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過女子游泳池嗎?
【舊時光的女子專用游泳池】
長長的暑假裡
最佳消暑勝地就是游泳池了
而早年台北市有女子專用游泳池
成立原因從歷史新聞可以了解
女性在一般泳池受到騷擾
因而有女子游泳池的設立
游泳池是每個孩子難忘的回憶
夏日戲水大戰,你有什麼樣的故事
圖片日期:1960/06/15
圖片來源:聯合報
圖片說明:座落在台北市府後門外的市立建成女子游泳池開幕,有六位在本省泳壇享有美人魚盛譽的女選手,下池表演。
#雄蒼蠅都不准飛進去
#盛夏的清涼地
#報時光UDNtime
歷史新聞
【1960-06-07/聯合報/02版/第二版】
市立女泳池 十二日開幕
首日免費開放 以後門票一元
(本報訊)一座市立女子游泳池,現已裝設竣工,定十二日上午十時開幕,是日免費開放一天,市府並於開幕典禮後,舉行第一屆市府女子員工游泳比賽,邀請各界參觀。
此一游泳池係由市府後面原有建成國校的游泳池改建而成,定名為「台北市立建成女子游泳池」,大門設於南京西路六四巷內,除有長廿五公尺,寬十公尺的長方形泳池一個外,另有縱長十公尺,橫寬五公尺的橢圓形兒童泳池一個。
十餘年來該池未曾使用,去年經市府計劃予以修復,改為女子泳池。並增設更衣室、保管室、馬達室、售票室、旗台、廁所等設備,開放供婦女及兒童使用。計動用經費十萬零九千元。據市府估計,如新闢如此規模之游泳池,當需四十萬元。
該池十三日起,每週除星期一換水停止使用外,其餘各日均於上午八時卅分起至下午五時止開放使用,成人只限婦女,門票每人一元。一.一公尺以下的兒童,不分性別均可免費入池。一.一至一‧四公尺的兒童,也只限女性半票入池,每人五角。
【1959-02-16/聯合報/05版/聯合副刊】
玻璃墊上
關於婦女游泳池
(何凡)台北市府五月初起將在市府內專設一婦女游泳池。辦法是每週兩天供市府員工專用,其餘五天祇限婦女及由女性保護人陪伴的十歲以下兒童入池。十崴以上的男性就恕不招待了。此一設施的理由有幾個,其中一個較重要的是,東門游泳池泳客太多,常有不良少年調戲婦女,以至女客卻步。
四面環海的台灣,住民學習游泳技術比在大陸上更有需要。而八十多萬人的台北,市立的祇有一個東門游泳池,也的確太少。市府增設一池,可以得益於市民及市府員工健康,我們十分贊成。何況這原是廢置的建成國校游泳池,花錢不多即可化無用為有用,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正如動物園旁的兒童樂園,原來有名無實,經市府與僑資合作後,現在已經成為遊息佳地。市府能在這一方面動腦筋,總是好事。
報上說,游泳池的管理人員將一律用女性。又,此一「男人禁地」並未規定「謝絕參觀」,所以「市府員工將眼福無邊」云。遙想黃市長此一措施,將獲得市府同仁的擁護,因為他們每週既有兩天身體可以游泳,又有五天「眼睛可以喫冰淇淋」,當然可以樂觀。至於外界男性,由於既未聽說出售參觀券,而且池子是在市府內,似乎不便出入其間了。
事實上,即使是專為女性設的游泳池,也不能像女澡堂子那樣的「男賓止步」,祗不過他們不下水罷了。如果真辦到連「雄蒼蠅都不准飛進去」的程度。那將成為外國駐台記者的花邊新聞了。
更要緊的一件事是,對於不良少年在游冰場所調戲婦女一事,市府不可存有「管制了就躲」的觀念,而覺得把東門的女泳客自小色狼中救出來就算完了,惡少侮辱婦女是犯法行為,警察不能放任不管,就是在場的任何男女泳客也應當見義勇為出面干涉。再說此類場所常常是中外雜處,色狼猖歉不但擾亂冶安,而且貽羞國際。過去基隆每水浴場常常發生這類可恥行為,即由於取締不嚴。今後國人當有導之於正的決心,而不可慣壞了這幫誤入歧途的孩子。
總之,游泳增池確有必要,但是市府不可存有「嗣後婦女往東門游冰如被調戲純係自誤,本府愛莫能助」的觀念。維持社會秩序,保障婦女安全,及導引青年於正路,是政府與社會人士的共同責任,大家都躲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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