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⓪不懶包⓪
台北市各校選擇,熱騰騰出爐▲
我驚訝發現"每間"學校都不一樣▲
▽約七成採用新課綱▽
各縣市對課綱決定:
❶舊課綱:基隆、宜蘭、桃園、竹市、台中、彰化、雲林、嘉市、嘉縣、台南、屏東、澎湖。
❷新課綱:南投。
❸新舊並行:北市、新北、竹縣、苗栗、高雄、台東、金門、連江。
站在第一線教學的角度,既然有部分學校選擇舊課綱
就代表目前新課綱確實有爭議
在教育部正面面對課綱爭議之前,應暫緩新課綱的施行
而不該使用「新舊並行」的話術逃避爭議
畢竟,新舊並行的最大受害者,不就是無所適從的學生嗎
▲多數學校的[選書委員會]使用新課綱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顧及教育部的立場,而做出的妥協。
▲教育部5月份說明:「高中微調課綱是經合法程序完成綱,教育部將勇敢面對課綱並執行,微調課綱將從今年8月入學的高中開始逐年實施,107年大學學測、指考,都將採用微調課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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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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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是否應該對學生闖入教育部提告及後續因為反課綱學生自殺造成輿論持續延燒外,顯然課綱在法律的定位以及相關程序的踐行上還有很多可議之處。
一、甚麼是課綱?
l 原本全台灣每間學校的中小學教科書都只有一個國立編譯館版本 (1932成立)。
l 解嚴後的開始推行一綱多本教育政策,也就是教育部訂定課綱,作為教科書編寫的依據。高中課綱在1999年實施(民國88年),因此稱為88課綱。
l 2001年,陳水扁總統推動「九年一貫」教改。此時教育部便重新修訂課綱。這份課綱首次將台灣史獨立出來,將中國的明清兩朝併入世界史。這份課綱的特色在於,學生由本土歷史開始,後續再去學習中國和世界史。
l 2004年杜正勝推動修改課綱,因修改未完備故被稱為95暫綱。杜正勝同時指示編定歷史科的98課綱。原本預計於2009年開始施行,但因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擱置了國文和歷史科課綱。
l 馬政府任內由專案小組進行課綱調整,最後2012年完成修改並公佈,並於2013年(民國101年)實施,稱為101課綱(馬英九任內完成)。
二、爭議在哪?
(一)程序爭議
過去修訂小組都通不過的爭議的「實質內容」,最後竟用「微調」方式偷渡
l 101課綱實施不到一年後,發了一篇「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之說明」,目標是要修正一些錯字、錯誤用詞、還有補正一些內容,進行「微調」
檢核小組身分竟不公開(顯然有爭議)?
l 這個小組的組成成員並不透明,教育部以政府資訊保密為由,不打算公佈小組的名單(因此被稱為黑箱課綱)。會議記錄也沒有公開,引發後續行政訴訟。
不在議程內的臨時動議引發後續爭議
l 原本會議並未要修訂歷史及公民,但檢核小組未經教育部授權,竟由成員之一的中大教授朱雲鵬提出「臨時動議」,讓檢核小組得以自行修改課綱。
l 2014/1/17公佈了新課綱,以大中國史觀為導向。教育部的課審會在2周之內就完成了課綱微調公聽會、審議大會,逕行公告全面實施。
l 2014年立法院即將休會之際,正式傳出所謂「微調課綱」即將啟動,公聽會通知倉促,有的學科中心連正式公文都沒收到,有心參與的教師來不及報名,包括出版社在內,事先沒有收到準備被公聽的微調課綱內容,甚至到的公聽會場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課綱。行政作業更是迅雷不及掩耳,國教院則迅速地在1月24日舉行 的「課發會」中,由「微調課綱」成員臨時提出報告,直接闖關。
基層參與徒具形式,淪為背書
l 基層課綱推動單位「歷史學科中心」與「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一致指出,教育部決策過程完全沒有讓教師表達意見,整個計畫執行過程未通知學科中心,拒絕專業參與。
l 歷史學科中心直言,檢核工作小組指稱共召開五次會議,但學科中心均未參與,也都沒有接獲正式公文。
表決過程亦有瑕疵
l 最有爭議的課審會高中職分組會議,部長說他仔細聽當時錄音帶,是由主席宣布會議採共識決,主席說明「共識」後「確實有鼓掌」。
l 事實是:會議主席湯志民並未當場開票。如果是共識決,那會議記錄應該是寫在場24人無異議通過,但流出的會議紀錄顯示是15人同意、8人反對。
(二)實質爭議
(1)違反課綱撰寫原則。
l 課綱撰寫原則應當是:簡明、開放,不下結論;文字須用描述性語言,不做「價值判斷」或「歷史論斷」。
(2)欠缺專業知識(外行充內行)
l 眾所周知,檢核小組沒有臺灣史學者,卻巨幅違調臺灣史課綱
(3)大漢沙文主義(以漢人壓縮原住民)
(4)正統史觀+中華民族命定史觀
l 原本是要修錯字用辭卻是直接強加史觀。
三、課綱法律定性及後續爭議
(一)課綱修訂法源依據
l 教育部根據《高級中學法》來擬定課綱,但《高級中學法》因通過12年國教遭行政院廢止,立院雖然未處理廢止案,但已通過12年國教法源《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部卻仍依舊法來擬定課綱,才會造成爭議。
l 從新舊法來比較,新法顯然加強了課綱的法律效力。即將全面實施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強化課綱的法律拘束力,在法律定性上似應將課綱歸類為關乎人民權利義務的法規命令,自應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l 以教育部「微調課綱」過程來看,幾乎刻意跳過法規命令訂定的提議、預告、聽證、審查等程序要求。更何況法制上何來「微調」之說?「微調」的法律授權為何?教育部是否濫用「微調」手法來規避法律面的程序要求?
1.課綱是否對外發生效力(課綱屬於法規命令還是行政規則?)
教育部定調課綱為行政規則不符法理
l 教育部曾發出聲明指出,課程綱要為教育專有名詞,乃屬教育專業之決定,其將課綱定位為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行政規則,其僅能拘束教育部所屬機關及公務員,因此教育部直接下達或發布的程序即可使課綱生效。
l 若課綱定位若為行政規則,是否就不會對教師、學生、教科書編著者及教科書商等人產生約束效力?
l 教科書編著者能否不照課綱架構編寫課文?顯然不行,因為依現行教科書送審制度,教科書審查委員必須檢視審查各版本教科書的編撰內容是否符合課綱精神與內涵。另外,大學學測試題與指考試題皆須以課綱所列的主題內容作為命題的依據與範疇,若將課綱屬性視為行政規則,又豈能侷限大考中心的內部命題?
2.課綱若為法規命令則需要更為嚴格的程序審查
l 課程綱要影響層面甚廣,舉凡涉及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教科書作者的編著、教科書商的出版、教科書的審定依據、升學考試的命題等,課綱無不具有約束力。
l 也因此課綱在國家法規體系中,應屬教育部基於法律授權所訂定的法規命令,具有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產生法規命令的拘束效力。
l 有關法規命令的訂定、修正、廢止,若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得給予相關人士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立法委員對於法規命令,可依法連署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議,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3.教育局說的不能撤回屬實否?
l 教育部說課綱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內部的行政規則或一般處分的話,教育部自然還是有權廢止、撤銷或變更,「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恐怕只是推拖之詞。
l 又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法規命令的話,依照行政程序法必須「事前」經過聽證、草案預告等程序,「事後」還需要送立法院。很顯然課綱從頭到尾沒有踐行這些法定程序。
l 當然吳思華說課本都印好了怎能不用已遭打臉,更是笑話一樁。
(二)相關訴訟
1.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判決,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
l 有學生單獨委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對教育部公布的微調課鋼聲請假處分,要求不得如期於明天起實施,開庭審理後裁定聲請駁回,理由是課綱修正並非行政處分,而是法規命令,人民依法不得對法規命令提起行政訴訟,更不能聲請假處分。
l 若行政法院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更強化了前述應該課綱踐行相關法律程序的必要性,更突顯教育部「微調課綱」之荒謬。
2.台權會針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起訴訟
因公益考量,法院認為教育部應公布會議紀錄及投票單
l 教育部主張會議紀錄及投票單不公開是慣例,但法院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可以例外不公開的規定,是屬於列舉式規定而不包含慣例。
l 法院對認為:對於「公益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明顯比前者「公開資訊所造成的不公正」還要高。因此,考量達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重要目的:「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使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目的」認為教育部已經沒有裁量的空間(裁量餘地)應該要公開課綱微調案的資訊。
l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l 被告(教育部)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月7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 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三)監察院報告
1.監察院認為課綱調整沒有違反行政程序
2.監察院認為課綱應屬行政規則。
3.程序沒爭議但教育部未能善用該部「科學教 育指導會」及「人文暨社會學科教育指導會」的功能 ,使該兩委員會能有效參與「課程綱要」之審議,以減低修訂課程綱要之爭議。
4.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於遴聘委員,以資深、專業及「爭議性」較少為宜,方能獲得尊重及支持,此外課綱審議應避免政治干預
四、 國外有關課綱及教材爭議案例
1.香港
l 2012年港府預訂在中小學實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必修課,背後的推力是擔心日漸流失民心的北京政府。
「去港化」國民教育
l 北京方面希望教導孩子們首先將自己看作中國人,其次才是香港人。調查的結果則顯示香港民眾的看法與此完全相反。教育手冊中美化了中國共產黨並忽略了1989年鎮壓民主人士之類的事件。手冊中批評多黨制民主導致“惡性政黨鬥爭”。
l 經過一連串的絕食靜坐後,有超過9萬人參與遊行集會,參加者更包括平日對政治事件冷感的家長帶著孩子來參加,反對「洗腦教育」。2012年10月香港政府終於感受到群眾壓力,宣布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
2.美國
l 2014年9月,美國科羅拉多州傑佛遜郡的高中學生反洗腦歷史課綱的抗議事件,因為教育當局想要把高中歷史課綱中關於公民不服從的行動與社會紛爭的「黑歷史」給刪除掉。有一群高中學生跳出來抗議政府的教育當局想要竄改歷史課綱。這群上街抗議的學生從原來的兩百多人,過了兩天變成一千多人上街聲援。這場反洗腦課綱的抗議,連高中老師都站出來跟學生站在一起。
l 2010年,德州因為採行保守派的美國社會科學課綱標準而備受爭議,該課綱內容未納入許多重要歷史事件,並影響了該州教科書的編寫方向及內容。德州公立學校的5百萬學生將開始受到其中爭議內容的影響,自由派人士擔心將會對該州及全美學生帶來不良後果。以德州教科書帶來的爭議大概有下:迴避內戰歷史及種族隔離制度,漠視德州的拉丁裔族群並抹殺開國元勳傑佛遜,對於墨裔美國人及美國印弟安人遭迫害歷史略過不提,因此遭到輿論的批判。
3.日本-家永教科書訴訟
l 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對於教科書採取「自行發行、自由選擇」的制度。然而因為嗅到「反對專制」的自由民權運動,已逐漸高張的氛圍,所以在1880年開始禁止特定書目作為教科書,並在1886年開始導入「審定制度」。
l 1903年將小學的教科書制度改成「國定制度」。戰後,政府才開始反省廢止「國定制度」,改回「審定制度」。
l 教科書的審定制度也引發家永教科書訴訟,此為高中日本史教科書作者「家永三郎」關於教科書審查問題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案件的統稱。
l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教科書檢定)沒有妨礙普通圖書的出版發行,也並非出於禁止發表的目的或者在發表前的審查,因此並不構成檢閱」,判定教科書檢定製度符合憲法精神,駁回了原告的大部分訴訟請求,實際上可以被認為是家永一方的敗訴。另一方面,關於檢定內容的妥當與否,最高法院支持了家永的部分主張,判定政府存在濫用裁量權的行為。
l 教科書審定應限定於教科書誤植等客觀明確的錯誤,或教科書內容是否符合課程綱要的範圍,不應超出前開限度,而對技術內容是否有當,進行評斷。基此,系爭不合格處分,應認違法。
l 家永訴訟的發動,不僅讓教科書審定的問題撼動該國內外,緩和教科書審定制度一昧朝國家統制的方向惡化發展,開始讓日本政府逐漸放寬對於戰爭加害事實的描述。
五、教育與政治
如何看待教育?有人說教育即政治,編撰教科書是統治的合理的作為,能認同嗎?
(一)並行雙軌的課綱是否可行?
l 根據報導指出,除了民進黨執政縣市,大多的學校都採新舊課綱教科書並行。
l 北市府副發言人黃大維說,今年四月市府已清楚表明立場,高中課綱微調依法屬教育部權責,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解決法律爭議問題,課綱微調法律爭議未解之前,北市府決定採用原版課綱,教育局長湯志民也已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的教科書。不過,黃大維也說,選用教科書權利是屬各級學校權責,教育局雖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教科書,若學校選擇新版課綱的教科書,教育局也會尊重。
l 但以手頭上的資料來看,臺北市26所市立高中有將近7成的高中都採用新課綱的教科書(公民65%;歷史69%)
(二)課綱成為有心人士操作選舉議題的方式
l 檢核小組召集人王曉波接受訪訪問時也直言「對於藍營來說,反倒可以增強內部的凝聚力。“九合一選舉”大敗就是國民黨失去了凝聚力,很多藍軍都不投票了,如果課綱實施下去,藍軍是會支持。國民黨現在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在於,它沒有“國家目標”,自己一直很含糊很迷茫,需要有更強的論述來說服群眾,課綱修改正是想起到這樣的作用。」
王曉波其他爭議發言
1. 蔣介石在大陸清黨殺了40幾萬人,相對之下台灣228受難2萬人是「小case」
2. 首都在南京論。
l 微調是要符合國際趨勢,至於檢核是否符合憲法。微調跟檢核某種程度上對於主權的論述也將相違背,形成矛盾的論述。(EX主權治權分離以及蒙古是否獨立?)
l 台灣歷史不只有中華民國,是否更該以多元史觀方能讓未來的學生更能了解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物。
(三)習近平下指導棋?
l 習近平說,他要推動國際社會正確認識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並加強抗戰研究的國際學術交流,且推動海峽兩岸史學界共享史料、共寫史書,共同捍衛民族尊嚴和榮譽。
l 這令人聯想是否在馬英九的終極統一之下,由中共當局下的指導期。
(四)國民黨為激化藍綠衝突,將課綱的法律問題升格為對於台灣主體性的爭議
l 為了年底選舉,藍營已定調課綱議題就是國家歷史定位的議題,此舉不但無法解決目前課綱的爭議,更可能讓台灣過去多元歷史的學習成果毀於一旦。
l 至於藍營不斷影射民進黨背後操弄學生,形同把所有不滿國民黨執政的人都歸類為民進黨,更讓人嘆息國民黨與人民距離之遠。國民黨任何一位議員立委都可以到場關切聆聽學生訴求,試問哪一位願意做?
l 大家都認為應該讓學生回到教室裡,當下之急國會應該讓課綱的法律程序更加完備並且協議不應讓政治意識形態過度影響教學及教材的編定(無論哪一黨執政),倘若藍營不願意開臨時會,恐怕將使社會走上另一個對立的極端。
#黑箱課綱 #反課綱微調 #課綱微調 #課綱 #吳思華 #教育部 #陳建勳 #課綱說明座談會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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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偉議員辦公室整理-帥咸 TEL:87863271 FAX:87863273
香港錄音法律效力 在 無待堂 Facebook 八卦
【盧斯達:不管暴力還是自由 香港人都不會輕易忘記】
「後送中」香港——地獄已空 幽冥在此
經歷了許多天翻地覆,林鄭發表八分鐘宣言,宣佈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撤回」在用字上仍然曖昧。林鄭在影片中表示,在立法會復會後,保安局局長會按立會《議事規則》「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
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回應:根據《議事規則》,如果想撤回議案,負責草案的官員應該在立法會「宣佈」撤回,而非「動議」撤回。林鄭月娥在6月12日宣佈「暫緩」送中條例,黃宏發也曾經批評「暫緩」並不符合《議事規則》,「暫緩」一說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當然對絕大多數香港人,包括我,現時是否「撤回」,早已無關宏旨。這個血腥夏季的宏旨,乃是政治僵局而揭露的深層次問題,包括警權無限大、堂而皇之的警暴、鄉村黑幫深度介入政治、奉行所謂「法治」的律政司只控告示威者,而似乎對鄉黑和親政府暴民採取另一套檢控準則……這些問題在鎮壓之中越演越烈,已經不是長官意志一句「撤回」可以補救。
香港的政治社會生態,介乎於新加坡和台灣之間。香港自殖民地開埠以來,就是威權獨裁社會。殖民地總督是三軍統帥,有無上權力。據說(理論上)總督可以在街上拔劍處死平民,而沒有後果。但獨裁不代表無法運行,在人類歷史上,專制和王權總是歷史的常態,而民主憲政則是非常近代的新發明。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在歷史的狹縫發展出自己的儀軌,在20世紀,英國殖民地部有成文的證據顯示,英國有官員抱怨港英政府太過自行其是,尤如「香港共和國」。
麥理浩就是用盡了體制內的獨裁權力,令香港變成第一流的自治城市。
如何向兩個利益完全不一樣的群體負責
香港和新加坡長期被相提並論,是因為兩者都有接近程度的政治獨立,只要政治獨立,就算沒有民意授權,由大有為的當權者操持國政,移山填海都不是問題。林鄭月娥被英國路透社流出的錄音中表示,自己作為特首,要侍奉兩個主人,包括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人,而在政治現實中特首的主人當然只有前者的份。在「回歸」之後,英國視之為「香港共和國」的獨立政治空間,已經名存實亡,由事實獨立,變成有多少空間要看北京當權者一念之間。而之後是更加大一統的習近平上台,並且永續任期。
香港發展停滯,不是因為太過獨裁,而是因為不夠獨裁。總督以前的服務對象相對簡單,必要時甚至能與上司 (殖民地部)衝突。而現在,特首卻要同時向兩個利益完全不一樣的群體負責,客觀上是不可能。
香港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近日對傳媒表示:「回歸以來,三任特首都敗興而回,那顯然不是人的問題,是不是時候要檢討制度呢?」而香港要進行內部民主改革,為不能再大刀闊斧隨便拔劍殺人的總督/特首,增加民意授權和政治合法性,但北京又視為國家安全問題一再阻礙,於是香港又無法變成像台灣那樣的西式憲政。專制的效率,香港沒有;民主政治「想像共同體」的認受,香港同樣缺乏。
在北京「單一國家制」、「全面管治權」的狂熱框架壓迫之下,香港無法回復港英時代的良性獨裁,也無法走向真正民主憲政,就此空轉內耗。在《送中條例》的政治僵局中,很多以前被港英和中共暫時收復的妖怪,也得到重新作亂的空間。
例如部份新界原居民、黑幫、警隊。新界原居民與英軍打了「新界六日戰爭」,雖然完全失敗,但獲得安撫、授以特權,英國也提升其他氏族的地位,對新界人分而治之,將他們拉攏到執政聯盟之中;至於黑幫和警察,在香港歷史的大部份時間都是公然勾結的,最後總督用英軍和廉政公署等等非常手段暫時鎮壓,兩者因而表面上分開,也安份了一段日子。在英殖是時代最後的日子,中國為了粉飾太平,也招安了很多黑幫高層去中國經商,使香港人得到香港已經太平的錯覺。
警黑合流重新浮現
香港主權移交之後,政府權力被上述的國家框架限制下來,尤如僵屍頭上的道符失去法力,警黑合流也在回歸十年之後慢慢重新浮現。而某些弱勢的野心家也樂意拉攏上述勢力,使其成為弱勢政府的非神聖同盟,必要時用體制外方法達成政治目標。《送中條例》引發的政治動蕩,更是借屍還魂,陰魂得以重回人間。黑幫在街上公然集結毆鬥、警察撕走委任證虐打市民,很多操作都變得公開化、地上化,不再是捕風捉影的傳說,「裹政治」成為日常,在元朗黑夜,警察為黑幫護航的畫面,象徵港英以來靠總督維持權界的現代社會,正式壽終正寢。
這個長達數十年的還胎儀式,自然需要血祭。當警察和黑幫已經嘗試過暴力而沒有後果,也沒有懲罰機制。好像吃過人肉的動物,沒人知道會否上癮,最好還是要處死。而合法武裝違法之後沒得到嚴懲,甚至出現政務司司長、政府第2號人物要反過來安撫警隊,還奢望警黑之後會奉公守法維持過去低調,實在天真。
嘗過濫權的快感,就不會輕易放棄。那心態可不是一生bound by law的善男順女能夠輕易掌握,加上代表整個中國的「中央」已經表態無條件撐警、支持「愛國愛港」的群眾自行其是,黑白兩道已不是港英年代那些穩貼著符、為捉鬼道長所用的殭屍,香港沒有得到自主,倒是他們得到了。正如西彥所說:「地獄已空,幽冥在此」(Hell is empty and all the devils are here)。
至於最年輕的抗爭一代、香港主體性的樹苗,也嘗到了血的滋潤——很多前線抗爭者,打過了警察、搗毀過公物、嘗過了自己作主、曾經置身在共赴患難的共同體氣氛之中,之後要對他們做「愛國教育」、要他們回到奉公守法、tax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預設狀態,可沒那麼容易。你可沒那麼容易再愚弄這些自我啟蒙者。他們掌握了策略、經驗和手段,要對抗無力感,就行動。
即使五大訴求無法達成,黑白兩道沒有付出代價,香港人的精神面貌已經洗刷了一遍。北京和港府之想要在香港推動甚麼爭議政策,現時香港的狀態就可能馬上重演。不管是暴力還是自由,只要嘗過一次就不會輕易忘記。
香港錄音法律效力 在 盧斯達 Facebook 八卦
【盧斯達:不管暴力還是自由 香港人都不會輕易忘記】
「後送中」香港——地獄已空 幽冥在此
經歷了許多天翻地覆,林鄭發表八分鐘宣言,宣佈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撤回」在用字上仍然曖昧。林鄭在影片中表示,在立法會復會後,保安局局長會按立會《議事規則》「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
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回應:根據《議事規則》,如果想撤回議案,負責草案的官員應該在立法會「宣佈」撤回,而非「動議」撤回。林鄭月娥在6月12日宣佈「暫緩」送中條例,黃宏發也曾經批評「暫緩」並不符合《議事規則》,「暫緩」一說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當然對絕大多數香港人,包括我,現時是否「撤回」,早已無關宏旨。這個血腥夏季的宏旨,乃是政治僵局而揭露的深層次問題,包括警權無限大、堂而皇之的警暴、鄉村黑幫深度介入政治、奉行所謂「法治」的律政司只控告示威者,而似乎對鄉黑和親政府暴民採取另一套檢控準則……這些問題在鎮壓之中越演越烈,已經不是長官意志一句「撤回」可以補救。
香港的政治社會生態,介乎於新加坡和台灣之間。香港自殖民地開埠以來,就是威權獨裁社會。殖民地總督是三軍統帥,有無上權力。據說(理論上)總督可以在街上拔劍處死平民,而沒有後果。但獨裁不代表無法運行,在人類歷史上,專制和王權總是歷史的常態,而民主憲政則是非常近代的新發明。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在歷史的狹縫發展出自己的儀軌,在20世紀,英國殖民地部有成文的證據顯示,英國有官員抱怨港英政府太過自行其是,尤如「香港共和國」。
麥理浩就是用盡了體制內的獨裁權力,令香港變成第一流的自治城市。
如何向兩個利益完全不一樣的群體負責
香港和新加坡長期被相提並論,是因為兩者都有接近程度的政治獨立,只要政治獨立,就算沒有民意授權,由大有為的當權者操持國政,移山填海都不是問題。林鄭月娥被英國路透社流出的錄音中表示,自己作為特首,要侍奉兩個主人,包括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人,而在政治現實中特首的主人當然只有前者的份。在「回歸」之後,英國視之為「香港共和國」的獨立政治空間,已經名存實亡,由事實獨立,變成有多少空間要看北京當權者一念之間。而之後是更加大一統的習近平上台,並且永續任期。
香港發展停滯,不是因為太過獨裁,而是因為不夠獨裁。總督以前的服務對象相對簡單,必要時甚至能與上司 (殖民地部)衝突。而現在,特首卻要同時向兩個利益完全不一樣的群體負責,客觀上是不可能。
香港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近日對傳媒表示:「回歸以來,三任特首都敗興而回,那顯然不是人的問題,是不是時候要檢討制度呢?」而香港要進行內部民主改革,為不能再大刀闊斧隨便拔劍殺人的總督/特首,增加民意授權和政治合法性,但北京又視為國家安全問題一再阻礙,於是香港又無法變成像台灣那樣的西式憲政。專制的效率,香港沒有;民主政治「想像共同體」的認受,香港同樣缺乏。
在北京「單一國家制」、「全面管治權」的狂熱框架壓迫之下,香港無法回復港英時代的良性獨裁,也無法走向真正民主憲政,就此空轉內耗。在《送中條例》的政治僵局中,很多以前被港英和中共暫時收復的妖怪,也得到重新作亂的空間。
例如部份新界原居民、黑幫、警隊。新界原居民與英軍打了「新界六日戰爭」,雖然完全失敗,但獲得安撫、授以特權,英國也提升其他氏族的地位,對新界人分而治之,將他們拉攏到執政聯盟之中;至於黑幫和警察,在香港歷史的大部份時間都是公然勾結的,最後總督用英軍和廉政公署等等非常手段暫時鎮壓,兩者因而表面上分開,也安份了一段日子。在英殖是時代最後的日子,中國為了粉飾太平,也招安了很多黑幫高層去中國經商,使香港人得到香港已經太平的錯覺。
警黑合流重新浮現
香港主權移交之後,政府權力被上述的國家框架限制下來,尤如僵屍頭上的道符失去法力,警黑合流也在回歸十年之後慢慢重新浮現。而某些弱勢的野心家也樂意拉攏上述勢力,使其成為弱勢政府的非神聖同盟,必要時用體制外方法達成政治目標。《送中條例》引發的政治動蕩,更是借屍還魂,陰魂得以重回人間。黑幫在街上公然集結毆鬥、警察撕走委任證虐打市民,很多操作都變得公開化、地上化,不再是捕風捉影的傳說,「裹政治」成為日常,在元朗黑夜,警察為黑幫護航的畫面,象徵港英以來靠總督維持權界的現代社會,正式壽終正寢。
這個長達數十年的還胎儀式,自然需要血祭。當警察和黑幫已經嘗試過暴力而沒有後果,也沒有懲罰機制。好像吃過人肉的動物,沒人知道會否上癮,最好還是要處死。而合法武裝違法之後沒得到嚴懲,甚至出現政務司司長、政府第2號人物要反過來安撫警隊,還奢望警黑之後會奉公守法維持過去低調,實在天真。
嘗過濫權的快感,就不會輕易放棄。那心態可不是一生bound by law的善男順女能夠輕易掌握,加上代表整個中國的「中央」已經表態無條件撐警、支持「愛國愛港」的群眾自行其是,黑白兩道已不是港英年代那些穩貼著符、為捉鬼道長所用的殭屍,香港沒有得到自主,倒是他們得到了。正如西彥所說:「地獄已空,幽冥在此」(Hell is empty and all the devils are here)。
至於最年輕的抗爭一代、香港主體性的樹苗,也嘗到了血的滋潤——很多前線抗爭者,打過了警察、搗毀過公物、嘗過了自己作主、曾經置身在共赴患難的共同體氣氛之中,之後要對他們做「愛國教育」、要他們回到奉公守法、tax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預設狀態,可沒那麼容易。你可沒那麼容易再愚弄這些自我啟蒙者。他們掌握了策略、經驗和手段,要對抗無力感,就行動。
即使五大訴求無法達成,黑白兩道沒有付出代價,香港人的精神面貌已經洗刷了一遍。北京和港府之想要在香港推動甚麼爭議政策,現時香港的狀態就可能馬上重演。不管是暴力還是自由,只要嘗過一次就不會輕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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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龍台灣電競有限公司的合約終止的存證信函我已經收到,6月1日收到存證信函,內容卻是5月19日終止合約,存證信函為證(如圖),謝嘉欣(Amber)你要不要乾脆存證信函直接寫5月12日好了?存證信函也不敘明解約原因,我絕對不會妥協法律不專業之行為表現。
5月15日,約在基地協商(謝嘉欣你有錄音,當然我也有),最後已經清楚表達立場,就是沒有想把這件事情交由法院判定處理,看要怎麼處理可以再談,但經過兩週漫長等待,完全沒收到回覆,直到5月31日,等到的卻是公司這種官方公告?你該不會不知道解約都是以存證信函送達日為準吧?
針對合約內容,例賽、戰隊冠軍獎金塔龍台灣電競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合約內容是需在季賽結束後30日內支付,PCS春季賽結束時間為2023年4月9日,距今已經超過60日,我合約是跟塔龍台灣電競有限公司簽訂,莫非你還要我送支付命令,然後強制執行跟你追討?
2023年6月9日,你們也收到了我寄送的存證信函,如果對我存證信函有法律上的疑問,建議你們可以先詢問律師。
陳昌駒(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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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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