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所有相愛的人幸福快樂!
我是蔣勳。我支持「修改民法」,落實「婚姻平權」。
11月24號公投,請不同意10、11、12案,也對14、15案投下同意票。
蔣勳的婚姻 在 蔣勳 Facebook 八卦
祝福所有相愛的人幸福快樂!
我是蔣勳。我支持「修改民法」,落實「婚姻平權」。
11月24號公投,請不同意10、11、12案,也對14、15案投下同意票。
蔣勳的婚姻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八卦
誰說法律人都只會之乎者也、咬文嚼字?法律人也可以很白話的講述想法。來跟大家分享今天出爐的通姦罪違憲,大法官意見書裡,幾個令人會心一笑的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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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大法官:
「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女性通姦者遭到社會斥為淫娃蕩婦,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性永遠背負著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通姦根本十惡不赦,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而男性腳踏兩條船,不僅容易獲得原諒,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在一幕幕社會新聞的版面上,我們只會看到女性通姦配偶「洗門風」的新聞,卻幾乎未曾聽聞男性通姦配偶也同樣被社會期待要「洗門風」,就是信手拈來的一例。這個社會顯然還有很長一段需要共同學習成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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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明、詹森林大法官:
「適用的結果讓掌握家庭經濟大權的男性如果通姦,往往能夠獲得女性配偶撤回告訴的待遇,而僅處罰小三 .....通姦者一方面脫免罪責,另一方面可以與自己配偶聯手向相姦者請求損害賠償,更可以以暴露自己為主角之一的私密行為,作為相姦者犯罪的證據,以向對方求償,如此訴訟手段實具道德風險。」
「婚姻關係之承諾除了雙方互負情感與性之忠誠義務外,其實最重要的是透過雙方角色分工、互補而共同創造幸福家庭。通姦罪受社會大眾認同之理由與其說是對情感或性背叛者之報復,毋寧說是對可能奪取婚姻果實者之防堵。
至於宣告通姦罪違憲會不會有造成社會道德敗壞之疑慮,本席認為國家對屬於個人情感領域的行為採取較少干預的態度,只會讓社會更多元與寬容,而非變壞。 」
( 註: 蔣勳探討文化對情慾的壓抑,指出「對人性的無知才是使人變壞的肇因,因為他不懂得悲憫」,可供參考。載蔣勳著,孤獨六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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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元大法官:
「我國歷年來的多次民調結果顯示:國人支持通姦罪繼續存在的比例有高達 7 成。對支持通姦罪的人來說,本院在本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似乎是逆時鐘而行。」
「本席認為:上述所謂婚姻忠誠義務,說穿了,就是配偶一方對於他方性器官的排他、獨占使用權,這是本號解釋和釋字第 554 號解釋所沒有說出口的配偶權之核心要素。所謂系爭規定一之目的在維繫婚姻,其實是在維護上述性獨占權。
所謂婚姻忠誠義務在理論上及實際上本都還會包括精神及感情層面的忠誠義務,而不只是性行為層面之忠誠。違反精神或感情層面的忠誠義務,其對婚姻之破壞,未必小於通姦。」
「可是刑法…婚姻回不去了:在現實世界中,被害配偶一旦發動刑法通姦罪之追訴程序,縱令後來撤回對通姦配偶之告,又即使一方想要回到平凡一天,但雙方婚姻多半就如電視劇「犀利人妻」最終回的著名台詞:「可是「瑞凡…我回不去」。
感情的世界多屬個人道德、倫理的自主範疇,就連父母、親人也難以干預或勉強,更遑論國家法律。在兩人世界中,能夠攜手同行,白頭偕老,固屬美事。然如因各種因素致難以繼續同行,縱令動用刑法伺候,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規定,是該劃下句點了。」
蔣勳的婚姻 在 蔣勳:學會孤獨,和自己在一起|人物專訪|天下雜誌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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