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
我面對一群非常多元的聽眾,過去從未有這樣的機會,來談我最不喜歡談的議題:服務貿易。
六月前都在談WTO,但之後好像變成服貿專家。過去兩年多談判過程中我和同事有參與,主要是對於協議裡的文本,也就是二十四條的條文,可能大家很少會注意到。
服貿非常複雜、是技術性文件,但是非沒有那麼複雜,就是涉及到兩岸,今天有人找我談:兩岸政治協議是否需要立法規範,我反問他:什麼叫做政治協議?服貿當然也是。所有涉及兩岸的幾乎都是政治協議。
介紹一下我的中心,各位對經貿議題有興趣的話也可以找到我們網頁,有一個WTO電子報,關於國際經貿,過去十年都可以在網路上找到。
再看服貿前,要跳開來,他基本上是個FTA,如果今天跟美國簽,內容完全一樣各位可能不會有興趣,我們剛跟紐西蘭簽,開放程度遠超,各位知道嗎?
對手不是中國時,大家不是很在意,出版醫療被賣得更多,大家也不是很在意;紐西蘭可以在台灣開兩間可以營利的外僑學校,可是我們不擔心,因為他們不會講中文?可是他們花錢也可以請到會中文的老師啊。
服貿很多爭議不是協議本身的問題,而是大前提價值觀的問題,包括兩岸經貿整合是否代表未來統一?大家沒講破,但實際上就是這個問題,服貿背後的商品整合是不可避免的,我也不喜歡政治統一,但這是否必然相等?我覺得要畫一個很大的問號。很多人把政治統一的厭惡反映到兩岸經貿整合上。
能否區分來看?這是第一要問自己的。我有信心,台商在中國經商越久,越認識中國,就越不喜歡中國,陸生來台,越認識,就越喜歡台灣——我們很怕陸生來台,怕他們搶我們工作,但跟大家經驗相反,他們非常喜歡,人就是喜歡自由開放。第二是整體跟個體問題,視野很多,有時候是從社會角度,有時則是個別人,在判斷時,從哪個視野?從台灣上下世代?還是個人職業?還是喜惡中國?整體長期?或者個人短期?
比較可能的,公共政策當然是整體考量同時咬兼顧個人不可受到太大損害,這大概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第三個,到底要不要對中國開放?會不會被侵略?步開放到底是利是弊?全世界都期待台灣不同意,香港要、韓國要、美國要,台灣要如何自處?
第四個,服貿對台灣的利弊,要回到上面三個價值判斷;台灣有太多資訊,有些正確有些則否。今天目的就是要給大家一些資訊,真假對錯要請大家判斷。
還有一個很重要:政府到底可否信任?承諾能否兌現?如果我們不相信政府,很多承諾都打很大的折扣,這可能就是弊大於利,最近我越來越不信任,公務員不敢出賣台灣,但他們可能受到領導人的一些影響......
我透過一些不正確資訊的釐清讓大家看看服貿。服貿是FTA無用置疑,兩岸自由貿易協定,互相開放,讓市場決定誰贏誰輸,不要因為規則限制而扭曲市場競爭。奇異果關稅多少錢?百分之二十,農委會說要藉此保護本土農業,如果沒有關稅就是消費者決定,有就是政府決定。
FTA就是要讓消費者決定,而非政府決定。
第二個,服貿會讓財團才獲利,個體很難?確實沒錯,當然是有能力出口的廠商才會受益,FTA本質如此,並不是社會救助,他是為了擴大我們贏者圈的戰果,讓已經去的安心、還沒去的更容易。
社會上的事環環相扣,老闆要賺錢才可以加薪水,很多產業也確實有回來投資。
第三個FTA不是要雙方都脫光衣服,美國是最高自由化標準,但全世界沒有人是完全按照美國標準,是在雙方都可以接受的項目達成承諾,它是經貿協定,不會把中國變成美國。
中國執政就是槍桿子和印刷機,我門當然可以跟它說教,但不是透過服貿協議,可以透過陸生、偶像劇,但不是服貿協議。
任何協議必須要基於三個:條文承諾、經濟規模、自由環境,必須要對等。但真的夠完全符合嗎?要論經濟規模,美歐是我們最大的貿易對象,我們能簽嗎?
所有限制環境就會有黑市,高風險就代表高利潤,像是越南,從經商角度,我們真的要評斷政治環境和經濟環境?由經營者判斷還是政府?FTA就是要給一個盡可能公平的環境,但並不是保證毫無風險或者必定賺錢。
ECFA第四條第二款:雙方合理公平對待雙方業者不可以差別待遇,(國民待遇原則),但不適用於現有不符合待遇,但未來需減少或逐步消除。
這條是誰想要的?有些學者說中國想藉此保留潛規則,但實際上是我們打破頭也要寫下來的,譬如營造廠,全世界都可以獨資,但中國只能持股百分之十二,第二類電信全世界都可以獨資,但中國百分之五十。
中國很厲害,是穿了西裝的流氓,表面上全部符合,但實際上開大門關小門,很多刁難,台灣是穿了西裝的紳士,這是優點,但碰到對岸就吃虧。
台灣要學的不是簽不簽協議,而是要怎麼變成穿了西裝的流氓。這就是我為什麼不喜歡,因為碰到流氓就要想很多流氓措施,藉此預防。
大家無聊時,或者要交報告,可以參考一下條文內容。
日本捐助東協一個智庫ERIA,五月評估東協跟中國服務業開放程度,中國開放程度:通訊服務業0等等......。
中國很努力開放達到五十分,但台灣已經八十分,應該要叫他們努力,但FTA從不是兩方坦誠相見,中國在東協大部分沒有任何開放,這只是裝飾性、假的協議,他們只關心貨品,但我們的非常不稀鬆平常,他們從來沒有那麼開放,他們是在讓利!
巧克力送來了,裡面有沒有毒藥?要不要吃?等下可以討論。但中國在其它協議中幾乎都沒有開放。
簡單歸納談判結果:六十四項都是正常化項目,把中國當成正常的WTO會員國,過去是把他們當成智障的會員國,十三年前加入就應該開放的,我們現在才在補課,都是十三年前要開放的./
【哲學星期五@台北】─「服貿協議與經濟安全」2013 / 09 / 06 (五) 19:30 @ Café Philo(慕哲咖啡館)
2013年的九月,台灣的立法院即將開議,「兩岸服貿協議」即將「逐條審查」,還是會「退回重啟談判」?而開議前,現任總統馬英九和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即將對「服貿協議」進行的辯論,對「已簽署」的服貿協議,會帶來任何轉圜的契機?還是上演一場各說各話,然後展開藍綠對決、鞏固各自政治權力的遊戲? 或許這是政治人物習慣的算計與幻覺?
台灣對中國開放64項(其中可疑的是竟然有27項已開放,此次開放37項),服貿協議不僅涉及了台資在中國佈局,更主要的是,中資產業進來台灣後,是否低估了之後對中小企業的負面衝擊、台灣勞工就業狀況的影響,更遑論「讓利」的別有用心,以及中國以「國家資本」進入台灣時,對小資本規模產業的衝擊,及其引發以商逼政的政治效應。
民間團體批評服貿協議的黑箱作業,未經事先了解個別產業狀況,直接簽署服貿協議時,目前所進行的事後公聽會所要達到的「溝通」,有何意義?服貿協議是否只是圖利少數財團前進中國,然後犧牲台灣國內弱勢產業的「雙贏」?還是兩岸正進行一場大吃小的經濟兼併,從而加深了兩岸資方對勞方權益的破壞?
本周【哲學星期五@台北】特別邀請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的李淳博士,將從「經濟安全」來談論,也歡迎關心服貿協議的朋友前來質疑、挑戰。
【時間】 2013年 09月 06日 (五) 19:30–21:30
【地點】 Café Philo 慕哲咖啡館 地下沙龍
【地址】 台北市紹興北街 3 號 B1
(捷運板南線,善導寺站 6 號出口)
【主持】 沈清楷│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
【與談】 李 淳│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
【主辦】 哲學星期五志工團、青平台,慕哲社會企業
【策劃行政】廖健苡、陳廷豪、沈清楷【海報設計】徐清恬、楊郁婷【開場主持】廖品嵐【錄音】洪崇晏、丁宇徵【摘要】洪崇晏、凃京威【攝影】、梁家瑜、楊依陵、黃謙賢【逐字稿】蕭景文、吳政諭、江博緯【網管】黃昭華【行政協力】李明恩
【參考資料】
●鄭秀玲提三原則 促重啟服貿談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4/today-fo6.htm
●兩岸服貿爭議不休!效益只多萬分之三!
http://talk.news.pts.org.tw/2013/07/gdp30.html
●【哲學星期五@台北】─服貿定,「解●毒」藥?!─ 服貿協議大解讀」 2013 / 07 / 26 (五) 19:30 @ Café Philo(慕哲咖啡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FYJzg_J3v0
●陳瑞麟《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政策爭議》
http://stm.ym.edu.tw/article/327
●「苦勞網」之【兩岸服貿協議】系列評論二
─透視「讓利」政策下的兩岸服貿協議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215
●服貿協議 威脅407萬人生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j…/15/today-fo2-newspic.htm
●李淳:配套+溝通 幫服貿鋪紅毯
http://www.cier.edu.tw/ct.asp?xItem=20176&ctNode=61&mp=1
●李淳:服貿協議效益 不能只看GDP
http://www.cier.edu.tw/ct.asp?xItem=20308&ctNode=61&mp=1
●簽假的?近6成服務市場已開放中資進場
http://newtalk.tw/news/2013/09/04/39832.html
●服貿協議的影響威力遠超過投資許可辦法─鄭秀玲http://www.slideshare.net/showling/ss-25916125
●服貿之辯 人權條款醫療與照護說清楚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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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國民待遇原則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八卦
【諾羅病毒(Norovirus)傳染力強,該如何預防?】
日前「宜蘭縣礁溪老爺酒店雲天自助餐廳」,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至少164人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症狀。宜蘭縣衛生局公布,廚工和用餐民眾檢體中驗出諾羅病毒。
■諾羅病毒感染引起之症狀
諾羅病毒以前稱為類諾瓦克病毒Norwalk-like virus(NLVs),是一群可感染人類引起腸胃道發炎的病毒。主要為「噁心、嘔吐、腹瀉及腹絞痛」,也可能合併「發燒、寒顫、倦怠、頭痛及肌肉酸痛」。一般而言,年紀較小的幼童嘔吐症狀較明顯。症狀通常會持續1至2天,之後就會逐漸痊癒。
諾羅病毒傳染力十分強,常常家中先是一人感染後,全家人一起中獎。所有年齡層都可能感染諾羅病毒。不論是吃下被病毒汙染的食物及水,或是接觸到被病毒汙染的表面,再碰觸自己的口鼻、眼睛,都會導致感染諾羅病毒。
➨目前沒有治療諾羅病毒感染的特效藥,因此最重要的是補充足量的水分與電解質,預防脫水。
■預防諾羅病毒
由於諾羅病毒很常是被我們吃進去的,所以想預防諾羅病毒,洗手非常重要。不管是備餐前、進食前、如廁後,都務必要好好洗手。要吃蔬菜水果前需要認真清洗,並徹底煮熟食物,避免生飲、生食。如果已經感染諾羅病毒,要等到症狀緩解、康復的兩天後再為他人準備食物,否則一樣會傳染病毒給他人。
➨感染諾羅病毒又痊癒之後,並無法終生免疫。也沒有特效藥能夠治療諾羅病毒,也沒有疫苗可以先打,所以生活中大家還是得記得多洗手。
■風險管理防堵諾羅病毒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政府要求食品業者必須實施之衛生管理系統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ood Hygienic Practice, GHP),並適時導入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HACCP)的觀念,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在衛生的要求下,餐飲從業人員、作業場所等都要避免交叉污染,其次,在安全的要求下,則可運用【欄柵管理技術(Hurdle Management Technology)】(「欄柵管理技術細節」詳【註1】),預防、去除及降低可能的危害物質,包括生物性、化學性及物理性的危害,諾羅病毒即屬於應管控之生物性危害。(資料來源:【註2】、【註3】、【註4】)
■抵擋諾羅病毒的6個方法
目前尚無疫苗可有效預防諾羅病毒,亦無特效藥可治療,最好的預防方法就是做好個人衛生,包括:
1. 確實洗手:如廁後應確實以肥皂清洗雙手;接觸食材或進食之前應確實清潔雙手。
2. 減少生食:蔬果應清洗乾淨再食用,最好減少生食;水產、貝類應確實煮熟後再食用。
3. 避免共食:為確保飲食衛生,外出飲食最好用公筷母匙,以減少交互傳染。
4. 配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或處理病患的排泄物時,應戴口罩以降低感染風險。
5. 環境消毒:沾附有病菌的床單衣物應立即換洗,並可採用稀釋漂白水擦拭環境,減少病菌傳播。
6. 母乳哺育:此外醫師提醒,若家中有嬰幼兒者,建議可持續接受母乳哺育,以提升幼兒免疫力。
(資料來源:【註5】)
■毒物科醫師:預防食物中毒的5要點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 顏宗海主任」提到,夏天更易遇到食物中毒,預防食物中毒的5要點包括:
1.烹飪前要徹底洗手
2.維持廚房和工作環境的乾淨
3.生食跟熟食要分開處理:一個砧板、一個刀不能又切生的又切熟的,才能避免交叉污染。
4.正確保存食物:像夏天在室溫的食物,2小時內確定不吃的話要放冰箱冷藏保存,拿出來後要徹底加熱再吃。
5.員工如果有生病不舒服,應該暫停工作。
■食藥署:應嚴格的遵守個人和食品衛生習慣,才能預防諾羅病毒,執行方法:
1.勤洗手
2.飲水要先煮沸再飲用
3.所有食物都應清洗乾淨並澈底煮熟,絕不生食
4.不需烹煮的食物應該儘快吃完
5.被污染的食物或者懷疑被污染的食物必須被丟棄
6.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必要時可用漂白水消毒。
「食藥署」提醒:為了預防把疾病傳染給其他人,尤其是餐飲業工作者,應於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才可上班。(資料來源:【註6】)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出版品「加強食品風險評估及預防政策」
➥世界貿易組織(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成立係為了促進國際貿易發展,但其亦重視食品安全,因此在其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中明確指出:與食品有關的健康安全必須建立在科學性的風險評估基礎之上。
我國自2002年起成為WTO正式會員,對國內生產與國外進口食品的管理,都必須符合SPS協定的精神,及國民待遇原則(National Treatment)。因此,任何食品衛生標準及法規的訂定,及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都必須依據風險分析原理去執行。
風險分析為一結構性的的決策程序,在此結構中包含三個部分: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溝通,三者之間彼此密切互動。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除了在科學的基礎上辨別個別產品的安全風險之外,同時更是司法機關裁量刑罰時的重要參考,因此科學與法律必須相互結合,食品安全管理才能穩健進展。
➤ 完整說明,詳:https://bit.ly/2YBS5ho
➤ 出版品電子書,詳:https://bit.ly/2QoX28T
1. 來源
➤➤資料
∎【註1】:
CAS 台灣好肉-柵欄技術(Hurdle Technology)的定義:https://bit.ly/3jaJUR5
∎【註2】: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署「諾羅病毒Q&A」: https://bit.ly/3guHSta
∎【註3】:
天下雜誌 -「礁溪老爺百人疑食物中毒,驗出諾羅病毒 傳染力強,該如何預防?」:https://bit.ly/2Qmlxn9
∎【註4】:
Pansci 泛科學「如何防治諾羅病毒?食品安全管理也要從「風險分析」下手」:https://bit.ly/34wzRl9
∎【註5】: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署「住在腸胃裡的病毒─抵擋諾羅病毒的6個方法」:https://bit.ly/2QvkhhH
∎【註6】:
(信傳媒)「礁溪老爺164人驗出「諾羅病毒」》毒物科醫師:「5要點」預防食物中毒」:https://bit.ly/3liXXFY
➤➤照片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防治諾羅病毒宣導單張:
https://bit.ly/3jtHz42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住在腸胃裡的病毒─抵擋諾羅病毒的6個方法」:
https://bit.ly/2QvkhhH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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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 / 疾病管制署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署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
wto國民待遇原則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八卦
大陸給台灣「國民待遇」 台灣如何自處
2017/03/01 | 社評
針對中國大陸2017年對台工作會議提出研究賦予台灣民眾「國民待遇」,陸委會表示「只要對台商經營投資發展有利,且未違反我方法令或損及國家尊嚴,政府持正面態度」。在此之前,蔡英文總統出席海基會大陸台商春節聯誼活動致詞時呼籲北京當局,要正視解決台商經營上的各種問題及困難,並排除政治干擾,共同保障台商的合法權益,同時強調「以新的思維及做法,共同擘劃兩岸互動新模式」。
上述發展顯示,面對兩岸官方聯繫機制中斷,維持兩岸民間交流、經貿互動和保障台商的合法權益,被政府視為是拉近兩岸距離,持續保持溝通善意和化解分歧的最大公約數。然而,在大陸透過「國民待遇」政策,掌握對台灣經貿和社會流動主動權的趨勢下,台灣該如何因應,值得政府重視。
所謂「國民待遇原則」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基本法律原則之一,係指對本國公民和企業與在其境內的外國公民和企業間的不歧視待遇。過去,大陸對台灣的「國民待遇」政策,係以企業和法人為主。例如,2013年4月8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利用會見前副總統蕭萬長的機會,主動提出兩岸經濟合作四個希望,表明會更多考慮台灣民眾的需求和利益,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灣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如今,國台辦所強調的「國民待遇」政策,主要是針對台灣人民。承諾將為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的生活、就業、居住和學習提供相當於當地居民待遇的便利條件,這樣的政策,可以視為是大陸完善「台商保護法實施細則」的具體作為。特別是早在2015年9月上海市就出台給予台灣民眾「準市民待遇」的規定,包括享受醫療衛生服務、享受義務教育與醫療保險、鼓勵台商設立金融機構、給予台灣青年創業就業優惠,以及明確台灣民眾投資企業享有經營自主權與應當承擔的義務等。之後,江蘇省也有類似的立法,希望為台灣人民在大陸工作學習創造更便利條件。
展望未來,上海市給予台灣民眾「準市民待遇」的規定,可能被參考成為「台商保護法實施細則」的修法方向,而在大陸全國普遍適用,如此一來將吸引更多台灣人赴陸就業生活,對台的磁吸效應恐將持續擴大。
更值得重視的是,長期以來,台商在大陸面臨著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融資條件不平等、台資企業無法順利發行股票或債券、台資銀行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市場拆借之金額,以不超過其在中國境內的人民幣資本的2倍為限等歧視性障礙;再者,台商股份有限公司如欲上市必須符合上市前三年均已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以及外資股本占總股本比例不低於10%等多項要求,甚至於在參與公共工程項目之投標面對不當限制,以及政府採購優先採購本國品牌等歧視。
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2017年1月11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大陸將繼續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陸發展,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灣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未來假使大陸真的能夠取消這些歧視性規定,而給予台商「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則的確將大幅改善台商在大陸的投資環境,再加上中國大陸推動的「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和智慧城市等所釋放的投資機會,很可能將帶動新一波台商的大陸投資浪潮。
特別是大陸正在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設置台灣青年創業孵化器或青年創業創新園平台,積極吸引台灣青年或企業家赴陸創業投資時入駐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提供入駐的方便省時,以及空間和基本服務、房租補助、創業項目補助等優惠,將對台灣年輕人到大陸發展創造誘因,值得密切注意。
面對大陸給台灣「國民待遇」可能帶來的磁吸效應,如何徹底改善台灣投資環境,開創投資機會,是避免國內產業出走及人才外流的根本之道。其中,政府除了推動「5+2」產業創新計畫創造更多投資機會外,更應該認真解決在台灣投資所面對的無效率環評作業流程,及「五缺困境」(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才能有效創造就業機會。
同時,政府應運用產學研合作,依據台灣產業界的需求和個別特性,推動務實、彈性化的產學合作戰略,以有效彌補產學人才的嚴重斷層,並強化創業者與研發資源的鏈結,才能增加青年在台灣就業,以及創新創業的能耐,避免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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