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的這個判決的確很前瞻
你雇了一個員工來煮咖啡,結果她煮咖啡之餘殺了你店裡的客人,你也要連帶賠償,是不是很刺激呢?
如果法官都這樣判,你以後說有教化可能的人渣再犯,你也要負賠償責任我就沒意見啊!
這位非常有可能從來沒當過便利商店店員或是去星巴克打過工的法官的要求直白一點講,就是以後每家餐飲小吃店包含星巴克跟便利商店,員工手冊裡面都必須要明確要求,所有店員看到店內有人神情有異臉色難看或是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跟平常消費時間不同沒有離開的時候,公司都要明文規定必須立即把對方叫醒或是通知老闆,換句話說要比國中的留校自習還要嚴格,一睡著就要打醒!
任何風吹草動異於平常,員工跟老闆都一定要進入名偵探柯南模式啊這裡可能有殺人案了!或是學金田一一大喊兇手就在我們之中,我一定要不負爺爺的名聲找出殺人兇手!再不然就是你要二十四小時裝監視器監控整個用餐區,看誰倒下就立即聯想可能店長想殺人!
否則你就不是【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員工殺人你也沒注意,要賠!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商用洗碗機推薦】聖洋工業有限公司(通亨企業社),快速洗碗省人力成本! #商用洗碗機 #聖洋工業有限公司 #快速洗碗 商用洗碗機-聖洋工業有限公司 感謝全台餐飲小吃店愛用推薦! 我們擁有最專業的服務團隊,商用洗碗機價格公道,一通電話馬上到府服務,任何有關洗碗設備,包括買賣、安裝、維修、保養亦或...
餐飲小吃店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八卦
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民事求償,一審判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及2股東免賠,但高院認為呂男等人因監督管理疏失,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逆轉改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810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定讞。】
在媽媽嘴咖啡店裡面,一杯媽媽嘴咖啡的訂價是新台幣七十元。要賠償這次最高法院認定應該賠償的金額,必須賣上52583,五萬兩千五百八十三杯。但人家賣一杯咖啡利潤最多三成,其他要拿來付房租水電員工薪水,所以真正的杯數應該是十七萬五千兩百六十杯。一杯咖啡如果需要耗時三分鐘來販賣,要花上五十二萬五千八百三十分鐘,等於是一天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的賣1.0004年的咖啡,如果一天只上班八小時一周賣七天,那麼要賣3.0013年。
如果這幾個媽媽嘴咖啡店的老闆罪有應得也就算了,賣個十年都不為過。但問題就是這個案子士林地院覺得不用賠,高等法院覺得要賠,上訴之後最高法院駁回也認可高等法院看法要賠。然後任何有常識開過店面的人看到判決結果顯然都會虎軀一震,震撼的發現竟然雇用員工來店裡泡咖啡,結果她把人帶到店外殺了,老闆竟然也有賠償責任!
好啦為了避免每次都被罵法盲不看判決書,所以我們很努力地去查判決書。但不知道是不是最高法院領的薪水不夠多,判決出來之後高院103上600判決書到現在截至本人下筆時都快一周了還沒上網,如果缺錢找工讀生上網我可以支援啊!所以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引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的這篇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重上字第406號判決書囉。
因為這次的判決顯然是引用中華民國民法第188條第一項的但書規定: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地獄倒楣鬼媽媽嘴咖啡店股東們並沒有盡到【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所以應該負責賠償。判決書裡面沒有要求從雇用謝依涵就要看出她的面相或是手相註定有大凶殺人之兆,或者是要像是阿湯哥關鍵報告一樣預測她未來就是會殺人,或者是如同【我的英雄學院】裡的夜目爵士一樣摸個手手就可以預知歐麥爾特會被敵人殺死或是謝依涵會殺人,因此這邊我們就不討論了。
由於本篇稿子不管寫再多只能拿八百字稿費,等於我寫超過八百字都是送給網站的,基於小氣的本能,我不能讓字數過度膨脹,因此我必須有限度的節錄判決書。
法官主要認為地獄倒楣鬼媽媽嘴股東們應該賠償的原因是其心證闡述於判決書第四項第七條及第九條。【顯見媽媽嘴有限公司對於顧客於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並無建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無對於身為店長之謝依涵及其他員工,有無即時、妥適或送醫處理顧客突發之身體異常狀況及於店內值勤不可無緣由任意離開,建立監督之機制,致證人郭乃慈雖於當日晚間7點半左右發現陳進福及張翠萍神情有異,臉色難看,張翠萍更曾站起來試圖掙扎往外走,卻未予關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之媽媽嘴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炳宏,俟至晚間八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到陳進福夫妻仍緊閉雙眼坐在坐位上,雖覺得奇怪,仍未予理會,錯失兩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之機會。如若媽媽嘴有限公司有就員工此部分職務之執行盡相當之監督注意,即時對陳進福或張翠萍伸出援手,即有可能避免不幸之事件發生,使陳進福及張翠萍免於遭到謝依涵之殺害。】這位非常有可能從來沒當過便利商店店員或是去星巴克打過工的法官的要求直白一點講,就是以後每家餐飲小吃店包含星巴克跟便利商店,員工手冊裡面都必須要明確要求,所有店員看到店內有人神情有異臉色難看或是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跟平常消費時間不同沒有離開的時候,公司都要明文規定必須立即把對方叫醒或是通知老闆,換句話說要比國中的留校自習還要嚴格,一睡著就要打醒!任何風吹草動異於平常,員工跟老闆都一定要進入名偵探柯南模式啊這裡可能有殺人案了!或是學金田一一大喊兇手就在我們之中,我一定要不負爺爺的名聲找出殺人兇手!再不然就是你要二十四小時裝監視器監控整個用餐區,看誰倒下就立即聯想可能店長想殺人!否則你就不是【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員工殺人你也沒注意,要賠!
第九條主文關鍵在此(覺得看不夠可以自己去找判決)【經過烘豆間時,看到謝依涵更換運動長褲旁邊有鈕扣 (她上班原本所穿是短裙搭配內搭褲),我問她為何更換褲子,他說他學ROCK(歐石城) 跳水,我就沒再問就離開回辦公室」、「也沒問她在那裡落水」等語 (本院一卷第184、206、207頁),並未追究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落水之行為。……足見媽媽嘴有限公司就一個班三個人中最資深者或店長,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之情形,並無管理監督之機制,致謝依涵得以不須向當日在店內之呂炳宏報備,而得從容的將陷於意識不清、不能抗拒狀態之陳進福扶出媽媽嘴咖啡店外殺害,媽媽嘴有限公司抗辯其等對於謝依涵之監督已盡相當注意,無足可採。】所以在這邊這位顯然沒在便利商店打過工的法官又認為了,第一你的女性員工如果忽然之間換了褲子,你一定要追問到底,對方給甚麼理由你都要認為可能是暗懷鬼胎離開咖啡店去殺人越貨,即使問到對方可能覺得你性騷擾也必須要堅持下去,否則你請來泡咖啡的店長在店外掉到泥巴裡面換了褲子又殺人了你竟然都沒有注意到並且加以阻止,你就不是【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員工殺人你也沒注意,要賠!還有如果你的麥當勞便利商店星巴克該店最大的店長或是區經理忽然之間想要殺人因而離開店面三十分鐘,員工跟總公司老闆都一定要進入名偵探柯南模式啊這裡可能有殺人案了!或是學金田一一大喊兇手就在我們之中,我一定要不負爺爺的名聲找出殺人兇手!再不然就是你要二十四小時裝監視器監控整個用餐區,看誰離開店面很久不回來就要立刻聯想可能店長想殺人!否則你就不是【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員工離開店面要殺人你也沒注意,要賠!
最後做個簡單結論,這位法官要求的理想世界中,員工在上班時間翹班殺人,算老闆的。沒有監督員工不要在上班時間殺人,算老闆的。沒有問員工為什麼換褲子,殺人算老闆的。沒有規劃員工想殺人時下安眠藥讓顧客臉色不好或睡著時應該怎麼辦,算老闆的。沒有監督導致店長上班時間出外三十分鐘殺人,算老闆的。
那這樣你要在台灣開店,只能像是蟹老闆一樣,在海綿寶寶身上裝個手鐐腳銬,離開店面超過一分鐘就電擊,再不然你就要變成夏威亞教授,只要金鋼狼有做壞事念頭就心靈衝擊他!
啊但是法官這樣要求台灣老闆如此嚴密監控員工,否則員工殺人就要賠的狀況下的勞權和人權怎麼辦呢?啊誰管啦!總之謝依涵殺了兩人但是有教化之可能再犯率低不用死刑,但她至今沒賠償受害者家屬但媽媽嘴地獄倒楣鬼股東們卻要賠三百多萬,這真是可喜可賀啊!
餐飲小吃店 在 饒慶鈴 Facebook 八卦
【台東2例確診 防疫再升級】
台東今天有2例確診個案,台東防疫措施即刻升級,慶鈴宣布,#26日起,#台東餐飲全面禁止內用,#文化健康站、#社區關懷據點、#聚福食堂暫停供餐,#並啟動縣府異地辦公。
#案5468為男性太麻里鄉民, 5/19白天起出現症狀,23日夜間發燒送醫採檢而確診。
5468近期無外縣市活動史,但曾與北部確診個案3419一起參加5/15太麻里林家小館喜宴,為可能感染源,案3419確診後打電話通知,因此22日起未外出、24日確診,此案已匡列5人居家隔離,其餘疫調中。
#案5469為在北部工作的成功鎮女性,5/22全程戴口罩搭乘太魯閣432車次,由家人從玉里接回成功鎮家中,返家後均無外出、3餐由家人購買,24日發燒轉診後確診,此案匡列2人居家隔離。
2位台東鄉親確診,我們一定要守下來!26日起--
📌台東餐飲、小吃店全面禁止內用、試吃,改採外送、外帶
📌文化健康站、社區關懷據點、聚福食堂除特殊狀況個案外,取餐、送餐服務全部暫停
📌身障服務處所停止服務、居家式托育停止送托
📌啟動縣府異地辦公機制
另台東市、長濱鄉、海端鄉、大武鄉衛生所 #社區快篩站5月28日啟動,有症狀、符合條件者可在5/27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後自費採檢。
中央也宣布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14,各級學校也同步停課至6/14
餐飲小吃店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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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老闆們,
小弟在中部經營的是傳統餐飲小吃店
(蚵仔大腸麵線、肉羹麵、魯肉飯、臭豆腐...等)
店休4天。
正職:我、我老婆、一位正職員工共3位
晚班:一位工讀生
我老婆則是明年初即將生產(生產完如果順利找到保母,可以再回來上班)
我則是有打算再多請一位正職代替我老婆未來上班的不穩定性,
晚班則是再多請一位工讀生
對於經營這間店面,我算是第2代...也才剛接手約半年而已(但已經做這行業8年了)
想改掉一些長輩的經營觀念,只是事情沒我想像的順利
利潤不高,全部食材、水電瓦斯、人事店租扣一扣...實際利潤大概只有2成上下!
問過週遭做餐飲的朋友...堂哥開連鎖鐵板燒,利潤約在3成~3成3
朋友開小火鍋店(類似三媽臭臭鍋這種),利潤在3成
親戚開鍋燒意麵店,甚至利潤高達5成...還不用像我這麼忙...
原本長輩計算薪水的方式就是,月薪多少就實拿多少,
沒有再附屬什麼全勤、津貼有的沒的...
但我覺得這樣方式是錯的,畢竟這樣完全沒制度
所以現在店內這位做比較久的正職人員的薪水變成底薪31000+全勤2000+勞健保補助2000 = 共35000,
也因為人手不足,一直請不到人...所以都有另外多發1000~3000的獎金不等
晚班工讀因為是越南外籍學生,聽不太懂中文...
變成只能做後面洗碗的工作,我時薪算115給她
( 原本做4年的晚班工讀因為畢業沒做了,不然原本用餐尖峰時刻4個人就可以解決,
只是有點忙...但還不至於忙不過來 )
但問題來了...由於我們這種小吃店大多都沒勞健保,
所以導致上門求職的人意願也不高
我現在是用底薪24000+全勤2000+勞健保補助2000 = 月薪28000想找正職
但因為是兩頭班,所以詢問的人也不多...
計時人員則是時薪120,但人也留不住...年輕人不想做這個,
不然就是手腳慢到我直接跟他說不適合這份工作
想請問有人情況跟我差不多的嗎 ?
想請教一下你的薪資架構。
我當然想要每個員工都有勞健保、正職人員都可以月薪3萬多,
然後用排班制...店面不用休,每個人還可以月休6~8天
只是現階段的狀況就不允許我這樣做...
因為現在要多請一位正職、一位工讀,每個月的利潤可能只剩1成5~1成7了....
我的薪水是45000 (照之前長輩給我的持平,會太高嗎? 我一天基本工作12小時
也都是比員工晚走)
老婆領3萬
正職3萬5 (獎金1000~3000不等)
晚班工讀一個月大概都1萬1~1萬2多 !
預計再多請正職28000、晚班工讀算1萬2好了,人事成本應該3成左右了!
想請各位比較有經驗有想法的大大,可以分析給我看看薪水架構應該怎麼規劃比較好
也比較好請人嗎 ?
例如你們的三節禮金、生日禮金、年終獎金都是怎麼去發放呢 ?
工讀生也必須附加這些獎金嗎 ?
週遭沒做過餐飲業的人...說真的,他們的建議真的都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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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08.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44246841.A.9AF.html
※ 編輯: bonjovi408 (114.41.108.114), 10/08/2015 05:01:27
※ 編輯: bonjovi408 (114.41.108.114), 10/08/2015 05:06:21
跟我老婆的薪水了! 有朋友說我不應該把薪水扣掉才算利潤...但我覺得他應該搞不懂,
我因為有在店裡上班,裡所當然要算薪水...如果也把我薪水加進去利潤,這樣不就
等於拿自己拿錢去提高店面的帳面利潤 ?
平均營業額約在2萬~2萬2之間,但我想食材、原物料的價錢太高
但我會給正職的福利相對也會比工讀昇高,
會設定全勤,是因為之前店內沒有全勤,導致員工會無故請假造成困擾
我店內通常都不會扣薪,但最近請了一位工讀(已離職)
上班13天遲到40多分鐘,但因為她算時薪120,也沒全勤...
導致這40多分鐘不知該如何扣薪...
工讀生時薪120,另外在加全勤獎金...等於算下來時薪是超過120
偏偏就有人根本沒那時薪120的價值(閃事情、不肯學、手腳慢)
※ 編輯: bonjovi408 (114.46.114.225), 10/09/2015 0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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