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紓困申請書
#建康男孩幫你準備好
歡迎有需求的勞工朋友至建康男孩服務處免費領取紓困生活補貼申請表!
地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332號
🤔️常見QA:
1、107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
(如果未達40萬8千元就不用申報。)
2、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是配偶合併申報,但假如分開申報,就不用繳稅,請問還可以申請嗎?
(可以,是依個人所得。)
3、紓困金三萬元要還嗎?
(不用)
4、如果補助款不能匯入本人帳戶怎麼辦?
(可檢具證明文件或向職業工會釋明原因,由職業工會函請勞保局以支票方式處理)
5、申請表格為「預告版」可以用嗎?
(可以)
6、曾在職業工會加保,但現已停保或退保,可以申請補貼?
(不可以。申請人必須於 109 年 3 月 31 日已在保,且申請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
7、應向哪個單位辦理?
(向所屬職業工會辦理申請。)
8、何時可申請、受理截止日?
(從4月20日至 5 月 22 日止,親洽或郵寄至所屬職業工會辦理,郵寄者以原郵寄之郵戳為準。)
9、只有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可以申請?
(可以。只要符合申請資格條件,均可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10、有問題可以問誰?
(勞保局有設置 02-23961266 分機 5555 諮詢專線)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財政部吃掉納稅者權利 我今天在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許虞哲,為什麼9月份公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屬於「成本費用」薪資特別扣除額當作是「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為例,這個家庭將被財政部吃掉14萬免稅保障。 為了釐清「成本費用」與「最低生活保障額」的不同,我先詢問...
配偶合併申報 在 劉康彥(小白)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勞工紓困補助申請表:建康男孩幫你準備好〕
歡迎有需求的勞工朋友至「建康男孩服務處」領取紓困生活補貼申請表。
地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332號
〔常見QA〕
1、107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
(如果未達40萬8千元就不用申報。)
2、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是配偶合併申報,但假如分開申報,就不用繳稅,請問還可以申請嗎?
(可以,是依個人所得。)
3、紓困金三萬元要還嗎?
(不用)
4、如果補助款不能匯入本人帳戶怎麼辦?
(可檢具證明文件或向職業工會釋明原因,由職業工會函請勞保局以支票方式處理)
5、申請表格為「預告版」可以用嗎?
(可以)
6、曾在職業工會加保,但現已停保或退保,可以申請補貼?
(不可以。申請人必須於 109 年 3 月 31 日已在保,且申請時仍於職業工會加保中。)
7、應向哪個單位辦理?
(向所屬職業工會辦理申請。)
8、何時可申請、受理截止日?
(從4月20日至 5 月 22 日止,親洽或郵寄至所屬職業工會辦理,郵寄者以原郵寄之郵戳為準。)
9、只有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可以申請?
(可以。只要符合申請資格條件,均可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10、有問題可以問誰?
(勞保局有設置 02-23961266 分機 5555 諮詢專線)
配偶合併申報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八卦
#同婚稅務
去年結婚的,今年報稅注意囉!
在此提醒大家: 其實配偶合併申報不一定比較有利,還是要看雙方的收入及家庭狀況,試算看看再決定。
(摘)去年已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首度可適用合併申報,按規定,結婚首年仍可自行選擇要分開還是合併申報,可在試算後選擇較划算的選項,結婚第2年起則一律要合併申報。
中區國稅局局長宋秀玲說,配合同婚合法,今年相關報稅申報書表及軟體說明已看不到「夫妻」字眼,全面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同性伴侶的申報、計稅,繳稅方式及可享優惠,與其他有配偶家庭完全一致。
配偶合併申報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評價
財政部吃掉納稅者權利
我今天在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許虞哲,為什麼9月份公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屬於「成本費用」薪資特別扣除額當作是「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為例,這個家庭將被財政部吃掉14萬免稅保障。
為了釐清「成本費用」與「最低生活保障額」的不同,我先詢問部長稅法理論上主觀淨值原則與客觀淨值原則的差別,但部長卻答得非常含糊,難怪會有這個離譜錯誤。我向部長解釋:客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淨額,主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外,尚需扣除納稅義務人維持自己及其家庭成員之維繫生存最低需求額度。
大法官745解釋中,大法官明確將薪資扣除額視為成本費用,而不是最低生活需求額度。因此只有免稅額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屬於「最低生活需求」,而薪資特別扣除額屬於「所得成本」。但財政部9月頒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卻完全搞混,變成:基本生活費必須高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之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多出來的金額才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為例,根據法規定義,最低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大約166,000元,依照施行細則,基本生活費用包含本人、配偶及扶養子女,所以這個家庭的基本生活費用便是166,000 x 3 = 498,000。
若以本次稅改草案的數額為基準,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加薪資特別扣除額是71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薪資扣除額360,000 ),高於498,000,因此沒有額外的免稅保障。但若依照「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之正確定義,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是35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比基本生活費用少,所以這個小家庭還可以在額外扣除14萬。
現在這些保障都被財政部吃掉,非常可悲。我要求財政部長應立即檢討修正,應向大眾清楚說明。
配偶合併申報 在 2022夫妻報稅合併計稅?分開計稅?分開報稅條件 ... - YouTube 的八卦
到底要分開還是 合併 ?以下是Money1詳細整理夫妻 申報 所得稅的計稅方式,以及提醒夫妻報稅時要注意的細節。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夫妻...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