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無知、快樂、傷心,都在生生不息的循環間,蛻變我,成為不一樣的個體,就像頭髮一樣](葉佩雯)
頭髮之於一個女孩子,往往是愛美的象徵。
我的母親雖然生了兩個女兒,卻不是一個很會操弄頭髪的女人,或許是因為她在太年輕的時候就嫁了人,又很快有了孩子,在還沒有機會為自己妝點些什麼的時候就從女孩變為母親。尤其我和姊姊都遺傳了母親的細軟髮,扁塌、脆弱容易斷裂的特性,讓我從六歲開始,就在母親的懶惰之下(她不想每天起床還要替我綁頭髮),失去了留長髮的權利。直到十歲時開始意識到或許一頭漂亮的長髮可以讓我變得更美麗,強烈抗議母親的專橫,才刀下留髮。此後我開始完全有了為自己頭髮做主的權利,一直到國中面臨髮禁,才再度剪去一頭長髮。
長大之後,開始會打扮自己,雖然也逐漸明白頭髪的長度並不是女人味濃淡的關鍵,整體散發的氣質才是。但往前回溯,頭髮長長短短,我總會發覺自己其實有些迷信,當我想要圈住哪一個男人的時候,自然就想把頭髮留長了,想著彼此的思念,可以如頭髪一樣越長越濃。如李白那句「妾髮初覆額」,情愛的開始,和從臉際拂過的絲柔有關。
那如果失戀了呢?
頭髮慣常短了的男孩子會剃一個大光頭、女孩子會理一個更短的造型。
人類不知道為了什麼,對於身上各處的毛髮大都有除之而後快的泯滅之心,偏偏對頭髪盡顯珍惜。所以在明末清兵入關的時候,舊朝遺民喊出「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激烈口號;民國建立,對於莘莘學子的先決教育,便是禁絕我們對頭髮的愛戀,好像剪下了頭髪,也同時剪下了個性,不論高矮胖瘦,都變成一模一樣的樣板,再也沒有自己。
我是髮禁末年的孩子。教育部在我國二那年,解除了對於女學生頭髮長度的限制。雖然還是不能燙、染,但對所有女孩子而言,能夠至少決定頭髮的長度,已是值得普天同慶的事。
高一下學期,我憑著對日本傑尼斯偶像的熱愛,參加校內的日本研習社,並當選社長。我的高中在每年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有一個三天兩夜的領袖營傳統,規定校內每個社團、校隊,都要至少派出兩位幹部參加,班聯會成員則是全體加入。這個營隊的用意,在於讓即將升上高二的校內各級重要幹部們,能夠彼此認識、聯誼,讓往後一年的承先啟後、中流砥柱時期,更有互助合作的機會。概念有點類似現在的EMBA學程,目的不在學習,而在交際。
宿營第一天,寢室分發後,發現房間裡有架室內電話可以互通的康輔社長,打了電話過來,要找與我同寢的康輔副社長。康輔社長是男生,他打電話純粹只為向副社長交辦事項。聽見電話鈴響,恰巧在電話旁的我接起來。一聽見來電者是男生的聲音,登時玩心大起,假扮成網路世界尚未蓬勃發達前曾席捲全台、撫慰多少男性寂寞心靈的0204,嗲聲嗲氣地說:「副社長不在,這裡是0204,你們打錯了。」
聽見我不實的言語,和我同房的一屋子女生全吃吃笑了起來,還有點含蓄,卻也想看好戲般,遂也不阻止我,還默默豎起耳朵聽,手上動作卻不敢遲下,只是僵滯;電話線另一頭的男孩子們則像是挖到寶般全炸了鍋,一個接一個輪流過來跟我講電話,問我什麼名字、幾歲、住哪、身高體重、什麼罩杯⋯⋯。
我一向是女孩子裡面比較男孩子氣的那一個,我說的不是外表,而是個性。那些矯柔作態、狀似情色的對話,在十五、六歲、而且在學校監督之下、民智未開的少男少女之間,其實也就這樣迴圈般點到為止了。粗略看過幾部A片、尚沒有性經驗的我,雖然已經懂得在夜深人靜時滿足自已原始的慾望,但得到快感後還是會有種做壞事的恥辱感約束著我,因此在大庭廣眾下,雖然我能較一般女孩展露一些什麼,卻也還是會在開展到極致之前趕緊險險地縮回去,以防止秘密被發掘的恥辱感現身譴責。電話那頭的男孩們亦是。也許較女孩發展得慢速的他們,意淫的只是個0204的概念,也不是真的想要聽見什麼粗鄙下流的電話性愛。
而我不知道的是,電話那頭有個男孩子,竟因此愛上了我的聲音。他在營隊那幾日向人打聽究竟誰是「0204」,然後在活動中成為默默瞅著我的一道視線。
那時的我已把頭髮留長了,而將頭髮留回來的理由很直白,就是「我想談戀愛」。
國中三年女校,還規定全體住宿,雖然曾經懵懂暗戀過幾位帥氣的學姐,但也從沒和誰真正發展成戀愛關係。我明白自己的心思是嚮往且充滿悸動的。雖然大人們總是諱莫如深,不然就是充滿一種「小孩子什麼都不懂」的鄙視,滿口仁義道德拿「用功唸書以後才能賺大錢」這種直銷式話術洗腦我們,還是無法阻止我想和一個特別的異性有熱烈交流的思緒。
我已經來了月經,開始排卵了,這是我生為生物的本能。留長的頭髮較胸前微小的隆起突出,變成更為明顯的第二性徵。
三天活動結束,依依不捨和未來一年的夥伴們道別,正式進入暑假和無數個只有自己與棉被纏綿的寂寞的夜。我的青春像是熟透了的芒果,散發甜膩過度的香氣,迎來新的學年,也迎來了我在這所學校第一個流言:「有人想追妳。」接著我便落入了流言的陷阱,和對於戀愛的渴望,在還沒真正認識他之前,便因著這句話,也喜歡上他。
他是合球隊的隊長,先愛上我的聲音才喜歡我的男孩。我該說我是幸運的,因為他亦不是其貌不揚的那種男孩子,甚至有點好看,還高高壯壯的渾身充滿各種強烈的賀爾蒙,明示暗示著性徵成熟的我就該選擇他。
第一次有意識地見他本人,是在開學後不久,流言剛剛甚囂塵上,我秉著好奇心在中午吃飯時間的福利社,藉著人來人往的遮掩,又遠又近地拉著同學瞅著他一眼。然後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翩翩到來,出了福利社還和同伴一起坐在外頭走廊花台上,狀似清閒地說笑,卻還是被存著心眼的我直接認定是為了多看我一眼。
接下來幾天中午,我都要偕著同學去福利社,即便自己已經帶了便當還要下樓去買罐飲料,然後宿命般的情節便會上演:他會先我一步出福利社並坐在花台上喝飲料、我依舊不發一語走經過他,假裝不在意,可是頭皮總是發麻,好像頭髮和他的視線連在了一起,一直到進了教室,那種感覺還不散去,像是他的心意就這樣掛著跟了上來。
合球隊副隊長桂桂剛好是我的同班同學,還從高一就開始同班,所以升到高二後依舊是極熟識的。她是個髮型和性格都爽朗中性的女孩子,渾身散發一種正直的清新感,讓人很容易靠近。那時的我不懂得「中性」的魅力,我在女生中雖然是個性比較男孩子氣的一個,對於外表的追求還是很女性化,在真正的男生面前,就是能夠激起我交配慾望的男生面前,還是會先選擇耍弄許多扭捏把戲,證明自己的曲柔,不大敢真正透露性格的開闊之處。
不知上演了幾次福利社前的「巧遇」,承先啟後、中流砥柱的高二上學期也鬧轟轟地要過去一半。我向來不愛唸書也不特別聰明,身兼日研社社長一職,還是個什麼活動都要參上一腳的好動鬼,功課不好自然不在話下。但是對自己、對這個升學掛帥的社會又做不到真正的放棄,二一添作五,心思在兩相雕琢下,我成了一個至少還要臨時抱佛腳的學生。這隻佛腳不長,但也竭我所能地不短了,大約一週。每到段考前一週,我的心就長毛似的緊張起來。討厭念書又做不到自我放逐的我,只好老實地每天放學後到學校圖書館報到。
一天,桂桂邀請我和她一起到學校附近的圖書館讀書。還說,有人會幫忙佔位子。那時是段考前夕,卻還不到於我而言真要緊鑼密鼓的一週。因著那個男孩子的關係,我心裡約略有了明白,知道這大概就是那個時刻了。
我和桂桂雖從高一就開始同班,感情也不錯,但若真要劃分團體,也不是成天黏在一起的那種,她會突然開口邀請我,不至於唐突,也絕非偶然。我有些故意地反問:「誰這麼好心要幫忙佔位子?」
「我隊上的人啊。」她答,口裡有種意有所指的韻味,畢竟這流言沸沸揚揚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喔,我想一下。」我有些扭捏地不敢直接給出答覆,因為我也不知道我的答案是什麼。確切來說,應該是我早已發覺自己的答案會是什麼,卻不願承認像不敢完全不讀書、放棄這個升學掛帥的社會一般放下矜持。
「我們可以先一起去七三七巷吃晚飯再去讀書,我知道妳家很遠,可是讀完書以後有人會送妳回家啦放心。」桂桂繼續遊說,像是合縱連橫的蘇秦張儀,頗有種使命必達的態勢。但重點是,她怎麼會把「有人會送我回家」當作是優勢了呢?我有些好氣的羞赧,卻也不敢真正發出這個脾氣,怕會剛好證明自己太過在意,也怕會失去這個機會。
上課鐘響適時解救我於進退兩難,桂桂還張著大大的笑顏,引誘我遁入戀愛的詭計。
說來可笑,當時的我難以答應赴約的原因很天真、很夢幻,就是我是曾經發過毒誓要嫁給某人的。我對某人可以說是知之甚詳,也可以說是完全不了解。重點是某人根本不認得我,但我因著某種年幼的自信與強勁的願力,總覺得這世上沒有比我更愛他的人了,所以他就應該要愛我。完全秉持著處女情結在處理自己的愛情。
某人是誰呢?
某人就是我當時所喜歡的日本傑尼斯偶像赤西仁。我為了他去學了兩年日文、偷偷在放學後打工存錢飛到日本去看他的演場會、加入日研社、甚至當上社長⋯⋯,我以一個高中女生之姿,做盡了所有我能為一個偶像做的事。然而這個偶像雖然填補了我的幻想,卻無法實實在在進入我的生活,撫去我因思念而流下的淚水,當然更無法解放我於焦渴難耐的夜了。而這正是十六歲的我所渴求的。
我還是很喜歡我的偶像。每次遇見不順心、氣餒的事,看著壓在書桌透明桌墊下的赤西仁照片,還是能很輕易地勾起微笑。他的笑顏那麼燦爛、那麼天真、甚至為了每個粉絲那麼努力,我擁有著這樣的男人,還有什麼好怨懟的呢?
可是高一升高二的暑假親自去了一趟日本,花了畢生積蓄看了兩場演唱會,還跟著櫻花妹們一起在演唱會後排隊等在藝人專用的出口通道外,期盼能和偶像有更多更近距離的接觸。等是等到了。我的赤西仁親切陽光地出得門來,在月色氤氳的代代木公園和每一個排隊的粉絲握手。我努力了這麼久、喜歡了他那麼久,等著的就是他終於有機會對我一見鍾情的這一刻。但赤西仁很公平。他微笑、握手,給每個人同樣的時間與幅度,像是一張大樂透,你不能說你不會中,但中的機率很低,低到即便誰佔了一分什麼優勢,都是無所分別。
我感覺我心底用天真孵出的夢幻泡泡戳破了。被他一樣燦爛的微笑、他無所分別的公平戳破。我本以為會很痛,但搭上飛機返台的那刻,看著因緩緩升空而越變越小的成田機場,我竟也只能勉強流出幾滴不算激烈的淚水。
我從此再也沒有瘋狂迷戀上哪個偶像。我會嚷嚷、會在看劇的時候排卵一下,但很快就能回到現實,知道他們也不過是一項商品,產品功能為引發雌激素劇烈運作。
現實人生是,自己的卵巢自己救。
上課鐘響完,屁股才沾上木製課椅,死黨大梅就傳了紙條過來,問我究竟要不要去?我又扭捏著回說不知道,感覺好怪,不然妳陪我一起吧。不過隸屬於空手道隊的大梅,在段考前都有和自己隊上成員一起唸書的習慣,因此很快就拒絕了我的邀約。然後我轉而把紙條傳給另一個死黨安琪,求她陪我一起。安琪和我家住得很近,很有戀家癖,放學後總巴不得快快離開學校這鬼地方,因此也是爽快斷然拒絕了我的請求。然後我又問:「妳覺得他帥嗎?」
這次我等了稍久一些,久到都差點要遁入老師的魔咒專心上課了,紙條才回了來:「不是我的菜。可是我覺得妳可以試試看,不要再愛赤西仁了啦,妳應該腳踏實地談個戀愛,不是他也沒關係,重點是妳要認清妳這輩子不可能嫁給赤西仁。」好一段至理名言。我的好友竟能以十六歲之姿就悟透我到三十歲才懂的事,是我太蠢了還是她太早熟了?
「那妳怎麼辦?」我指的是我們放學後會一起搭公車回家的事。這句問話其實是多餘的,我僅是還在為少女的矜持做最後的掙扎,還想拉死黨當墊背。
「我可以自己回家。」收到這封回覆,我似是得到了象徵性的首肯,被好友充滿鼓勵的手隔空握實了一番。
那日放學,我懷著惴惴又期盼的心情,跟著桂桂和其他合球隊的女人們(合球隊其他男隊員的女朋友),踏上一條以用功為名卻激似戀愛的道路。我在那一路上恍惚有些明白,人類是為藉口而生的動物,不論做什麼都要有正當名目包裝,才能顯得神聖而俐落。像歷史課本上教的十字軍東征,以上帝為名的他們各懷心思;以讀書為名的我,其實心跳劇烈得根本靜不下心來。
女孩子們到的時候,男孩子們已經坐在圖書館門口抽煙了。
男主角見了實在的我,而不是那種福利社前「巧遇」的我,突然有些慌張侷促起來。桂桂朝他使了個眼色,鼻間噴出的氣息充滿高分破關的得意,好像他們曾經拿我打賭,來與不來,各有賞罰。
男生們先領我們到地下一樓的自修室放書包,那兒有幾個座位已經被他們擺上了一向空白得很的課本佔位。見著他的那一刻,我就再也無法自然地談吐。我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麼回事,不過因為一個流言、幾次碰面,連話也沒有說上,胸腔就被堵得連出聲都那麼困難。
那個「初識」,我們都十分客套,很少直接交談,大多是參與別人提起的話題,沾著個邊、抓著個小角。即便男生們不知是真的提早下課,還是自行早退去替大家在段考前夕搶手的自修室佔位,這樣的千載難逢、這樣的處心積慮,他也還是君子得沒敢直接坐在我的身側,還是和其他男孩子們一起,只有偶爾假借「請教」之故,拿著參考書「恭敬地」來找我問幾道英文試題。
我高中三年雖然總體平均成績很差,英文卻因為從小五就開始補習,而打下了不錯的基礎(補習英文的原因是為了讓當時喜歡的男生有機會陪我走一段路,因為英文補習班和他家同方向),與本來就極有興趣的國文、歷史,算是我總不忍悴睹的成績單中唯三可以期待的亮點。喔,順帶一提,如果台灣教育真的重視五育均衡的話,我的體育成績也算是表現不俗,但這科到高三基本被其他「主科」借去複習考試,只有考五十公尺游泳時大家會真心拿命去拼,不然也真的是沒命了。
這一夜之後,這樣的默契竟也迅速固定下來。第二天,桂桂問,我去了;第三天,桂桂問,我亦去了⋯⋯。他從不敢直接與我交談,到後來可以習慣成自然陪著我搭公車回家。我們沒有牽手但車上人潮有點多的時候,他總會輕輕將我抓著,或幹脆用他高大的個頭把我圈在一個安全的角落。
段考結束,我考得爛甚以往,我有些難過但也絕非真心。這樣相處的節奏跟著考試劃下句點,我知道似乎該與他做個了斷才對得起我的爛成績,不論這了斷是肯定的——乾脆就跟他交往,反正我也只想戀愛不想讀書了;還是否定的——痛定思痛挽救成績大作戰,不要再與他來往。
但我卻萌生了一個不算肯定也不算否定的奇特念頭:我想讓他一直追我。
這個奇特的念頭或許和我對自己生理無言的羞恥感有關、也或許和自己內心理性的(亦或是被社會價值扭曲的)對自我的期許有關。我明白自己強烈渴求著他,每當他觸碰我,不論是經意、還是不經意,都能激起我心窩一陣搔癢;夜裡亦時常想著他的身影、喊著他的名字。現代台灣人平均初戀年齡雖有下降的的趨勢,但在我那個時候,在我那樣一所升學率還稱得上中上的公立高中校園裡,確立關係、明目張膽的戀愛還算是稀有,也容易在眾人矚目的口耳傳遞間,被套上一層「不規矩」、「不守本份」的負面濾鏡。
我喜歡他,不想和他斷了這樣狀似戀愛的關係、可是也害怕某種自己似乎也控制不住的慾望終究會淹沒了自己,然後我就成了問題學生、成了校園邊緣人⋯⋯。當時的我還沒有能力檢視自己進而思索自己,只能暫且隨著強力的文化潛規則流轉,替我與他交出一個二一添作五的答案,一如我總臨時抱佛腳的矛盾。
一天,他約我週末放假時去西門町。西門町算是我們這個世代年輕學子流行去的約會、打屁聖地,店家強力大聲放送的洗腦流行歌曲、掛得整路色彩斑斕的商品,也許提不起購賣慾望,但總能與快速循環的血液形成共鳴。我們需要這樣熱鬧非凡的地方,來掩飾自己總要爆發出的什麼、來感到同理與安全。
那天,我穿上令自己感覺最好的衣服赴約。出門前,頭髮綁上、放下、綁上、放下⋯⋯循環好多次,最後才決定還是將頭髮放下吧。我在緊張時就會這樣,像是要遮掩不安般,把焦點移到一個可改變、且容易改變的地方,試圖轉換心思,卻也總是徒勞,更顯得自己盲目。這樣的習慣沒被糾正,一直保留到我長大成人。每每我去夜店,在進入舞池騙酒、搔首弄姿、遇見可能的邂逅前,都要先到廁所去將頭髪綁上、放下、綁上、放下⋯⋯。雖說技藝這事照理來講不會被基因傳遞,自己能學會什麼就是自己的本事,但我綁頭髮的技巧卻也跟母親如出一轍地爛(我姐亦是),從來就只能綁一根清湯掛麵的馬尾,就算盡了全力。最後我的瞎妹友人總會大聲喝止我:「不要再弄妳的頭髮了!」然後逼我拆掉馬尾,把頭髮放下來便好。這是女性最原始的柔美,像未經處理的陰毛,男人要的是那之後的東西,除不除、美不美觀,都是後話。
他在熙來攘往的六號出口等我。微駝著背,像在沉思,但我想大約頂多是在耍酷。我有些遲到,三步併作兩步,急急衝上站滿了人的狹長黑色手扶梯。自然光線破出在出口盡頭那一刻,我深呼吸了一口氣。他出現在光暈邊緣,隨著我的眼睛適應光線,他被陽光沖淡的身影也鮮活起來。然後我放緩腳步,像是在提醒自己要放慢心跳一樣,步下階梯、走向我可能實現的夢境。
「走吧。」他的口氣淡淡,信步走在我前方半步遠的距離。我知道他私下是幼稚且搞笑的,只是每每我們相處之初,他都要像重新開機一般先收斂起神色,才有辦法一點一滴透露出本性。
我先陪他去他常去的店瞎逛,然後在難吃的美食廣場吃了晚餐。我印象中我們沒有什麼能引起雙方強烈激昂的共同話題,反正對那時的我們而言,對方講什麼都是有趣。我獨獨記得我總愛嗆他抽菸這件事,除了因為我不喜歡菸味、而且我們未滿十八歲以外,女生總幼稚地希冀對方以改變某樣「缺點」為交換,來博取自己更多喜悅。我會以檢查他有沒有抽菸為由,靠近他的身側嗅聞。感情最好時,他還會自己向我報告這是他沒有抽菸的第幾日,好像感情光是這樣就能越來越濃。
那時的他應該已經為我「戒菸」一陣子了,每次他身上都是香得教我迷離的香水味。我享受檢查時那種「情感確認」的安心感;也不免有些慌張於無法糾正他時的小鹿亂撞與無話可說。那天的他很香、沒有菸味,我白目地想再跟他討一個「愛我的證明」,便提了另一個於高中生而言也算是勁爆的話題:「你喝過酒嗎?」
「有啊,偶爾我跟我隊友他們會喝。」他回答得自然,更增添一點帥氣。女生總愚蠢得容易被做壞事的男人吸引,然後再要求他們不能做壞事才有資格愛自己。我像是抓到小辮子般佯裝惱怒回道:「你怎麼可以喝?」(我又為什麼要問?)一種屬於曖昧的反唇相譏於焉開展。他說他只是偶爾比賽贏了和隊友喝一下慶祝,也不曾喝醉,只是好玩,不像菸一樣已經形成依賴,要戒很難。
我說你為什麼總愛做一些不該做的事?
他說妳為什麼總愛管我?
「我⋯⋯。」我說不出話來。再下去,就只能承認我喜歡你了。
我首次超越他的步伐,大步邁向他的前方,走進一間便利商店,直奔飲料冰櫃。「妳要幹麼?」他追上來,看著我梭尋的視線。
「我口渴。」我回,然後鎖定目標,打開冰櫃迅速取了一罐藍白包裝的經典台啤,逕自走向櫃台結帳。他拿了一罐可樂跟上,在我掏出錢包付錢之際,先我一步從口袋掏出一張鈔票結了所有的帳。
「妳幹麼?」他看著我手中的啤酒再問一次。
「學你啊。」我一把扣下拉環,啤酒應聲開啟。
「妳不要喝醉了我還要扛妳回家。」
「你不要管我啊。」
「我怎麼可能不管妳?」
我咕嚕咕嚕不顧他的阻止灌下了我人生第一口完整的酒精性飲品。有點苦,但也沒有想像中難喝。可以繼續喝下去,但喝的過程會不禁懷疑這種味道究竟有何精妙之處能令世人為之瘋狂。他一開始假裝不在意,但看我一口接一口沒要停下的意思,終於長了點擔心,拉著我外套的袖管,將我引至一張無人的行人座椅。
我倆無語。但不多時,我即了解世人為何喜愛這東西。重點不在味道,而在感官敏銳又鬆弛的感覺。
「妳喝太快了,這樣很容易醉。」他終於發話,在發現我即將完食的時候,還伸手想拉開我手中的啤酒。
「不要你管我。」我嬌嗔並幹了他一拐子,力道不重,但宣示台啤領土正當性意味鮮濃。
「妳站起來走兩步我看看。」他要求。
我異常乖順地照做了。果然有點重心不穩,如我所願。
他終於搶下我手中的啤酒,迅速間接接吻替我喝完最後一口,然後也要我喝幾口他的可樂以緩和酒精蔓延的速度。接著他將飲料空瓶丟入路邊的垃圾桶,折返,在我身前半蹲彎腰:「上來吧。」他道。
我沒什麼好不上去的,一罐台啤就將我拙劣的欲擒故縱收拾殆盡。我跳上他的背,感覺我小小的胸部貼擠著他。我期盼他感覺到了,感覺到,我也是個女人。
如果那晚他問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我想我會答應,畢竟年輕人沒什麼控制欲念的理性,這是我們可愛直率的地方,也是我們可笑愚蠢之處。但我不知為何最後到了我家門口,他依舊沒有「趁人之危」問出口。
我伴隨著既安心又失落的感覺第一次酒醒開來,自我安慰即使沒有前進,站在這一步也能天長地久。這不僅是我們自小被灌輸的愛情神話,也是該為那麼強烈的悸動負起的全責。
接下來的時程突然如我所願般僵立,偶爾放學後他不用練球的時候,他會陪我回家或一起去哪裡走走。雖然依舊是沒有交往的事實,但校內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在傳,我們早就在一起了,只是裝作沒有在一起罷了。每當有人壯著膽子問起我和他的事,我總是笑著說沒有,然後享受眾人對我翻開寫著「妳說謊」字樣的白眼。
事實上我們確實也沒有在一起,但在告白前的準備區裡,我卻享受著超越舞台前在一起般的甜蜜。
如果兩人之間的愛意有一套確實的公式可以測量,那麼我想當時的我們分數應該很高。超越了牽手、接吻、公公婆婆的暱稱、愛撫、上床,我們純粹就是喜歡著彼此、暗自竊喜著鐵鋁罐裝飲料令人直接口對口飲用的設計。
那時的我為自己感到驕傲。我不單守住了我心裡對於慾望、對於道德責任的模糊防線,也同樣守住了他的愛情。
第二次段考很快復臨,我依照舊例,放學後跟其他「合球隊的女人」在川堂集合,一行人浩浩蕩蕩前往同樣的那間圖書館。不過兩個月光景,這次我充分展現駕輕就熟的態勢,不須扭捏得先和好友「商量」,自然地就在校門口與她們飛吻道別。
太年輕的靈魂容易將某種規律當作永恆,就像我們總覺得爸媽不會老,而長大還距離那麼遠一樣。我們很輕易地就能說出「要用永遠當好朋友」、「要一輩子相親相愛」這種不負責任的甜蜜話語。除非明天就死去,不然對於「永遠」來說都像先上車後補票般的無賴。難以明白、或是假裝不明白,改變才是永遠會發生的事。
第二次段考那陣,合球隊恰好在打全國聯賽,我們學校的合球隊很強,是全國冠軍的大熱門。背負這樣期待壓力的他們,即便段考在即也是將練球當作首務,因此都是練完球了、或是比完賽了,才會來到圖書館尋我們。但經過幾個小時強力操勞的他們,即便還有一絲心意想要讀書,也大都敵不過體力殆盡,常常都是在座位上呼呼睡去。
算是熟識也算是確認彼此心意後,我對他已經不會那麼正義凜然,因為我自己也實在不是那麼勵精圖治的學生,可以卡在這個非戀人關係的縫隙裡,已是我對教育部最大的致敬。有時我看他累得趴在課本上睡著了,也就不忍心叫他;讀完書回家,也會貼心要他就別送我了,陪我等到公車就好,因為我們兩家剛好在相反的地方。我以為這樣的體貼是情感的進展、也以為兩個人話漸漸少了是相處的必然。當他在公車站最後那麼一點點相處的十分鐘也無法與我開個玩笑,只是機械式的陪伴、掰掰,甚至又自顧自地點起菸的時候,我感覺意識到什麼,可是我不敢戳破。我只能假裝戀愛就是這樣,只要還擁有永恆的框架,內容物與包裝不符也無須計較。
我只敢偷偷失落、偷偷難過、偷偷和死黨抱怨幾句、偷偷和桂桂確認他的身心狀態。眾人大多是溫言安慰,他只是最近比賽太累,等拿到冠軍應該就會恢復常態。雖然怎麼樣都還是不安,我也沒勇氣承認與往壞處想,只能守著、忍著、觀望著,希望捱到聯賽結束,抽去他大半精神的事務告一段落,我也就能奪回他全部關注。
段考結束後的週末,是全國聯賽的最後一場冠亞之戰。我和死黨安琪約好了去台中東海大學做一項課程報告,心裡一直很猶豫要不要提早回來看他比賽。最初,當我從某位合球隊大嫂口中得知冠亞戰的消息時,就一直在等著他會不會開口邀我去觀賽,不料他直到段考結束,都還對我隻字不提比賽的事。
我心急了,遂自己拋磚引玉,別有居心地傳訊息告訴他,我知道你要比冠軍賽了,那天剛好我要去台中做報告,所以沒辦法親自到場替你加油,但我知道你一定可以的云云,沒想到他竟也爽快,要我好好做報告就好,不用特地過來沒關係。
台中一路上,我不斷鬼打牆問安琪,他是不是其實很希望我去替他加油,只是害羞、只是害怕打擾我,才客套說不用?立場完全基於他還是非常喜歡我的狀態自圓其說。安琪看出我焦躁的心思,遂體貼道:「去吧,反正妳就是想去不是嗎,剩下的東西我來就好。」
我趕著最快可以回台北的一班客運,即便計程車對高中生而言如天價般貴,也在所不惜地伸手攔了,還順手買了兩盒太陽餅當伴手禮。
這次的我沒有藉口、沒有理由,就是為了他、為了戀愛而去。我甚至在路上打定主意,一見到他,就要告訴他,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到比賽現場,爬上二樓觀眾席,賽事已經來到尾聲 。我不懂合球規距,但我看得懂計分板,發覺雖然我方在比數上稍佔優勢,對方卻以不放棄最後一絲機會之姿,尚且來勢洶洶。接著對方進了一球,他們大聲歡呼、互相鼓勵打氣尚有機會贏得比賽;我方的幾個人緊緊蹙起眉頭,身為隊長的他甚至耐不住急切心思,出言抱怨造成他們失分的隊友。
為了要給他驚喜,我蹲踞在二樓觀眾席的水泥圍欄前,露出半顆頭顱偷看。我看見副隊長桂桂特意繞到他身側安慰。一見桂桂,他的表情旋即和緩下來。裁判吹哨表示比賽繼續。兩人最後擊掌加油時,還依依不捨地互相交握了一下手才放開回到自己崗位。
這時我突然有些後悔自己加入的是日研社而不是合球隊,不然我就是那個可以陪他打球、並時刻替他分勞解憂的女子,更何況合球還難得是男女一同在同一賽場的運動。不過我們學校合球隊因為很強,招收的隊員全都是體優生,從原屬國中直接保送上來。入了高中才知道這項運動的我,只能後悔莫及得極致,畢竟我連明天的事都無法預測。只盼稍後比賽結束,我的太陽餅、我從台中趕回的舉動、我的「願意」⋯⋯,能更令他如沐春風。
桂桂能當上副隊長,除了因為她爽朗、沈穩的個性,有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她過人的球技,很多男生都自嘆弗如,學校女籃甚至拜託她去「客串」,幫忙比賽。比數後來被敵校追平時,可以看得出我校隊員之間氣氛低迷,我喜歡的他更是明顯老大不爽。只有桂桂、和另一位本就面癱的我的同班同學思思表情尚且鎮定。哨音再起,球一下被更嚴密地防堵在持球者手上,待到終於傳出去,眾人又是一陣緊張的追趕。終於,球最後來到桂桂手上,她趕在防守者伸手防堵之前射籃。出手的瞬間,比賽結束的哨音剛好響起,伴隨哨音終結的,是進籃時悅耳暢快的唰——聲。
幾乎所有人,不論場上、場下,都在同一時間齊齊轉頭看向主審,連別有心思的我都忍不住直起身子站立,也顧不得是否會被發現。計分板的牌子被翻過,比數更改,我校眾人爆出一陣歡呼,然後桂桂拉起她那圓朗的大笑臉,連面癱思思都忍俊不住在場上狂吼。我看見他在第一時間飛奔到桂桂身側,桂桂亦像是磁鐵相吸般在他移動腳步的同時奔向他。他們先擊掌,然後顧不得男女授受不親直接擁抱,所有隊員也受到感召般衝上去抱成一團。
我感動得幾乎要流下淚水,卻更有一絲千金難買早知道的心酸暗暗流淌,好久,都沒有和他這樣靠攏在一起。
走下二樓觀眾席,我的出現讓眾人有些驚異,轉頭望了望男主角,又有些見怪不怪地一轟而散。一位合球隊大嫂過來親暱地勾著我的手,恰好補充我被運動場上陽剛氣氛拉攏而去女性嬌媚。我終於發覺自己還是有機會贏回他的心,即便我不會打合球,但他喜歡我不就因為我是一個女人。
不過他的笑容卻迅速收斂,好像還沒贏得全國大賽冠軍一樣。我只好客氣地拿出太陽餅分給在場每個人,試圖緩和這只有我發現也只存於我心中的尷尬。
待到他們整裝換好衣服出來,我還依著「舊例」,和其他嫂子們在等著。他此時才發覺我似乎是一個不得不解決的問題,恢復平日的屌兒啷噹,上前來調笑於我。
「妳要怎麼回家?」最後出了體育館,他關心地問。
「搭公車。」我心下竊喜,淡淡道。
「那妳自己小心喔,掰掰。」說完,居然就迅速轉身奔回隊員處。
而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從其他嫂子們口中得知他們稍後要去慶功的事,我為自己未受邀請感到詫異,卻也不敢出言反駁,說自己也想跟隨。我就這麼被自己的啞口無言絆得再也踏不出一步,稍前在客運上決定告白的雄心壯志也被瞬間澆熄。
如果他已經是一個不愛我的人了,我回愛他又有何用?我將「我喜歡你」說出來兌現於空氣中不更是一種浪費?
是的,在他說「掰掰」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明朗了他的心思、知道這段關係無以為繼。但此刻學校的人還在傳說,傳說我們關係不單純的事。我的確得到了永恆的框架,像有名無實的婚姻。我在眼裡、心裡深深留下他轉身的背影,然而這已然是我們之間的魁儡政權,他的心,早已出走。
那天之後我們幾乎不再聯絡,像打水瓢一樣,不論多厲害、跳了幾次,最終依舊是要沈入水底。然後冬天的腳步悄悄跟隨我冷卻的心到來,在最冷的時候,我的生日,他打破沉默主動與我聯繫。說,買了一個東西給妳,早就準備好的,還是想送。
我們約了一個時間讓他來到我家巷口。本就沒什麼共同話題的兩個人,少了愛戀加持更是無話可說。遠遠地,還沒碰到面的時候我就看見他在抽菸了,雖然他在發現我的瞬間迅速尊重地將菸拋去,縈繞在他周身的菸味依然預告了這段關係的腐朽。我不能說我下樓前沒有抱持一絲期待,我在頭髮綁綁放放間,還是選擇將頭髮放下。
「生日快樂。」他將禮物遞給我。是一個小巧的紫色盒子,大不了一個掌心,上頭慎重地繫著漂亮的緞帶,顯見挑禮當下的用心。
「你還記得啊。」我的聲線貶抑,說不出的無奈與不甘。
「打開看看吧。」他接著道,像要迅速填滿空隙。
我依言照做了。盒子裡頭是一條項鍊,具體的墜飾是什麼我已經忘了,不過確實是女孩子會喜歡的可愛式樣。
「可以幫我戴嗎?」我把項鍊遞給他。
「嗯。」他接下,解開扣鎖,繞到我身後,輕柔地將項鍊套在我的脖子上。我為了方便他動作,伸手撈起長髮,令他能更輕易地將項鍊掛上。
「謝謝。」我一邊撫摸著墜飾。
他沒有多待就走了。像是整個我與他的事件裡,最不可理喻的就是他愛上我這件事情。
高二上學期第三次段考前夕,我隨安琪回去唸書,盡可能遠離所有能讓我想起他的鬼地方。儘管我有意逃避所有與他有關的事物,耳朵的設計卻不似眼睛可以自主關閉,新的流言還是傳進了我的耳裡。這次流言的主角已不再是我,卻較前一個更拉扯著我的心:桂桂和他在一起了。
班上同學為了不讓我受影響,都刻意不在我面前討論這件事,或是一見我經過,便迅速一轟而散,像被人驚嚇的鯉魚。不過流言之所以是流言,就在於它能隨著固體改變形象,像水一樣。我在死黨的刻意保護下依舊是知道了這件事(她們都不忍心讓我知道),然後在人前逞強、裝作沒事,也會主動找桂桂攀談,一方面想證明自己的瀟灑、一方面也想視察那本來是我的幸褔的模樣。
一天放學,我藉口避開安琪,一個人來到士林瞎晃。我懂得死黨為了瞞我也瞞得好累,我自己也演戲演得辛苦。我想自我漂流,不見得為了什麼目的。不過感覺寂寞久了,反而會發現孤獨其實是最好的朋友,因為孤單一直都在,不論何時何地,接著竟也能像日久生情般接受寂寞。
我四處走,瞎逛一陣,發覺慣常去的那間髮廊招牌不住地吸引著我。
除了愛情神話以外,我還知道一個傳說,關於失戀的時候,為了證明自己的真心、或是絕情,人們會做的一件事。
「歡迎光臨。」店裡的設計師很快就出來招呼我。
「我想剪頭髮。」我道。
「有指定設計師嗎?」
「沒有。」
「那這邊請。」設計師領著我到一張椅子上落座。
當他蓋上小毛巾在我的肩頭按摩的時候,他問我想剪到哪裡。
「大概這裡吧。」我五指併攏在下顎處比劃了一下。
隔天,上學的時候,所有認識我的人一見我,皆是一陣驚詫。我雖然還是難過,卻異樣地漾起一股勝利的喜悅,好像證明了自己的真心可貴。
流言很快地又傳遍校園:莎拉剪頭髮了。
我故意在中午時分至福利社買飲料,如先前一般。我們又在福利社前的花台相遇,我尷尬笑笑主動和他打了招呼,他則是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這次我上樓的時候,便知道已不會有他的目光追隨,畢竟我已經把頭髮剪了,屬於我和他之間的什麼,即便無法迅速死去,還在我心內活著,也象徵性地,被我喧囂地斷開了。
幾年後,上了大學,我又將頭髮留長、又談了幾場戀愛。所謂戀愛,若是奸巧潔癖的只算真有交往之實的「男朋友」,我所擁有的數量其實不多。但若是大氣地將所有令我產生戀愛心思的男子都算入,我會發覺其實我一直都有戀愛再生的能力,像總是能留長的頭髮,剪壞了的當下是悲劇,慢慢留回來之後又感覺幸好,而且還能藉此經驗更了解自己適合什麼樣的造型。
我在一個高中同學特意約的懷舊夜店趴又與他相遇。時過境遷,當過往傷心的故事都能拿來當作幽默的養分,我懷著一種似是報復、又似是有趣、好奇的心情,特意打扮了才過去。
我們這對曾經的緋聞男女主角,在眾人的起鬨下一起至舞池內跳了一曲貼身慢舞。借著酒意,我問他,你會後悔沒有跟我在一起嗎?
「嗯。」他輕哼,並將我更深地抱緊。
一曲終了,我得到了想要的答覆,瀟灑離開了那個場合。
他沒有試圖翻轉後悔,再與我聯絡,我亦不是真心希冀前緣再續,所以自然地讓彼此退居幕後,成為青春裡的一道風景。
即便聽見他後悔了,得到一種自尊心的虛榮,長大之後,我才明白,任何後悔其實都不是真的後悔,都是對當下生活的不如意,才會癡心妄想著也許過去的我如何如何,現在就會不一樣;現在過得好的人,才不會後悔任何事情,即便過去曾經有過多少傷痛,也是這些傷痛一步一步引著他來到這裡。
這個世界,沒有永恆、沒有傳說,只有徹底了解自己過後投射到這個世間的眼界不同,所能踩出的不同步伐,慢慢將我們推向不同的結果。
而在整個我與他的故事當中,啟發所有關鍵作用的桂桂,其實我從來沒有討厭過她、甚至我們直到現在都還是非常好的朋友。如果按照通俗小說的劇情,我早就應該要因為她「搶」了我心愛的人(事實也不是搶,就是愛意交錯的時間差罷了),從此痛恨她、避不見面、說她壞話。可是我卻因為本身太喜歡她這個人、喜歡她的性格,而從來沒有對她有負面的觀感。這是我這一輩子最珍惜的一項突破於人間道理的變化。
我們不一定要被既有規則箝制,最終,自我的理解與修為才能更深遠地發生影響。
我從此再也沒有為了誰改變髮型,留於不留,都是自己開心。曾經的懵懂、無知、快樂、傷心,都在生生不息的循環間,蛻變我,成為不一樣的個體,就像頭髮一樣。
本文是為與DR CYJ合作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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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之妻](葉佩雯)
妳第一次聽到「80/20法則」是在大二的時候,一堂叫做「個人投資理財」的通識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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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選那堂通識絕對不是為了想要成為股神巴菲特,原因很單純,就是很好過、很好拿分。且上課人數多,上百個人在全校最大的階梯教室內,老師十分風趣自信,因為風趣自然能吸引許多生活比妳更無趣的學生去上課,教室內總呈現一片演唱會搖滾區般的榮景;因為對教學很有自信總能看見一片演唱會搖滾區榮景,老師索性也就不點名了,畢竟點起來也是耗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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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認為上學只是出席不是學習的妳而言,無非是一種絕佳的寬容,因為妳可以連去都不要去,安生窩在家睡覺,或是和周博宇窩在學校附近的廉價連鎖咖啡廳,陪他打電動。甚至偶爾兩人多點閒錢的時候,還能到便宜昏暗的小賓館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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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是妳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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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他第一眼,妳就知道從小到大這一路痛苦不堪地被壓制在體制內,不甘願地唸書、考試、做妳永遠不擅長卻會被世人稱讚的事,就是為了考進大學,與他相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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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大妳兩歲,卻和妳同學年。他大學指考第一次因為英文零分而喪失選填志願的資格,第二次則乾脆地睡過頭沒考,第三次才考進這所學校。妳在學生會辦給新生的聯合迎新舞會上聽他說起這段令人啼笑皆非的經歷時,更深刻地感覺,上天就是為了要令他與妳相遇,才這麼設計他的這兩年。妳是他苦盡甘來的美好果實,他的腳步慢了一點,因為他在等妳長大、等妳的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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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一起六年,最終因為他無數次劈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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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半年,妳突然意識到其實他並不屬於妳、妳也不屬於他。你們傾盡了全力將彼此交集相連(他不論怎麼劈腿都還是會爬回來把妳當做正妻第一位,從未有任何女人凌駕妳的地位),互相稱呼公公婆婆、認識彼此的父母、融入彼此的交際圈、共存一個結婚基金戶頭、兩人的第一份儲蓄險保單是一起買的,受益人還寫了彼此的名字⋯⋯。可你們分手的時候,不論有多少物理的、心理的難分難捨,世界依舊運轉,你們仍然可以用一個人的姿態投入其中,沒有因為不再成雙成對而被反彈吐出,而你們還曾經那麼以為只有彼此才是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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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妳交到下一個男朋友以後,有一日無聊解開對他的社交軟體封鎖,看他的動態發現他亦有了新女友時,妳有點惆悵但也噗哧笑了出來,好像從前那些深刻都在這一笑之間輕解,妳不恨了,甚至有點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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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財富由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潘潘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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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第一次跟著潘潘姐在店裡樓上不對外開放、僅提供給VVIP使用的私密Lounge,服務盛太太及她的女兒盛頤蓮的時候,潘潘姐壓低聲音告訴妳這句話,並以眼神示意著盛家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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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太太那日替丈夫選了三條領帶、一副袖扣;替娘家親友選了五條絲巾、兩件披肩;替丈夫的客戶選了一套妳根本覺得不可能會賣出去的限量麻將組及紅酒醒酒瓶;替狗賣了四條項圈;替自己及女兒拿了六個包包及數不清的衣服帽子鞋子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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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公司的新人僅會被分配到站櫃接待過路客,而這種客人百分之八十都是抱著一種朝聖的心態進來晃晃,要不是裝逼東問西問、東摸西摸,好像自己非常懂一樣;要不就是畏縮得猶如過街老鼠,稍微喊一句「有需要找什麼嗎?」就被嚇得屁滾尿流抱頭鼠竄。真正有消費能力的百分之二十,大多是存了很久的錢才有機會買一個包的小資女(而且買的永遠是某幾款品牌辨識度高的),或是貪圖花錢爽快的包養小三及酒店小姐。真正有身分、有品味的人很少,而這樣有潛力的客人一旦被資深哥姐發掘,很快就會被哥姐收進囊中,成為主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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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只能等熬過一段時間,熟悉店裡運作及品牌知識,被哥姐信任以後,才有機會分得接觸高端客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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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這世上有所謂的超級有錢人,而妳不知道的是,他們的超級比妳想像極限的超級還要超級。妳第一次上去「樓上」(店裡人對私密Lounge的暱稱),看見盛家母女那樣買東西,最後還有司機進來幫她們把東西拿下樓的時候,妳腦裡突然浮現非洲貧童的畫面,重疊上自己那有著微微壁癌、舊公寓三樓、堆滿雜物永遠丟不乾淨的家裡。妳還記得小學發通知單做家庭狀況調查時,媽媽在家庭經濟那欄填了「小康」,妳還自豪自己雖然高中大學七年念的都是私校,但學費都是家裡付清沒有讓妳揹學貸,還能給妳穩定的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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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家母女的消費實力讓妳知道,妳在真正有錢人的眼裡,和非洲貧童根本相差無幾。只要她們願意,她們能買斷妳整個人生。不過,顯然妳的價值比店裡的東西還不如,因為她們才不會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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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我覺得,我跟她好像長得好像。」勾著盛太太的盛頤蓮突然指著妳道,口音聽得出來是從小在國外受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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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這段時日,妳發現富家千金和原生家庭的關係通常非常好,兒子倒不見得。雖然兒子骨子裡也能令人瞧見貪圖家裡財產貪得要死的本質,沒有表面那麽不屑,但卻不像千金小姐一樣不論幾歲都能勾著父母的手親親暱暱說話,會叫Mommy、Daddy而不是媽跟爸。她們像被關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不能出來也不願出來。
·
「怎麼這樣指人家?沒禮貌。」盛太太輕聲唸了一句,但聽得出來話裡沒有責怪,只是怕從小養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被人輕視。說完,盛太太抬頭定睛看妳,妳被瞅得有些發窘,卻也不敢先避開眼神怕是自己冒犯了。
·
「神韻是有點像,」盛太太端詳完之後發表評論:「可是妳比人家胖了一點。」邊愛憐似的捏了捏自己女兒尚未發展成熟的小圓臉。
·
妳沒想到,因為大小姐一句話,從此盛頤蓮就被哥姐默許分配成妳的專屬VVIP,只要盛頤蓮來,不論手邊是不是有客人,都會令妳過去接待。這一行雖是走在時尚產業最前端,卻意外地很著重客戶與Sales之間的「緣分」。即便偶有搶客人的情事發生,但大多是發生在小櫃。像你們這樣大品牌中的大店,Sales們都很謹守份際與高傲脾性,不會隨意拿走別人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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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很少來,妳認識她那一年她才剛剛考上大學,一年頂多寒假、暑假從美國回來個兩次。妳們較熟以後,她要妳別叫她盛小姐,叫她Elaine,她說她常年在國外生活其實不是很習慣亞洲這樣處處有人服侍的文化(妳在心裡翻了個大白眼:那是只有她才這樣有人處處服侍好嗎)。剛開始有些拗口,因為妳的英文也不是太好,L後面要捲舌不捲舌的還有點喉音的音調妳怎麼也發不好,不過後來在潘潘姐的逼迫下去上了英文課(潘潘姐也是去同一個地方學的),逐漸地連盛頤蓮都稱讚妳的發音越來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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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是妳的恩師,從妳進入這行第一次跟她配班開始,她就願意傾囊相授許多留客技巧。妳後來發現她並不是對所有新人都這樣,甚至她在店裡還有「殺神」封號,她在重要顧客及喜歡的人之外,一個眼神就能殺得令人毛骨悚然。且因為業績太好,連總公司派來的大中華區總經理(法國人)都對她敬畏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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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之後仔細斟酌自己與她的相處,才發覺原來是與周博宇在一起的那段時光推波助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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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因為長得好看還有點小聰明,從小到大不論在什麼場合總是很吃得開,為了避免人前仆後繼的愛慕,他養成先用眼神冷漠以待的習慣,不過真正熟了以後倒是幼稚得可以。妳和他在一起太久,很能明白這種奇妙的「願以拒絕換真心」的白濫態度,因此當潘潘姐說著什麼話好像很尖銳嚇人的時候,妳馬上能調頻成正確的弦外之音,望著她冷淡的時候也不會輕易感覺受傷而退避三舍。
·
妳剛進店時,前輩們對妳並不算待見,因為妳是「空降」,就是此前沒有任何精品銷售、也沒有任何高端服務經驗的白紙。你們這種頂級品牌連環境衛生的職缺都是人人搶破頭,第一線的Sales更是沒有門路、沒有介紹別想進來。而妳卻莫名循著一般求職管道、丟履歷面試被錄用。一進店帶不來舊業績也留不住新客戶,等於是沒有戰力的冗員。這在大牌之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大牌所有Sales大都是從小牌、小櫃開始一步步累積經驗客戶,才有辦法輾轉到這個終極殿堂,光靠品牌名聲這輩子就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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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還是要再次感謝周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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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店的時候是你們剛分手的時候,他為了要挽回妳(這是你們在一起不變的戲碼),打聽到妳換了工作在這裡,便時常以顧客姿態前來逛逛。你們店裡不乏有人因為感情金錢糾紛被堵、被騷擾,通報一聲,店門口似是門神的西裝帥弟弟,便會先行以保安名義將前來者擋下甚至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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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博宇的相貌氣質太好了,雖然比起妳真正見過的有錢人還相差甚遠,但他好歹也算是個「奈米開」,家裡也開了一間小小公司衣食無虞,拿著他媽的附卡還能消費一點零錢般的東西(一萬左右)。即便店裡人看得出你們之間的齟齬,卻沒有人問妳「要不要通報」,妳是新人也不敢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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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雖沒替妳通報他,卻在某次他又來的時候,領著妳去「樓上」,就是妳第一次見到盛頤蓮那天(盛太太此前倒是見過許多次)。潘潘姐看出那時的妳對復合有些動搖,雖然妳認為你們已經不是你們,是你和妳不屬於彼此也不屬於誰,但和他在一起畢竟是一條熟悉不過不需要練習的老路,閉著眼都能走完,妳偶爾犯著寂寞還是會想乾脆窩回去,最終嫁給他妳的人生也算是有所提升。況且現在的他還有他媽的附卡在手,那是一張有心理額度(就是他媽准他刷的金額)卻沒有實際額度的卡片(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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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想告訴妳,真正的有錢人是怎麼樣的。若是沒有了愛想要嫁給錢,也要嫁給很多很多錢。即使是周博宇,也不過是六十億的百分之八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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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會不會終究是錢解救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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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心理的寂寞難忍,還是生理的寂寞難捱,你們在最後那次分手後,也確實打了幾次回鍋炮。周博宇雖是妳的第一次亦是妳的第一個(現在當然不只了),可「性」這事由奢入儉難的程度竟比許多事物有過之而無不及,小時候也不是沒有自慰過,性慾強的妳很早就發覺自娛的柳暗花明。不過一旦領悟到人體的巧妙設計及溫度以後,在身體機能的某個極限之前,都會一再一再地想念那種感覺、無法自己一個人完成的儀式與體驗。
·
高中和大學妳恰好念的都是教會辦的學校,不是因為家裡宗教信仰刻意選擇的緣故,是因為妳就是只考得上這兩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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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記得很清楚,高中時修女們不絕於耳地宣導愛、婚姻與身體的神聖性(白話就是不可婚前性行為),然而還是有同學去墮胎了;大學時和周博宇的第一夜, 他試圖進入妳而妳有些許猶疑時,他安撫並令妳臣服的呢喃是「我會娶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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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後來妳不只有他,也開始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逐漸抽離夢幻,將性的受體(陰莖)當作工具一般使用以後,妳荒謬地發現,也許不是周博宇騙了妳,真正誆騙妳的,其實是那句「我會娶妳為妻」。是創造出這句話,將性與婚姻連成一線成為規矩與錨定的人,那讓妳從此以為這就是愛了。然而高潮還是高潮,不是周博宇也能令妳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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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在妳店裡消費得雖然不多且都是一些零錢般的東西,搭配你們之間一些齷齪的活塞運動,妳有幾度是真的差點要鬆口叫他公公了(這通常是你們復合的起點)。令妳下定決心的背景雖是潘潘姐的暗示提點,實在的重擊卻是他的小氣猥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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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次分手後的最後那次回鍋炮,他在廁所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問了妳:「我之前在妳店裡買的那些東西,能不能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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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你說什麼?」其實妳聽清楚了,不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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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媽發現我最近卡刷得太多了,她有點生氣說要停掉我那張附卡。」周博宇開始解釋:「啊我不想要被停啊,而且我都已經很小心在結帳日之後才會去妳那邊買東西,不然帳單金額會太高,結果還是被唸了。我想說我有幾樣東西幾乎沒有用過,發票、袋子、盒子什麼的都還在,可不可以拿給妳去幫我退?我知道有超過七天鑑賞期啦,可是妳是員工是不是比較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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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丟臉。妳心裡反覆念叨著這三個字,在他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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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店裡的哥姐無一倖免浸淫在精品的環繞下傾盡所有也要一身珠光寶氣。妳原來非常不解,為什麼要這樣比較、這樣買東西,這樣不是沒辦法存錢了嗎(妳後來知道他們真的沒在存錢,今朝有酒今朝醉)。但周博宇的懦弱突然讓妳明白,對外在的追求雖然容易流於膚淺,內裡的根性與執著也要極為強大才有辦法那樣堅持,那是一種睹上一生的茫然與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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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廁所裡頭那個人,看著是個奶油小生,內裡也是一坨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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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他沖水出來的時候,翻身下床,拾起地上的衣物開始穿上。他不解地看著妳,問道:「不是說要過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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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顧客傳訊息來說有急事找我,必須去一趟。」那時的妳還很菜,根本沒有什麼會時常聯繫的主顧客,但妳知道這是店裡哥姐常用的脫身藉口,因此借來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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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房間錢都付了耶。」其實他是在撒嬌,不是真的計較,但聽在此刻的妳耳裡滿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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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打開錢包,在床頭留下這晚的房錢,便道:「那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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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妳動手封鎖了所有周博宇的聯絡社交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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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有一種感覺,妳長大了,妳出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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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是個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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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和會來店裡亂買一通的那種小三還是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妳感覺她比較像是盜亦有道的羅賓漢。不是說她花的錢比較少、或是她都拿男人的錢來做善事(也是有做一些)。而是以小三而言,妳認為她是個足夠努力,配得起這樣供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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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公司會舉辦到法國總公司教育訓練的營隊,說是教育訓練,但整個台灣區能去的只有寥寥數人,且必須兼備業績、語言能力(英語授課)、品味這三項要素。有些店的哥姐是初代從品牌來台灣開拓駐點就在的元老,業績極好也頗有人望,卻因為不擅外語而沒有機會在公司邀請下去一趟法國(不過終究會自己掏錢去旅遊);有些人業績、英文都不錯,可望中選,最終卻沒有下文。各店裡的人私下交流時八卦推敲,發覺或許是因為「Sense」不夠才沒有獲邀。畢竟去到總公司除了上課,還有許多或多或少是在考驗Sales「內力」的社交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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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幾乎年年雀屏中選。有幾年沒去是因為她恰巧身體不適(這行也是很拼的),或是她大方讓賢,給沒去過的人機會而主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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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擁有許多死忠的主顧客,是因為她推薦的包都會增值(有時也會不計較利益推薦別牌包款),她對品牌典故、設計師風格、乃至於整個時尚產業的潮流動向知之甚詳,就算不買包,她也能教導客戶利用配件打造獨特風格,光是絲巾的打法她就至少會二、三十種。有些Sales光靠幾個暴發戶般的主顧客就能達到基本業績,潘潘姐卻從來不做那樣不顧一切強灌式的推銷,就算是精品,也不是一股腦地全往身上擺就好看,因此她也挑客人,挑能把東西弄得青出於藍的客人,不然人就不是人,是掛了許多貴重飾品的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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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努力,純粹是來自對金錢與美好生活的渴望,沒有什麼高深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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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潘幼凌,五專時代開始就半工半讀幫忙家裡供養三個弟妹。母親在工廠做女工,父親原是工廠領班,因為一場職業災害瘸了一條腿,幸虧在工廠老闆的寬容下,轉做保全。父親加母親六萬塊左右的薪水要養活一家六口,潘潘姐雖然天生就喜歡「美」的事物,喜歡撫觸衣物皮件特殊紋理、喜歡到書店偷翻時尚雜誌、剪貼收集得到的漂亮圖樣,卻沒有機會發展自己的興趣。畢業後先做了小牌小櫃的櫃姐,透過經驗與自修學習,才終於來到這個她最欣賞的大牌中的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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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長大的家很小,爸媽一間房,她和兩個妹妹擠一間,弟弟自己一個人在客廳邊上勉強擺了一張行軍床就算是一個房間了。懂事之後,她時常自問為什麼雜誌電視上的「家」是一個樣,自己的家卻是另一個樣。當她屢屢在成長過程中,因為想要什麼漂亮東西被父母以「沒有錢」拒絕,她就明白錢是驅使一切的動力;成為精品櫃的Sales以後,發覺許多人有了錢依舊可以把自己打理得不倫不類,她才領悟在錢之後,還有一種更深刻、不可言傳的物事,姑且可以稱之為氣質,而那才是促使東西真正漂亮恆常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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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錢」依舊是必要條件,倉廩足而知儀禮。太窮苦的人很容易就為了生存而將靈魂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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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時常被稱讚漂亮,不是隔壁王奶奶摸摸頭客套說的那種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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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卻總不這麼說妳,她說妳是有氣質。在妳還摸不著頭緒自己為什麼能被錄取進來,潘潘姐就告訴妳是因為妳天生的質感很好。雖然這樣被潘潘姐讚許,但她也警告妳,這種早發的靈氣要是沒有用心維持、餵養,終究會有面目可憎的一日,如張愛玲筆下《金鎖記》中的曹七巧,做了有錢人家的少奶奶以後還餵自己的兒子吃鴉片(害妳還去買了這本書,太想知道她為什麼要餵兒子吃鴉片了,不過只翻了五頁就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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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裡有幾個常客是以「美魔女」著稱的資深藝人,往往螢光幕前光鮮亮麗,實際的形貌與打扮卻不忍卒賭。潘潘姐告訴妳,若是一個人被「漂亮、美麗」之類的字眼綁架太久,久到認為自己不能失去,就會用盡方法維持,甚至不願自然老去,但那是人類不可逆的生理循環(潘潘姐的用字遣詞常讓妳懷疑妳們不是活在同一個地球),無法與年月共同成長的勉強下,人就會變得奇怪,不論是心,還是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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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潘潘姐逐漸熟識,產生一種師徒般的知遇之恩以後,她開始要求妳去上英文課,每月固定「研讀」幾本國際級時尚雜誌的中文及外國版本(巴黎、米蘭、紐約、倫敦、東京),她會與妳討論當季潮流、預測下季黑馬、分別何謂「抄襲」何謂「致敬」。她說潮流這種東西看見IG穿搭都已經是後發之舉,所以並不建議妳Follow,不然就只會是跟風者的跟風者,既無趣也難以產生自我主張,重點是還會容易產生嫉妒心,而嫉妒是最能令外表崩壞的毒藥。除了時尚雜誌,還有商業周刊、汽車雜誌、甚至家居生活雜誌。她也希望妳能看點書,但妳總是敬謝不敏,她後來也就不勉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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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原先不曉得哪來的靈感,以為三十歲以後,女人就會斷然變成另一種衰老、可怕的樣子,所以只能在三十歲以前趕緊找到得以收容妳的巢所(男人)。但大妳十歲的潘潘姐,在妳進店那年已經超過三十歲,儘管比起妳還是多了一點所謂的「歷練」在臉上,妳卻感覺她更加地「好看」(論起漂亮妳還是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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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教導妳的妝容、儀態,帶妳到她的美甲師那裡做指甲,指甲的顏色樣式還有要求(豬肝紅、杏色或是法式)。她說,自己有兩個妹妹,不介意再多一個。況且,這一行她不可能做一輩子,離職後這些主顧客也要交給一個自己信任的後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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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上妝以後總是會有出油的問題,每次工作都要不停補妝,但潘潘姐一日下來頂多意思意思補個一次,也不見她有糊妝的現象。而且,即使離開店裡黃暈燈光的照射,她的妝容依舊呈現相當高雅細膩的質感,像是雷諾瓦的畫作,有一種貴氣愉悅的豐盈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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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妳們一起去廁所,妳打開粉盒拿出粉撲,而她只是用面紙輕輕壓了壓T字部位的時候,妳終於忍不住發問:「為什麼妳都不用補,妝還那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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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竟藏私似的笑而不答,只說了句:「快點。」就轉身回到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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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上班,她從包裡拿出一個頗有質感的墨綠色柱狀紙盒,上頭印著燙金的英文字樣,遞到妳跟前,道:「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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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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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妝噴霧。妳試試看,說不定可以解決妳妝糊的問題。」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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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總是這樣,不做特地、虛偽、討好的那種事,冷峻外表下,能用體貼溫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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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個小三,潘潘姐卻不想扶正,她說:「結婚小孩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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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她是有些刻意去尋求這樣的角色,不做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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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是生太多小孩才過得這麼辛苦。要是我爸媽只生我一個,憑我的資質全力栽培我,絕對不只這樣。」她有些戲虐似的玩笑。妳知道,她其實很疼弟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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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濟層面而言,潘潘姐已經過上很好的日子,妳去過她在店附近走路可達隱藏在靜巷的家,一層一戶極具隱私,六十坪的空間還不算豪宅但只有她一個人住。這是男人買給她的房子,她買的房子現在爸媽弟弟在住,兩個妹妹則是已經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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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客人,總是派秘書來買給老婆小孩的禮物。秘書要幫老闆花那麼多錢,時常拿不定主意,打聽到潘潘姐是業界口碑很好的Sales,便指名拜託挑選。潘潘姐不負請託,挑的商品總能令男人的老婆小孩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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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模式維持幾年後,有一年聖誕節前夕,秘書在老闆的老婆小孩之外,突兀地要求潘潘姐挑選一樣給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的禮物,說也是老闆要送的。她有些疑惑,但秉持著專業也不多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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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小三吧,她猜想。看多了有錢人亂象,她早已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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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挑選了一條黑色細帶皮手環給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與品牌傳奇包款的同版,金屬釦環部分是金色的,店裡難得進了這樣一條經典配色,她自己都很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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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秘書結完帳,從袋裡拿出那個已經包裝好的小紙盒,又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張卡片,一起遞給她,道:「老闆要送妳的,他說謝謝妳讓他這幾年很放心,都不用操心禮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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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就是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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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裡的字跡很大氣,僅是簡單表達一些感謝祝福之情,但附上了名片,令她終於知道這位神秘的老闆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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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秘書直接引薦潘潘姐給老闆的老婆小孩,因為她們也實在好奇,老闆買禮物的品味怎麼突然變得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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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有一次盛先生難得跟著他老婆來逛,我發現他是我喜歡的類型,晚上就主動先傳訊息給他。」潘潘姐輕描淡寫的語氣,好像主動傳訊息給有婦之夫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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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上網查過盛先生的長相,嗯,不是妳的菜(或許年輕二十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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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怎麼還可以這麼平靜地面對盛太太和盛頤蓮?盛太太還很常來耶!」妳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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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太太替我承擔了操持家務和生兒育女的責任,盛頤蓮也是標準的不出錯又乖巧的千金小姐,我只要負責跟盛先生談戀愛、花他的錢就好了,我很謝謝她們耶,每次服務我都是帶著真心在報恩的。」妳看得出潘潘姐說得誠懇,不像騙人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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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女人不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幸福嗎?」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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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首先要定義幸福是什麼,才有辦法依樣尋找。」潘潘姐的回答總是玄乎,妳已經開始懷疑她根本就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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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褔就是有愛我疼我的老公、乖巧可愛的小孩、組織一個美滿的家庭啊。」妳激動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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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妳,妳爸媽感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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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皺了皺眉,因為他們的確不太講話,要對互相佈達什麼事情大多是透過通訊軟體遙控妳:妳去跟妳爸講⋯⋯、妳去跟妳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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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的感情也不好,他們只是湊在一起才有辦法活著的生存夥伴,頂多不憎恨彼此,對小孩還有起碼的責任感。」潘潘姐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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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好還生那麼多小孩喔?」妳質疑。而妳和周博宇都是獨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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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很窮的時候,沒錢看電影、逛街買衣服、上夜店跳舞,可是妳剛好有一個住在一起名義是丈夫的男人,妳又很無聊想找點樂子,妳會做什麼?」潘潘姐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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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像有點懂了,頭半抬了起來,深呼吸了一口氣,卻始終不肯老實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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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安全感才是。」潘潘姐道:「妳知道妳為什麼可以跟妳那個想退貨的前男友糾纏那麼久嗎?因為他一直劈腿,給妳很多刺激,妳跟他在一起就像是遇見一連串打不完的怪。可是他又終究不會跟妳分手,妳就像是在玩一個可以不停重新開機的遊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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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咧!」妳拒絕承認潘潘姐說得有理,儘管心裡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服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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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讓錢給妳安全感就好了,因為人沒有辦法做得比錢更好。」潘潘姐說完摸了摸妳的頭,然後仙姑似的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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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周博宇之後空窗了一陣,但在潘潘姐交付給妳的各種學習中,生活也是充實,忙碌到連寂寞都變得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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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邊開始有人結婚生子,偶爾聚會,妳見到許多從前也算青春無敵的女同學,最美真的只有在結婚那天,然後就迅速平凡扁平化之後,也會有種不厚道的竊喜,自己還因為工作性質與要求的緣故,狀態維持得很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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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不能夠怪她們,妳指的是那些有了家庭小孩之後就迅速扁平化成為路人的女同學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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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斥著有錢人的圈子待久了,接觸到不計其數的富太太,看著她們種了睫毛、霧了眉、紋了眼線、做了指甲、請了傭人⋯⋯,都還是可以抱怨照顧家庭小孩的艱辛與不被理解,妳就明白不是富豪之妻的女同學們,是真正自願拔去羽翼以豐盈一個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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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平凡而模糊的樣子,或許才該被歌頌,因為她們養育出了妳這樣的生命,讓妳有機會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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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經看過一則週刊報導,訪問一個在事業高峰期選擇嫁入豪門告別影壇的人氣女星,稱讚她如何愛惜羽毛,過著相夫教子、深居簡出的低調生活,全力支持家庭與丈夫。週刊轉述了女星的一日生活,說她為了陪伴小孩成長,讓孩子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長大,她從早餐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全不假他人之手,充分展現為母則強。週刊且寫了女星即便生了孩子,身材外貌依舊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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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一開始看,會覺得這個女星不容易啊,這麼放得下身段,值得讚許。不過再往深一層想,就會發現其中的弔詭之處:那麼那些為了維持家庭生計、甚至是實現自我理想而繼續工作,無法天天親自做飯、唸故事、接送,而且還沒辦法將自己的外表維持得像婚前那般少女的主婦們,就不配稱作「為母則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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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像潘潘姐這樣,不願結婚也不願生小孩,但對自己極有要求,且充分照顧原生家庭的女人,也不能稱作「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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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讀到最後,情緒逐漸變得輕蔑,霎時明白如果不是錢的包裝與支持,女星也絕對無法做成這樣。如果她賺的錢都比老公還多了,豪門丈夫能不能反過來為孩子、為家庭放棄工作,從早餐做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呢?可能性太低了,而這可能也是有錢男人的悲哀,做不了好好的一個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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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平凡的百分之八十,妳感覺富太太們的抱怨,更像是在刷存在感,畢竟她們的生活太豐足,沒有別的可以埋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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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點上,相對來說,包養小三和酒店小姐們就大方誠懇多了,明擺著一副「老娘就是來撈錢」的樣子,也是一種直率的可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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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品牌有一項十分特殊的服務:婚紗訂製。不過因為太貴、太花時間與精力,不是真正有閒有錢的人不會來訂製婚紗,一般人也不會知道原來還有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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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製婚紗的流程是這樣,客戶和Sales聯絡說要訂製婚紗,因為需要至少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溝通、製作流程,Sales必須先確定客戶的婚期是否有足夠裕度(及客戶是否有足夠財力),才能發Mail給法國總公司說有客人想訂製婚紗,和設計師敲定與客戶見面談草稿的時間。因為品牌精神認為婚紗僅能獨一無二,不做量產,只接受客戶訂製,所以客戶必須親自飛到法國與設計師見面,或是反過來請設計師飛來台灣,但那樣做還要另外包設計師的機票食宿,所以通常都是客戶自己飛過去,順便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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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和設計師談完草稿後,中間通常會有幾次Mail聯繫(親自飛過去也行),待到定稿之後,會開始打版,而客戶此時就要先付訂金,訂金為婚紗價格的百分之五十,婚紗價格視使用材質、用料多寡、繁複程度、設計師名氣而有不同,意思就是沒有訂價,少則百萬多則無法想像。打完版後,客戶需要再飛一次法國試穿,試穿完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又要重新畫圖打版則要再飛過去試穿一次),即開始製作成品。成品完成後,客戶可以選擇到法國或是各國任一品牌分店取貨,只能在分店取貨是因為若有尺寸上的問題,還能送到各國特約的服裝修改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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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訂製在品牌大部分Sales的職涯中,可能一生都不會有一次,但妳才工作五年就遇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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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訂製的客戶便是妳的第一個專屬VVIP盛頤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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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這年不過二十三歲,妳相當驚訝她才大學畢業一年,理應是該好好享受脫離學校家庭束縛的年紀,卻這麼快就逃難似的投入另一個家庭。而且會來訂製婚紗的都不太可能是先有後婚,畢竟太長、太麻煩的製作工期,加上女人懷孕前後的身形、荷爾蒙變化,等待婚紗期間客戶大多會好好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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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的婚紗算快,八個月的時間便製作完成。她來店裡取貨那天,剛好是她二十四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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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她來之前,先在「樓上」替她將婚紗取出,掛在更衣室內,但更衣室的拉簾打開,讓她一上樓就能看見整套婚紗。盛頤蓮的婚紗是中西合璧的設計,上半身是無袖旗袍樣式,但鎖骨到胸口間挖了一個洞,胸口的剪裁是桃心領,下擺圓形大蓬裙,最外層的紗上,繡了翩翩相連起舞的鳳凰,不過全是白色的,不仔細看只會以為是一般蕾絲花樣,據說是盛太太特地拿著自己結婚旗袍的圖樣請設計師要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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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一看見婚紗就發出一聲驚呼。待妳服侍她穿完,再度打開更衣室拉簾,讓與她隨行的好友姐妹們品評時,眾人無不驚艷,紛紛上前觸摸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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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樂,Elaine。」在盛頤蓮臨走前,妳向她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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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姊姊。」她總是很有禮貌,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喊妳姊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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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忽然想起,妳剛進店那一年也是二十四歲,妳以為妳不會做久,以為終究會有一個男人以結婚的名義將妳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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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離開,妳目送她的青春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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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妳三十歲,妳發覺很多事是從現在才要開始,妳還沒環遊世界、還沒買房子、業績還沒超越潘潘姐、英文也沒她講得好⋯⋯。而眼前這個和妳好像的女孩子,才是一朵剛剛盛開的蓮花,能花百萬做一件嫁紗,卻從此不論做什麼都要背負著整個家庭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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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後來側面了解,盛合集團近幾年的財務危機,或許是促使盛頤蓮早早出嫁的緣由。但潘潘姐也以「內線」消息告訴妳,盛頤蓮嫁的也不是她不喜歡的人。盛家是從上上個世紀末就發跡的大家族,這種家族為了維護自己不敗的絕對利益,會和其他同性質的家族不停進行結盟,像是當紅藝人如果發覺自己好像快過氣了,便會和另一個崛起的新勢力或是大牌藝人共同合作一首單曲的商業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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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成長環境是被精心設計過、與我們這樣的一般俗人分隔開來的,她所能遇見的人,都只會是像她這樣的人,她戀愛、結婚的對象,自然也只會是她的同類。她的一輩子,有標價的東西都能買,包括學歷;沒有標價的東西,比如智力、形象,還能雇人替自己完成。這是她的幸運同時也是她的不幸,不過若是她從沒有從自己獨樹一幟的世界出來過,她便會認為那就是世界本來的樣子,有些許壓抑但不到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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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被騙了大半輩子的人、只接受男主外女主內異性戀的人,給了他們再多堅實的證據、給了他們一把打開牢籠的鑰匙,他們也只會對著門口大喊:你們才是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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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很可憐嗎?」妳居然忍不住同情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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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才要一直買東西來證明自己很滿足啊,」潘潘姐答:「如果沒有他們那種巨大的悲哀,我們精品業也就沒有發展的理由。潮流越多、越快、越茂盛,這個世界病得越重,我們賺的錢也就越多,那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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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想到某種程度來說自己也算是共犯結構,若是像潘潘姐這般坦然了好像就違背了心裡深處一點可能叫做正義的東西;但若說要抵抗妳也無從抵抗起,菜刀對機關槍那種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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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備受寵愛的公主,或許也有她萬般無奈的悲涼,望她這趟和親之旅順遂,儘管還有一生那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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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男友來接妳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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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現在的男友小你四歲,在店裡認識的(客人),是個受潘潘姐認證過、沒有王子病的富二代,待妳很好,重點是消費以後不會要求退貨,自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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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喜歡他,他喜歡妳,但妳客觀知道你們要能走到結婚那一步很難,光是妳的年紀這一點他爸媽那一關就過不了,而且妳清楚,對他來說,與萬貫家財相比,妳的重要性可能還是低一點。總和上述,妳是帶著沒有怨懟享受的心思與他交往,不像其他女子總要他儘速給個「交代」,也因此你們的相處沒有壓力意外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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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盛頤蓮的事,妳突然有感而發,問道:「如果我們結婚,你或是你爸媽,會不會要我辭了工作,專心孵卵,卵孵化了,再專心帶小孩,煮飯、接送、唸故事,讓你無後顧之憂,營造一個充滿愛的家呢?」妳刻意用比較正面的說法來形容想像中與他的婚姻生活,說到「愛」字,還刻意拉長了音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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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有些猜不透妳問話的真正用意,抓著方向盤的雙手都僵硬了點:「會吧,畢竟我媽是這樣、我姐也是。怎麼了寶貝,怎麼突然這樣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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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啦沒有要逼你娶我,聊天而已,而且我才不想嫁給屁孩咧。」妳俏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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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妳這樣有些輕蔑撒嬌的態度讓他鬆懈了,反問妳:「妳難道不想嫁入豪門嗎?」右手還伸過去將妳跩至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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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自己的豪門。」妳在他懷中嚅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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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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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今天想回家不跟你去外面住啦!」妳掙脫他的懷抱後故意大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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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唷為什麼?」他也激動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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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難道想玩碧血劍嗎?」妳豎起劍指射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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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啊,好吧。」男友無奈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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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舊公寓三樓,牆上的壁癌妳已經找人處理好了,但家裡依舊雜物很多,因為不論妳多努力丟東西,妳爸媽總是有辦法把東西神秘地搬回來,十足十凡人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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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的豪門。妳心想,然後抓起拖鞋抬手就殺了一隻在暗影中蠢蠢欲動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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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之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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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與「MIELREVE甜夢定妝噴霧」合作所創作之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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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ELREVE甜夢定妝噴霧,是與韓國知名化妝師Ham Kyung Sik聯名合作,提升在各種環境下皮膚的保濕度,讓臉上的妝容更為服貼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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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時間於今日2019/10/17~2019/11/17 12:00am。
賀眾牌千金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八卦
你知道嗎?【斯巴達的狗狗公主——史上首位在奧運「摘金*」的女性 】 和這紀錄現代人無法效法的各種理由 #本日冷知識1577 #文長注意
本則冷知識兼祝賀台灣舉重女神郭婞淳,無懸念破紀錄兼摘金,把奧運變成單機遊戲啦。
撒花 。:.゚ヽ(*´∀`)ノ゚.:。 撒花
2021 東京奧運有個重點數字——百分之 49——是史上最高的女性運動員參與比率。
回首 1896 年,在顧拜旦男爵(Pierre de Frédy, Baron de Coubertin, 1863-1937)的多年鼓吹之後,第一屆的現代奧運在雅典舉辦。時代風氣使然,當時女性運動員是徹底(被)缺席的。顧拜旦心目中的奧運會,是純粹由男子業餘運動員進行的友好競賽。猶如古希臘的奧林匹克賽事也是謝絕女子參加的。
古代奧運更是嚴禁已婚婦人在場觀戰,理由倒不難懂:希臘男子在田徑賽事中一貫是正面全裸的。奇怪的是未婚女子的待遇就完全不同,不僅可以旁觀男子賽事,甚至可能會在天后希拉(Hera)的慶典上,或與奧運會同步舉辦未婚女子版的運動競賽,可惜這類賽事(Heraean games)的具體記述甚少。
以上是想強調「古代奧林匹克」和「女性」這兩個詞有多互斥。順帶一提,古代奧運勝利不摘金,畢竟頒發金、銀、銅牌是現代發明,古代是頒發橄欖枝的桂冠,所以標題我加了引號。
但是酷妮絲卡公主(Cyniska of Sparta, 442-?)就是一位超犯規的存在,她是連續兩屆古代奧林匹克奧運會:396 年與 392 年的大贏家。
關於本文中提到古希臘的年代,都遵從偷懶原則,省略了「西元前」或 BC 字樣,各位請自己在腦中加負號。關於公主芳名,雖然拉丁拼法很引誘人念成賽妮絲卡,但考慮希臘文是拼成 Κυνίσκα,其中 υ (upsilon) 古音發 /u/,所以,酷妮絲卡。名字涵義是小狗狗♀源自希臘語 κύων 狗。又想到 cynic→犬儒也是同個字根。於是標題「狗狗公主」。
現代人無法效法酷妮絲卡的第一個理由是,她取勝的項目已經不存在了:飆四匹馬拉的雙輪戰車(chariot)賽。就是所謂的少女與戰車......其實不是,因為 396 年時她已 46 歲了。而且其實酷妮絲卡雖然未婚,卻仍是不能親自上場競技的,即使是公主也無法無視習俗。所以她鑽了一個漏洞。但並不是女扮男裝(酷拉皮卡也不是)。公主的奧運夢是這樣圓夢的:她出錢養馬、親自訓練馬匹,奧運時聘個男人上場駕駛但仍是以她的名義競賽。換句話說,古代奧運的馬術常常是騎手獲勝,但金主獲得榮耀。畢竟馬就像古代的超跑,超貴,貴到平民根本養不起,騎師騎雇主的馬就是常態了。 #我是今夜最稀有的品種
作家色諾芬(Xenophon of Athens, c. 430-354)更不客氣評論道,大多奧運競技如田徑靠的是男兒傑出的勇氣♂和技藝 → 多半是戰爭技能的衍伸,例如有一項是著全副重裝步兵的裝甲,約六公斤重在 1 stade ≒ 180 公尺的跑道上往返跑一趟,稱為 hoplitodromos (hoplite 重裝步兵, dromo 跑)。離題講一下,大型運動會場叫 stadium 就是因為古希臘田徑場通常寬 1 stade 左右,此一希臘古長度單位是跑道通常的長度。
色諾芬狂酸說,反觀和馬相關的競賽靠的根本是「恁爸有錢」。畢竟要入手優異的名馬、飼養、日復一日訓練都需一擲千金。超譯成現代術語就類似說,以大量投資墊高競爭者的入場門檻,就是用錢 KO 對手這樣。
又双離個題,在酷妮絲卡初次奪冠後過了十屆,356 年的奧運會上,馬其頓的菲利浦二世的馬贏了某馬術項目。傳說同一天適逢亞歷山大出生,被當成大吉之兆——幸好亞歷山大沒有因此被命名為 Hippodromniki 之類的,hippodrome 跑馬,nike 勝利。想他姐姐出生那天菲利浦國王恰在 Thessaly 打了勝仗,大喜之下就命名女兒 Thessaloniki 了 (也是現代希臘第二大城)。
扯太遠啦,浪子回頭。斯巴達的酷妮絲卡公主的功績,現代人無法效法也大概無須吹捧的第二個理由在於她的身分:她的父親 Archidamus 二世是斯巴達國王(雙王之一),她的哥哥也繼任父親,是為斯巴達國王 Agesilaus 二世。斯巴達的「雙王」理解成是戰時的兩名最高軍事領袖,且是斯巴達最顯赫家系才能擔任的。
時間軸大概是這樣:狗狗公主出生在伯羅奔尼薩戰爭(431-404)前不久,她的名字是紀念斯巴達國王的祖父的小名,而她的父王帶領斯巴達軍三次大肆攻擊了雅典,在公主獲得桂冠殊榮時,斯巴達已在這場古希臘的世界大戰中獲勝(而雅典幾乎全毀),那時她的王兄已繼位,為斯巴達的希臘霸主(hegemon)時期。她便繼承了過世父王的馬匹,且在王兄的大力資助下參賽。
酷妮絲卡能躋身古代奧運勝者之林的最後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斯巴達那古代罕見的奇葩社會型態。在斯巴達女性擁有很大的自主權,甚至自己名下擁有財產。斯巴達女人受到的教育程度也高,理由後述。最後不愧是斯巴達,戰死了無數男人,繼承了遺產的斯巴達的寡婦以富裕聞名。
話說日後,哲學家亞里斯多德(384-322)將會見證斯巴達從希臘的霸主衰退成一地方勢力,讓出其霸主地位給馬其頓。亞里斯多德評論說,斯巴達的衰退起因是它「淪為女性治國的地方」。只不過亞里斯多德有個特色:他說過的每句話幾乎都錯了——還真不容易——我們切莫聽他。例如他也曾斬釘截鐵說女人的牙齒比男人少 XD。
但亞氏這番攻擊也在在反映了斯巴達女子掌握權力之大、獨立性之高,在整個希臘世界都是異類存在,果然就被針對了。其他古希臘城邦中,婦女權利依附於男性家主,女性的預設角色是承擔家務與雜役,只比奴隸高一層級而已。不擁有私有財產,養馬什麼的更不用說了。
為何有這麼大差異?其實,斯巴達的社會有一項至高原則......你以為是「尚武」對吧?但其實有個法則比尚武更優先,那就是「徹底貫徹優生學」——生產出繁多又強壯的下一代是國民義務,這樣即使斯巴達在征戰中折損男丁,都能很快就生回來,生生不息繁榮昌盛才好當霸主。
出於這種優生考量,斯巴達人相信體質強健的女子對於生育壯丁也同等重要,於是產生了格言:「生男當然最好,但即使生女也要把她教養的和她的兄弟一樣強」。這樣到底算不算一種性別分工下的權力平均咧?也因此,斯巴達女性接受的教育包括了健體強身的各種運動、音樂舞蹈甚至騎乘,都由年長的女性教授,只差沒有軍事訓練而已(卡珊德拉表示)。斯巴達很可能有女子運動會,甚至可能讓年輕的男女在賽事上裸裎相見相互競技。又順帶一提,英語的健身房/體育館 gymnasium 這個字就來自希臘語的裸體 γυμνός (gumnos),不過奇怪的,德語 gymnasium 的意思是大學預科學校......不細說了XD
再加上,其實斯巴達男人在 30 歲之前是不能和妻子同居的,斯巴達男人從相當於我們小學的年紀就被要求集體生活,集體受軍事訓練,和同儕與師長養成親密♂無間的信任關係,如果早早成家生子,要總不在家的男人張羅家務事和養育後代......就無法,於是斯巴達女性需當家,並掙得了高度自主權。與之相對,理想的斯巴達女性美德完全在於能否養育出勇士。斯巴達的悍母民風在歷史的一頁展現了。希臘化時代的名將,國王皮洛士(Pyrrhus of Epirus, 306-272)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揮軍試圖硬吃斯巴達,當兩軍在城下對峙,斯巴達女性一擁而出,連夜在兩軍之間挖了一條戰壕,還叫士兵男孩們今晚多休息,儲備體力以待拂曉決戰,多威猛的斯巴達媽媽。
最後來說壓軸的限制級內容,斯巴達社會型態的根本由來——其強悍勇武與其說是出於抵禦外敵,更是無時無刻不在防範身邊眾多的奴隸:黑勞士(Helots)的反叛。歷史之父希羅多德曾估計,每 1 個斯巴達公民或許對應到 7 個黑勞士奴隸,這種懸殊比例,表示斯巴達人隨時都要有以一砍十的自信。
斯巴達人始終使用一種非人的恐怖,在統御/蹂躪著這大量的他們眼中的人形牲畜,詳情不可描述。因此斯巴達人的男女分工才會如前述,貫徹優生考量,資源全用產兵,技能全點武力,斯巴達女人並不需紡織下田飼養,生產勞作由奴隸做,女人唯需要生養教育出男子,男子唯需要高效率的殺人。知道這些背景,再看《300 壯士》你或許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好了好了,太嚴肅了,換個話題。話說贏了古希臘奧林匹克的人「只會得到橄欖枝桂冠和榮譽」而沒有物質上的餽贈,究竟合不合實情呢?
顧拜旦男爵認為古希臘人純屬為榮譽、為愛而投入奧林匹克競賽,只是個一廂情願的曲解罷了。參與多半還是冀望拿些好處的,不管爭名還是牟利。較世俗的城邦常配發年金或給予冠軍終生免稅的待遇,換取一個光榮的代言權,把英雄寫進城邦的神話裡。有點像補習班拿高分榜首同學當招生號召,就會給一點意思意思的獎金那樣。也有有野心之士利用奧運的光環(或是說橄欖環)作為進入政界的入口。想,你都變成世界級名人了,以知名度做槓桿試著在世上做出些改變應該算是人之常情。
另一種政治操作就高調了:冠軍會被當成半神,即古希臘的英雄崇拜(hero cult)。斯巴達的酷妮絲卡,我們的狗狗公主就獲得這種待遇,即使在她過世後多年,在斯巴達對她的崇拜仍不停歇,激勵了更多斯巴達女子投入奧運。畢竟在希臘人心目中傑出的人 = 英雄 = 有神性。出了英雄的家系更是世世代代講話卡大聲。酷妮絲卡的王兄會大力支持她追求奧運夢,大概有著這種算盤,即使他們家世早就夠顯赫了,但能利用的政治資本就要利用......
行文至此,我的腦忽然嘖了一聲,說:「喂,科宅,奧運比賽大家開心就好。不需要追究這麼多喔」。好的大家,那我們下次再見,祝各位觀賽武運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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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歐蘿拉·栖夜·莉絲·凱明公主。和本文關係是沒有。
參考資料:wikipedia - Cynisca ; wikipedia - Women in ancient Sparta。現代奧運的男女運動員人數比 Number of athletes at the Summer Olympics by gender 1896-2016
Published by Aaron O'Neill, Jul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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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元老廖哥出現在魯蛋當家最後一集,彷彿是專門來關節目的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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