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昨晚6/12刊登專題報導《【失落世代4】救救失落世代 青年無屋有解嗎?》(內容詳如下網站聯結)。有關我對此問題的看法,可以參考見專題報導。因為專訪內容文章需要登記註冊,為方便閲讀,我將內容轉貼如下,以方便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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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研究指出,當今台灣人最主要的資產是房地產,平均占總財產75%。然而1978至1993年出生的失落世代碰上低薪、房屋飆漲,買房大不易,財富累積就更輸其他世代。學者表示,要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得靠房市透明、房地稅務革新、健全租屋市場等多管齊下,才能有成效。
政大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連賢明率領的財稅研究團隊發現,房地產是台灣人在2004至2014間價值成長最迅速的資產。研究顯示,除了極端的前0.01%富豪仍以股票為持有比重最高的資產,財富是後50%人口的房地產淨值,都在2012年後取代股票,成為占比第二高的資產、僅略次於銀行存款,其他民眾則都以房地產為最重要的資產。
「房地產在這段時間漲四成,相當不正常。」連賢明說,在其他資產都沒增加這麼多情況下,房地產一支獨秀,有其人為因素。緣由是金融海嘯時,全球包括台灣實施銀行低利率政策,銀行大量放款;台灣房地稅原本就低,加上低利率房貸誘使,形成強大購屋誘因,台灣房價就這樣一飛沖天至今。
在此情況下,台北市房價所得比從2002年6.01倍飆升為2018年15.32倍,17年增加254%,但撞上這段期間的失落世代起薪、整體實質薪資都衰退,多與買房無緣,加大世代貧富差距。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台灣高房價問題關鍵在市場機制失靈,有隻看不見的手在後面操弄,如果房市資訊能真正透明公開,就不會到這地步。
張金鶚說,台灣雖已實施不動產實價登錄,但常見以少報多,比如之前傳出賣價1000萬卻報2000萬、甚至300萬報3000萬,在備註欄註明是親友買賣、違建者更達三分之一,企圖逃避政府查核。偏偏政府查核能力有限,且就算查到,也罰得很輕,不像歐美罰得很重。
張金鶚表示,實價登錄問題還包括登錄資訊往往過時,許多出現的價格常是數年前賣價,又以預售屋問題最大,因為建商都是等持有戶全部賣完後一個月才登錄,造成出現資料都是三年前賣出價。去年規畫的實價登錄2.0版雖想改善此問題,但在房產業者反對下,又沒下文。
台灣實價登錄不像國外公開全部地址,也是一大問題。張金鶚說,美國等國實價登錄都很公開,地址、買賣價、買賣方、買賣幾次都一目了然,絕非個資保護範疇,台灣至今對地址卻遮遮掩掩,結果造福的是從中謀利者,也造成民眾不信任。
他說,實價登錄以少報多,可向銀行超貸,拿現金另做他用;未來賣房時須繳的土地增值稅也可少繳點。雖然買家這樣做不見得是要炒房,但在房價虛抬下,最後現象就變成炒房。
要讓台灣房價合理化,還待相關稅務合理化。張金鶚說,台灣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太低,像美國房屋持有稅是房價的1%至3%,但台灣僅千分之一,甚至遠低於汽車持有稅,變成「不炒房是笨蛋」。
改革房地相關稅務,張金鶚表示,首先應區分土地自住、非自住,若是自住,稅率就可較優惠;若是非自住,就課累進稅,房屋也一樣。用以決定稅基的公告地價也該漸漸接近市價,而非像現在這樣不顧現實;全台也該落實囤房稅且像德國那樣用刑法罰,而非像現在北市雖實施,卻大幅放寬。「囤口罩、衛生紙都用刑法罰,為何囤房不用罰?」
張金鶚也主張,未來應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房地產持有稅」,以市場為基礎課稅,避免現在房地分離交給各縣市人為估價,容易產生弊端。
租屋市場也該受關注。張金鶚表示,政府應釐清要解決的是住的問題,而非資產自有問題。國際上,先進國家如歐美房屋自有比率只有六成,大家覺得租房子就好,反而是較落後國家房屋自有率高。台灣政府也該關心租屋市場,讓租屋資訊像不動產實價登錄那樣公開,而非只是發租金津貼,結果反而讓租金浮上來。
政府宣稱要蓋社會住宅解決青年無屋問題,張金鶚較保留。他表示,社會住宅無法以量制價,建商雖然很歡迎,但實際效果不彰。因為社會住宅往往一蓋多年,等蓋好了,年輕人常常已用不到;且社會住宅應該是給弱勢用,但台灣只提供三成給弱勢住。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林宗弘也認為,社會住宅應像公立托兒所這樣,應由社會底層40%人口優先。
在世代間貧富差距外,代內貧富差距也很明顯。連賢明表示,2004至2014 年間,台灣薪資成長停滯,但20至39歲間代表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卻較台灣整體社會的係數高。他推測,35歲前的財富成長,應與父母贈與有關,特別是台灣在2009年曾大幅調降贈與稅的免稅額與稅率。
35歲的Winnie小孩快兩歲,正是父母幫忙下的受惠者。她表示,自己和丈夫雙薪雖不低,但要買房還是不可能,由於爸爸有家族事業,願意支持,他們才有可能買房。她身邊不少朋友也都是靠父母贈屋或給頭期款,才有可能擁房。
34歲的小林夫婦則是另個極端。他們從事小生意,小孩一歲,平時光養一家都很辛苦,但還得先幫爸媽付房貸。「我們是最苦的三明治世代!」小林說,先前遇到疫情時,他們一度差點斷炊,「吃飯都不容易了,怎麼敢想買房?」
針對代內貧富差距問題,連賢明表示,除了房地稅外,許多國家會靠扣遺產贈與稅改善,台灣還待研究。林宗弘說,除了已直接贈與者,失落世代雖有可能靠上一代繼承移轉改善經濟狀況,但現代人平均壽命高,青年世代恐要等40年才能繼承,何況居住地點也往往不同,變數還很多。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31664
贈與房地合一持有期間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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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無處不是稅,聰明節稅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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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節稅作法均需要考量當下時空環境、法令規範及個案情況,不可一概而論。稅務法令時時更新,節稅規劃也必須與時俱進,期望掌握最新法令脈動及節稅訣竅的讀者,也很歡迎加入我的個人臉書「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共同學習成長。
最後,我想表達內心最深的感謝,一本書雖然掛著我的名字,但其背後代表的是許多人的付出及努力。首先,感謝財經傳訊的總編輯方宗廉先生,沒有他的催生就沒有本書的問世;再來,要感謝惠譽會計師事務所團隊的共同參與,以及我的親友群所提供的各項建議及生活上的支援。我還要感謝外子與最可愛的寶貝兒子,以及我的粉絲們,謝謝你們的支持,讓我得以維持傳遞知識的動力。
我想把此書獻給我的父母,沒有他們的辛苦栽培就沒有這些好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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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地合一持有期間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八卦
別急著賣房子換現金?!
台北有位地主已經談好土地出售事宜,但是沒想到買家匯款隔兩天,這位地主就身故過世,家人同時面對將近3,000萬元的購地款,以及尚未過戶的不動產,深怕被課徵高額遺產稅,…這個新聞提醒我們,特別是在意『節稅』的朋友們,在法律上我們財產處理的方式不同,所繳的稅也是不同:
1. 不動產給孩子繼承後再賣,比生前出售換現金,稅金比較省。
(節省遺產稅、土地增值稅)
舉例來說:王先生(化名)將名下土地出售給買家,買賣價金2800萬元,已經匯款到王先生戶頭,但王先生兩天後過世,土地還在王先生名下(公告地價:1600萬元),所以要核課遺產稅時,除了名下其他財產之外,帳戶內的2800萬元以及1600萬元都會被課遺產稅,但不用擔心,因為這土地依照買賣契約,是要交付給買方的,在法律上算是一種債務,要在申報遺產稅時,『記得』表明要扣除並檢具相關買賣證明資料後,就可以扣掉土地地價1600萬元,不必課1600萬元的稅金(因為土地已經賣掉了)。
單純從土地買賣價金2800萬元,以10%遺產稅的稅率來計算,要繳280萬元的遺產稅(不去計算其他財產與免稅額扣除額的情形下)。
從另外一方面,如果王先生沒有賣土地,或還沒拿到土地價金,遺產稅的計算是以土地公告地價1600萬元作為基礎,乘上相同10%遺產稅的稅率,要繳160萬元的遺產稅。
你會發現出售土地雖然可以先拿到買賣的款項,但是遺產稅的稅金卻多付了至少120萬元。關鍵在於遺產稅對於不動產價值的認定,是以公告地價現值為基礎,而不是看市價,其中的『價差』就是可以少繳稅的合法關鍵。
此外,土地買賣還要支付土地增值稅…等等,土地繼承就不用繳交土地增值稅,也是在規劃土地出售或傳承時,稅務的重要考量。
2. 不動產給孩子繼承,比贈與給孩子,不但可省稅,還可保有自己的『權利』。(節省贈與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
另外在近年建物移轉原因來分析,2016年繼承移轉的房地的件數,開始超越贈與房地的件數,2020上半年繼承移轉房地約3萬棟,贈與只有2.3萬棟左右。這個現象也告訴我們,贈與房地產給子女的方式已經不是『首選』。
原因可能在於105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稅的核課,針對贈與取得的房地,如果未來在出售時,出售的價格減掉成本後(贈與當時的房地公告地價現值),核課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值遠低於市價,而且房地合一稅的稅率是持有越久就越低,如果贈與後兩年內出售,稅率高達35%,因此計算出來的『稅』就很驚人。
舉例來說:林先生在民國102年11月10日購買房地一戶,於107年1月5日『贈與』過戶給女兒(公告地價現值1600萬元),如果女兒在108年7月28日以2800萬元出售房地,以2800萬元-1600萬元得出1200萬元,乘上35%計算房地合一稅(先不計算其他扣除的部分)。
但是如果用繼承的方式讓女兒取得房地,未來女兒在賣掉房地後,林先生持有的期間也會加入計算,等於女兒持有5年多,稅率是20%,此外,由於林先生是在102年1月10日購買的房地,所以還可以用舊制來計算,而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此外,贈與房地給子女還要繳交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等,如果是以繼承取得房地,就不用繳這兩種稅了。
不動產的移轉傳承,稅務、法律、情感都要考慮清楚,看你是重視節稅?還是考慮特留分的問題?還是出於感情而不計一切?
無論如何,要能夠看到『愛』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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