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間家樂福要熄燈了 ...】
繼高醫家樂福熄燈,昨日傳出愛河家樂福店,也即將熄燈 …
愛河家樂福是我從大學時代,社團聚餐、登山採買的記憶,相信很多高雄人也在愛河家樂福有各種家庭、親友聚會、與另一半的生活回憶;
不過,家樂福的用地,是跟南和興產承租的,2年後租約即將到期,而在昨天,南和興產以以單坪119萬元,總價42億元售出給建商豐邑機構。
未來,家樂福預期將消失,取代的是河景第一排建案。
對我來說,這真的不是好消息;因為新建案我應該是買不起,但是,消費得起的家樂福,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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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高雄房市到了一個近似瘋狂的狀態,最近的問候語是:「台積電要來,附近房可以投資!」我昨日聽聞房仲描述的情況是,前一周900萬交易的房子,在隔一周交易轉手,1100萬成交;親友間互相提醒,有錢趕快買,某些地段原本待售的房屋,瞬間下架。
這樣瘋狂的房地產交易,對於崩世代的人類來說,真的不曉得世界怎麼跟想像的不一樣 … 房子變成投資商品,不會奇怪,但是對於僅是傳聞中的台GG,高雄產業轉型還沒發生,房產的轉手熱度已經炒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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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過去的高醫商圈家樂福、美奇萊,在近幾年陸續熄燈,也很多高雄人反映:高雄的 #夜生活好像逐漸消失中,晚上經過那一帶,原本閃亮的招牌,如今已下架,夜間一片寧靜,看著已逝去的高醫商圈風華,心中不免一陣難過,出售土地及投資在資本主義掛帥的社會中,不是新鮮事,但若牽扯到 #公共利益,就是我們需要關心的事了。
這些土地的持有者:高雄的最大地主「南和興產」,原本南和興土地在創辦人陳啟川堅持下 #只租不賣,但近年來,陳家子孫對於當初的祖訓,有了不同想法,開始將手上持有土地大量出售,光是曾經公開報導的資料,從2014年起,南和興產在高雄的土地交易總額,將近300億元。
其中的「眉角」在哪裡呢?
⚠南和興如何利用 #土地交易證券化 繞過土地法規範?
簡單說,透過土地交易證券化,表面上,土地所有權還是在南和興手上,但實際上,土地處分的決定權,已被外資股東介入
⚠土地資本證券化,用證券交易的方式,把南和興58%股權賣給香港 #亞太置地集團(APL)在台灣成立的公司 #德高置地。
德高置地共成立三家公司,再轉投資成立達原、願興、致力、期昌、程凱、致德六家子公司,用這六家子公司,取得南和興董事會及監察人過半席次,實質掌握南和興產的運作。
但,因為名義上還是南和興的地(本國法人),所以台灣 #土地法 中,對於外國人買賣台灣土地的規範,在這邊不適用*
亞太置地透過子公司代表,入主南和興之後,先是拋售大量股票,先拿回20億元;再來又一次減資,將減資股款都退回股東(最大的股東就是自己),又拿回20億現金,入主南和興第一年,就拿回40億元現金。
🔺會造成什麼後果呢?
在大筆交易中,應該繳的稅完全被豁免,有關土地交易的稅收如土地增值稅完全收不到,只能收點皮毛如證券交易稅。外資賣地賺贏,高雄商圈凋零,這就是高雄商圈式微的進行式。
*根據《土地法》第17、19、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並且在 #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上有限制,但,外資藉由取得台灣公司股權,操作被認定是本國法人的土地交易,而避開外國人在台買賣租賃土地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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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門研究員 KUN 表示:「愛河環境隨著近代的整治下,沿岸的住宅大樓如雨後春筍般建起,無敵水景造就極高的房市價值。家樂福愛河店土地賣出後,未來應該也是以住宅大樓為主要發展,不過眾多高大量體的座落,是否會影響愛河的景觀品質仍需慎重思量,畢竟愛河是高雄重要的文化觀光資產,期待未來有更全面性的都市設計準則,針對愛河周遭的新建建築詳細規範其量體配置、材質顏色、開放空間等,把美好的城市河岸風景延續至下一世代。」
未來的愛河畔,在土地變賣之後,應該還是難免成為河畔高樓,除非,建商有讓我們跌破眼鏡的選擇,否則只能看著房價成為年輕人越來越不可及的夢幻數字,而大多數的高雄人,再一次失去逛賣場的小確幸,河景第一排,將成為少數人及投資客的專利。
面對愛河家樂福即將熄燈,你的感覺是:
高雄房價起飛👍
我最喜歡逛家樂福了🥲
可惡,以後要去哪裡尬推車😡
期待新屋落成❤️
#你的事就是阿凱的事
#愛河商圈式微進行式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518東森財經 地上權夯 內湖出現單價4字頭建案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buvkSAm7yc 1.「派樂地」近期規劃21年地上使用權產品,價格約僅該案正常產品的65折。換算下來有比較划算嗎? 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月支付額包括貸款、地租及房屋稅,約3...
設定負擔或租賃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前天提到高醫商圈在家樂福結束營業後,接下來 #自由游泳池 也關門,再來是年底即將結束的 #美奇萊影城,整個高雄人青春時代的 老地方,一一消失中 …
這些 老地方消失的原因,都是 #土地轉賣。家樂福、自由游泳池、美奇萊 ... ,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原本都在高雄最大地主 #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 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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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紹一下南和興產,這個高雄市區最大地主。
南和興產,由曾經擔任蔣中正時期高雄市長的陳啟川成立。陳啟川持有大量的高雄市土地(被譽為台糖之外的高雄最大地主),為了不讓後代子孫為土地財產爭產,他成立「南和興產」,並且告誡後代,南和興土地 #只租不賣
不過經過50年之後,陳家子孫對於當初的祖訓,有了不同想法。
近年來,南和興改變過去祖宗家傳的 #只租不售 的原則,將手上持有土地大量出售。光是曾經公開報導的資料,從2014年起,南和興 在高雄的土地交易總額,就超過250億元。
至於,為何南和興開始大量販售土地?這跟南和興家族─高醫陳家的家族紛爭有關。不過,家族紛爭真的是他家的事,不太需要我們關心,要談的是,這些交易背後,涉及的公共利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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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其中一部分的陳家子孫,為了能夠順利賣地,在2014年,把 ⚠土地資本證券化,用證券交易的方式,把南和興58%股權賣給香港 #亞太置地集團(APL)在台灣成立的公司 #德高置地。
德高置地共成立三家公司,再轉投資成立達原、願興、致力、期昌、程凱、致德六家子公司,用這六家子公司,取得南和興董事會及監察人過半席次,實質掌握南和興產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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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興如何利用 #土地交易證券化 繞過土地法規範?
簡單說,透過土地交易證券化,表面上,土地所有權還是在南和興手上,但實際上,土地處分的決定權,已被外資股東介入
但,因為名義上還是南和興的地(本國法人),所以台灣 #土地法 中,對於外國人買賣台灣土地的規範,在這邊不適用*
亞太置地透過子公司代表,入主南和興之後,先是拋售大量股票,先拿回20億元;再來又一次減資,將減資股款都退回股東(最大的股東就是自己),又拿回20億現金,入主南和興第一年,就拿回40億元現金。
當然,他家的地要怎麼賣,是他家的事;問題是,他家的地,已經變成外資在賣,而這樣的外資資金來源,其實並不清楚。
這個涉及高雄發展重要的大地主,將大量土地轉賣給其他建商的結果就是:原本跟南和興承租的家樂福等店家的租賃契約,也就終止,只好宣布結束營業。
土地變成證券,再換成現金;反正,大股東們都不住在台灣(高雄),只要有錢賺,管你高雄發展如何。
外資賣地賺贏,高雄商圈凋零,這就是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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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法》第17、19、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並且在 #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上有限制,但,外資藉由取得台灣公司股權,操作被認定是本國法人的土地交易,而避開外國人在台買賣租賃土地之限制。
設定負擔或租賃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涉及外資圈地的南和興產調查專案,今天下午在大會審查未通過,
對此,我感到遺憾。高雄市土地買賣遭受外資操控的問題,不能小看,高市府應表態要求中央就制度面,處理這樣的問題。
上個會期,我在議會提案成立「南和興案專案調小組」,針對南和興產在高雄土地買賣證券化過程中,是否有涉及不當的漏稅,以及通過證券交易,規避《土地法》中對於外資購買台灣土地的限制,由市議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不過本案今天在議會遭到否決。
🏘 號稱高雄市最大地主的南和興產
2014年,南和興產為了處理龐大的土地資產,用 #證券交易 的方式,把南和興58%股權賣給香港「亞太置地集團(APL)」在台灣成立的公司「德高置地」,德高置地共成立三家公司,再轉投資成立達原、願興、致力、期昌、程凱、致德六家子公司,用這六家子公司,取得南和興董事會及監察人過半席次,實質掌握南和興產的運作。
根據《土地法》第17、19、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必須 #經過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並且在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上有限制,但是南和興產巧妙透過 #土地交易證券化 的方式,讓外資實質掌握過半股份,介入南和興產的土地交易。
🏛 監察院2019年提出過檢討
前監察委員高涌誠對於南和興產案,曾經在2019年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外資藉由購買本國公司過半比例股權,取得經營權後,再處分入股公司原所持有土地之方式,以 #規避土地法就外國人地權規定限制,容不無檢討必要。」之見解,認為要避免外國公司炒作我國土地,應積極檢討。
🦽外資圈地,對高雄造成的影響
從2014年起,南和興在高雄的土地交易總額,就超過250億元。其中包含高醫旁家樂福在2018年1月結束營業,以及去年底美奇萊影城的關門,都是南和興處理土地易主後,導致原本業者無法繼續營業,周邊商圈受到極大影響,我實際走訪,在附近30年的業者表示,家樂福熄燈後,整體夜間的營業額直接掉了五成。
這樣的繞道讓外資取得土地方式,對於許多土地位於高雄市中心的土地利用,產生巨大影響,因為是外資,人在國外不曉得高雄都市發展紋理,只想賣地換錢的心態,欠區對於整體社區發展的考量,也造成當地市民的憂慮。
更重要的是,這些程序都迴避 #土地法中對於外資圈地的監督,長期以往,對於高雄整體發展事關重大,甚至影響國土安全。
⚠國內第一個土地證券交易化的案例
南和興案,是國內第一個土地證券交易化的案例,如果在外資審查及地產公司的管理上,未對這種行為予以明確的規範,未來將可能有更多外資繞道取得台灣土地的可能。
今天提案被否決,我除了深感遺憾,也呼籲高雄市政府能主動要求中央金管會及內政部,要從制度檢討這種外資圈
設定負擔或租賃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50518東森財經 地上權夯 內湖出現單價4字頭建案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buvkSAm7yc
1.「派樂地」近期規劃21年地上使用權產品,價格約僅該案正常產品的65折。換算下來有比較划算嗎?
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月支付額包括貸款、地租及房屋稅,約3萬元左右;而周圍新成屋大樓的租賃行情,每月每坪1000~1200元,合計租金每月2萬至2.4萬元左右,相較之下租屋的負擔較輕。
內湖四期一帶,目前生活機能還沒有很成熟,所以現在來看,可能租比買划算;但是未來生活機能成熟後,人潮多了,捷運民生汐止線也興建通車了,未來租金行情勢必上漲(風險1),另外,一般租房子,續約時也要承擔房東要調漲房租或收回房子的可能(風險2),所以地上權21年產品,可以當做是跟房東簽長期租約,而且租金保證不調漲,也因為是自己的房子,愛怎麼裝潢就怎麼裝黃,多方因素考量後,也未必一定真的租比買划算。
2.脫手容易嗎?
容易的角度:沒有土地持份,房子又會折舊,房價會逐年遞減,同享一樣的生活機能,卻享受低總價。
不好脫手的角度:因為沒有土地持份,房子又會折舊,所以很多銀行不願意承做貸款,或者貸款金額很少,自備款現金需準備的水位要很高。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陳文婕:在內湖區這棟大樓,每坪開價就要8字頭,但現在隔壁的預售案因為是地上權的關係,每坪只要4字頭,現在更出現了隱藏性產品。
原本設定50年的地上權案,最低22坪,總價1100萬,建商腦筋動得快,趁勢推出更便宜的方案,年限縮短到21年,總價也砍了快一半。
縮短年限賣,合不合法,其實建商收回,再出租或出售,和政府的規定沒有牴觸,千萬有找,入住內湖新大樓,難怪年輕人都心動。
有屋沒有地,類似長期租屋,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個月包括貸款、地租、房屋稅約3萬元;而周邊新成屋大樓的租屋行情,每月每坪100~1200元,租金每個月約2萬~2.4萬,租屋看似負擔比較輕。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我又不用像一般短租的,可能會遇到惡房東,甚至可能每次要續約的時候,房東漲租金嘛!
但買地上權,貸款最多只能貸五5成,轉手有一定難度。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房子會逐年的折舊,所以它的房價是逐年遞減的。
台灣建商面臨成交量危機,沒想到大陸建商也碰壁。
大陸房地產龍頭,萬通地產集團,在淡水小坪頂的公寓住宅號稱賣了九成,但是現在70多位陸籍買家,半年來沒有一戶通過內政部審查,面臨交屋卡關,一旦最後都退屋,公司也將面臨倒閉。
台灣房市烏雲罩頂,台陸建商各自面臨危機。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1935277
設定負擔或租賃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評價
調降房屋稅,讓市民安心宜居❓❓❓❓❓❗❗❗❗❗
昨天林智堅市長到議會做市長施政報告,他提到讓市民住得安心是市府努力的工作,持續推行像是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調降房屋稅等。
我聽到「調降房屋稅」被歸類在安心宜居的政策當中,相當地傻眼。難道市長不知道新竹市的高房價已經是年輕人痛苦指數中的第一名嗎?一間 3 房電梯大樓動輒就上千萬元,不吃不喝 7~10 年才買得起。
根據信義房屋的調查,過去十年新竹地區的房價指數飆漲了 197 %,等於年輕人要花兩倍的金額才買得起同樣的房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市府卻以調降房屋稅沾沾自喜,根本是在助長房市投機炒作。
然而在房價高漲的同時,新竹市的空屋率卻接近 10 %,有高達 1 萬 6 千多戶的空屋,完全不符合居住需求的市場機制,可以證明許多需求是來自投資客,才會產生如此詭異的現象。
根據財政部的定義,一戶家庭的自用住宅最多可以有三間,多出來的就是歸類在「其他供住家用房屋(非自用住宅)」,且立法院 2014 年修正之《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囤房訂定差別稅率,不過現行的《新竹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中,不論持有多少戶的非自用住宅,通通只課徵 1.5 % 的稅率。
為使寶貴之空餘屋資源得以盡量釋出進入租賃及買賣市場,讓青年買得起房、租得起高品質的屋子,時代力量議會黨團於會中建議市長應設定合理之房屋持有成本以抑制房地產投機炒作,依房屋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改革本市房屋稅徵收條例,研擬「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的差別稅率。
黨團提議的稅率是:持有本市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兩戶以內者(等於持有 4~5 戶),每戶百分之二點四;三戶以上者(持有 6 戶以上),每戶百分之三點六。
對於外界質疑開徵囤房稅可能會讓房東將房屋稅的增額轉嫁到房客身上,我們也建議在修法時,可以同時訂定「誠實申報減免條款」,例如只要能提出證明自己持有的多戶房屋已有出租事實,即可減免房屋稅或維持原 1.5% 之稅率,這樣不但不會增加房東與房客負擔,反而可以讓過去始終處在檯面下交易的房屋租賃市場檯面化,有助於政府管理租賃市場。
很遺憾地,市長並沒有在會議中立即表態支持,只提到他不清楚我引用的是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的資料,還需要回去了解,才能在書面回覆我。這樣的答覆實在是讓人很失望。
請市長不要再閃躲飄,唯有開徵囤房稅,青年才能安心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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