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 - 法理情的判斷依據
在2019年7月,鐵路警察局警李承翰晚上在自強號列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姓凶嫌持刀刺傷、臟器外露,在擔憂車上乘客受到波及後,仍努力壓制兇嫌,經送醫急救,隔天上午宣告不治,全國一片譁然。
而鄭嫌2020年4月30日因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
一時之間,各種聲音與不同角度的探討蜂擁而上,許多言論間彼此爭鋒相對,我也在第一時間收到上百則訊息希望我能夠探討這起事件與判決,為了能夠全面且完善的將整起事件給完整寫出,這篇文章特別請教了我的好朋友,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林京鴻律師,跟我討論不同面向的想法。
警察單位 -
警察單位身為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執行的過程中必須面對各方壓力,以台灣目前的司法環境,警察的配槍基本上可說是裝飾,非到必要與生命危急關頭都不能使用,且第一槍還得對空鳴槍示警,但在處理糾紛時,根本無法預料兇嫌會使用何者武器,特別是距離7公尺以內,槍械的反映絕對比不上刀械。
警察值勤相當辛苦,不只每日得面對生命的壓迫,面臨到許多刁民更有可能被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在種種的原因之下,今天一名優秀的警界同仁在執行的過程中受到殺害,台灣法律竟然判處無罪,對警察同仁的士氣是一大打擊。
受害者家屬
仍記得最後的一通電話中還提醒著他要注意安全,沒想到再次接到電話時卻是天人永隔,警察是充滿危險的工作,更也是台灣維持秩序的核心,身為家眷的他們當然也是提心吊膽,今天當自己的家人離去時,再多的慰問金補助款都於事無補,都換不回至親的親人回來,如今只能依靠司法來讓兇手受到應盡的懲處,兇手無罪的同時也代表著自己的家人是無辜犧牲,卻找不到對此負責的人。
法官
一名有崇高理想且公正的法官,判決的依據必須根據法源來做判決定讞,不應因社會大眾的關注程度,以及社會輿論風向來改變判決結果,而這次判決的結果主要是以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作為依據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第2項則規定顯著降低時,得減輕其刑。(修法前的條文,是用心神喪失與精神耗弱)」
法官根據法條,根據專業醫療團隊的檢驗報告作出判決。
精神科醫師
一、被告自90年起,開始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並於99年被醫生診斷罹有思覺失調症,而後於106年2月3日看診後即失聯。奇美醫院表示,病患罹患此疾病必須終身服藥控制症狀,停藥將導致病情惡化。可見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為有精神障礙之人。
二、案發當下精神疾病已發作:
被告於案發前2日思覺失調症已發作,妄想遭朋友設計要和被告女兒一起謀害被告,以詐領保險金,被告並於案發當天搭乘火車前,陸續前往2處派出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保險公司、議員服務處等地,四處陳述有人要殺他以牟取保險金,希望解除保險契約等語。但被告認為這些單位無法解決其問題,故最後搭火車北上,進而發生本件憾事。
三、案發當下妄想有人害他:
被告妄想其被跟蹤、手機被監控,故刻意閃避行蹤,先自臺南火車站南下前往高雄新左營站,再自該站搭乘臺鐵152車次自強號欲前往臺北,行為異常。嗣被告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足認被告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之員警。
四、醫師診斷後認為「被告情緒激躁不安,自言自語,思考不合邏輯,答非所問,被害妄想,關係妄想,現實感不佳,缺乏病識感,給予抗精神病藥物,情緒穩定劑,病患持續接受門診治療,情緒改善,言談較為切題,但被害妄想仍存在,甚至談及妄想內容時,情緒會突然失控,病患目前精神症狀仍明顯須接受完善精神醫療照護」。足證被告行為時,確實患有思覺失調症,且處於發病狀態。
五、精神鑑定犯案當下處於急性發病:
將被告送至臺中榮總嘉義分院為精神鑑定,亦認:被告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 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而鑑定醫師嗣後亦到本院證稱:思覺失調症病人需要終身服藥控制,停藥2年內,幾乎100%會發病,而案發時被告處於急性狀態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被告已喪失辨識能力。綜上,本院認被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行為,故被告於行為時具有刑法第19條第1 項之情形,依法應為無罪之判決。
醫院根據其專業,對被告當下的情況做出專業診斷判決。
法律並非是自然界用來規範人類的束縛,而是人類發展的過程中,不斷的修正來試圖做到最貼近人類生活狀態的當下,而這個過程是不斷地滾動式修正的,正因如此,法律也從最早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時代,不斷的進步,但法律從來判決的就不是非黑即白的正義,而是一種邏輯與哲學的思辨。
就如同名譽損害與言論自由,本身是種互斥的價值觀,如何從中畫出一條界線,而這條界線我們就稱之為法條,所以當台灣過去的立法機構對於法條三讀通過後,法官便依據法條來做出判決,如果社會大眾認為這條法條已經不合時宜,自然可以聯繫立法委員做出修正。
今天台灣發生如此憾事,沒有人願意看到這種結果,英勇的警察犧牲,法院作出判決,判決的依據來自於法條與醫療團隊的檢驗報告,做出一審的無罪判決,並且強制送醫五年,這個判決不是將兇嫌無罪釋放,而是在他生病的狀態下做出不對的事情,應該治療其心理疾病,並且加以管束以免造成社會的緊張。
最後還有些話想說,我哥哥就是思覺失調患者,他過去從未傷害過人,最後卻因不想造成任何的負擔,決定離開了這個世界,我很懊悔也很傷痛,當時沒有好好的多聆聽他的訴求。
他常告訴我,這個社會對於心理疾病患者相當不友善,今天當他疾病復發時,他自己也無法控制自己,更不清楚自己做了甚麼,而後的懊悔與心理苛責,更是壓得他喘不過氣,一旦他在生活上、工作上、感情上遇到任何情況,向對方表明他罹患心理疾病時,仍可明顯感受到不信任與質疑。
「現在裝病就能殺人無罪嗎?」
「精神病都是騙人的脫罪之詞。」
「只有不知足才會有憂鬱症。」
「想開點就好,情緒低落都是自找的。」
有太多太多的言語,都在不斷的刺痛受傷的人,沒有人願意生病,許多人與其家屬也很努力的讓它們恢復到正常的生活軌跡,就像我們過去的台灣戲劇中「我們與惡的距離」裡面的應思聰,哭著倒在姐姐的懷裡吶喊著:「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只有我有這樣的疾病?」
我想這也是許多心理疾病患者心中不斷對自己的吶喊與苛責。
我無法決定每個人看事物的想法與觀點,這也是我粉專至今正巧日更經營15個月以來,我無法下結論的文章內容,但我更期盼這個社會可以多一點理解、關懷、溝通、擁抱彼此,而不是用著各式的仇恨言論來攻擊彼此。
這篇文章也將會是第一篇,全部留言不回覆的一篇,我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表達不同立場與看法,台灣的民眾在看待這件事情的同時,也很急迫需要一個情緒的出口,我不預設立場,也不干預表達,只希望在溝通的過程中,能夠聆聽與你不同立場的聲音,並且思考立場為何。
學會思辨問題,才能學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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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NPA 署長室
同時也有6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李英宏 aka DJ Didil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李英宏 aka DJ Didilong - 台北直直撞 詞:李英宏 Yinghung Lee 曲:李英宏 Yinghung Lee 編曲 Arranger:李英宏 Yinghung Lee 電吉他 Electric Guitar:陶逸群 Tower 錄音師 Recording engineer:劉...
關係妄想 在 趙國涵 Facebook 八卦
【鐵路警察遇害被告無罪 李承翰父親抑鬱而終】
身為一個記者,
真的很難接受採訪過的受訪家屬驟然離世。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今年67歲,
案發前採訪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了很多,
李媽媽說李爸爸是在李承翰過世後,一夜頭髮全白,轉瞬蒼老。
李承翰位在嘉義的老家,
住家是一座小小的加工廠,
自己家有田地,種的是咖啡豆。
採訪那天都是李承翰的媽媽在說,
李爸爸的話很少,
他比較不擅言詞,
悲傷的情緒幾乎都放在心裡,
去年七月案發至今,
李爸爸跟李媽媽沒有一天吃得好睡得下,
特別是在今年五月,
嘉義地院一審宣判,
鄭姓被告因為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之後。
李承翰的爸爸當天說,
這個結果跟他認知中的公平正義相差十萬八千里,
他感覺自己的兒子為國家犧牲生命,
到頭來比什麼都不如。
判決過後,
李爸爸對於被告無罪一直難以釋懷,
經常一整天不說一句話,
他本來身體的健康狀況就不是很好,
有一些慢性疾病,
有胃出血的宿疾,
當時李承翰選填家鄉的派出所,
也是為了能夠就近照顧年邁的父母親,
但這個心願最後還是落空。
李承翰的父親過世,
所有新聞平台都被網友的憤怒淹沒,
法官被罵到體無完膚,
嘉義地院一審將近七十頁的判決,
律師娘看完之後的確認為有許多值得討論之處。
首先是
檢察官起訴:
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執行罪嫌,
及同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3頁)
被告選任辯護人辯稱:
依本件精神鑑定報告,被告於行為時,並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
是被告之行為依刑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不罰等語。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3頁)
所謂的刑法第19條第1項: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我們來看一審法官的論述:
1.被告行為時罹患思覺失調症,為有精神障礙之人:
被告自99年12月21日起至106年2月3日止,陸續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經醫生診斷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
2.被告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停藥會使病情惡化:(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16頁)
106年2月3日為最後一次就診,當時精神狀況並無明顯異狀,領取慢簽後就此失聯,停藥將導致病情惡化且停藥2年內,即會發病。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9頁)
合議庭傳訊了被告及多名證人,
包括當天他前往報案的兩間派出所員警、
台南市社會局、
投保的三商美邦人壽、
買刀的小北百貨、
議員服務處、
案發列車上的人員,
法官做出以下結論:
「本件被告行為時,處於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又被告因罹患思覺失調症,導致智力退化,總智商76,為邊緣型智力水準,理解力差導致判斷力不佳,且案發時因被害妄想、關係妄想、被跟蹤妄想,故妄想證人子○○對其查票、要求其下車,係在查被告,妄想有人在嘉義站等他,下車有生命危險,故不願意下車,遂跑至第4車廂,因車廂前面座位都沒有人,妄想車廂之全部旅客,都在針對被告,要害死被告,而被害人與證人列車長一同到場,被害人亦要求被告在嘉義站下車,妄想被害人與列車長均為同夥,與別人一起謀害被告,抑或遭人利用,感到不滿、恐懼,以致精神狀況更加不穩定,情緒激動,因而持刀刺被害人,綜觀被告妄想之確信程度、當時之環境情形等一切情狀,被告行為時,對於外界事物之認知、感受、反應、理解、判斷,於行為時已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而控制能力有減損,但未達不能控制程度。」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32-33頁)
#此判決合議庭明確指出被告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
#但有不少疑點悖於常情
例如:(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38頁)
「加以,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亦供稱:因為警察要有現行犯才能幫忙,現在沒有事情無法幫我,故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所以我才直接跑去搭火車,要前往臺北,且跑到哪裡都被監控,主要是手機被監控等語(見重訴卷三第103至104頁),可知被告前往安南派出所、和緯派出所,尋求員警協助後,仍無法解決其被害妄想,始決意搭乘火車前往臺北,是被害妄想仍然存在,且被告尚有被跟蹤妄想、妄想手機遭監控一事。」
#如果被告知道警察只能幫忙現行犯
#他也知道怎麼搭火車去臺北還能夠到處陳情
#這樣算是沒有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嗎?
例如:(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40頁)
「觀諸「被證2-CVIR0107」影片,可知被告當下,其情緒已顯非常激動,並有大聲謾罵叫囂情形,另觀乎「被證3-DOAC7820」影片,被害人、證人子○○一同與被告面對面,被害人要求被告下車時,被告先表示「我拰懶叫啦!誰要下去?現在給拰爸叫警察!沒政府」、再表示「你跟他們講一句,拰爸現呼死」,並於表示「幹你娘機掰啦」後,旋即持刀刺向被害人,緊接稱「「要怎樣?沒政府的喔」,再持刀刺被害人,可見被告當下,其精神狀況已顯不穩定,情緒亦顯得非常激動,堪認被告當下,已嚴重影響其對於外界事物之認知、感受、反應、理解、判斷力等意識能力。」
#法官援用影片中的髒話
#認定被告當下嚴重影響對於外界事物之認知感受反應理解判斷力等意識能力
#似乎有點牽強
例如:(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41頁)
「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稱:(問:如果那時你的女兒也在車上和別人一起串通叫你下車的話,...你是否會拿刀刺你的女兒?)不會」、「(問:你覺得那時候是不是可以控制自己不要殺人,或者你可以自己選擇你想殺哪一個人?)那時候我不好控制,就是受到驚嚇」、「(問:如果不能控制,為什麼你剛才會說如果是你女兒,你就不會刺?如果不能控制,應該是俗話說的「見神殺神,見佛殺佛」你看到誰都殺,不能控制的話,誰都可以刺,怎麼還會分別這個人是你女兒、這個人是誰?)不會,我會控制。如果不會控制的話,我在臺南就開始殺人」、「(問:所以代表你其實還是有控制能力,是否如此?)是,我還是有控制能力。」
#被告在審理過程中已經承認自己還是有控制能力
#鑑定報告也指出被告未達不能控制的程度
#那為何選擇殺警察不殺女兒算是可以控制還等於沒有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呢?
最後法官還是作出無罪判決:(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第63頁)
「綜上,本院綜合鑑定人於本院審理時之證述、鑑定報告,以及被告案發時在案發前、後,整個過程中之思考、反應、行為、言語等等,以及當時之環境情形等一切情狀,堪信被告其對於外界事物之認知、感受、反應、理解等意識能力,於行為時已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至其控制能力,雖有相當減損,但未達不能控制、完全喪失控制能力之程度,揆諸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其行為不罰,應為無罪之諭知。」
對於這個判決,
律師娘雖然不像網友一面倒的狂批猛罵,
但的確認為其中的論述仍有不夠精確跟細緻之處,
期待上訴二審後,
承審法官能有更好更完整的看法,做出更能說服社會大眾的判決。
不過李承翰的父親,已經等不到了。
建請 立委諸公盡快推動修法
✅#保障警察執法權
✅#建立刑法19條統一標準
✅#刑後監護處分提高上限
建請 衛生福利部針對精神疾病患者
✅#成立司法精神醫院
建請 法務部及矯正署
✅#擴大司法精神監獄容額
NPA 署長室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立法院 中華民國法務部
法務部矯正署 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
#台鐵殺警案 #殺警無罪 #李承翰 #鐵路警察
#李承翰父親驟逝 #李承翰父親 #司法
#社會記者 #司法記者 #記者 #趙國涵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關係妄想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八卦
臺鐵嘉義殺警案之終審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52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19 條第2項規定所指之行為人,必是罹患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疾病之人,因該生理上之原因,導致其於行為時理解法律規範,認知、辨識行為違法之意識能力,及依其認知而為行為之控制能力,有較諸常人顯著減低之心理結果,屬刑事責任能力受限制之人,得減輕其刑。
人格違常者,並無認知、辨識能力之障礙,對自我行為之衝動控制能力縱稍嫌不足,但仍具有正常之主動性,非必然衍生犯罪行為,而僅屬人格特質表徵之一端,尚未達影響日常生活之病態程度,係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之人。
至刑法第19 條第3項之規定,係就行為人辨識力或控制力之不能或欠缺,或各該能力之顯著減低,因行為人於從事違法行為之前,仍是自由的,可自由決定做或不做該讓自己陷於精神恍惚狀態之行為,而構成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之情形,其仍能實施具備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之行為,依規範責任論,仍屬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之人。
三者各有區別,不可混淆。
原判決已說明依成大醫院之鑑定結果、陳柏熹之證言,及其他證據調查之結果,認被告有行為責任能力顯著減低之原因,係受其所患(系統性被害)妄想型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之影響,故有刑法第19 條第2項減輕其刑規定之適用;被告並無顯著反社會人格特質,亦非屬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本件是其行為時受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影響,於其精神病症急性發作狀態下,而為殺害被害人之行為,尚無證據足證其具有反社會人格。被告固曾就醫治療,於案發前停止回診、服藥,但本件行為時因無病識感,無法知覺其所呈現之各種妄想,以及理解思覺失調症對其社會職業功能之影響,難認是故意或因過失停止回診、規則服藥,以達其殺害被害人之目的,與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無涉等情。尚無不合。
在此附上: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度上重訴字第537號刑事判決】否定本案屬於原因自由行為之說明
檢察官雖指稱被告案發前自行停止回診、服藥,此一故意不回診及服藥之「原因自由行為」,最終導致「急性」思覺失調症復發,因而造成其持刀刺死被害人之結果,被告就此故意行為造成之結果,應歸責被告,即依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之原因自由行為,被告應有完全責任能力等語(本院卷㈢第282頁)。但被告於本件事發前或當日如附表一所示之行程,其被害妄想、關係妄想及被跟蹤妄想之對象均非「警員」,而是搭乘火車後,經列車長傅至宏查票,及至被害人上車處理時,擴張妄想對象,妄想全車乘客、列車長及被害人均聯合對付他,並持刀刺殺被害人,已如前述,是被告持刀刺殺被害人係屬偶發事件,難認被告於停止回診及服藥時即預見其事後欲持刀殺害被害人,並自陷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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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妄想 在 李英宏 aka DJ Didilong Youtube 的評價
李英宏 aka DJ Didilong - 台北直直撞
詞:李英宏 Yinghung Lee
曲:李英宏 Yinghung Lee
編曲 Arranger:李英宏 Yinghung Lee
電吉他 Electric Guitar:陶逸群 Tower
錄音師 Recording engineer:劉筵程 Raco G
錄音室 Recording studio:顏社錄音室
執行製作 Assistant producer:李英宏 Yinghung Lee
O.P. / S.P.:顏社企業有限公司 KAO!Inc.
ISRC:TWI451600004
他小時候曾經當過饒舌歌手,而且是那種彈舌很快的技巧派,
年紀很輕就發過唱片,然後也很快的從歌星生涯退休了。
而後他進大學唸電影,畢業之後第一份工作卻是是道路工程的工地主任,
然後又幹過一陣子拍MV的製片,但其實退休的這十年來他一直
沒停止玩音樂,偶爾玩票性質的寫寫歌,甚至他自學的編曲也頗有水準,
不管是嘻哈還是電子全都信手拈來,就像玩遊戲機一樣簡單。
有天他和顏社老闆迪拉胖說:我終於搞清楚了,我最想要的還是玩音樂!
這根本就是國中三井壽的設定,但這次他不當饒舌歌手了,他要走自己的路。
於是這是一張以閩南語為主,國語為輔,巧妙的融合了文藝底蘊和藍領生活經驗,
復古的電子節奏一下,彷彿聽到林強回來了,豬頭皮回來了,吳俊霖回來了,
再聽聽這些歌,有在台北街頭攏溜連的魯魯氣質,有對雙手萬能的謳歌,有發情
少年的情歌,有貓有狗,竟然也有對家庭關係的沈痛抗議(認真)。
在這個比讚比點閱率的雲端情感年代,這樣一張趨於純手工慢慢堆砌,胸無大志但
誠懇又自然的嶄新音樂,不就是我們等很久的好東西嘛?
李英宏 aka DJ Didilong Fanspage https://www.facebook.com/djdidilong/
顏社 Fanspage https://www.facebook.com/kao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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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輯名稱:台北直直撞
發行 Distributed by:顏社企業有限公司 KAO!Inc.
發行人 Publisher:迪拉 Dela Chang
監製 Executive Director:迪拉 Dela Chang, 李英宏 Yinghung Lee
製作統籌 Production Director:迪拉 Dela Chang, 李英宏 Yinghung Lee
專輯混音工程師 Mixing Engineer:梯依恩 Ten 好威龍音樂 How We Roll Music
母帶後期處理工程師 Mastering Engineer 迪拉 Dela Chang, 李英宏 Yinghung Lee
母帶後期處理錄音室 Mastering Studio 顏社企業有限公司 KAO!Inc.
企劃統籌 Marketing Director:劉玟姍 Kitty Liu
企劃執行 Marketing Planner:郭容純 Kuo Jun Chun, 林詩盈 Chang Chang Lin, 張書銘 BZ Chang
藝人經紀 Artist Agency:顏社
平面美術設計 Graphic Designers:廖小子
攝影 Photographer:潘怡帆
造型 Stylist:劉玟姍 Kitty Liu、張書銘 BZ Chang
髮型 Hair Stylist:Cig
化妝 Make Up:Chi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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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 Director:許智彥 Kidding Hsu
副導 Assistant Director:黃亮鈞
製片 Head of Production:鄭心愷 Jonathan Cheng
執行製片 Producer:嘿兒
執行助理 Production Assistant:Tanya huang
攝影 Director of Photography:曾崴榆
攝助 Assistant Camera: 林永森 林京佑
燈光 Gaffer:林宏洋 Yang Bmc
燈助 Assistant Lighting:郭佳勳 萬又銘
剪接 Edit:許智彥 Kidding Hsu
調色 colorist:曾崴榆
器材 Equipment:梅花鹿\元禎 妄想機\阿亮
特別感謝 Special Thanks:每一位協助幫忙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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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日期 Released Date:2016.05.10
關係妄想 在 J.Sheon Youtube 的評價
⚠️ 請打開CC字幕觀看歌詞
串流平台收聽:http://jsheon.lnk.to/TheAlley
肚子一餓人就壞,但街頭兄弟一壞就只會浪漫。
這次壞的不只有我們,看似偏壞的街頭兄弟,竟然也遇到了沒在輸的街頭ㄒㄩㄥ妹,也因此誕生這一首「比較」浪漫的歌。
人生沒了浪漫就會是一個錯誤,而浪漫的事就需要一個浪漫的日子來鋪陳。什麼日子呢?
我的生日。
嗯 真的尷尬
沒關係 繼續往下看
總之在這個聖誕夜,我們要大家分享出去這首浪漫的歌,同時留下你認為這世上最浪漫的一件事,之後會選出幾位浪漫到無可救藥的人,送出10-15位我們覺得比較浪漫的街友,送出我們跟Gap合作的福袋當做聖誕禮物,而你們的分享數跟點擊數也是我本人的生日禮物,這樣就是大家都有禮物拿,也就是一個雙贏的局面,英文通常叫做Win-Win。
#比較浪漫
#巷子內
#街頭的兄弟不只很餓還很浪漫
詞Lyricist:剃刀蔣RAZOR/J.Sheon
曲Composer:J.Sheon/剃刀蔣RAZOR
製作人Producer:剃刀蔣RAZOR(跳蛋工廠EGGO Music Production)
編曲Arrangement:剃刀蔣RAZOR(跳蛋工廠EGGO Music Production)
錄音工程師Recording Engineer:陳文駿AJ Chen
錄音室Recording Studio:強力錄音室Mega Force Studio
混音工程師Mixing Engineer:Double魏瑋@NERDYBOY Production我宅有限公司
執行製作Production Assistant:陳璿翔 Shawn Chen(跳蛋工廠EGGO Music Production)
OP:跳蛋工廠有限公司
SP:Universal Ms Publ Ltd Taiwan
影像製作Production : 空島設計有限公司 STORYLAND DESIGN STUDIO
導演Director : 小豪艾倫 Howard Kuo & Allan Shen
製片Producer : 邱凱 Kasper Chiu
製片助理Producer Assistant : 何芃萱 Peng Hsuan He
攝影師Director of Photography : 曾崴榆 Wei yu Tseng
攝影助理1st Assistant Cameraman : 陳聰敏 Tsung Min Chen
攝影組Camera Crew : 王丞宇 Chang yu Wang、李祖源 Zu Yuan Lee
燈光師Gaffer : 林宏洋 Hong Yang Lin
燈光助理1st Assistant Gaffer : 許原毓 Yuan Yu Hsu
燈光組Gaffer Crew : 鄭智遠 Zhi Yuan, Zheng Styling : 邱紫瑄 Tzu Hsuan
場務Chiu Grip : 任傑 Jie Ren
演員Cast : 賴羽 Faye、高子妮 Tzu Ni Kao、王思嘉 Sih Jia Wang、邱筠婷 Yun Ting Ciou、辜俞甄 Yu Jhen Gu、吳旻璿 Min Syuan Wu、王竣 Jyun Wang、劉新民 Sin Min
器材Liou Equipment | 妄想機
九巴Drivers|廖桑車隊
剪接師Editor : GJ賴資傑
調光/調色Colorist : Allan Shen 沈沛鋒
特效VFX Supervisor : Howard Kuo 郭書豪
設計Designer : Allan Shen 沈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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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妄想 在 一件襯衫:你揮灑的城市日常風景 Youtube 的評價
山料聊聊】由「一件襯衫」出品,黃山料主持之對談式節目,於2020年04月30日首播,第一季於12月31日前播畢25集。
【山料聊聊】試播集 - 柯佳嬿
https://youtu.be/f-_Q3a6sffE
【山料聊聊】第1集 - 韋禮安
https://youtu.be/3vgMbzkj4us
【山料聊聊】第2集-小燈泡媽媽王婉諭
https://youtu.be/9APzWkmbfXM
【山料聊聊】第3集 - 白癡公主
https://youtu.be/RloIMZ5HcZ0
【山料聊聊】第4集 - 周興哲
https://youtu.be/XPChp11064U
【山料聊聊】第5集 - 楊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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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6集 - 山料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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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7集 - 吳姍儒Sandy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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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8集 - 阿翰PO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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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9集 - Peter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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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10集 - 薔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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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料聊聊】第11集 - 徐若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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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方:一件襯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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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黃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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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訪後記 】
撰文者: 宋家耘、王怡文、黃山料
謝盈萱,曾想過 30 歲進入婚姻;如今年過40歲,對於婚姻,她灑脫笑著:用更年期來區分女人可悲程度,社會真是荒謬!
當女孩的青春爛漫隨歲月逝去
世界看到你的眼光從愛慕轉為憐憫。
40歲的女人,她擁有一股魄力,可以脫下高跟鞋,敲碎一雙雙同情的眼神。魅力,是經過時間歷練熬出之成熟,不一味想「找到真愛」,成熟的女人了解,人生有比找到真愛更重要的東西。
謝盈萱說:
「我相信真愛,但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成熟的女人,不是悲觀而是謹慎,她們可以精準的演算賀爾蒙消散的時機,不再憑著衝動陷入一段關係,她們把自己打理的完整,不需要對方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她自己能承擔「一個人的寂寞」與「兩個人的風險」。
成熟女人的理性穩重,不是失去悸動,
而是她們明白關於愛情的殘忍真相。
「一件襯衫」透過謝盈萱與黃山料的訪談,整理出5項,「關於愛情的真相」給那些迷航在愛情海裡的少男少女們,也告訴那些大齡女子們,妳們並不孤單。
一、愛情的本質,不是拯救。
過去我們都希望,能被一個人救贖,被一段愛情完整你心裡的空缺,但自己都處理不好的問題,怎能妄想一個人能帶給你解脫,就算愛情的靈藥可以帶你逃離現實的殘酷,但自己人生的爛帳,別寄望一段愛情可以替你還清,唯有自己才能治癒自己。
二、愛情的輪廓,會隨時間消失!
愛情的輪廓若只是外型,它總會隨著時間漸漸模糊,腹肌顏值隨著歲月消逝,但腦子裡的東西卻被時間歷練的豐富,外型可以靠訓練,但人與人之間的溫柔對待,是重訓、醫美都換不來的善良本質。
三、每段關係,註定都會分離。
人與人之間最微妙的,就是有一天註定會分離,不管是生命或是緣分都有盡頭,但每段分離的遺憾,都是往後會心一笑的美好,分離是下段故事美好的開始,應該秉持著祝褔,相信美好結局的存在,只是結局的主角不是彼此。
四、真愛是存在的,但不一定是愛情。
人生最大的幸運,是能遇到一個人,在複雜冰冷的世界裡面帶給你一點平靜溫暖,但愛情有太多的前提和條件,真愛不一定是愛情,他是超越性別、年齡、時間、距離的限制,只要他是能在混亂世界裡讓你感到溫暖的人,就算不是戀人,依然是真愛。
五、那些「遇見真愛的秘訣」都是屁話!
小女孩聽信網路上的「秘訣」來尋找愛情,成熟女人根據人生經驗來分辨關係。關於「遇見真愛」有個說法,就是把自己活成100%的自己,「那個他」就會出現,但完成自己價值感的動機,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他?
不管那個人有沒有出現,你的人生絕對有一個存在的原因,關於遇見真愛的秘訣,都只是屁話,把人生活得精彩完整,不是為了遇見真愛,而是為了成為更好的自己。
愛情沒有秘訣,只有真相,人生有太多比愛情更重要的東西值得追求,那些可以被衡量的事物,歲數、美貌、感情,都是虛假的數值,退出這場比漂亮的遊戲吧!我的漂亮,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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