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人事同意案」未能就人事進行實質審查,因此有憲法疑義,本黨已完成釋憲聲請書!
7月16日,立院民進黨黨團提案「停止第六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案被提名人之說明及答詢。」做成決議「提報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並且在隔天就完成同意權的投票表決。
這是利用一黨過半之利,迴避監察院審查而逕行投票表決的重大瑕疵,這也是本黨為什麼不願意出席表決,因為我們認為,#未經實質審查與詢答逕行投票表決的同意案自始無效 !
為避免第六屆監察院長及監察委員就任後,滋生其行使職權是否合法有效之爭議,我們期待司法院應依釋字第599號解釋先例,宣告此系爭人事同意案於本案解釋公布之前暫時不生效力,被提名人於本案解釋公布之前暫時非監察委員,並不得就任及行使職權。
民進黨黨團柯建銘總召認為「被提名人已經完成簽到,惟全院委員會遭議事杯葛」的理由就能夠取消對被提名人進行實質審查,然而釋字632號已明確闡釋:「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此乃制憲者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之考量所為之設計,使總統享有監察院人事之主動形成權,再由立法院就總統提名人選予以審查,以為制衡。」
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第1項也明文規定:「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依照釋字632號以及上揭法律規定,已經沒有任何文字歧義的空間,#立法院依法就是應該就被提名人進行實質審查,這才是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正當法律程序。
這六屆的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既未經審查,立法委員根本無從透過被提名人進行說明與答詢過程中,獲至表決之理性判斷基礎,一般人民亦無從透過間接民主委託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經由公開透明之審查程序知悉被提名人是否適任,這樣 #已使這次的人事同意案是否具備民主正當性存有疑問。
簡而言之,人事同意案未經審查,本次總統所提名的監察院院長及監察委員,實在難以取得立法院已積極行使同意權的民主正當性。
另外,針對「不出席投票而無法提出釋憲」問題,釋字第781號也指出,「聲請人於立法院就系爭條例修正案之二讀審議程序完成時,於議場公開表示:『錯誤年改!拒絕背書!』後,反對就系爭條例修正案進行三讀審議程序未果,繼而未出席該審議程序, #得認聲請人38人為不贊成多數立法委員所通過系爭條例修正案之少數立法委員。」也就是有明確就該議案表達明確反對的立法委員,即符合聲請釋憲中「行使職權」的要件,而不以參與投票為必要,對於本次監察院人事案未經實質審查,民眾黨黨團已於表決前提案要求「進行實質審查」,明確就這次的人事同意權行使表達「不贊成」,因此根本不應有「不得聲請釋憲的問題。」
對於如此嚴肅的憲政議題,我們會持續關注,不會缺席。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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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⓪不懶包⓪
台北市各校選擇,熱騰騰出爐▲
我驚訝發現"每間"學校都不一樣▲
▽約七成採用新課綱▽
各縣市對課綱決定:
❶舊課綱:基隆、宜蘭、桃園、竹市、台中、彰化、雲林、嘉市、嘉縣、台南、屏東、澎湖。
❷新課綱:南投。
❸新舊並行:北市、新北、竹縣、苗栗、高雄、台東、金門、連江。
站在第一線教學的角度,既然有部分學校選擇舊課綱
就代表目前新課綱確實有爭議
在教育部正面面對課綱爭議之前,應暫緩新課綱的施行
而不該使用「新舊並行」的話術逃避爭議
畢竟,新舊並行的最大受害者,不就是無所適從的學生嗎
▲多數學校的[選書委員會]使用新課綱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顧及教育部的立場,而做出的妥協。
▲教育部5月份說明:「高中微調課綱是經合法程序完成綱,教育部將勇敢面對課綱並執行,微調課綱將從今年8月入學的高中開始逐年實施,107年大學學測、指考,都將採用微調課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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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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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是否應該對學生闖入教育部提告及後續因為反課綱學生自殺造成輿論持續延燒外,顯然課綱在法律的定位以及相關程序的踐行上還有很多可議之處。
一、甚麼是課綱?
l 原本全台灣每間學校的中小學教科書都只有一個國立編譯館版本 (1932成立)。
l 解嚴後的開始推行一綱多本教育政策,也就是教育部訂定課綱,作為教科書編寫的依據。高中課綱在1999年實施(民國88年),因此稱為88課綱。
l 2001年,陳水扁總統推動「九年一貫」教改。此時教育部便重新修訂課綱。這份課綱首次將台灣史獨立出來,將中國的明清兩朝併入世界史。這份課綱的特色在於,學生由本土歷史開始,後續再去學習中國和世界史。
l 2004年杜正勝推動修改課綱,因修改未完備故被稱為95暫綱。杜正勝同時指示編定歷史科的98課綱。原本預計於2009年開始施行,但因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擱置了國文和歷史科課綱。
l 馬政府任內由專案小組進行課綱調整,最後2012年完成修改並公佈,並於2013年(民國101年)實施,稱為101課綱(馬英九任內完成)。
二、爭議在哪?
(一)程序爭議
過去修訂小組都通不過的爭議的「實質內容」,最後竟用「微調」方式偷渡
l 101課綱實施不到一年後,發了一篇「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之說明」,目標是要修正一些錯字、錯誤用詞、還有補正一些內容,進行「微調」
檢核小組身分竟不公開(顯然有爭議)?
l 這個小組的組成成員並不透明,教育部以政府資訊保密為由,不打算公佈小組的名單(因此被稱為黑箱課綱)。會議記錄也沒有公開,引發後續行政訴訟。
不在議程內的臨時動議引發後續爭議
l 原本會議並未要修訂歷史及公民,但檢核小組未經教育部授權,竟由成員之一的中大教授朱雲鵬提出「臨時動議」,讓檢核小組得以自行修改課綱。
l 2014/1/17公佈了新課綱,以大中國史觀為導向。教育部的課審會在2周之內就完成了課綱微調公聽會、審議大會,逕行公告全面實施。
l 2014年立法院即將休會之際,正式傳出所謂「微調課綱」即將啟動,公聽會通知倉促,有的學科中心連正式公文都沒收到,有心參與的教師來不及報名,包括出版社在內,事先沒有收到準備被公聽的微調課綱內容,甚至到的公聽會場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課綱。行政作業更是迅雷不及掩耳,國教院則迅速地在1月24日舉行 的「課發會」中,由「微調課綱」成員臨時提出報告,直接闖關。
基層參與徒具形式,淪為背書
l 基層課綱推動單位「歷史學科中心」與「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一致指出,教育部決策過程完全沒有讓教師表達意見,整個計畫執行過程未通知學科中心,拒絕專業參與。
l 歷史學科中心直言,檢核工作小組指稱共召開五次會議,但學科中心均未參與,也都沒有接獲正式公文。
表決過程亦有瑕疵
l 最有爭議的課審會高中職分組會議,部長說他仔細聽當時錄音帶,是由主席宣布會議採共識決,主席說明「共識」後「確實有鼓掌」。
l 事實是:會議主席湯志民並未當場開票。如果是共識決,那會議記錄應該是寫在場24人無異議通過,但流出的會議紀錄顯示是15人同意、8人反對。
(二)實質爭議
(1)違反課綱撰寫原則。
l 課綱撰寫原則應當是:簡明、開放,不下結論;文字須用描述性語言,不做「價值判斷」或「歷史論斷」。
(2)欠缺專業知識(外行充內行)
l 眾所周知,檢核小組沒有臺灣史學者,卻巨幅違調臺灣史課綱
(3)大漢沙文主義(以漢人壓縮原住民)
(4)正統史觀+中華民族命定史觀
l 原本是要修錯字用辭卻是直接強加史觀。
三、課綱法律定性及後續爭議
(一)課綱修訂法源依據
l 教育部根據《高級中學法》來擬定課綱,但《高級中學法》因通過12年國教遭行政院廢止,立院雖然未處理廢止案,但已通過12年國教法源《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部卻仍依舊法來擬定課綱,才會造成爭議。
l 從新舊法來比較,新法顯然加強了課綱的法律效力。即將全面實施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強化課綱的法律拘束力,在法律定性上似應將課綱歸類為關乎人民權利義務的法規命令,自應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l 以教育部「微調課綱」過程來看,幾乎刻意跳過法規命令訂定的提議、預告、聽證、審查等程序要求。更何況法制上何來「微調」之說?「微調」的法律授權為何?教育部是否濫用「微調」手法來規避法律面的程序要求?
1.課綱是否對外發生效力(課綱屬於法規命令還是行政規則?)
教育部定調課綱為行政規則不符法理
l 教育部曾發出聲明指出,課程綱要為教育專有名詞,乃屬教育專業之決定,其將課綱定位為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行政規則,其僅能拘束教育部所屬機關及公務員,因此教育部直接下達或發布的程序即可使課綱生效。
l 若課綱定位若為行政規則,是否就不會對教師、學生、教科書編著者及教科書商等人產生約束效力?
l 教科書編著者能否不照課綱架構編寫課文?顯然不行,因為依現行教科書送審制度,教科書審查委員必須檢視審查各版本教科書的編撰內容是否符合課綱精神與內涵。另外,大學學測試題與指考試題皆須以課綱所列的主題內容作為命題的依據與範疇,若將課綱屬性視為行政規則,又豈能侷限大考中心的內部命題?
2.課綱若為法規命令則需要更為嚴格的程序審查
l 課程綱要影響層面甚廣,舉凡涉及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教科書作者的編著、教科書商的出版、教科書的審定依據、升學考試的命題等,課綱無不具有約束力。
l 也因此課綱在國家法規體系中,應屬教育部基於法律授權所訂定的法規命令,具有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產生法規命令的拘束效力。
l 有關法規命令的訂定、修正、廢止,若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得給予相關人士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立法委員對於法規命令,可依法連署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議,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3.教育局說的不能撤回屬實否?
l 教育部說課綱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內部的行政規則或一般處分的話,教育部自然還是有權廢止、撤銷或變更,「已經依法公告所以想改也沒辦法改」恐怕只是推拖之詞。
l 又假設教育部認定這個課綱是法規命令的話,依照行政程序法必須「事前」經過聽證、草案預告等程序,「事後」還需要送立法院。很顯然課綱從頭到尾沒有踐行這些法定程序。
l 當然吳思華說課本都印好了怎能不用已遭打臉,更是笑話一樁。
(二)相關訴訟
1.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判決,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
l 有學生單獨委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對教育部公布的微調課鋼聲請假處分,要求不得如期於明天起實施,開庭審理後裁定聲請駁回,理由是課綱修正並非行政處分,而是法規命令,人民依法不得對法規命令提起行政訴訟,更不能聲請假處分。
l 若行政法院將課綱定性為法規命令,更強化了前述應該課綱踐行相關法律程序的必要性,更突顯教育部「微調課綱」之荒謬。
2.台權會針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起訴訟
因公益考量,法院認為教育部應公布會議紀錄及投票單
l 教育部主張會議紀錄及投票單不公開是慣例,但法院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可以例外不公開的規定,是屬於列舉式規定而不包含慣例。
l 法院對認為:對於「公益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明顯比前者「公開資訊所造成的不公正」還要高。因此,考量達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重要目的:「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使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目的」認為教育部已經沒有裁量的空間(裁量餘地)應該要公開課綱微調案的資訊。
l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l 被告(教育部)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月7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 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三)監察院報告
1.監察院認為課綱調整沒有違反行政程序
2.監察院認為課綱應屬行政規則。
3.程序沒爭議但教育部未能善用該部「科學教 育指導會」及「人文暨社會學科教育指導會」的功能 ,使該兩委員會能有效參與「課程綱要」之審議,以減低修訂課程綱要之爭議。
4.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於遴聘委員,以資深、專業及「爭議性」較少為宜,方能獲得尊重及支持,此外課綱審議應避免政治干預
四、 國外有關課綱及教材爭議案例
1.香港
l 2012年港府預訂在中小學實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必修課,背後的推力是擔心日漸流失民心的北京政府。
「去港化」國民教育
l 北京方面希望教導孩子們首先將自己看作中國人,其次才是香港人。調查的結果則顯示香港民眾的看法與此完全相反。教育手冊中美化了中國共產黨並忽略了1989年鎮壓民主人士之類的事件。手冊中批評多黨制民主導致“惡性政黨鬥爭”。
l 經過一連串的絕食靜坐後,有超過9萬人參與遊行集會,參加者更包括平日對政治事件冷感的家長帶著孩子來參加,反對「洗腦教育」。2012年10月香港政府終於感受到群眾壓力,宣布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
2.美國
l 2014年9月,美國科羅拉多州傑佛遜郡的高中學生反洗腦歷史課綱的抗議事件,因為教育當局想要把高中歷史課綱中關於公民不服從的行動與社會紛爭的「黑歷史」給刪除掉。有一群高中學生跳出來抗議政府的教育當局想要竄改歷史課綱。這群上街抗議的學生從原來的兩百多人,過了兩天變成一千多人上街聲援。這場反洗腦課綱的抗議,連高中老師都站出來跟學生站在一起。
l 2010年,德州因為採行保守派的美國社會科學課綱標準而備受爭議,該課綱內容未納入許多重要歷史事件,並影響了該州教科書的編寫方向及內容。德州公立學校的5百萬學生將開始受到其中爭議內容的影響,自由派人士擔心將會對該州及全美學生帶來不良後果。以德州教科書帶來的爭議大概有下:迴避內戰歷史及種族隔離制度,漠視德州的拉丁裔族群並抹殺開國元勳傑佛遜,對於墨裔美國人及美國印弟安人遭迫害歷史略過不提,因此遭到輿論的批判。
3.日本-家永教科書訴訟
l 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對於教科書採取「自行發行、自由選擇」的制度。然而因為嗅到「反對專制」的自由民權運動,已逐漸高張的氛圍,所以在1880年開始禁止特定書目作為教科書,並在1886年開始導入「審定制度」。
l 1903年將小學的教科書制度改成「國定制度」。戰後,政府才開始反省廢止「國定制度」,改回「審定制度」。
l 教科書的審定制度也引發家永教科書訴訟,此為高中日本史教科書作者「家永三郎」關於教科書審查問題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案件的統稱。
l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教科書檢定)沒有妨礙普通圖書的出版發行,也並非出於禁止發表的目的或者在發表前的審查,因此並不構成檢閱」,判定教科書檢定製度符合憲法精神,駁回了原告的大部分訴訟請求,實際上可以被認為是家永一方的敗訴。另一方面,關於檢定內容的妥當與否,最高法院支持了家永的部分主張,判定政府存在濫用裁量權的行為。
l 教科書審定應限定於教科書誤植等客觀明確的錯誤,或教科書內容是否符合課程綱要的範圍,不應超出前開限度,而對技術內容是否有當,進行評斷。基此,系爭不合格處分,應認違法。
l 家永訴訟的發動,不僅讓教科書審定的問題撼動該國內外,緩和教科書審定制度一昧朝國家統制的方向惡化發展,開始讓日本政府逐漸放寬對於戰爭加害事實的描述。
五、教育與政治
如何看待教育?有人說教育即政治,編撰教科書是統治的合理的作為,能認同嗎?
(一)並行雙軌的課綱是否可行?
l 根據報導指出,除了民進黨執政縣市,大多的學校都採新舊課綱教科書並行。
l 北市府副發言人黃大維說,今年四月市府已清楚表明立場,高中課綱微調依法屬教育部權責,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解決法律爭議問題,課綱微調法律爭議未解之前,北市府決定採用原版課綱,教育局長湯志民也已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的教科書。不過,黃大維也說,選用教科書權利是屬各級學校權責,教育局雖行文給北市各級學校採用原版課綱教科書,若學校選擇新版課綱的教科書,教育局也會尊重。
l 但以手頭上的資料來看,臺北市26所市立高中有將近7成的高中都採用新課綱的教科書(公民65%;歷史69%)
(二)課綱成為有心人士操作選舉議題的方式
l 檢核小組召集人王曉波接受訪訪問時也直言「對於藍營來說,反倒可以增強內部的凝聚力。“九合一選舉”大敗就是國民黨失去了凝聚力,很多藍軍都不投票了,如果課綱實施下去,藍軍是會支持。國民黨現在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在於,它沒有“國家目標”,自己一直很含糊很迷茫,需要有更強的論述來說服群眾,課綱修改正是想起到這樣的作用。」
王曉波其他爭議發言
1. 蔣介石在大陸清黨殺了40幾萬人,相對之下台灣228受難2萬人是「小case」
2. 首都在南京論。
l 微調是要符合國際趨勢,至於檢核是否符合憲法。微調跟檢核某種程度上對於主權的論述也將相違背,形成矛盾的論述。(EX主權治權分離以及蒙古是否獨立?)
l 台灣歷史不只有中華民國,是否更該以多元史觀方能讓未來的學生更能了解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物。
(三)習近平下指導棋?
l 習近平說,他要推動國際社會正確認識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並加強抗戰研究的國際學術交流,且推動海峽兩岸史學界共享史料、共寫史書,共同捍衛民族尊嚴和榮譽。
l 這令人聯想是否在馬英九的終極統一之下,由中共當局下的指導期。
(四)國民黨為激化藍綠衝突,將課綱的法律問題升格為對於台灣主體性的爭議
l 為了年底選舉,藍營已定調課綱議題就是國家歷史定位的議題,此舉不但無法解決目前課綱的爭議,更可能讓台灣過去多元歷史的學習成果毀於一旦。
l 至於藍營不斷影射民進黨背後操弄學生,形同把所有不滿國民黨執政的人都歸類為民進黨,更讓人嘆息國民黨與人民距離之遠。國民黨任何一位議員立委都可以到場關切聆聽學生訴求,試問哪一位願意做?
l 大家都認為應該讓學生回到教室裡,當下之急國會應該讓課綱的法律程序更加完備並且協議不應讓政治意識形態過度影響教學及教材的編定(無論哪一黨執政),倘若藍營不願意開臨時會,恐怕將使社會走上另一個對立的極端。
#黑箱課綱 #反課綱微調 #課綱微調 #課綱 #吳思華 #教育部 #陳建勳 #課綱說明座談會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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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環評黑箱 藍痛批:綠委不分是非、一昧護航
深澳燃煤電廠環評闖關案,風暴持續擴大,藍委今日在衛環委員會質詢中火力全開,並提出「詹順貴下台負責」、「環評重審」、「召開公聽會」等六項臨時提案,但在記名表決下全遭民進黨以優勢人數封殺。立法院國民黨團隨即召開舉行記者會,擔任主席的召委陳宜民砲轟陳瑩、楊曜、吳玉琴、林靜儀、陳曼麗、邱泰源、吳焜裕、黃秀芳等8名綠委,是非不分、一昧護短,只會當投票部隊刻意護航環保署與副署長詹順貴,陳其邁與趙天麟則避戰缺席。
黨團書記長李彥秀抨擊,民進黨能源政策錯誤,「非核家園」變成「火力家園」,未來可能還會變成「肺癌家園」,最後演變「高電價家園」,呼籲民進黨聽聽民眾的聲音,一意孤行未來民意會有更大反彈。
衛環立委蔣萬安氣憤表示,新北市政府一直強調,不反對蓋電廠,但為什麼只有燃煤這個選項,蔡政府喊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20%入法,燃煤要降低,綠能要提升,那為什麼這筆經費不能投資綠能?蔡政府就是執意要蓋,還要用輾壓式的方式送給民眾這份大禮。
彰化籍的經濟委員會立委王惠美指出,行政院長賴清德的「乾淨的煤」之說,美國當年發展肯波縣(Kemper)電廠案時所說出的話幾乎一模一樣,而肯波電廠的案子,再花了70億美金後卻以失敗告終,改用天然氣發電,「前車之鑑不遠,蔡政府還要繼續裝睡?」另外,她也質疑,賴清德說這是乾淨的煤,那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煤是不是也是「乾淨的煤」,如果不是,是不是表示台中矮人一截?如果是,那為什麼空汙不斷?
台中市立委江啟臣痛批,環保署身為主管機關,有裁量權,根據環評法規定,只要主管機關決定,就能重啟環評,為什麼沒有對價值的堅持?居然對權力妥協,「反正民進黨要的,沒有什麼做不到」。
衛環委員王育敏怒批之前的環評大會根本就是一場戲,去年經濟部先定調深澳電廠要擴建,所以現在環保署做的一切就是幫他們背書,環保署根本淪為經濟部的橡皮圖章,大家都不能接受,而詹順貴的說詞一變再變,從頭到尾根本是在說謊,戀棧官位。
陳學聖委員也強調,深澳電廠對桃園空汙影響很大,桃園人不接受這份評估報告,也請市長鄭文燦學學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說出真心話:「不接受這份環差報告」。
記名背書 在 [請益] 有關票劇法"背書"的問題- 看板Finance 的八卦
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無記名匯票僅得依交付轉讓之
又
記名背書與空白背書轉讓方式
記名式:背書人必須再作背書,不得交付方式進行
空白背書:(1)交付轉讓
(2)空白背書轉讓
(3)記名背書轉讓
(4)在空白內記載自己為被背書人,並依空白背書或記名背書的方法而轉讓
我想問無名記跟空白背書有何不同,為什麼上面說僅得交付轉讓;下面卻有數種轉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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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1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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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名背書 在 [閒聊] 獵人執照抵押為啥有一堆錢- 看板C_Chat - PTT網頁版 的八卦
能當獵人的都有獵人協會背書,你就想成銀行看到名人就. 09/09 08:39, 20 F ... 09/09 09:57, 1小時前, 67 F. 記名特權能用. 09/09 09:57, 67 F ... ... <看更多>
記名背書 在 [考題] 土銀票據法一題- 看板Financ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本次考題第72題:
甲簽發記名支票予乙,乙於票據背面簽名後未記載被背書人交付予丙,丙擬將該支票轉讓
予丁。請問:哪種方式無法達到此目的?
1、丙逕行交付予丁
2、丙於乙背書中,於被背書人欄位填入丁之姓名,交付予丁
3、丙於乙背書中,於被背書人欄位填入自己姓名後,交付予丁
4、丙於乙背書旁,另行簽名背書後,交付予丁
答案給3
我的講義中只有分記名匯票跟無記名匯票的轉讓方式,其中空白背書有五種轉讓方式,搞
不太清楚題目中的3跟講義上的D是不一樣嗎?
煩請各位前輩指點,預祝大家都能順利進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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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10.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474961467.A.F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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