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 七月上路
嘉瑜呼籲莫忘囤房稅及
不動產持有稅制改革!✨
嘉瑜針對台灣高房價、紅單炒作惡習,已經多次質詢、提案修法,而今天立院也在嘉瑜大聲疾呼、朝野的努力下,終於有新進展!但嘉瑜仍認為囤房稅與房地合一稅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抑制房價逐年高漲的瘋狂走勢,不能僅滿足於抑制短期炒作的現況!
✅「所得稅法部分修正草案」終於在上週(9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自110年7月1日起適用,而本次通過條文重點如下
1)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屋、土地適用之持有期間,持有2年出售房地課45%,持有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則課35%。但參與都更及危老重建,於興建房屋完成後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一次移轉且其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者,稅率為20%。
2)法人比照個人課稅:公司法人、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
3)擴大房地課稅範圍: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視為房屋、土地交易。
4)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營利事業免納所得稅之土地、土地改良物交易損失不得減除。
✅房地合一2.0到位,囤房稅仍遙遙無期?
嘉瑜一直強調囤房稅與房地合一稅雙管齊下,才能落實居住正義,而課徵囤房稅,理由在於囤房稅是持有稅,按每年繳,將會造成大量房屋持有者的長期負擔,進而降低其持有意願,相較於僅作為交易稅的房地合一稅,對於房地產投機與房價的抑制效果更好。
而長遠來看,唯有同時實施房地合一稅與囤房稅,雙管齊下,方能有效增加囤房者的成本,去除囤房動機,進而使房地產價格受到抑制。否則,如果只實施房地合一稅,即使可以降溫炒房,對於控制房價上漲的效果卻可能很有限。
對於台灣高房價,民眾早已怨聲載道的現況,中央不可視而不見!因此,嘉瑜會再持續努力推動囤房稅改革,將居住三箭一一實踐,讓安居樂業不再是夢想。
居住正義質詢影片、新聞連結:
👉20210325內政委員會 【實現居住正義,囤房稅迫在眉睫】https://reurl.cc/jq2gZm
👉20210324財政委員會 【台灣需要囤房稅,不可萬事皆推地方!】https://reurl.cc/v52gRL
👉20210317財政委員會【囤房稅暫緩,政府為房東把關?!】https://reurl.cc/4yO3VK
👉20210316行政院院會質詢【稅改做半套 打房變空談?】https://reurl.cc/V3g59Y
👉【居住正義淪為空談?高嘉瑜:蔡總統的房市3箭全部脫靶】https://reurl.cc/R6gb5g
11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在 段宜康 Facebook 八卦
侯友宜和侯辦發言人公開說謊!
侯家和又昱公司被檢舉逃漏稅的有三種:又昱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侯家的贈與稅和個人綜合所得稅。
其中最大筆,而又顯然還沒補繳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但為了怕大家一下子消化不了,先從這兩天國民黨立委和侯辦發言人拼命説明的又昱公司營所稅說起。
當過財政部次長的立委曾銘宗、侯辦發言人把侯友宜說得好像是已經合法交稅,後來大群舘爭議出現,為了「避免外界抹黑或疑慮」才又去補繳了2014~2017的10%。
他們根本睜著眼睛說瞎話!
以下說明,比較囉嗦,先向大家致歉。
根據稅法,國稅局會核定每個行業別的「所得額標準」,這只是國稅局內部作業的參考;如果你申報的所得數額比所屬行業的「所得額標準」低,被抽查對帳的機率會比較高。
以又昱公司的「6811-12不動產租賃業」為例:所得額標準是23,也就是檢具足以證明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佔到收入77%的帳冊、憑證,以收入的23%為淨所得來報稅,就不大會被查帳了。
這就是又昱公司以「所得額標準」23%為收入來報稅的原因。
但如果又昱公司以更高的「同業利潤標準」33%淨利率來申報,根本連帳冊、憑證都不必準備;國稅局除非接到檢舉,否則也不會再查帳。
又昱公司為什麼在2014~2017年要以23%,而不是33%為收入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因為貪心。
因為貪心,所以假造77%的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
以2017年大群舘的租金收入1954萬3061來說明:
這個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直接成本)如宿舍清潔維護、宿舍水電費等、營業費用(間接成本)如公司人事費用、建物折舊等,就是又昱公司的營業淨利。如果又昱沒有其他收入,這也就是實際上的年度所得。
所以我們就來看看又昱公司的大群館租金收入,有什麼營業成本和費用可扣除:
建物維護和清潔:根據合約是文化大學負擔。
營業稅:根據合約是文化大學負擔。
人事費:紙上公司有什麼員工?
勞健保:又昱公司根本不是投保單位。
建物折舊:依財政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又昱公司自己申報的大群館建造費用1562萬元,每年可列30萬折舊費用。
所以又昱公司自2011年把大群館租給文化大學之後,就把所有成本一併轉嫁給這個苦主了。
2014年到2017年,又昱公司檢送帳冊、憑證向國稅局以23%標準申報;為什麼等到林俊憲去檢舉之後,才趕快去申請更正所得額到「同業利潤標準」的33%淨利率。
為什麼?
因為侯家涉嫌假造帳冊、憑證逃稅;怕不先去自首,等國稅局一來查帳,那時所得額會遠遠在33%以上,還得受罰。
1954萬的所得額23%是449萬,449萬x17%稅率=76萬;所得額33%是645萬,645萬x17%稅率=110萬。自己趕快來補繳34萬就解決了。
如果1954萬全部或幾乎全部都是所得,就抓1900萬好了;1900萬x17%=323萬,得再補繳247萬,這還只是2017年!
刑警出身,果然懂得把握自首脫罪的時機。
11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在 吳秉叡 Facebook 八卦
🏠房屋是民眾賴以為生的必需品,不該被當作商品炒作,遏止短買短賣的投機歪風,更是政府與全民的共同期盼,所以上週五朝野立委達成共識,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催生房地合一稅2.0改革,以遏止房市短期投機、不當炒作的行為。本次修法共有六大重點,內容如下:
✅重點一、短期套利者課重稅
延長個人房地短期交易所得課重稅(35%、45%)的持有期間,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
✅重點二、法人比照個人課稅
營利事業比照個人,按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分開計稅,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進行房地短期交易避稅。
✅重點三、擴大房地課稅範圍
將「預售屋交易」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納入課稅、抑制預售屋炒作,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重點四、土地漲價總數額設上限
「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數額為限、防杜高報土地移轉現值來增加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重點五、五種交易不受影響
五種房地交易型態不受修法影響、抑制投機炒作,避免波及無辜。
✅重點六、施行日期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
🧮想知道詳細稅率及計算標準,歡迎點擊 中華民國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2.0專頁查閱
👉https://www.mof.gov.tw/houseandland
11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在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清算申報(含常見錯誤態樣)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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