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止於智者,腦袋是個好東西記得用一下】
剛剛朋友傳來這張文宣,其實我已經很久不想再回反對的文宣了,覺得這些如此離譜的描述竟然有人會相信...(驚),不過朋友說放假的夜晚可以發點有趣(?)的東西讓大家開心,所以我就花點力氣把它PO出來了....
先不說他的排版和設計有多醜...,裡面的內容到底寫了什麼呢?
同運爭取同性婚姻之外,整個性解放運動還包藏什麼禍胎?(為什麼我一直想到備胎XD)
1. 女生廁所出現男人,妳報警不再有人理妳
->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說性別友善廁所?其實現在男廁女廁都還是存在,只是有些地方多了「性別友善廁所」是提供給跨性別朋友以及帶著異性長者或孩童使用。就算婚姻平權通過,你硬要打電話報警警察還是會理你啊~難道通過同性婚姻警察大人就不工作了嗎?
2. 三溫暖女性房有人掏出男性生殖器也是合法
->同第一點,警察還是會工作,所以「不管你怎麼樣報警警察都會來的!」
3. 你的太太和女兒受邀請喝完飲料失身,法院將判自願發生性關係,所以無罪
->婚姻平權通過只修改民法一點點,刑法和其他的法律一點都沒動啊,而且同性戀和喝飲料失身到底有什麼關聯啊?
4. 男同志自認女人,留在你家和你太太過夜,你將沒有理由拒絕他們
->男同志認為自己是男人!而且陌生人如果硬要留在你家過夜還是可以趕他出門或報警的好嗎?
5. 女同志和妳先生住在一起,你將無權干預
->基本上我不認為女同志會想和別人的先生住在一起....
6. 黑道份子完全漂白,性伴侶解放,特種行業到處設立,婚姻伴侶搞不清楚
->同性戀也跟黑道份子有關係了?尤美女版本的婚姻平權草案只修改五條法條,其中有兩條是訂婚和結婚的規範,所以跟同性婚姻相關的條文只有三條,目前立法院中沒有「伴侶法」,也沒有「性解放」法案(到底性解放法案是什麼啦XD)
7. 男人、女人除了婚姻關係之外,都可另外擁有性伴侶
->我想這應該是指通姦除罪化?如台灣通過婚姻平權,在目前的法律規範中還是需要受到通姦罪的規範,依舊必須守性忠貞的義務。就算通姦除罪化,還是可以以民事途徑求償。而根據之前伴侶盟所提出的伴侶法(從沒進到立院中),伴侶和配偶必須擇其一,不能同時擁有。
8. 台灣愛滋病患比例必然急遽增加,社會負擔沈重,全民健保醫療負擔必然增加
->愛滋病的傳染途徑為體液、血液、母子垂直傳染,跟「性傾向一點關係都沒有」,異性戀和同性戀一樣都有可能感染愛滋病,男性和女性也都有可能,安全的性行為才是預防愛滋病的唯一良方(啾咪)
9. 童男童女都可以「依其意願」與人性交,性侵犯全無罪
->我想這他應該是說去年由民陣和貧窮同志參政團所提出的「廢刑法227」遊行訴求,但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沒有進入實質的法條修改,團體間也沒有共識,並且刑法221條與性侵相關的法條永遠都在啊~~~
法律講求證據(潔按:你知道就好,以上的這些瞎話是有證據嗎?拜託你腦袋生來用一下好嗎~),性行為傾向是個人喜好,如果自由意識可以構成立法條件,那麼闖紅燈也可以視作正常行為而立法保護(潔按:紅燈可以不小心闖一下,愛上同性是可以不小心愛一下喔,神邏輯啊這我真的不懂....)。
這個團體據說是借場地給 下一代幸福 聯盟 辦週日的「婚姻制度全民決定」集會的 勞動聯盟(全名為:中華世界大同幸福勞動聯盟),不過查不到他們的任何訊息,而且一個有世界大同在名字裡的組織訴求到底是什麼我真的很好奇。如果希望幸福勞動的話,趕快去立法院前面關心一下絕食爭取勞權的工運前輩好嗎~~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港。故 kongguh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7歲的小風蓄一頭短髮,身型亦比大部分男士健碩,加上日常社交以男性打扮示人,有多少人會猜到「她」竟是女兒身? 小風中學時就讀女校,發現自己喜歡女生,又從同學間聽到,原來喜歡女孩子的人就是女同志,於是小風整個中學階段都以「Tom boy (TB)」的身份渡過。 不過,她漸漸發覺自己有別於一般的女同...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的推薦目錄: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聶永真 Aaron Nieh Facebook 八卦
通篇就是歧視
通篇就是用爛邏輯包裝的護家盟個別立場
轉貼文:(版主覺得寫得值得參考,所以經護家盟同意轉貼,請不用那麼憤怒,每天看新聞,總有各自喜歡或不喜歡的新聞,請尊重我們也有自己的自由選擇權)
護家盟秘書長臉書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
【護家盟秘書長 張守一】針對阿妹邀請歌手開演唱會倡議婚姻平權新聞的回應︰
第一, 在此,是我們邀請大家共同來看一個問題,不是護家盟的個別立場,或站在對立的立場去訴說或訴求什麼。這是在此首先要說清楚的。所以不要用個人立場去看大家的看法或分析。
第二, 針對演唱會的口號:「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首先,應該完全贊同「愛最大」,毫無保留的給予支持與擁抱。
其次,對於「其實我們都一樣」語句,顯然是一個模糊的、語意不清的詞句。雖然標題沒有指出我們是誰?誰應該一樣?但是顯然是指「異性戀與同性戀的人格權,或同性戀的婚姻權」應該一樣。我們也完全贊同如果指的是人的生存權利等等人權,「我們都一樣」是站得住腳的。
可是人與人哪會一樣?身高、長相、聰明才智、出身家庭、命運、男女性別…等等「現實」都不一樣,如何「其實」呢?
如果是指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生存權要一樣,則從來就沒有人說過同性戀的生存權或人格權不一樣,其實不必刻意去強調「我們都一樣」,還說「其實」,如果是這樣想,顯然是自我對應與自我矮化。
如果指婚姻權要一樣,則等等說明,其實這不是一樣的。其三,英文上看到了一個邏輯的連結,(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愛是王(最大),所以讓我們全部平等」,這個邏輯的因果關係有問題,我們平等並非因為有愛才讓我們平等,我們是「天賦人權」,生而平等,是在生存的條件上,社會應該給予平等待遇,有存在、受教育…等等的權利與平等。
我們也應該明白,同性戀者只是性行為上與一般人有差異,並不妨礙他們的生存權、人格權…等等。
一個語句要讓大家去猜,而且有邏輯上的含混,這個口號有問題。
第三, 認為婚姻平權法案代表了同志可否在台灣被視為「正常人」,這個邏輯有問題。
其一,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不需要去爭取婚姻的平權,兩者的邏輯關聯沒有必要性。多年來同性戀者訴求婚姻平權,是架構在錯誤的邏輯連結上。
異性戀結婚是因為要負責照顧、養育下一代,而有婚姻的制度,同性戀者只是自己覺得沒被當成正常人,而去主張異性戀的婚姻權,從而企圖模糊或破壞傳統婚姻的定義,這既不負責任,也會是歷史的罪人。
社會上絕大多數頭腦清明的人,不會去支持「同性戀者為了自我的肯定,而去模糊或破壞傳統婚姻的定義」。目前民調確實有人贊同,應該是粗糙認知或未能清楚議題下的一個立場或選項。
附註:在此只說同戀者的訴求,首先,同志一詞是一個語意不清的模糊名詞,國際上用LGBT代表四個族群,台灣只用一個名詞企圖代表模糊的族群。其次,實際上有婚姻訴求的只有同性戀者,雙性戀與跨性別者並不會在婚姻上做訴求。為了避免名詞定義混淆,以及敘述邏輯上的含混,必須分開說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等等。
其二,社會上一直有人強調「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我們分析起來,包括護家盟或社會人士,應該從來就不會把同志當成「不正常的人」吧?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同志的性行為,應該說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並非被視為常態或正常。
即使今天同性戀者獲得婚姻平權,也無法改變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是無法認同的事實。因此同志費盡心力去爭取「婚姻平權」,也不會改變社會對「同性戀者性行為是異常的」的認知與態度。
第四, 針對「婚姻是基本人權」,這是錯誤的認知與推論。首先,包括國際上的認知:
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並不包括同性婚姻在內,該公約第23條,「(一)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二)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應被承認。(三)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已指明婚姻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項。
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一)成年男女,……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二)祗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 才能結婚。(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 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也明確指出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情。
三、1.歐洲人權法庭2010年的判決指出,歐洲人權公約並未賦予成員國有承認同性婚姻的義務。2.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在2013年的手冊上指出「國際人權法不要求各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p.51,同時再次重申人權宣言的男女之間的婚姻。3.歐洲人權法庭在2014年的判決中又再次指出「一男一女結婚及建立家庭是基本權利」、「應將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傳統觀念納入保障」。
因此從人權觀念與國際法來看,正確的是「婚姻不是基本人權」,也無同性婚姻的根據。
其次,如果婚姻是基本人權,同性戀者的婚姻必須被平等對待,則
1.包括同性性行為在內的非常態的性行為有50多種,包括戀物、戀童、偷窺戀、雙性戀、屍戀…甚至是同志遊行在街頭拿標語吶喊的「人貓爽爽,跨物種成家」的人獸交…等等,這些非常態的性行為也都有結合或結婚需要,都是基本人權嗎?
2.異性戀的性行為,包括一夫多妻、亂倫結婚…,等等,是否也都應該是基本人權? 如果是,美國一男子要求與自己的50部汽車結婚、澳洲一男子申請和摩天輪結婚,都應該予以核准,何以都被駁回呢?
婚姻是男女雙方的身心靈多層次的結合與享受(個人),是養育與教育下一代的責任(下一代幸福),也是國家社會穩定的基石(社會發展價值),最根本的架構是在能夠生育自己血緣的下一代為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後天制度,並非先天就有。
從來,婚姻就是一種社會制度,是在人類文明發展上逐漸形成的,並非人類天生就有的權利。也因男女雙方的情感依戀、排他性、血緣純度等等,絕大多數國家都發展成為一男一女的婚姻文明制度,並且用法律予以規範。
男同性戀者可以長期住在一起,但是各自玩各自的,互不干涉;女同性戀者雖有情感依附,希望有長期穩定的關係,但未必要求婚約束縛。既然需求不同,何以同性戀者卻要去破壞、改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呢?
第五, 同性戀要求婚姻去肯定自己,除了在邏輯上不通之外,根本上最重要的是,同性婚姻之所以不宜納入法制化的原因,在於法制化代表背後的性行為的公開認可。
這是國人應該予以反對的。當國家或社會對於非常態的性行為給予法制上的依據,會對下一代孩子在性行為產生認知錯亂,從而嘗試非常態的性行為,將遺害下一代,男生因為需要生理反應,尤其受害最大。
許多人對同志議題的認知不是非常清楚,很容易因為簡單口號「人權、平等」、「因為愛所以要給予婚姻平權」的影響,去倡議並附和同性戀婚姻平權,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開去倡議、推動婚姻平權,則等同推動同性性行為,這是有「因果」的,因果不是宗教用語,是原因會造成結果的自然規律,當你的推動同性性行為,造成別人家男孩子嘗試同性性行為,成為同性戀者,無法生育,斷了家族煙火,這難道不是不道德的嗎?難道不是在造因果嗎?
第六, 人的頭腦會因為一個基本連結而予以邏輯上的擴大,例如身邊有娘娘腔的同學,就以為是同志,擴大為這個人應該被尊重,應該有人權,應該給予婚姻平等權,誰不贊同就是沒有愛。
這是邏輯上的錯誤跳躍,實際上,每個環節都有細目,並非一個連結一個,同志議題不複雜,卻很繁雜,需要邏輯清明與詳細理解,例如娘娘腔不一定是會去與同性產生性行為的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未必娘娘腔,目前同性戀者完全找不到任何天生造成性傾向如此的依據,來自後天影響的研究成果卻非常多,頭腦的邏輯認知往往容易產生錯誤推論與不容挑戰的立場,我們自己必須小心,凡事都應該仔細去研究、認知與理解,切莫因為簡單直覺與簡化反應,就公然去倡議不宜的事項,製造不良的後果。很多事情不是「本來就理所當然的」。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八卦
大企業明目張膽就業性別歧視,主管機關到底管不管?
今天看到星宇航空的徵才新聞,K董表示「只徵女性空服員」,真的很感嘆。
原以為出來創業闖蕩的人,可以擺脫家族企業的陋習和舊想法。但可惜,這一步還是跨不出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明白寫著「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空服員」的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嗎?男性一定不適合當空服員嗎?難道國內外知名航空公司的男空服其實都是女生嗎?
早就有聽聞「不錄取男空服」是長榮航空數十年來知名的潛規則,業界皆知男生不要去報名長榮空服甄試,免得浪費時間勞力費用。
搭乘長榮的時候,也確實沒有看過男空服員。但因為手中沒有資料,不敢任意指控。直到前陣子為了做節目,請製作單位詢問長榮企業工會,得到的答案是「目前長榮四千多名空服員,只有一位男性(從立榮轉入,也不是長榮航空錄取的)」。比例不到0.025%。
企業當然可以依照用人的需求,擇優錄取人才,不需要追求數字機械式的平等。
但如果企業用潛規則做性別篩選,雖然表面上報名不限性別,但在甄試、進用的時候,刻意排除某一性別,就是牴觸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範。
長榮航空董事會在2015年通過的《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18條,清清楚楚寫著「本公司應遵守相關法規,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禁止歧視等權利。......並確認其人力資源運用政策無性別......等差別待遇。」但對照長榮航空的作為,格外諷刺。
我很佩服K董對飛行的熱情和經營航空公司的專業,對於星宇航空也很有期待。若順利開航,票價買得起,也很想搭乘。但,除了獲利之外,遵守法令也是企業經營者必備的能力。
有法律,就會有人違法。企業違法不稀奇,我好奇的是,明明有法可管,為何主管機關卻從來不管?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1條規定,違反第7條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這麼多年來,主管機關宣導過幾次?勸導過幾次?罰過幾次?何以致之?有錢就是任性?實在不解啊。
目前星宇航空正在向主管機關爭取修法,放寬成立航空公司的條件,給K董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
我也希望,大企業也能遵守法令,讓不分性別的勞工都有證明自己的機會。更希望主管機關除了給有雄心壯志的企業家送暖之外,也能記得照顧勞工的權利。
這樣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參考資料】
星宇航空只徵女空服新聞報導
https://goo.gl/T7PcxQ
長榮航空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https://goo.gl/Jpk2Xn。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港。故 kongguhk Youtube 的評價
27歲的小風蓄一頭短髮,身型亦比大部分男士健碩,加上日常社交以男性打扮示人,有多少人會猜到「她」竟是女兒身?
小風中學時就讀女校,發現自己喜歡女生,又從同學間聽到,原來喜歡女孩子的人就是女同志,於是小風整個中學階段都以「Tom boy (TB)」的身份渡過。
不過,她漸漸發覺自己有別於一般的女同性戀者。
除了「發現自己都鍾意男仔」這個明顯的分別,其他TB會紮胸或遮掩胸部,她卻從一開始就想「點解唔將佢變成男人嘅胸部,可以露出嚟」。她覺得自己與同志的圈子有點格格不入。
在同志這「小圈子」中找不到共鳴,而在進入大學前,小風經一位女性朋友認識到「跨性別」的概念,開始重新定義自己是跨性別人士。但到了後來,她又發覺自己不像主流的跨性別人士般,想動變性手術,便再次為自己的性別感到困惑。
經歷多年的迷茫,在香港大學就讀比較文學系期間,她反覆鑽研跨性別的議題,希望為自己的性別和性傾向找到定義。最終,她認為自己是個「性別酷兒」(Genderqueer),亦稱「性別流動」,即是將自己的性別定義在「男性」和「女性」的二元結構之外,覺得自己「不是男又不是女」,但在某些情況又「可男可女」。
至於其性傾向則是「泛性戀」,即她對於任何性別(包括跨性別)的人,皆有可能產生愛慕之情,或被他/她們的身體吸引:「我鍾意一個人就係鍾意一個人,唔會因為佢係男定女先鍾意佢,或者因為佢係跨性別先鍾意佢。」
現職該系教學助理的小風指出,不少學術研究都顯示大部分人都是雙性戀,只是大眾為自己設下了性別想像的框框。
他又說,很多人對於雙性戀或泛性戀的人都有誤解,會覺得他們很「濫」或「乜嘢都得」,其實不然:「我哋都有喜好。我自己鍾意陽光啲嘅人。男仔我鍾意好大隻嘅,感覺要好強壯,女仔我鍾意佢性格獨立。」
話雖如此,但小風亦曾墮入「男女定型」的迷思。
事源於三年前,小風開始接觸健美運動,觀察到外國女性健美運動員比大部分男士健碩,是她心目中迷人的身型,於是開始加入這項運動的行列,後來更到海外參加形形式式的健美比賽。
但由於身份證上的限制,小風要以女性身份參與比賽,更要穿上性感的比堅尼。平時習慣以男裝打扮示人的她,也花了半年來跨越心理障礙:「因為我一開始覺得呢啲係好女性嘅嘢。我哋啲bikini仲要再少布啲,一嚟就著咁少布,我覺得係個幾大嘅挑戰。
「我漸漸覺得,原來我都內化咗一啲男女二元化嘅框框畀自己。」小風後來反思到,比堅尼只是普通的衣服,只要自己不為它加上女性化的標籤,穿上它來展示身型根本不用尷尬,現在反而覺得它很「順眼」,亦很享受選購比堅尼的過程。
雖然她自己能跨越一個個心理障礙,但在不少人眼中,小風是個「不男不女」的人,有時會有人惡言相向,但她笑言:「最多係話我『唔男唔女』,但我話『唔男唔女就啱喇』,因為我嘅身份狀態就係『唔男唔女』。我覺得唔係一句難聽嘅說話,反而我覺得好中point!」
作為性小眾中的小眾,小風看得很開,然而,她觀察到性小眾在香港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對待,她希望社會能拋開男女二元化的局限和減少歧視,思考性別多元化的可能性,例如設立「性別承認法」制度,和建設「無性別」的更衣場所,讓性小眾的生活變得較舒適。
今集《港。故》,帶大家走進小風「不男不女」的世界。
-------------
《港。故》:東網每周專題習作,講故事、講香港人的故事,請關注《港。故》fb:https://goo.gl/YJXtcw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PrideLab Youtube 的評價
【跨仔xTB系列】EP2來啦
變性又要食藥打針又要做手術仲要一世見醫生,點解咁堅持呢?
其實TB著得咁man 有無變性咖?
Edkon 忽然來一個 man爆宣言!
呢集我哋傾多啲,認識深啲,了解多啲
做人最緊要認識自己想點,做一個自己接受同愛嘅自己!
-
詞彙解說
跨性別 (Transgender)
泛指任何認為出生時被定的性別無法完全表達自己性別認同的人。這個概括性術語涵蓋了不同種類的跨性別人士。
跨仔 (Transman, FtM)
指出生時被指定為女性,而自我認同為男性的跨性別者。
Tomboy (TB)
指作男性化裝扮、言行舉止的女性;即日常所講的「男仔頭」。社會一般當作她們為女同性戀中的「男方」。Tomboy其實是一個形容性別氣質的詞彙,與女同性戀(性傾向)或跨仔(跨性別)無直接關係。
-
? 了解PrideLab理念:http://www.pridelab.hk/about-us/
? 成為PrideLab義工:https://bit.ly/JoinPrideLab
? 即Like PrideLab 面書專頁:http://fb.com/pridelab.hk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PrideLab Youtube 的評價
【跨仔TB大不同】一連三集,我哋會比大家了解更多跨仔同TB到底係點?
好man嘅TB同 未完成晒性別轉換過程嘅跨仔望落外型可以有幾分相似
到底佢地有幾多相同 又幾多大不同呢
第1次利用YouTube字幕功能,記得按 CC 就可以揀中文字幕啦
-
詞彙解說
跨性別 (Transgender)
泛指任何認為出生時被定的性別無法完全表達自己性別認同的人。這個概括性術語涵蓋了不同種類的跨性別人士。
跨仔 (Transman, FtM)
指出生時被指定為女性,而自我認同為男性的跨性別者。
Tomboy (TB)
指作男性化裝扮、言行舉止的女性;即日常所講的「男仔頭」。社會一般當作她們為女同性戀中的「男方」。Tomboy其實是一個形容性別氣質的詞彙,與女同性戀(性傾向)或跨仔(跨性別)無直接關係。
-
? 了解PrideLab理念:http://www.pridelab.hk/
? 成為PrideLab義工:https://bit.ly/JoinPrideLab
? 即Like PrideLab 面書專頁:http://fb.com/pridelab.hk
跨性別女性男跨女的性傾向為 在 跨性別系列之八:Tomo (男跨女) 的故事:成長篇 - YouTube 的八卦
Tomo 是 跨性別 , 男跨女 ,已開始 女性 生活三年了。她在三歲時許願,當時已經疑惑地問,到底幾時她會是一個女孩? 她出世後的第一個感覺,是睡在嬰兒床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