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一個小故事,1750年代初期,英國有一位熱愛旅行的商人喬納斯‧漢威(Jonas Hanway),他遊歷俄羅斯、歐洲和中東,帶回了許多寶物和稀罕玩藝,也把一些具革新意義的物品傳到了英國,其中雨傘就是其中之一。那個時代,英格蘭人視雨傘為一種禁忌,認為這是種軟弱的象徵。因此鮮少人出門敢攜帶或使用雨具,如果下雨撐傘,只會招來嘲弄及辱罵,尤其對於男性來說更是一件羞恥的事情。
漢威成為第一個在 18 世紀英格蘭勇敢使用雨傘的人,可惜的是,直到他逝世後,使用雨傘的風潮才逐漸在英格蘭興起。相較之下,法國則比英國早了半世紀開始廣泛使用雨傘。很難想像,以陰雨天氣聞名的英國,竟然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接納傘,這段歷史也吸引了後人許多作家及社會學家的關注和研究。
漢威死後約半世紀左右,1830 年的倫敦甚至出現了屹立至今、名聲散播全球的傘行 JAMES SMITH & SONS。這間傘行就位於市中心 New Oxford Streed 和 Bloomsbury Street 的交叉口,緊鄰大英博物館和幾個遊客常去的戲院,但可能很少觀光客注意到這間古蹟店鋪。
像以上這樣子的小故事遍佈《尼采忘了他的傘:這些傘,撐出一個時代!》這本書內,定居倫敦的澳洲作家 Marion Rankine 將一件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小小物件,鋪排成了一本易讀有趣的歷史軼聞。
大概是半年前吧,我替這本書寫了推薦專文,當初答應出版社編輯要替他們分享,我竟然現在才想起來,真是對不起 木馬文化 ECUS Publishing House。我自己平常就很喜歡在網路上胡亂看一些關於英國文化及冷知識的文章,這本書的名字乍聽之下有點乏味,讀完後便深深佩服作者描寫細微事物的功力,本書主角沒有其他的,就是兩個字:「雨傘」。
我在推薦文中,還特別談到了大家可能經常會在英國發現的有趣現象,我想倫敦人可能骨子裡就是有種「我偏不撐傘」的俏皮傲氣吧。
推薦全文:
Oh no! I forgot my brolly.
來到英國之前,對於這個國家、對於倫敦沒有太多認識,不像許多留學生是懷抱著大英夢想而來,我則是因爲學業而選擇了這個地方開啓新生活。由於事前對於英倫文化沒有太多想像,因此來了之後便是一連串的文化衝擊。
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英國人對「雨傘」的使用習慣。
英國以變幻莫測、陰雨綿綿的天氣而聞名,真正在倫敦生活之後,我其實沒有太大的感受。一來是台北的下雨天數也不算少,二來是我已經養成隨時攜帶雨傘的習慣,因此就算臨時下雨也能從容不迫地從背包裏取出自動折疊傘,不受阻礙地繼續我的行程。但是據我觀察,英國人或甚至於來到倫敦的歐美觀光客們,多半因突如其來的驟雨不知所措,媽媽們攜著孩子躲在咖啡廳外狹窄的遮雨處,上班族頂著帥氣髮型鑽進超市內隨意閒逛、打發時間,年輕學生們戴起外套帽子、小跑步尋找地鐵站入口或是索性讓雨水淋溼身子,這樣的例子跟場景實在太多太多,以至於我第一次見到時,內心感到十分納悶,難道只有我這麼在乎被雨淋濕嗎?通常在倫敦,如果遇到沒有預警的大雨,能夠毫不慌張拿出雨傘爲自己撐起一片屋檐的,幾乎都是亞洲人。
針對這個發現,我曾經問過幾位英國朋友,也上網搜尋過,發現許多英國人的答案都挺一致的。他們的回答是,由於英國不像世界上許多國家有明顯的乾季、雨季,難以預測的天氣使得許多英國人索性不帶傘了。再加上,英國的雨通常短而急驟、綿綿細雨多過滂沱大雨,因此通常穿一件防水能力好的風衣,或是戴上外套帽子、甚至是在一旁有遮蔽棚的店家外躲雨,都是比隨身攜帶一把雨傘更爲實際且輕鬆的方式。這解釋聽著聽著似乎也合情合理,的確每一個文化的人都會因爲地域及氣候而發展出特有的生活習慣,雨傘的使用堪稱瞭解英國人最有趣的面向之一了。
雨傘,在英文中最常見的用法爲 “Umbrella”,不過英國人也稱其爲 “brolly” 或是 “brella”,因此大家可以發現,此書的英文書名運用了一個有趣的諧音“Brolliology”,「雨傘學」。這一現在看來稀鬆平常的生活用品,竟然在英國歷史上乃至於世界各個文化中,有著博大精深的有趣意涵。
………以上為部分節錄。
對這本書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利用這段 stayhome 時間去找來讀。
#尼采忘了他的傘 #木馬文化
博客來:http://bit.ly/2Lw1zV8
誠 品:http://bit.ly/2rXdeFA
金石堂:http://bit.ly/36j4Yi7
圖:寫這篇推薦文前,我特地去了這家傘行逛了一圈,對質感古物有興趣的朋友,你們一定會喜歡的!
_《倫敦男子日常 london.nanzhi》
.
來追蹤我 IG 看倫敦照片:https://instagram.com/london.nanzhi
部落格: https://weihongtseng.com
forgot用法 在 Alexander Wang 王梓沅英文 Facebook 八卦
【我從高中開始,這樣作筆記】 談學習英文「做筆記」這件事 vs. 核心字彙語法公開課初衷
過去有很多人問我怎麼學英文的,雖然這個是超級大哉問,但如果要說,一件對我很有益的事情的話,除了在大量接觸中「有意識地觀察」之外,我可能會說「做筆記」。
這件事情開始密集做要從高中說起。當初我會把所有考試我看到好的用法、或是自己弄錯的東西,全部記在筆記本裡頭。而這些筆記,因為當時已經推甄上日本的大學,我就在高三時自費出了一本這輩子第一本備考小書,協助班上和其他班級的同學準備英文指考。
而這個習慣,一直到延續我去美國念碩士、一直到現在。"促進" 除了 facilitate 外,還可以 be conducive to; apply to 後面接組織,apply for 後面是學位、職位等,就像這樣,要一個個的累積,才可能寫出沒有文語法錯誤的文章。
除此之外,要說怎麼樣「幫助教學」,我特別喜歡蒐集學生的錯誤 (特別是程度好的學生的錯誤,因為這些錯誤是程度中等、初等的學生未來會犯的) ,而這些錯誤,可以拿來被系統化分析 (interlanguage analysis)。所以常常被同學說,「老~你好像怎麼都知道我們不會什麼會什麼」,其實是 data 告訴我的啊。
而「核心字彙語法」公開課的內容,有很大一部分從我多年的學習筆記而來。我觀察到,很多人「英文上不去」、「文法錯誤東一個西一個」,除了搭配詞、文法能力不夠外,「字彙語法」是一個超級大的原因。
/ 例如 /
Thank you for assisting us *to finish the project.
I feel *shameful that I forgot my best friend’s birthday.
She suggested me to go see Dr. Lin.
I am applying *for Harvard.
第1句話的文法錯誤來自於,沒弄懂 assist 這個字怎麼用。
第2句話的文法錯誤來自於,沒弄懂 shame, shameful, ashamed 的差別。
第3句話的文法錯誤來自於,沒弄懂 suggest 怎麼用。
第4句話的文法錯誤來自於,沒弄懂 apply to / apply for 的差異。
我們常常字的意思背了,但是總是差臨門一腳不知道如何正確使用。因此我將在8/4 (五) 舉辦一場「核心字彙語法」免費公開課,歡迎大家來聽一場,一定對大家學習英文有幫助的公開課喔!
/ 公開課報名 /
http://old.accupass.com/go/ntegeneraleng0804
地點: 創勝文教 (台北市朱崙街60號2F, MRT南京復興站)
講師介紹:
王梓沅 (TOEFL 117, 雅思滿分、GRE V166)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語言中心英語教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應用語言學碩士 (主修:第二語言習得)
美國賓州大學社會語言學碩士學程一年
日本早稻田大學學士
forgot用法 在 英語島雜誌 English Island Facebook 八卦
【動詞】型態總是用錯
to + V 和 Ving 的用法,有時候會導致意思不同:
例如 I forgot to email him. 是「忘了寄email給他」
換作 I forgot emailing him. 就變成了「忘了已經寄信給他」
用對動詞讓你的英文鏗鏘有力
https://bit.ly/3fNXVTE
forgot用法 在 英文口語連音- forget about it 算了,沒關係,不要在意 - YouTube 的八卦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