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議題一直是國人重視且在意的項目,近期卻陸續傳出總統府被駭、國人身分證等重要資訊流出,甚至相關個資還在網路上被販售,卻不見政府有何積極作為。
內政部長徐國勇更是在日前受訪時回應,這些資料不是戶政資料,也不是從政府部門流出,「像畢業紀念冊等相關資料」,還強調「政府部門資安嚴密」。這樣的談話令人惋惜,懇切希望中央政府能針對資安進行妥善地審視跟檢查,而非以這樣的言論試圖卸責。
如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文,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個資涉及憲法所揭櫫的隱私權保護,而如何針對個資洩露的處置已牽涉政府是否重視隱私權的程度,而政府的態度更具關鍵,對隱私權保障需要有完整的規劃。
目前牽涉個人重要個資保存的EID(數位身分識別證),政府雖已經暫緩實施,我們希望政府推動EID更需要讓有更充足的社會討論,在社會認可的共識下推動,而不該貿然在個資仍有大量被外洩疑慮的情況下,草率推動EID政策,變成有心人士拿來操作的工具,受害的反而是全民,政府更應該要謹慎。
2000萬條以上的個資外洩,這件事已對國人隱私造成極大的傷害,本黨盼望政府應該積極追查洩密來源,希望有關司法單位要通力合作,給全體國人一個完整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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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
#畢業紀念冊
#個資外洩
#資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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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603號解釋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八卦
【去**的愛國病毒,傳染病防治法這次準備好了嗎?】
▌武漢起疫,北京當局這次「鎮壓」的了嗎?
別管之前的鼠疫了(好像沒有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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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今天凌晨宣(承)布(認)武漢肺炎會人傳人。在昨天之前,中國微博的風向有多數人是不當一回事的(也有部分人在宣導要戴口罩),看到低能留言比如「這是個 #愛國病毒!只往國外傳,境內只有武漢」等的就不說了(凸凸)。今天巡視了一下,發現上面除了呼籲戴口罩的留言居多,希望武漢人不要出武漢的也有,辛苦前線醫護人員的也很多,當然也有哀號買不到口罩的人。不知道在這次承認會人傳人之後,北京當局是不是真的能好好應對全球最大的人類大遷徙(aka #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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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我們這麼衰有一個這麼不會防疫的鄰居?對不起不一直檢討鄰居了,來看看自己國家!昨天疾管署已經宣布成立第三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那讓我們來看看被 #SARS 肆虐後的 #傳染病防治法 今天及格了嗎?
▌你還記得當年的SARS嗎?
#新書發表會上 #我們最帥的社群主編有講過
當年面對SARS,我們國家的傳染病防治法根本就還沒有準備好,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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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當時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的「#必要處置」其實是導不出來可以封院的(和平醫院)。先來看看第37條第1項:「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留驗?遷入指定處所檢查?預防接種?全部都是很輕微的干預措施(比較像是 #行動自由),其實根本就很難把「#強制隔離」(這種 #人身自由 的剝奪)跟前面舉的例子放在一起比較啊!而且後來還增訂一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在第5條說可以強制隔離,這不就更代表了當時傳染病防治法就是沒想到可以強制隔離,所以才要另外訂一個法規嗎?這樣是不符合 #法律明確性 的要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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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法官說這種人身自由的剝奪是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跟身體健康為主的,跟刑事處罰不一樣,而且還跟醫療、公共衛生專業有關,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可以不用跟刑事處罰要求的一樣高,有人說這種人身自由的剝奪叫做「#照護性人身自由的剝奪」。大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應該讓專業主管機關依照他們的專業知識做決定,跟需要由中立、公正的法院介入的情形不一樣,所以事前可以不用 #法官保留(原本在憲法第8條有說因為犯罪嫌疑被逮捕的話要在24小時內送到法院,讓法官看看ok不ok),只要事後有救濟管道、給予合理補償就可以了!但在這裡想提出 #許宗力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 給大家參考,許大法官在這裡就講到:第一,從歷史經驗來看,當權者以罹患精神疾病為藉口,以達整肅政治異己的情況屢見不鮮。第二,法官保留與「疾情防治貴在迅速」二者不必然相衝突,法官保留的主要功能在於要 #讓事件透明化,使行政機關對剝奪人身自由的理由,不得不做詳盡的說理,公開接受反方的質疑與檢驗,不具專業知識不是不讓法官審的理由,畢竟我們仍然可以藉由其他專家的意見來審查。
▌現在的傳染病防治法長這樣!
現在關於防疫手段規定在第37條:「一、包括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以及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且當有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時,則應依中央指示辦理。主要是使大規模傳染病發生時,明確規定由中央統一指揮,另外也新增了一些例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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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措施,則也在第48條明定有隔離的手段。另外關於傳染病病人的人身自由則規定在第44條,將第1類至第5類的傳染病病人的處置措施分為三種:「應於指定處所隔離治療」「必要時得於指定處所隔離治療」以及「依公告防治措施處置」,且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讓本人跟他的家人知道。(但就是因為釋字690號解釋,因此強制隔離還是不需要先讓法官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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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跟SARS時期不同的是,我們身處的這個世代資訊傳遞快速,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在傳染病發生期間的資訊控制對不實散播資訊者課予罰金處罰!不過這條是不是能有效達成 #消息正確性 的目的還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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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們的病歷、用藥紀錄等等都會記錄在健保卡裡面,在大規模傳染病爆發時,人民的 #資訊隱私權 是不是要退縮,讓國家的研究機構可以直接用人民的健康資訊去做研究?在釋字第603號解釋裡面,有提到指紋要在有重大公益的時候國家才可以蒐集,像健康資料似乎可以比照辦理。只是現行針對隱私規定只在第10條規定因業務知悉的人不得洩漏,還是有規範密度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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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改善值得肯定,但確實還是有地方不太足夠,但總之希望這部法律這次能作為防疫的堅強支柱,而不是漏洞百出的海砂屋鷹架!
▌一休泥看文章去!
📍李濬勳|儘管被 WHO 拒於門外,台灣仍是「全球疫情通報及防治體系」的一員──究竟衛生情報多重要?有何影響?
https://buff.ly/2YH9jvQ
📍葉明叡、廖偉翔|全球衛生與沒有人權的人
https://buff.ly/2UBed8G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
https://buff.ly/36fLE4G
釋字第603號解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八卦
「#數位身分證(eID)」是行政院近年力推的政策,由內政部規畫相關事宜,原先預計2020年10月起全面換發,然而尚未正式上路,就屢遭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的強烈反彈。
日前,時代力量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停止在新竹市的試辦計畫,拒絕讓新竹市民當白老鼠,最後新竹市長林智堅也因資安考量而宣布暫緩試辦。內政部日前終於懸崖勒馬,表示消除外界疑慮再全面換發。
而在試辦計畫喊卡後,政府應該做什麼呢?
時代力量今天舉辦【試辦喊卡然後呢?沒有專法沒有eID】記者會,黨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要求政府在 #訂定專法 和 #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之前,不得貿然推動數位身分證,同時對於 #標案審查委員的適格性 也應嚴格把關。
但非常令人遺憾的是,內政部及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竟 #不願派代表出席 今天的記者會,不願藉此機會向各界說明現況進度!這要民眾對政策如何安心?
陳椒華主席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憲法保障人民有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人民有權利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若政府強行換發數位身分證,不僅有違憲之虞,相關法規範也十分薄弱。
對比德國、日本、愛沙尼亞等國,因應數位身分證上路皆另立專法,並配合多項周邊法規修正,我國內政部卻僅以《戶籍法》第59條等作為換發依據,不僅風險意識不足,法治思維也有待加強。
陳椒華主席質疑,因應我國數位發展需求,國發會曾提出研議增設個資保護專責機構,以遵循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但在相關規劃完成前,eID政策卻已悄然準備上路,顯見行政部門對於數位身分證全面換發後的相關配套政策,仍是漏洞百出。
時代力量秘書長白卿芬表示,學界和民間團體已多次召開記者會提出質疑,時代力量也必須再次強調,在資安議題、人權議題等爭議未有明確因應方案時,應無條件、無時間表將數位身分證換發規畫全面遞延、甚至終止。
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則提到,晶片身分證增加了個人資料被濫用或盜用的風險,但行政院卻迴避立法院監督,選擇在網路媒體上單向宣傳方式,放大晶片身分證的好處,是刻意避重就輕。政府未來應保留民眾選擇無晶片身分證之權利,尊重人民的資訊自主權。
台權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指出,台灣的身分證數位化政策,始終規劃為強制換發,人民沒有選擇權,同時還得自負風險。數位化無法解決浮濫蒐集身分資料的問題,且將加速個資濫用難以察覺,唯有訂定專法、並成立獨立專責的機關落實執法才是解方。
周冠汝專員認為,內政部宣稱的方便,極可能不是使用者的方便,而是個資蒐集者的方便。除了相片和身分證字號,使用eID留下的數位足跡,在缺乏管制下,使用者刷過的門禁、參加過的演場會、租過的車、去過的旅館、通過年齡驗證的服務等等各種足跡都極可能被輕易整合,必須審慎以對。
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內政部應重新評估數位身分證政策的必要性,若政策方向不變,政府必須針對未釐清的疑慮及風險,說明如何透過具體措施予以防範,同時,相關部會也要盡速舉辦聽證會廣納意見、訂定專法,並積極落實公開相關審議資訊,勿再黑箱操作。
釋字第603號解釋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評價
#數位身分證 #資安 #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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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2 身分證的改版歷史
02:26 支持換發的理由
04:05 反對換發的理由
06:40 政府的回應
08:01 我們的觀點
09:22 提問
09:40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歆雅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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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https://bit.ly/3aQjHTk
→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簡易問答集內政部108年9月版:https://bit.ly/2SfgKp6
→New eID資訊公開專區:https://bit.ly/35gXo80
→▌連署 ▌反對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https://bit.ly/2VJNlp6
→支持修法與公開數位晶片身分證規劃資訊:https://bit.ly/2SiYhIa
→內政部:數位身分證可選是否附憑證功能:https://bit.ly/3aLfFLZ
→內政部:因應疫情 調整數位身分證換發時程:https://bit.ly/3bOGY9F
→台權會回應內政部4月23日有關晶片身分證之聲明:https://bit.ly/3bOWYZ7
→釋字第603號解釋:https://bit.ly/2KF9zCp
→台權會針對「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之建議:https://bit.ly/3aLC3F7
→【聲明】立法院凍結eID部分預算:台權會籲內政部勿躁進發卡,隱私甩後頭:https://bit.ly/2KKBpNm
→【新聞稿】人民隱私要保障,eID預算不能放|在野黨應堅守提案,民進黨別恣意蠻幹:https://bit.ly/3aOv5is
→【新聞稿】民進黨莫一意孤行!30個民團籲「晶片身分證」33億印製案應暫停結標——民間團體及政黨聯合記者會:https://bit.ly/3cSyo9K
→【聯合聲明】我們拒絕晶片身分證!:https://bit.ly/2KMjUw4
→「數位身分證」即將上路,卻有百位學者專家連署反對:https://bit.ly/3f2JPh2
→為何我們反對內政部的數位身分證政策?:https://bit.ly/2KMjV36
→臺灣數位身分證換發將延後,因疫情無法引進高防偽PC晶片卡技術:https://bit.ly/2YbZvZz
→【十年大變革!數位身分證要來了】人權組織台權會:eID應訂專法,建立法源,也避免數位足跡遭濫用:https://bit.ly/3aK2AT1
→【晶片國民身分證計畫草案終於出爐】十年最大變革,數位身分證要來了:https://bit.ly/3cV6K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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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603號解釋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大麻煩不煩 #讀釋憲 #法治教育
「買進來等於賣出去」終於,被宣告違憲了!(花了 84 年,謝謝大法官!
又錄到生氣了!
1) 什麼叫做「販賣毒品既遂」
2) 根據前人說法,買個東西就會變「販賣既遂」了喔!(飛太遠?
3) 陰謀 → 預備 → 著手 → 未遂 → 既遂(傻傻分不清楚
4) 每日一詞:「販賣」一詞,在當前各大辭典中,皆指「出售物品」或「購入再轉售」
5) 什麼叫「製造、運輸、販賣」?
6) 什麼叫販賣毒品的「著手」?
7) 在網路上兜售就是「未遂」?
刑法用語的規定至少要在一般老百姓、或人類世界的理解範圍內 ok?
本集節目提到:
【釋字第792號解釋】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92
【25 年非字第 123 號】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media=print&ty=J&JC=B&JNO=123&JYEAR=25&JNUM=001&JCASE=%E9%9D%9E
【101年第十次刑庭總會決議】
https://tps.judicial.gov.tw/faq/index.php?parent_id=603
Apple Podcast 評分留言:可以不斷留言,就會被刷到前面
五星破萬週更:立馬到 Apple Podcast 給我們五星評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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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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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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