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鄉文集《靠岸》第十二章 工人首部曲
如果沒有國共內戰、沒有1955年大陳島的撤退,我想父親應該會追隨祖父農耕打漁,繼承家業,在浙江外海九平方公里的上大陳島,生兒育女,終其一生。如果,我註定要成為父親的兒子,那麼我勢必也會跟著父親下田耕種,春播秋穫;跟著父親操作單帆漁船,視四季漁訊,在無常的大海上討生活,一如父親追隨祖父、祖父追隨曾祖父一般。然而時代的巨變,不僅僅改變了父親的命運,也改變了我們整個家族的命運。來台後,既無學歷,亦一技之長的父親,只能成為當時台灣社會中最底層的工人,用自己的勞力糊口,撐起一家的生計,和母親一塊,孖孖勤勤撫育兒女長大成人。工人生涯期間,父親曾被高處墜落的貨物砸中送醫,險些喪生;亦曾因長期忍飢挨凍,罹患三期胃癌,全胃割除,雖又從鬼門關逃過一刼,但過去八十幾公斤的壯碩身體,一場大病下來,只剩下四十公斤的嬴弱身子;這是我如今的父親,雖髮蒼齒搖,卻自在澹泊,他滿足於過去一生苦力的經歷,並在娓娓道來時,面露恬淡的微笑。
父親到台灣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政府的召募下,由政府在花蓮美崙撥出的一塊地,和一群老鄉建造自己的家-大陳新村,當時是1956年,父親18歲。
「那時候的工錢一天六塊台幣,大鍋飯菜吃到飽,大家共睡自搭的工棚,也算包吃包住了。」父親回憶。
雖然錢少工苦,但這是一份幫鄉人親人重建家園的工作,越快蓋好房子,鄉親們就能越快在花蓮這塊新的土地上,重新扎根,開展新的人生,於是每個參與這份重建工作的老鄉,莫不全力以赴,不消幾個月,全新的大陳新村已然落成,鄉親依照政府的配置,逐一遷入新居,人口少於四口的分六坪房,人口多於四口的,分十坪房,雖然只是水泥砌磚、柏油澆頂的平房,人人卻喜上眉梢,這群被戰爭逼著棄園毁家的人們,終於停止飄泊,在台灣東岸這塊瑰麗的新天地,重新落地生根。
幾個月沒日沒夜在工地蓋房子,父親從一個工地生手,竟也練就了當個工人的基本功夫,從扛磚挑砂、攪拌水泥、劈柴鋸木、板模砌牆,乃至水電接管、隔間裝潢,父親從生疏到熟練,而持續付出的苦力,亦讓父親鍛練出強健的體魄,為一生的工人生涯,奠下良好的基礎。
經過幾個月的辛勞,父親攢下他人生中第一筆小小的積蓄,年輕氣盛的父親,把一半的錢交給祖母,一半的錢拿去買了一套卡其服和一雙球鞋,以滿足當時追求時尚的虛榮心,向同儕炫耀他努力工作的成果。
「花起來很心疼,但穿起來很拉風!」父親為他這段工人生活的初體驗,下了這麼個總結。
不再有土地可以依附、不再有大海可以依存;曾祖父羅洪亮開拓的家業已在戰火中毁於一旦,而曾祖母羅李氏堅毅的身影,也和年少快樂的記憶,一塊留在那座只能在夢裡回去的島嶼。如今18歲的父親,既無學歷,亦無專長,面對茫茫前程,若要自立自強,除了販賣自己的勞力謀生,似乎別無出處了。
新村的工作告一段落後,父親又找了一份鋪馬路澆柏油的工作,一天15塊錢,在烈日曝曬、地面烘烤下,全身烏漬,汗流浹背,但父親甘之如飴,因為這份工作的工資,是建造新村的一倍,可惜一條馬路很快就完工了,父親開始到處尋求其他打零工的機會,但是時有時無,父親心有餘,卻機會不足,漸漸閒置在家的時間,遠遠大於出門打工的時間,而且根本賺不了什麼錢。
父親愈來愈感覺惶惑茫然,他不怕吃苦,但必須賺錢,尤其身為長子,他有義務分擔祖父母的家計,讓底下四個弟弟、二個妹妹,能有飽食足衣的生活,但時不我予,父親對於未來,充滿了憂慮。
1952年9月,政府決定重建位於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木瓜溪北岸的「銅門發電廠」,那是座建於日據時代台灣第一座地下水力發電廠,設有八千瓩發電機三組,但在1944年間被大水沖毁。1956年,時年18歲的父親在朋友的介紹下,參與了重建工程。
這是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卻異常辛苦。父親一報到,先擔任水泥挑夫,論斤計酬,一公斤水泥一塊台幣,須徒步從銅門把水泥挑到奇萊,約莫35公里的崎嶇山路。這個工作看似報酬豐厚,但真的去做,才知道非常難賺。力氣大有經驗的挑夫,一趟可以挑50公斤,一天挑一趟賺50塊台幣。父親有自知之明,第一天挑,只挑30公斤,盤算由淺入深、從輕到重,體力應該可以負荷,而另外一位和父親年紀相當的表哥想賺多一點,決定挑35公斤。
他們二個表兄弟從清晨四點多就摸黑出發,起初還算輕鬆,肩挑30公斤的水泥,尾隨其他挑夫,循著上坡山路,一路疾走,期間倆兄弟還能有說有笑,但一個小時、二個小時、三個小時過後,逐漸覺得雙肩愈來愈沈,兩腿越來越重,其他的挑夫雖然挑得比他們重,腳程卻比他們快,沒多久就遠遠拋開他們,在七轉八折的山間,消失了身影。在這人湮罕至的深山裡,兩個表兄弟心裡叫苦連天,但又不能半途而廢,只能硬著頭皮,舉步維艱地向前走。父親的表哥尤其痛苦,因為多背了五公斤,簡直快把他的背脊給壓斷了,途中倆人還嚎啕大哭了一場。
好不容易終於把水泥挑到目的地,已是晚間八點,山區黑影幢幢,倆人還得就著星光摸黑走山路回家,待回到家中,已不知是凌晨何時了。事隔幾天,兩個表兄弟心有不甘,又上山挑戰這份挑夫工作,發現真的是挑不動,這才決定放棄。
所幸工頭又把這二個少年,安排去做攪拌水泥的工作。工班一組四個人,都是大陳老鄉。
「一包水泥、二畚斗沙、四擔粗沙,倒水,攪拌!」那時可沒什麼預拌混凝土機,打水泥全靠人工,一遍一遍、一輪一輪的打,通常打個三遍,打好了,就有輸送帶把打好的水泥送到別處。父親等人再繼續打其他的水泥,此期間不能中斷,一定要打到好才行,所以有時候一打就24小時,不眠不休地打,打完一番可以休息好幾天。
在銅門發電廠工作期間,雇主並沒有提供伙食,三餐要自己打點,父親通常就是白飯配辣椒,只要把辣椒烤一烤咬著就飯吃,再加點梅甘菜,就打發了一餐飯。也不知道是不是當時辣椒吃太多了,父親後來一直有胃痛的毛病。
過了一段時間,工頭要父親這個工班改去木瓜溪挖沙、洗沙。這是一個糟糕的工作,不但辛苦,而且容易做白工。工班先到河裡挖沙淘洗,再用流籠把挖洗好的沙運到山上。但麻煩是,溪況並不穩定,有時候大水一來,好不容易挖好、洗好的沙就會被沖走,遇到這種情形,一毛錢都領不到,倘若山洪暴發,還有生命危險。父親做了一個多月,因為賺不到錢,才決定放棄。
而後透過朋友介紹,父親爭取到銅門路段,道路保養維護的工作,一天工資22元,一個工班約十七、八個人。當時花蓮銅門一帶的山路,土質鬆軟,極易坍方,一旦發生土石崩坍掩埋路面,保養班就要立即出動,清除路面土石,以確保道路暢通。這好比現在的蘇花公路坍方,立刻會有工班到現場日夜搶通,所差別者,現在都是用怪手、推土機搶通道路,父親那時候卻是一鏟一擔地清運土石,倘若又有土石在同地點落下,後果不堪設想。但是無論如何,這已是相當輕鬆穩定的工作了,父親做了近三個月後,工班解散,又回復四處打零工的窘境。
此後,父親曾到木瓜溪運木頭、太魯閣建小鐵路、豐濱鄉開墾農地,所有大大小小的工程,父親幾乎無役不與。
有一次強颱來襲,蘇花公路坍方,父親接到工頭的通知去清運道路,因為交通中斷,無車可坐,只好頂著狂風暴雨,徒步走進災區。父親隨著臨時工班,冒著風雨,日以繼夜挖石搬土,颱風雖已離去,但外圍環流仍然強大,海風呼嘯,海邊巨浪拍岸,沖起一道道飛天的水花,父親一直做了一個多禮拜,終於搶通蘇花公路,然而工作的報酬,是視土方清運的體積來計算,這一個多禮拜到底清了多少土石,又全由工頭說了算,結果父親只領了完全不符工作所得的少許工資回家,而且因為受了風寒,大病一場。
父親當時雖然年少,但早已對工人辛苦危險的工作處境,瞭然於心,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是拿自己的生命拚生計就是了。但是最讓父親難以隱忍的,就是遇到刻薄的工頭,不但苛扣工人的工資,甚至在工人完成工作後,工頭領到雇主的酬勞就跑了,可憐的工人連一毛錢也沒拿到,尤其父親年紀又小,有些工頭會故意欺負父親,令父親無可奈何。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經常遭到苛扣工資的工人們慢慢懂得提防不肖的工頭,要求工資必須每週結算一次,不會等到工作完工才算錢,這才稍稍有了一點保障。
父親記憶裡,也有隨著其他年輕工人們刻意戲弄工頭的趣事。曾有個工頭戴一只手錶,他規定工人們一天中要扣除中餐及午休的時間,做滿八小時的工,並按照他的手錶來計算大家的工時。有天早上,工人們趁工頭不注意,偷偷把工頭放在工寮的手錶調快半小時,到了傍晚再調快半小時,結果那一天,大家就少做了一個小時的工,稍稍滿足內心的反抗的快感。
至於父親提及當年的工人,是拿生命拚生計,並非戲謔之言,父親隨口就舉了好些例子。
「中橫剛開路時,我們大陳新村裡有個新婚的年輕少婦,每天定時上山幫工人們燒飯,有天就在她上山時,山腰剛好在炸山,大批土石滾流落下,當場就把她埋了,家屬連屍體都找不到,也沒有任何的賠償,死了就死了!」父親回憶。
父親還有個同齡的結拜兄弟,和父親一起去山上開路,同時幫忙運送土方,工程地點四周都是懸崖峭壁,稍一不慎就會跌落山崖。當時也是事發突然,父親那位結拜兄弟在前面推著車,不知怎地瞬間向前滑衝,父親眼睜睜看他連人帶車掉到百公尺的山崖下,當場摔死,時年才20歲。活生生的人出去,變成一具冷冰冰的屍體回來,令家屬肝腸寸斷!
在花蓮近三年打零工的生活,直到父親20歲接到兵單才暫時告一段落,二年的兵役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至少在保家衛國的同時,足以讓父親沈澱思索未來的人生,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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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鄉文集《靠岸》第十二章 工人首部曲
如果沒有國共內戰、沒有1955年大陳島的撤退,我想父親應該會追隨祖父農耕打漁,繼承家業,在浙江外海九平方公里的上大陳島,生兒育女,終其一生。如果,我註定要成為父親的兒子,那麼我勢必也會跟著父親下田耕種,春播秋穫;跟著父親操作單帆漁船,視四季漁訊,在無常的大海上討生活,一如父親追隨祖父、祖父追隨曾祖父一般。然而時代的巨變,不僅僅改變了父親的命運,也改變了我們整個家族的命運。來台後,既無學歷,亦一技之長的父親,只能成為當時台灣社會中最底層的工人,用自己的勞力糊口,撐起一家的生計,和母親一塊,孖孖勤勤撫育兒女長大成人。工人生涯期間,父親曾被高處墜落的貨物砸中送醫,險些喪生;亦曾因長期忍飢挨凍,罹患三期胃癌,全胃割除,雖又從鬼門關逃過一刼,但過去八十幾公斤的壯碩身體,一場大病下來,只剩下四十公斤的嬴弱身子;這是我如今的父親,雖髮蒼齒搖,卻自在澹泊,他滿足於過去一生苦力的經歷,並在娓娓道來時,面露恬淡的微笑。
父親到台灣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政府的召募下,由政府在花蓮美崙撥出的一塊地,和一群老鄉建造自己的家-大陳新村,當時是1956年,父親18歲。
「那時候的工錢一天六塊台幣,大鍋飯菜吃到飽,大家共睡自搭的工棚,也算包吃包住了。」父親回憶。
雖然錢少工苦,但這是一份幫鄉人親人重建家園的工作,越快蓋好房子,鄉親們就能越快在花蓮這塊新的土地上,重新扎根,開展新的人生,於是每個參與這份重建工作的老鄉,莫不全力以赴,不消幾個月,全新的大陳新村已然落成,鄉親依照政府的配置,逐一遷入新居,人口少於四口的分六坪房,人口多於四口的,分十坪房,雖然只是水泥砌磚、柏油澆頂的平房,人人卻喜上眉梢,這群被戰爭逼著棄園毁家的人們,終於停止飄泊,在台灣東岸這塊瑰麗的新天地,重新落地生根。
幾個月沒日沒夜在工地蓋房子,父親從一個工地生手,竟也練就了當個工人的基本功夫,從扛磚挑砂、攪拌水泥、劈柴鋸木、板模砌牆,乃至水電接管、隔間裝潢,父親從生疏到熟練,而持續付出的苦力,亦讓父親鍛練出強健的體魄,為一生的工人生涯,奠下良好的基礎。
經過幾個月的辛勞,父親攢下他人生中第一筆小小的積蓄,年輕氣盛的父親,把一半的錢交給祖母,一半的錢拿去買了一套卡其服和一雙球鞋,以滿足當時追求時尚的虛榮心,向同儕炫耀他努力工作的成果。
「花起來很心疼,但穿起來很拉風!」父親為他這段工人生活的初體驗,下了這麼個總結。
不再有土地可以依附、不再有大海可以依存;曾祖父羅洪亮開拓的家業已在戰火中毁於一旦,而曾祖母羅李氏堅毅的身影,也和年少快樂的記憶,一塊留在那座只能在夢裡回去的島嶼。如今18歲的父親,既無學歷,亦無專長,面對茫茫前程,若要自立自強,除了販賣自己的勞力謀生,似乎別無出處了。
新村的工作告一段落後,父親又找了一份鋪馬路澆柏油的工作,一天15塊錢,在烈日曝曬、地面烘烤下,全身烏漬,汗流浹背,但父親甘之如飴,因為這份工作的工資,是建造新村的一倍,可惜一條馬路很快就完工了,父親開始到處尋求其他打零工的機會,但是時有時無,父親心有餘,卻機會不足,漸漸閒置在家的時間,遠遠大於出門打工的時間,而且根本賺不了什麼錢。
父親愈來愈感覺惶惑茫然,他不怕吃苦,但必須賺錢,尤其身為長子,他有義務分擔祖父母的家計,讓底下四個弟弟、二個妹妹,能有飽食足衣的生活,但時不我予,父親對於未來,充滿了憂慮。
1952年9月,政府決定重建位於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木瓜溪北岸的「銅門發電廠」,那是座建於日據時代台灣第一座地下水力發電廠,設有八千瓩發電機三組,但在1944年間被大水沖毁。1956年,時年18歲的父親在朋友的介紹下,參與了重建工程。
這是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卻異常辛苦。父親一報到,先擔任水泥挑夫,論斤計酬,一公斤水泥一塊台幣,須徒步從銅門把水泥挑到奇萊,約莫35公里的崎嶇山路。這個工作看似報酬豐厚,但真的去做,才知道非常難賺。力氣大有經驗的挑夫,一趟可以挑50公斤,一天挑一趟賺50塊台幣。父親有自知之明,第一天挑,只挑30公斤,盤算由淺入深、從輕到重,體力應該可以負荷,而另外一位和父親年紀相當的表哥想賺多一點,決定挑35公斤。
他們二個表兄弟從清晨四點多就摸黑出發,起初還算輕鬆,肩挑30公斤的水泥,尾隨其他挑夫,循著上坡山路,一路疾走,期間倆兄弟還能有說有笑,但一個小時、二個小時、三個小時過後,逐漸覺得雙肩愈來愈沈,兩腿越來越重,其他的挑夫雖然挑得比他們重,腳程卻比他們快,沒多久就遠遠拋開他們,在七轉八折的山間,消失了身影。在這人湮罕至的深山裡,兩個表兄弟心裡叫苦連天,但又不能半途而廢,只能硬著頭皮,舉步維艱地向前走。父親的表哥尤其痛苦,因為多背了五公斤,簡直快把他的背脊給壓斷了,途中倆人還嚎啕大哭了一場。
好不容易終於把水泥挑到目的地,已是晚間八點,山區黑影幢幢,倆人還得就著星光摸黑走山路回家,待回到家中,已不知是凌晨何時了。事隔幾天,兩個表兄弟心有不甘,又上山挑戰這份挑夫工作,發現真的是挑不動,這才決定放棄。
所幸工頭又把這二個少年,安排去做攪拌水泥的工作。工班一組四個人,都是大陳老鄉。
「一包水泥、二畚斗沙、四擔粗沙,倒水,攪拌!」那時可沒什麼預拌混凝土機,打水泥全靠人工,一遍一遍、一輪一輪的打,通常打個三遍,打好了,就有輸送帶把打好的水泥送到別處。父親等人再繼續打其他的水泥,此期間不能中斷,一定要打到好才行,所以有時候一打就24小時,不眠不休地打,打完一番可以休息好幾天。
在銅門發電廠工作期間,雇主並沒有提供伙食,三餐要自己打點,父親通常就是白飯配辣椒,只要把辣椒烤一烤咬著就飯吃,再加點梅甘菜,就打發了一餐飯。也不知道是不是當時辣椒吃太多了,父親後來一直有胃痛的毛病。
過了一段時間,工頭要父親這個工班改去木瓜溪挖沙、洗沙。這是一個糟糕的工作,不但辛苦,而且容易做白工。工班先到河裡挖沙淘洗,再用流籠把挖洗好的沙運到山上。但麻煩是,溪況並不穩定,有時候大水一來,好不容易挖好、洗好的沙就會被沖走,遇到這種情形,一毛錢都領不到,倘若山洪暴發,還有生命危險。父親做了一個多月,因為賺不到錢,才決定放棄。
而後透過朋友介紹,父親爭取到銅門路段,道路保養維護的工作,一天工資22元,一個工班約十七、八個人。當時花蓮銅門一帶的山路,土質鬆軟,極易坍方,一旦發生土石崩坍掩埋路面,保養班就要立即出動,清除路面土石,以確保道路暢通。這好比現在的蘇花公路坍方,立刻會有工班到現場日夜搶通,所差別者,現在都是用怪手、推土機搶通道路,父親那時候卻是一鏟一擔地清運土石,倘若又有土石在同地點落下,後果不堪設想。但是無論如何,這已是相當輕鬆穩定的工作了,父親做了近三個月後,工班解散,又回復四處打零工的窘境。
此後,父親曾到木瓜溪運木頭、太魯閣建小鐵路、豐濱鄉開墾農地,所有大大小小的工程,父親幾乎無役不與。
有一次強颱來襲,蘇花公路坍方,父親接到工頭的通知去清運道路,因為交通中斷,無車可坐,只好頂著狂風暴雨,徒步走進災區。父親隨著臨時工班,冒著風雨,日以繼夜挖石搬土,颱風雖已離去,但外圍環流仍然強大,海風呼嘯,海邊巨浪拍岸,沖起一道道飛天的水花,父親一直做了一個多禮拜,終於搶通蘇花公路,然而工作的報酬,是視土方清運的體積來計算,這一個多禮拜到底清了多少土石,又全由工頭說了算,結果父親只領了完全不符工作所得的少許工資回家,而且因為受了風寒,大病一場。
父親當時雖然年少,但早已對工人辛苦危險的工作處境,瞭然於心,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是拿自己的生命拚生計就是了。但是最讓父親難以隱忍的,就是遇到刻薄的工頭,不但苛扣工人的工資,甚至在工人完成工作後,工頭領到雇主的酬勞就跑了,可憐的工人連一毛錢也沒拿到,尤其父親年紀又小,有些工頭會故意欺負父親,令父親無可奈何。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經常遭到苛扣工資的工人們慢慢懂得提防不肖的工頭,要求工資必須每週結算一次,不會等到工作完工才算錢,這才稍稍有了一點保障。
父親記憶裡,也有隨著其他年輕工人們刻意戲弄工頭的趣事。曾有個工頭戴一只手錶,他規定工人們一天中要扣除中餐及午休的時間,做滿八小時的工,並按照他的手錶來計算大家的工時。有天早上,工人們趁工頭不注意,偷偷把工頭放在工寮的手錶調快半小時,到了傍晚再調快半小時,結果那一天,大家就少做了一個小時的工,稍稍滿足內心的反抗的快感。
至於父親提及當年的工人,是拿生命拚生計,並非戲謔之言,父親隨口就舉了好些例子。
「中橫剛開路時,我們大陳新村裡有個新婚的年輕少婦,每天定時上山幫工人們燒飯,有天就在她上山時,山腰剛好在炸山,大批土石滾流落下,當場就把她埋了,家屬連屍體都找不到,也沒有任何的賠償,死了就死了!」父親回憶。
父親還有個同齡的結拜兄弟,和父親一起去山上開路,同時幫忙運送土方,工程地點四周都是懸崖峭壁,稍一不慎就會跌落山崖。當時也是事發突然,父親那位結拜兄弟在前面推著車,不知怎地瞬間向前滑衝,父親眼睜睜看他連人帶車掉到百公尺的山崖下,當場摔死,時年才20歲。活生生的人出去,變成一具冷冰冰的屍體回來,令家屬肝腸寸斷!
在花蓮近三年打零工的生活,直到父親20歲接到兵單才暫時告一段落,二年的兵役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至少在保家衛國的同時,足以讓父親沈澱思索未來的人生,該何去何從?
繼承農地農保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八卦
【捍衛真正宗教自由 宗教法人應公開透明】
憲法保障人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也禁止國家所有基於宗教的歧視性對待,不管是憲法本文或相關釋憲文,皆對我國宗教自由做了相當明確的解釋。然而,近日卻有跨黨派的藍綠立委聯手提出了一部《宗教基本法》,雖以保護宗教為名,卻讓此部法案成為超越行政、司法及立法等一切現行規範的聖法。
在今日的記者會,立法委員 黃國昌 指出,以這部《宗教基本法》第27條為例,竟然可以排除國土計畫法的適用規範,甚至對非法占用農地或國有地的宗教建物,就像先前爆發諸多爭議的彰化碧雲禪寺,更能夠讓它就地合法化。黃國昌說,這種超越一切、不受任何管控的法案內容如果通過,不僅會扭曲宗教自由的真正內涵,更會對台灣做民主憲政國家所奠定的基礎造成莫大的戕害。
林昶佐 Freddy Lim 則認為,提出一部完全凌駕一切社會規範的法案究竟保障了誰?難道不會讓許多原本就存在爭議、甚至違反法律的團體能夠合法生存嗎?真正導致宗教團體被污名化的,恐怕就是提出這種奇怪的《宗教基本法》的背後勢力。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 徐永明 也表示,在6/27《財團法人法》的審議過程中,時代力量一向主張要將宗教財團法人納入財團法人法的規範當中,但遭藍綠兩黨聯手封殺,兩黨當時也承諾將設立《宗教財團法人法》,結果現在藍綠立委卻連署提出了這部《宗教基本法》。
我們呼籲,請提出這部《宗教基本法》的藍綠立委撤回此案,若明天內政委員會的召委還是執意將此案排入審查的話,時代力量也將提出程序動議,要求將此案退回院會。希望藍綠兩黨明確表態,是不是真的支持這部荒謬絕倫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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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案在這裡:https://npptw.org/Vi6BWo
‼️宗教基本法,條文仔細看 ‼️
⏩️§3+§13 「放生不需許可」: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
⏩️§10 「聖俗分離原則」:政府不得介入!司法不得干涉!
⏩️§13「超越一切的宗教自主權」:遇本條全排除,民主公開也不例外
⏩️§14「就業歧視也合法」:可用「相同宗教信仰」當作聘僱條件
⏩️§15「十六歲前的信仰由父母決定」:憲法說的信仰自由16歲才開始
⏩️§20「財務完全自主」:連遺產繼承都可不用管民法!
⏩️§27「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往後想蓋什麼就怎麼蓋」!
‼️ 透視《宗教基本法》‼️
⚠️ 在31條條文中,「不得」、「不適用」、「不構成」、「不受...限制」
總共出現了:18次
⚠️ 排除適用:法院調解、民法、社團法人法、財團法人法、就業服務法、殯葬管理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土地法及公產管理法規、建築法、消防法、國土計畫法、民主與公開原則
⚠️ 享用稅捐減免(適用財團法人標準)、可從事公益以外事業、財產及財務不公開、已取得建照之建築另法定之、農地可變宗教用途、佔用公有非公用土地五年以上就地合法、宗教使用就可變更為宗教用地、宗教選址寬容原則及負面表列
⚠️ 強制要求被排除的法律及措施要在三年內全數修正、制定或廢止
繼承農地農保 在 我幫朋友問他父親過世繼承它爸的農地與農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 ... 的八卦
反正朋友老爸欠400萬最終還是負值不用繳稅給國稅局? 有沒有好建議??? 朋友的父親是老農夫以前有農保也有做開公司.... 然後民國74年建的農舍下的土地權狀是 ... ... <看更多>
繼承農地農保 在 [問題] 90歲農民卻喪失農保資格?! - 看板Insurance 的八卦
第一次在保險板發文,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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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一件事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主角是我已經高齡九十幾歲的爺爺。
因為我的爺爺基本上一輩子都是農民,
也是從年輕就加入農保。
當然65歲就可以請領老農津貼。
很幸運的我的爺爺到了現在九十幾歲還是身體硬朗,
平常不讓他到田裡去工作他還會鬧脾氣,
所以他就還是一定會去田裡種種菜之類的。
前陣子突然農會說他失去農保的資格,
不能再領每月六千塊的老農津貼。
原因是因為他名下沒有農地了。
因為我奶奶過世之後就由我爸爸繼承土地,
爺爺也非我們的直系血親(不同姓),
但就算是這樣我們也是從來沒有分開生活過,
土地因為並沒有去蓋房子什麼的~
也是讓爺爺閒暇之餘種種田那樣。
而且我奶奶都已經過世至少七八年前的事了,
現在才來說他沒有農民資格。
我不清楚一個農民到了九十歲,
然後政府說你沒有農地了就不是農民是什麼意思!
大家從年輕的時候保這些保險,
不就是為了老了有保障嗎?!
難不成你要那些過了七八十歲的農民,
還在田裡工作??
不管是身分證上,戶口名簿上,
爺爺的職業都是"農"
我實在不能理解為什麼政府可以說他不是農民?!
難不成只是為了省下每月那筆老農津貼嗎?!
老實說我聽到這件事情實在很生氣,
總覺得為何人民的保障如此薄弱??
所以想請教板上對這部分研究比較多的先進~
到底他們是用哪條規定來取消我爺爺農民的資格,
而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可以捍衛自身的權益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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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93.161
因為有點久遠的事了,我的印象並沒有很清楚。
但是印象中其實早在奶奶過世前土地都已經因為經過重劃,
應該是變更成可做其他用途使用的土地,
而非農業用地才是。
繼承的問題當然也是考慮到當時爺爺也都年事已高,
所以就直接讓爸爸繼承。
當初並沒有因為做這樣的變更後有任何問題,
所以現在來了這樣的通知才讓我們很納悶。
我也是知道了這件事之後去看了加保資格,
也知道大家說的把地租給爺爺就可以解決這件事,
但是其實這樣的規定讓一個在我們家四五十年的親人整個瞬間好像變成外人一樣,
老實說我是還滿傻眼的。
其實這件事我們家的重點不是放在津貼上面,
但是對老人家來說,這筆津貼以及農保有的保障,
是讓他們安心的泉源。
是他們可以支配的一種安全感。
爺爺也常一塊田種不夠,
去跟隔壁親戚借閒置的田來種東種西,
是說這也是老人家生活重心跟成就感,
但鄉下地方人跟人之間靠的就是信任,
老人家一個字都不識有可能隨意就去跟人家簽合約嗎?
如果說硬要說是我們家把地租給了爺爺,
這紙合約不就擺明了把九十幾歲的老人邊緣化,
搞得就像他並不是我們家人那種感覺嗎...
所以我們在處理這件事才會希望特別小心....
期望可以找到更好的處理方法囉!
※ 編輯: delove 來自: 220.134.218.5 (07/21 19:31)
其實真的像B大講的,沒遇過也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到底在哪裡。
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XD
其實因為我都在外地,前幾天回家一趟媽媽才告訴我這件事,
她想說我們比較容易從網路上了解一些資訊,
看能不能讓這件事有好的解決方式。
目前我只知道農會那邊來告訴我爺爺不符資格,
我爸爸覺得整個制度很奇怪,
所以告訴農會的人說叫他們來公文再議。
如果不行他打算直接去詢問再上級的機關那樣。
如果真的不能是農會會員的話,
爺爺的生活重心好像也會沒有了捏 囧
他現在最喜歡的事就是跟農會去遊覽(?)
不過也感謝B大賜教喔~
我會把這個處理方式跟家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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