銀行員工的工作量會增加,壓力也會變大。彰銀的這些員工,當初選擇進入官股銀行,就是希望能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不願意背負過多的業績。因此,從彰銀員工的角度來看,絕對是反對台新併購彰銀。
#同業角度
就同業競爭的角度來看,當然不希望台新併購彰銀。以2018年年底的規模來看,彰銀的資產有2兆,台新銀行有1.7兆,合併後資產將達3.7兆,超過中信銀的3.2兆,成為民營銀行中資產規模最大的銀行。彰銀的分行家數有184家,台新銀行有100家,合併後分行家數將達284家,超過合作金庫的269家,成為全台灣分行家數最多的銀行。
因此,為了避免競爭對手壯大實力,各金融機構打從心裡不希望台新併彰銀。
#總結
一個簡單的法律議題,背後充滿著各種權謀算計,各路人馬不懷好意,各懷鬼胎。台新這一仗,打的辛苦,如何讓政府有台階下,輸了面子,贏了裡子,需要靠台新以智取勝了。
#微股力
https://scantrader.com/u/24923/service
https://scantrader.com/art…/016ae7a28f9600000821000000000000
Press Play
https://www.pressplay.cc/…/%F0%9F%92%B0%E3%80%90%E5%83%B9%E…
一銀業績壓力 在 徐永明 Facebook 八卦
【2018.04.23 財政委員會質詢】
財政部、金管會上下交相賊,公股行庫造假視而不見,台灣pay行員代繳全面徹查!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於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長許虞哲與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徐委員表示,根據媒體報導,財政部要求每間公股銀行需各達成2.5萬筆台灣PAY繳納牌照稅之業績,且之後的房屋稅、綜所稅也將比照訂定目標。徐委員詢問,對於公股行庫行員以個人台灣PAY帳戶代客戶繳稅的情形,財政部立場為何?許部長表示,財政部僅以宣導方式鼓勵各行庫配合推廣台灣PAY,絕無設定業績及管考,且財政部不容許行員以個人帳戶代繳來衝業績。
徐委員指出,彰化銀行與台灣銀行的內部資料顯示,台灣PAY繳稅業績影響考核甚鉅,而相關競賽活動規劃,皆是為配合財政部管考。另根據台灣銀行內部函文,台灣PAY繳稅業績僅統計行員本人帳號繳納之筆數,若非行員帳號繳納則不列入業績計算,對此有台銀行員因不堪高層施加的業績壓力,在臉書發文求救。徐委員質疑,先是彰化銀行遭爆造假數據,現在台灣銀行也傳出相同情形,是否代表八家公股行庫都使用類似的取巧手法?許部長表示,相關會議與競賽皆為各行庫自行召開與舉辦,財政部完全不知情,但行員代繳行為不妥適,財政部會進行徹查。
徐委員接著詢問金管會副主委,先前顧主委認定行員代繳行為沒有問題,但目前財政部已明確表達反對態度,金管會是否維持原本的立場?鄭副主委回應,代繳行為確實不適當,會委請銀行內部稽核查明。徐委員呼籲,不只是牌照稅,先前的地價稅、往後的房屋稅皆應嚴查有無類似情況、並明訂規範。
徐委員進一步指出,上週質詢時踢爆彰銀有60%以上的台灣PAY繳稅筆數皆是由內部行員帳戶支出,然而事後彰銀非但不知悔改,還大張旗鼓的發函慶祝業績提前達標,完全無視數據造假的事實。徐委員質疑,身為管理單位的財政部與監理單位金管會上下交相賊,事件延燒後無力掌握詳細狀況,只會極力撇清相關責任。
徐委員最後提到,行員收取客戶稅款後私下代繳,往後還可能衍生不當得利問題。包括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等,皆推出台灣PAY繳稅現金回饋方案,每筆將回饋20至50元至帳戶;另八大公股行庫更合辦抽獎活動,行員代繳稅款可倍增中獎機率。徐委員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應提出調查報告,並對適法性疑慮提出說明。徐委員強調,財政部和金管會不要狼狽為奸,出了事責任通通推給基層,讓錯誤的執行手段搞砸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