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撰寫國立編譯館版本 #認識臺灣 (社會篇)教科書,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林富士,因胰臟癌於昨日辭世,享壽 61 歲。
林富士教授出生於雲林,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歷史學研究所,美國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博士,學術研究領域為宗教史、醫療史、文化史、數位人文學。著有《紅色印象》、《孤魂與鬼雄的世界》、《漢代的巫者》、《小歷史:歷史的邊陲》、《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等書。
他在與《研之有物》的訪談中提到:「學校想要教給我們的知識,離我們的生命太遠了!」
報導中也寫到:
「對林富士而言,他的研究主題多是在追憶他的過去。他認為歷史學家該關心的事,不該有善惡美醜、異常日常之分。帝王將相跟平民百姓,都是過去事物的一部分,不需要選擇哪個重要、哪個不重要。」
「他只是在不同的時間點,找到自己關心的部分歷史,並將之抽取出來連結自身的研究,因此這些看似冷門的研究主題,對他來說是很自然的。」
「出生在戒嚴時期,歷經改革開放,他發現雖然解嚴之後人民當家作主,國家的主體是人民,但在歷史教科書上卻沒有「人民」的歷史。」
「當教科書教授的歷史,與經驗中的日常相去甚遠,並且學界對於這些研究帶有歧視感,不禁讓人思考:難道不屬於上流社會的生活習慣,就不是歷史的一環嗎?」
「在歷史的書寫上,必須要有人勾勒出人民的真實形象,而不是任由在上位者或都市菁英來定義他們的輪廓。」
林老師不只鑽研古代中國與當代臺灣宗教與醫療研究,也長期推動數位人文的技術,謝謝他對臺灣歷史學界的貢獻。
*延伸閱讀
- 為什麼專門研究小老百姓?中研院研究員林富士:你我的生活,就是歷史的一部分
https://bit.ly/35N4Sks
*圖片來源:研之有物張語辰攝影、台灣通勤第一品牌/老葉提供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萬的網紅早安健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今年1月正式上路,面對死亡愈來愈多人有不同的反思。每段生命都有終點,但當面臨這一天時,你願意終日躺床上,無論有無意識、痛不痛苦,都要插著鼻胃管、氣切管、導尿管等醫療器材;強迫灌食、打針、抽痰...只求生命可以延長嗎? 致力推廣「尊嚴善終」的加護病房醫師陳秀丹,親身經歷無數個病...
自然醫學定義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八卦
【#沈旭暉隨緣家書】怎樣避免功虧一簣?如何說明真假獨立調查委員會,將會是文宣組的硬仗,這篇可能又是需要懶人包、YouTube才能說明白,但希望大家先讀文字版。
「A貨」比「無貨」更可怕:獨立調查委員會,三個同心圓,缺一不可
香港局勢發展至今,政府會否成立「真正」的獨立調查委員會(COI),成為局勢能否緩和的關鍵。但究竟甚麼是「COI」,官方版本越是呼之欲出,越是可怖。輿論一般要求,COI需具備以下元素:(1)調查對象是反修例運動的整個Root Cause;(2)委員會需具備法定效力,能傳召、調查證人;(3)警察濫暴,屬民間要求必查;(4)調查後,要跟進制度調整及法律責任。
區議會選舉後,政府和友好陸續放風,說COI在望。然而根據現有資訊,這個怪胎相當取巧,不但是徹頭徹尾的A貨,為禍還比沒有任何動作更大。據悉政府建議如下:
1. 成立沒有法定權力的「獨立檢討委員會」,通過各方「研究」,「檢討」前因後果;
2. 根據監警會報告,作為市民要求調查警暴的回應;
3. 根據監警會報告建議的案例(據說是6.12、7.21、8.31、新屋嶺),使用《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進行有傳召權、調查權的調查;
4. 政府在未來的施政報告回應。
政府中人對想出上述方案沾沾自喜,以為已經滿足了公眾對COI四大定義的要求,沒有不收貨、不散水的理由。但魔鬼在細節。過去六個月的香港,暴露了日據香港三年零八個月以來最複雜的深層次矛盾,比雙十暴動、天星事件、六七暴動影響更深更廣,有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必須由內到外,由制度性、結構性Root Cause開始查起;然後才是社會性問題的學術研究;至於個別案例,必須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否則只會本末倒置。這三個同心圓,缺一不可:假如沒有了「核心內圍」的調查,只有「核心外圍」的非法定研究,與及表層case-study,幾乎肯定會得出錯誤的維穩結論。
而這正是目前政府的方向。
一、核心內圍:制度崩潰的調查
整個逃犯條例爭議,涉及一國兩制根本矛盾,包括政商精英在內的全體民眾對一國制度的高度不信任(例如石禮謙事後明言「不支持《逃犯條例》」)、對特區政府漠視民意強推的費解,與及隨之引起的連鎖效應,特別是青年對未來制度失信、一國兩制崩潰的恐懼,結果令特區政府民望出現回歸以來的持續最低點。而在運動過程當中,根據民調和區選結果,都反映警察所謂「止暴制亂」的手段,令港人對警隊完全失信,乃至回到廉政公署成立前的低度信任,連林鄭月娥也承認是「斷崖式下跌」。
要了解上述問題成因,必須白紙黑字的調查,因為結構性、制度性問題,不同open-ending社會研究,是有絕對事實呈現的,只不過這些文件除非有法定權力強制,極難公開。政府拒絕就Root Cause成立COI,只以沒有法定權力的「檢討」委員會「研究」,難免令人感覺是心虛迴避。唯有調查所有從《逃犯條例》爭議開始,涉及「一國兩制」的結構性、制度性問題,才可以令社會回復信心。
以下十大題目,必不可少:
1. 林鄭月娥強推《逃犯條例》,直到過百萬人和平示威仍堅持繼續,但據悉並非沒有內部警告後果堪虞,過程明顯有違正常決策倫理。究竟特首在決策機制有否收到足夠意見?來自誰人,為何不被尊重?強推條例,有否涉及外部勢力,例如據報下令建制派議員必須贊成的中聯辦壓力?如此決策機制,有否違反高度自治?
2. 6月過後,港人進入內地關口被嚴格審查,更出現了鄭文傑案,當事人指證被內地機關嚴刑逼供,雖然案發在內地,其口供涉及在港活動被內地盡知。公眾對《逃犯條例》的憂慮,除了源自這類在內地審訊缺乏的人身保障,也包括對早前銅鑼灣書局案的疑似跨境執法。這些案件都有香港公民挺身而出作證,起碼能找出基本證據,證明特區政府有否在市民不知情下,和內地執法機構互換訊息?對香港居民的人身保護是否足夠?
3. 6月過後,不時傳出各行各業員工,因為參與《基本法》保障的合法集會、或行使言論自由,被無理解僱,其中以國泰航空和個別金融界案例最獲注視。但在過去22年,同一機構員工參與同類集會,安全無恙。甚麼原因令這些企業政策突變?是否涉及境外結構型因素,《基本法》能否保障?
4. 警隊執法期間,員佐級協會主席一類基層警員身為公務員,不斷公開發表和首長級公務員不同的言論,嚴重違法公務員紀律。他們的匯報機制,是否滲入其他境外考慮?個別警員在內地成為網紅,動輒批評政府高層,除了明顯違法公務員守則,也有通過「網紅」身份獲得延後利益之嫌,整個操作過程,是否涉及內地單位或商業機構?內地有否繞過特區政府,直接和警員建立聯繫?供警員購買的「肇慶香港城」,以公務員網紅為代言人,是否違規?
5. 警隊執法期間,逐漸令蒙面、不配戴編號成為常態,違法現行規例,也為全球先例所無。這決定如何產生,哪個級別負責?假如因為警察不配戴編號,令受害人不能成功追究,一旦證明存在不符比例的警暴,卻沒有警員能負責,是否應由做出上述決定的官員受刑?
6. 不少死亡事件,被警方迅速判定「無可疑」,但民間普遍懷疑為非正常死亡。例如科大學生周梓樂之死,縱有校長聲明要求警方徹查,但真相依然石沉大海;一系列青年自殺案件,均令人心惶惶。警方迅速「破案」的過程,是否涉及對證據的粗疏處理,和昔日處理同類案件有否不同,背後原因為何?
7. 政府根據《公安條例》,至今已拘捕近六千人,當中是否涉及結構性濫捕?假如最終成功檢控人數比例極低,作出相關決定的律政司,是否證明了當初的決定是出於政治考慮,根本沒有足夠證據,反映其作為公正法律把關人的角色嚴重失職?律政司與警隊高度配合的檢控速度和密度,前所未有,是否依然存在獨立司法?還是有證據證明,香港司法機關受到不同內外壓力影響?
8. 以香港人口密度和面積,過去半年警方發放催淚彈的總數,已破世界紀錄。包括醫學權威雜誌《刺針》在內的大量學者,都擔心對人口健康構成影響,並質疑如此濫放並非必須。究竟香港是否需要跟隨國際指引,還是一切都是前線警員可自行決定?假如國際醫學權威研究屬實,責任誰屬?
9. 北京高調批評「外國勢力」是亂港元兇,「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了資金、物資以及組織培訓等方面的支持,極力教唆他們從事極端暴力犯罪行為,煽動港獨分裂活動,對當前香港亂局負有重大責任」(華春瑩語),然而被問及具體證據時,只說「由於時間原因,不能給你詳列,因為如果要我羅列,可能半小時都是不夠」。根據國際案例,同類指控是需要實質證據的,例如何志平案,銀行戶口人贓並獲。究竟香港哪些領袖、組織,收取外國勢力資助?假如根據香港法律,真有其事,理應公開;但假如查不到,特區政府應否主動向北京澄清,並要求闢謠?過去數月,內地官媒報導香港時存在大量fake news,特區駐京辦卻毫無行動,成為助長中港矛盾的幫凶,應怎樣問責?
10. 懷疑來自境外的白衣人不時出現,除了7.21,還有大量涉及連儂牆、遊行集會的案例,不少證據顯示他們與同鄉會、跨境黑幫有聯繫。和被捕示威人士數目相比,白衣人被追究比例,不成比例地低。他們的具體組織和經費來源如何,和內地、香港哪些組織有聯繫,和警察或何君堯等人有何交往?
二、 核心外圍:社會問題的研究
以上一籃子問題,必須由具社會公信力、被不同陣營接納的大法官、依靠法定權力調查,才能翻箱倒籠得到證據,絕非閉門造車的研究能解。國際社會是否繼續視香港為不同內地的實體、單獨關稅區,這調查也是重要參考。「核心內圍」不調查,香港永不可能向前走,群眾也永不可能散去。
政府拒絕就上述問題成立真COI,卻另立一個沒有法定效力的「檢討」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檢討」Root Cause,其心可誅。學術研究的Root Cause,北京和特區政府已有公論:國民教育、通識教育、土地問題、房屋問題……然而這類答案,不同「核心內圍」的結構性問題,是不會被清晰實證的,即使做民調、focus group,也不會有一份份文件證明之。於是,政府委任的學者,就會得出很大路的學術結論:問題涉及方方面面經濟、民生問題,頂多補充一句「容或涉及一些管治問題,不完美,可改善」。缺乏「核心內圍」調查,單單出現「核心外圍」研究,政府自然容易歸納出主觀希望的結論,然後說調查完畢,繼續鬥地主。
三、 表層:單一案例又如何?
這前提下,即使政府願意就6.12、7.21、8.31、新屋嶺等獨立調查,性質已全然扭曲。沒有結構性立論,根據「核心外圍」主觀定性,即使個別查出甚麼,都不會改變根本結構,頂多是個別人士被追究。這和公眾對整個制度的信心崩潰,風馬牛不相及。而且這些案例被抽空出來,作非脈絡性單獨調查,政府可以輕易進行「issue framing」,例如把調查重點變成「究竟8.31即場有沒有死人」:只要說一句「即場沒有人死」,而無論當晚警察多麼暴力、事後有沒有死人,調查都可以大言不慚,說「還警方一個清白」。
缺乏「核心內圍」的外圍同心圓,好比失去地球的月球,只會被其他引力牽引,得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官方結論:找「七警」那樣的基層祭旗,把問題歸因為民生,配合北京宣傳「一國兩制」運作良好、「全面管治權」廣為接受、一切都是顏色革命…… 那時候,政府「獨立調查」了,整場運動防止一國兩制被繼續蠶食的初衷全盤失敗,大左傾、大換血、一國化的未來,隨著這個「有公信力」的「獨立調查」全盤到來。這是我們希望的結果嗎?林太,你作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這是你希望流芳百世的唯一功績嗎?
明報筆陣,2019年12月9日
自然醫學定義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八卦
門診遇到某一類的女生,總讓我特別無奈,就是雖然經痛,情況只要吃止痛藥就可改善,但經常忍到最後一刻、痛到影響日常生活才願意吃藥。每次開藥給他們,也會質疑「真的可以吃藥嗎?會不會傷身、傷子宮、造成日後不孕?」就算我一再說明,按照劑量服用非常安全,對方也時常會希望「能不吃就不吃」,頻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止痛?
為什麼大家這麼害怕、排斥止痛藥?以我觀察和理解,大概包括以下這些原因:
台灣洗腎人口一直高居不下,而濫用消炎止痛藥是常見洗腎的原因之一(洗腎原因第一名則為糖尿病)。因此許多衛教文章常會提醒民眾不要亂吃止痛藥。雖然文章內容是針對三高、慢性腎臟病族群,在不確定診斷下自行連續或長期服用止痛藥,但民眾有時候就會聚焦在「止痛藥、洗腎、傷腎」的關鍵字,再加上國人根深蒂固的「西藥傷身思維」加持,往往認為每吃一顆止痛藥就對腎臟多一分傷害,有疼痛盡量能忍就忍。但其實,在腎臟功能正常的狀況下,每個月吃兩、三天止痛藥根本不可能傷害腎臟。
另個原因是將止痛藥和成癮、依賴連結在一起。首先要先釐清一下,免除疼痛是人的基本生存需求, 藉由藥物緩解有影響到生活的疼痛,是滿足需求。至於成癮則是指疼痛感消失了,仍然強迫性地想使用藥物,不使用就會出現一些戒斷症狀,好比不安、打哈欠、焦慮。
事實上,每種止痛藥的藥理機轉不同,經痛主要是因為經期期時子宮內膜分泌前列腺素導致肌肉收縮造成。而經痛最常使用的普拿疼(乙醯氨酚)與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前者主要是單純只解熱鎮痛沒有消炎效果,後者則是藉由抑制前列腺素的分泌來改善疼痛及抗發炎,兩個都不具有成癮性。常見容易成癮的止痛藥,主要是嗎啡衍伸物的製劑,這些藥物多半是針對開刀急性、癌症病患、慢性疼痛等患者,屬於管制藥品,市面上根本難以取得。
也有人反應,止痛藥似乎越吃越沒效,越吃越多顆,身體是不是對止痛藥產生「抗藥性」。其實這通常是因為年紀增長、生活壓力劇增、活動量變少恰好導致疼痛加劇,並非止痛藥導致。所謂抗藥性,主要是指細菌為了反擊抗生素做出基因變異的生存手段,但並非任何藥物皆會有抗藥性。
而從社會文化面來講,從小到大我們也時常被教育吃苦耐勞是美德、被灌輸忍痛是有意志力的表現,無法忍痛就被定義為失敗。
當正確的知識被錯誤連結,商業利益就會見縫插針,強化吃西藥、止痛藥很傷身、甚至無限上綱成吃止痛藥會讓經血排不出去、傷子宮、不孕等說法。並靠著恐嚇式行銷各種補品、飲料,暗示大家得靠靠特定產品「養宮、暖宮」補救一番。醫學、商業、社會價值觀等因素加總在一起,自然強化了女生月經來能忍則忍,最好不吃止痛藥的想法。
統計起來,有七成的女性經痛是「天生」而非疾病(如子宮內膜異位、子宮肌瘤)導致,這些人飽受經痛之苦,只要本身沒有腎臟疾病、胃潰瘍病史,經期來時,在有疼痛預兆時服藥,是相當安全有效的。強忍著不吃藥不僅影響日常生活、還很容易因此產生負面情緒。
當然,除了藥物,規律作息、運動,均衡飲食(補充鎂、維他命B、維他命E)經期熱敷都是可嘗試的方式,但我想強調的是,每個人生理期分泌的賀爾蒙濃度不同、對疼痛的感受度也不一樣,有些人經期來時完全不痛,有些人即使嘗試過眾多方式仍需要使用止痛藥,這不表示這些女生就比較不勇敢,不堅強或是吃錯了什麼,做錯了什麼。
#我的身體只有我最懂
#生理的痛和心理的不安都需要被正視
妳也害怕吃止痛藥嗎?
自然醫學定義 在 早安健康 Youtube 的評價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今年1月正式上路,面對死亡愈來愈多人有不同的反思。每段生命都有終點,但當面臨這一天時,你願意終日躺床上,無論有無意識、痛不痛苦,都要插著鼻胃管、氣切管、導尿管等醫療器材;強迫灌食、打針、抽痰...只求生命可以延長嗎?
致力推廣「尊嚴善終」的加護病房醫師陳秀丹,親身經歷無數個病床邊上演的真實故事,透過她臨床的第一線觀察告訴我們:「真正的愛,是給愛的人沒有煩惱;被愛的人沒有痛苦。」生命有極限、醫療也有極限,只有面對死亡,我們才能學會如何真正活著。
被截肢的阿嬤給我的省思
陳秀丹醫師分享,當她在台北榮總當總醫師時,遇過一個病人是一位阿嬤,送醫時因嚴重的敗血性休克,已意識不清。施予各式各樣的急救措施後,仍無法恢復意識,加上兩隻腳都已壞死,為了保命,最後鼠蹊部以下部位以及手指頭全都截肢。
當時因為阿嬤心律不整,陳秀丹醫師想替其做心電圖,卻突然發覺「阿嬤根本沒有雙腳及手指能夾心電圖的導線」,又想到這個被自己救回來的老人家,會是一個沒有雙腳、沒有手指頭,只有頭與軀幹的人;而當阿嬤呼吸器用到期限,將轉到呼吸照護病房時,她的兒子與陳秀丹醫師開玩笑說道:「醫師,我們沒有錢可以辦出院,我要去賣外幣才行。」
「到底我們救人是要把病人帶到什麼樣的境界?」陳秀丹醫師說,上述的案例給她很大的省思。當醫師把病人救回來,理論上應該要有生活品質;而若急救只是讓病人「痛苦、苟延殘喘」地活著,生活品質及尊嚴全部失去,她認為,這樣的醫療結果是失敗的。
陳秀丹醫師提及,英國醫學會對醫療的目的有一個定義:「醫療的目的是要增進病人的健康,或是減少傷害。」一旦無法達到如此的目標,治療的正當性即消失,此時若撤除或不給予維生醫療,是既不違法、也不會違背倫理原則。
「醫療的本質是行善,」陳秀丹醫師進一步說,當給病人的是無止盡的痛苦時,此時的醫療就成了一種「惡」。
病床上的你,希望如何被對待?
陳秀丹醫師坦承,很多人平常沒有好好孝順父母,等到雙親身體出狀況,他們無法面對父母即將往生的事實,希望可以有多一點的時間,彌補過去的失責,所以要求醫師搶救到底。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理由,包括為了維持父母還在的假象;為了領取退休金、高額保險金的私心;害怕他人指責不孝等錯誤觀念,都讓這些家屬要求醫師無論如何都要急救,不願意放手。陳秀丹醫師透露,上述都是真實案例。
「真正的孝順是平常就要做的事,」陳秀丹醫師強調,父母親還能說話、走路,子女就應該多陪伴;有空時給父母打個電話、陪他們看看電視、聊聊天,而不是整天當低頭族滑手機,這些都是能做得到的。
「真正的愛,是給愛的人沒有煩惱;被愛的人沒有痛苦。」陳秀丹醫師指出,人要將心比心,作為子女、親屬的我們應該要思考的是:假如今天躺在床上的人是我自己,我希望被怎樣對待?
到那一天,我不要被插鼻胃管
「如果有一天她老到、病到不能吃,死亡就是無法避免時,我不要被插鼻胃管,也不要被打點滴;如果心跳停了,我也不要做心臟按壓術。」
陳秀丹醫師說明,台灣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可以保障國人生命末期不要受苦;也有《病人自主權利法》讓國人遇到五種情境時,能選擇有尊嚴地自然老化。
《病人自主權利法》5大可終止或撤除急救的適用對象:
末期病人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永久植物人狀態
極重度失智
病人疾病狀況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者
「你千萬不要以為你的兒子很孝順你,他就會完全聽你的。」陳秀丹醫師連忙說了好幾聲「不」,她表示,很多孩子在父母親面臨緊急關頭時容易失去理智,可能旁人的一句「唉呀,你怎麼沒有急救?」就會讓他們內心動搖。
陳秀丹醫師呼籲,每個人都該好好重視自己的善終權,平時就應跟家人談論生命無常之事,以及因應對策。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等方式,簽署預立醫療指示,及早為未來的善終準備。
不只手要寫,嘴巴也要說,能讓周遭的人都知道,未來你的家人也就比較沒有壓力。」除了預立醫療指示外,陳秀丹醫師說,更應「廣為宣傳」,包括孩子、親友在內都應讓他們知道自己的主張。到真正發生狀況時,就能讓這群了解自己意願的親友團,當自己「善終後援會」的成員。
「善待你周圍的人,就好像他明天即將離你遠去。」陳秀丹醫師如此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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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教學這麼多年,我發現走進我教室的人,通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自我要求高,對自己有規畫,很早就意識自己需要更有系統的學習,所以走進教室,幫自己的未來發展做好準備。
還有另一種類型的人,則是職場、關係、生涯某一關卡住了,甚或是職場、關係、生涯三關相互牽制,再不然就是全部糊在一塊,不知道自己要什麼,也不知道該往哪裡去,才來找我死馬當活馬醫。
其實不管你的生命,你的生活遇到什麼樣的難題,我相信都有「輕度」和「重症」程度上的不同。
要是你有一點點小病、小痛、小感冒就願意及早治療,走進教室學習,就是在為你的人生增強免疫力。
但要是正在觀看視頻的你,也覺得自己陷入某種死循環,一時之間找不到出路,我可以先分享一個簡單的方法,讓你幫助自己調整,起碼先跳出眼前的困局。不過在講這個方法之前,你得先知道「安慰劑效應」。
什麼叫安慰劑效應呢?先說醫學上的定義。
在醫學上的「安慰劑」,指的是無作用,或是無害的藥物,被當成真正的藥物服用時,常常會為病人帶來好處,甚至有具體療效。
這就像是病人主觀覺得自己頭痛,所以到醫院掛號。雖然看診之後,醫生檢查都沒問題,但還是開了藥給病人帶回家,病人會因為自己認真的掛號、排隊看醫生、領藥。
但事實上,病人不知道領回家的藥,只是綜合維他命,結果回家吃了藥之後,就覺得頭不痛了,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安慰劑效應發生作用。
安慰劑效應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符合認知失調理論。
這就是一個人越投入一件事,不管這件事是真的還是假的,他都會因為自己投入的過程、付出的精力很真實,於是心理上也就合理化一切,所以正面效果就越強,這就是安慰劑效應發生作用的時候。
也許你聽到這裡,會覺得「安慰劑效應」聽起來像是自我欺騙,但事實上,安慰劑效應是有嚴謹的科學根據。
特別是在治療憂鬱症的研究裡,已經有諸多研究證實,真正的抗憂鬱劑,也就是真的具有療效的抗憂鬱藥物,會讓病況改善大約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三全是安慰劑效應。
這是因為憂鬱症的特徵就是讓人感到絕望,而安慰劑雖然在「生理上」沒有任何療效,但它能讓病人在「心理上」感覺到有希望,因此症狀也就好了一大半。
而研究人員更在2010年發現一件驚人的事實,那就是在治療「輕微憂鬱症」的時候,安慰劑就跟真正的抗憂鬱藥物效果一樣,可以順利幫輕度的憂鬱症患者改善症狀。
但是同樣的實驗,到了「重度憂鬱患者」的身上,就不是同一回事了,實驗人員發現,對重度憂鬱症患者來說,真正的藥物對他們幫助很大,而安慰劑卻幾乎沒有用。
也就是說,在病況輕微的時候,要是病人懂得安慰劑效應,根本不需要看醫生,也能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說白了,「安慰劑效應」更像是一種「自我療癒」的能力。
那麼回到你身上,要是你在生活裡遇到「輕微」的卡關,這邊要特別注意哦~記得前提是「一切還不嚴重」的時候,你是有能力幫助自己改變現況的。
只要你懂得運用心理上的安慰劑,也就是「自我引導」、「自我對話」這樣的方式,就能有機會幫自己渡過眼前的難關。
聽到這裡,你一定會很好奇,到底「自我引導」、「自我對話」要怎麼做呢?
我來舉幾個例子,你馬上就會明白~
假如你在工作上,接到一個有難度的專案,讓你覺得壓力很大,很徬徨的時候,你可以先想想看「最簡單的下一步」是什麼?
會不會是「先搜集資料」或是「找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再決定接下來的行動呢?
又或者現在的你,和家人之間有些磨擦,不知道該怎麼說才能不傷感情,你可以幫自己安排一段獨處的時間。
先好好問自己「什麼樣的生活你會開心」或是「現在最困擾你的是什麼?」界定好自己可以、不可以的邊界,你就有機會往前邁開腳步。
我想困局之所以成立,它往往會有很多盤根錯結的地方,一時之間不容易釐清,而所謂的安慰劑效應,就是你可以允許自己,讓起步就只是起步就好。
更重要的是,當你找出最簡單的下一步,你會因為有具體的行動投入,在心理上產生了認知失調的作用,進而自我合理化,也就是自我激勵的效果。
像是遇到有難度的工作,你的內在認知就會轉變成「因為老闆肯定你的能力,所以才把任務交給你」,而不是只停留在工作好難,不知道該怎麼做的層次上。
又或者是面對家人相處上難題,當你認真幫自己安排獨處的時間去思考,你就會發現,你跟家人相處卡關,是因為對彼此都有好多的在乎,而不再是「家人相欠債」的想法,一切只能吞了、認了。
最後,我還要提醒一點,如果你也渴望在需要的時候,幫自己啟動心理安慰劑,最重要的關鍵是「你有真的想要!」
要是你想前進的目標,眼前所努力的事都是「被迫」,甚至是為了別人而「不得不做」,並非你心中真的想要,那麼再好、再神的安慰劑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然而假如你本來就是自我引導高手,很會適時的合理化來激勵自己,但是你漸漸發現以前有用的想法,現在沒用了,請你要特別留意。
因為這樣的現象,很有可能表示讓你卡關的核心議題並沒有真正處理,並且一再的重複發生,這才導致了安慰劑效應的疲乏,講得更白話一點,就是原本輕微的小病、小痛變嚴重了。
就像前面提到的科學實驗例子,安慰劑只對「輕微」的憂鬱症有效,太嚴重的憂鬱症,是使不上力的。
因此這個時候「承認」是最重要的,因為人沒辦法調整他不知道的事情,只有你承認它,才能標定它、打敗它。
所以囉!任何困境要找到活路,跳出死循環,你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要什麼」?如果沒有釐清這點,任何困擾都會被放大,讓你一直處在無能為力的受害者處境裡。
當你弄清楚自己要的,初期的努力與嘗試,可能都像「安慰劑」一樣,雖然沒有具體的效果、也不可能就此解決了問題,卻能讓你更有信心去面對。有了這份信心,你才有機會圓滿自己的生命。
說到這兒,我在線上課【時間駕訓班】裡提到「讓起步只是起步就好」,很多人覺得非常受用,當然也有些人覺得「怎麼可能這麼間單就能提高效率?」
其實「讓起步只是起步就好」就是安慰劑,越是重要的事就越不可能只靠「起步」來完成,但你越能毫無阻力的起步,你才會有信心完成任何事。
有了起步,你在過程中自然就會知道,哪些事要尋求具體的協助?
人生的困境,多數時候是因為缺乏信心,演變成死循環。而一個人會沒有信心,則是因為他連起步都沒有。
哪怕起步只是「安慰劑」,那又如何呢?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且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了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按下去;這樣子你就不會錯過我們為你製作的內容。
然而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如同今天最後提到的【時間駕訓班】。
無論是我們的線上課程,還是實體課程,我們在每一段影片的說明裡,都有相關的連結。
我很期待你的加入,希望我能夠跟你一起學習、一起前進,今天的內容就跟你分享到這邊,謝謝你的收聽,我們再會。
自然醫學定義 在 果籽 Youtube 的評價
每個媽媽都希望孩子可平安來到世上,不過孩子亦有機會提早報到。據統計,香港約有6至7%的孕婦會出現早產情況,早產的定義為懷孕第二十四周至第三十六周六天,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婦產科學系主任及教授梁德楊醫生表示,早產的原因大致分兩類:一、屬自然發生;二、屬醫學原因,醫生迫不得已要把胎兒取出,自然早產的比例佔三分二,而醫學原因早產佔三分一。
梁德楊教授續稱,有兩個主要原因會導致自然早產:第一是子宮肌肉受刺激出現收縮;第二是子宮頸較為鬆弛,容易造成早產。而子宮收縮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是懷上雙胞胎,雙胞胎的早產機率比單胎多兩至三倍;第二是羊水過多,有機會是先天性因素,亦有機會是妊娠糖尿病或胎兒異常引起;第三是細菌感染,當細菌感染胎盤,有機會刺激肌肉收縮而出現產前流血情況。導致子宮頸鬆弛的原因包括:曾進行子宮頸手術,令子宮頸破損。例如曾進行刮宮或經常墮胎,或子宮頸生長了不正常細胞,須進行簡單的切除手術,都會損害子宮頸。而醫學原因造成的早產,包括孕婦自身的疾病引起,如妊娠性高血壓或胎盤前置,其次是胎兒發育不良或結構異常等。
影片:
【我是南丫島人】23歲仔獲cafe免費借位擺一人咖啡檔 $6,000租住350呎村屋:愛這裏互助關係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XSugNPyaXFQ)
【香港蠔 足本版】流浮山白蠔收成要等三年半 天然生曬肥美金蠔日產僅50斤 即撈即食中環名人坊蜜餞金蠔 西貢六福酥炸生蠔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Fw653R1aQ6s)
【這夜給惡人基一封信】大佬茅躉華日夜思念 回憶從8歲開始:兄弟有今生沒來世 (壹週刊 Next) (https://youtu.be/t06qjQbRIpY)
【太子餃子店】新移民唔怕蝕底自薦包餃子 粗重功夫一腳踢 老闆刮目相看邀開店:呢個女人唔係女人(飲食男女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7CUTg7LXQ4M)
【娛樂人物】情願市民留家唔好出街聚餐 鄧一君兩麵舖執笠蝕200萬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e3agbTOdf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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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醫學定義 在 德國MORA自然醫學定義 - YouTube 的八卦
德國MORA 自然醫學 #MORA# 自然醫學. ... <看更多>
自然醫學定義 在 [請益] 中醫和自然醫學孰優孰劣? - 看板ChineseMed 的八卦
從我昨天發的文章中:
https://www.ptt.cc/bbs/ChineseMed/M.1600245574.A.075.html
簡單整理了各地各種醫學類別在不同區域受承認的概況
其中自然醫學在美國17個州及華盛頓特區受承認,並以自然醫學醫師的身份行醫,部分地區甚至允許其開處方藥及動小手術
反之中醫在美國僅能作為針灸師,更無權開處方藥
所以我想問中醫和自然醫學孰優孰劣,而雙方的優劣勢能否反應其在美國的法律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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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77.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neseMed/M.1600304958.A.394.html
如印度三大傳統醫學在南亞各國的地位等同中醫在兩岸是一樣的
即印度傳統醫學的醫師在南亞各國的地位正如同中醫在大陸及台灣一樣屬於醫師
自然醫學在印度亦如是,具體可以參考印度政府部門網站:https://www.ayush.gov.in/
至於美國自然醫學在部分州份的地位,每個州分階賦予不同的地位及權限
譬如以維基百科的資料為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turopathy
其中我所參考的段落如下:
"In five Canadian provinces, seventeen U.S. states, and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naturopathic doctors who are trained at an accredited school of
naturopathic medicine in North America are entitled to use the designation ND
or NMD. Elsewhere, the designations "naturopath", "naturopathic doctor", and
"doctor of natural medicine" are generally unprotected or prohibited.[36][76]
In North America, each jurisdiction that regulates naturopathy defines a
local scope of practice for naturopathic doctors that can vary considerably.
Some regions permit minor surgery, access to prescription drugs, spinal
manipulations, midwifery (natural childbirth), and gynecology; other regions
exclude these from the naturopathic scope of practice or prohibit the
practice of naturopathy entirely."
該內容載明於美國部分州分,自然醫學受承認,且可用自然醫學醫師之頭銜(ND or NMD)
在職權方面部分州包含了使用處方藥(prescription drugs)
和動小手術(minor surgery)的權限
從中可知自然醫學醫師在部分州分具備醫師身分,具體州份於條目中有列出來
而在Association of Accredited Naturopathic Medical Colleges的網站:
https://reurl.cc/ldvzdA
包含內如容下:
"The titles “traditional naturopath” and “naturopathic doctor” (or “
naturopathic physician”) are not interchangeable. A licensed naturopathic
doctor (ND/NMD) is a primary care physician who is trained to diagnose and
prescribe, while a traditional naturopath is not able to do either. "
該文很明確的表明所謂"傳統自然療法"與"自然醫學醫師"不可混淆
因為後者為受過正規教育且取有執照之"primary care physician"
(基層醫療醫師),翻譯出處: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3266564/
具備診斷及開藥之權限,所謂"傳統自然療法"無此權限
由此可知所謂"自然醫學醫師"之身分不同於您所提的"自然醫學治療師"
綜上所述,在美國部分州份中,所謂自然醫學醫師具備正式醫師之身分
然而中醫並無此地位,由此觀之究竟只是國情問題,還是這兩種醫學自身優劣不同所致?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19:51:38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20:12:21
在業務及權限上自然醫學醫師具備替病人診斷及開藥之權限
並可被稱為"physician"
只是基於其醫學體系之不同而與現代醫學醫師加以區分
與之對照,台灣之中醫及現代醫學醫師(西醫)的區分豈非異曲同工之妙?
另外"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雖屬替代醫學,但不是"Chiropractic")
從維基百科的介紹:https://reurl.cc/x0l3gz
"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 (DO or D.O.) is a professional doctoral degree
for physicians and surgeons offered by medical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A DO graduate may become licensed as an osteopathic physician, having
equivalent rights, privileges, and responsibilities as a physician who has
earned the Doctor of Medicine (MD) degree.[1] Osteopathic physicians, or DOs,
currently have unlimited practice rights in roughly 74 countries, with
partial practice rights in many more; [2] [3] DOs have full practice rights
in all 50 US states. They constitute 11% of all US physicians. As of 2018,
there were more than 145,000 osteopathic physicians and osteopathic medical
stud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在文章開頭便直接提到在成為"osteopathic physician"後可以"having equivalent
rights, privileges, and responsibilities as a physician who has earned
the Doctor of Medicine (MD) degree"
所以說整脊醫生雖不是MD但具備其特權
至於Piedmont HealthCare的文章中亦提到https://reurl.cc/OqVm4v
"You know what an M.D. is, but have you ever been treated by a D.O.? While both
degrees mean your doctor is a licensed physician, their training differs
slightly, and each has a unique perspective on care."
表明其皆為"licensed physician",只是其醫學見解及所受訓練不同而已
與之相較,中醫在美國之"rights, privileges, and responsibilities"為何呢?
不管是ND或是D.O.階為"physician"
"A physician is a medical doctor, either an M.D. or D.O., who has completed
graduate training to provide health care. A physician may be referred to as a
doctor. However, not all doctors are physicians.
An individual with a PhD, such as a doctoral degree in economics, is referred
to as a doctor. So while all physicians are doctors, not all doctors are
physicians."
該段出處:https://reurl.cc/0OEKYk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21:59:40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22:02:15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22:08:50
但相較於現代醫學,理應也仍屬於替代醫學的一種
回歸最原本的問題:自然醫學和中醫之間是否存優劣之分?
我純粹想了解這點,並非學校要求的報告或研究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7/2020 22:36:05
在維基條目中,"醫師"會直接對應至"Physician",其解釋如下:
"A physician (American English), medical practitioner (Commonwealth English),
medical doctor, or simply doctor, is a professional who practises medicine,
which is concerned with promoting, maintaining, or restoring health through
the study, diagnosis, prognosis and treatment of disease, injury, and other
physical and mental impairments"
與我們所認知的醫師相同,所以"Physician"可否被理解為中文的醫師?
又或者所謂醫師即具備合法為病人獨立診斷並治療者?
第二,中醫本質上是否為替代醫學的一種?
是否可以說"兩岸政府在法條上賦予中醫等替代醫學和主流醫學一樣的地位"?
也就是說但凡現代醫學以外者皆為替代醫學
只是不同的替代醫學在不同的區域可得到的法律地位不同
因為根據"台灣醫學2008年12卷2期":https://reurl.cc/OqVRj7
"目前的主流醫學是以生物醫學為基礎的西方醫學"還有
"一. 替代醫療系統(alternative medicine system) 此替代醫療系統的起源比西方主流醫
學更早,不僅有完整的醫學理論基礎而且有治療實務經驗。包括傳統中國醫學、世界各國
傳統療法、同類療法(homeopathic medicine)及自然療法(naturopathic medicine)。"
都朝這一方向說明
※ 編輯: sdhws (125.224.99.237 臺灣), 09/18/2020 0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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